第14章 长出的是兔子耳?

嘘——

对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这个人墨云太美了,面如冠玉,眉眼如画,带着几分冷峻,那种美就像兰陵王带着面具,掀开后,能惊艳到你,是一种艳羡时光的美,他的眼角没有任何皱纹,唇都是那样红,像晕染过的云彩。

他不娘们,有着墨云的刚毅果敢。

一时间,李丁林看到呆着了,她的眼里只有帅哥,也仅仅只有几秒钟定格在那里。

好眼熟,此人和苍墨云有几分面相相似。

苍墨云的眼角爬满了细密的皱纹丝路,嘴唇发白,肤色也苍白的没有血色,整个人是一副苍老去颓废感。

而眼前这个墨云,他有着比苍墨云更精致的五官,更细腻的皮肤。

更像是苍墨云年轻时期的样子。

“我想起了,你是苍墨云的弟弟吧。”李丁林终于记起苍墨云曾说他有个弟弟。他俩这般相似,应该不会错的。

“为什么?”对方轻声问。

“因为你比他年轻啊。”李丁林随口一答,然后又捂住嘴,心里窃喜,“我真的又能听见声音了,好高兴啊。”

“我有那么老吗?”墨云皱着眉问。

当然,李丁林还不知道他就是墨云,一点也没有注意对方复杂的表情。

“这话问的真奇怪,你当然不老了,是他老。”李丁林又说了一句。

墨云脸色刷的一变,被敷上一层冰霜面膜一般,直起身来,不停的告诫自己,“不能生气,不能生气,否则容颜会老去十年的。”

李丁林见墨云丢下她,要走,急忙喊住,“喂,你要去哪里?”

“去哪用你管?”墨云头也不回的走出巨石。

李丁林紧紧追了出来,忽然,又是一个黑影,她以为看花了眼,柔了柔眼睛,重新看,黑影又没了。她害怕,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人,这夜黑路远的,绝不能丢手,便一把拽住墨云的胳膊。

墨云甩不开她,便带着她朝着黑影的方向走去。

李丁林死死拽住他,不想让去。

“松手”墨云轻声呵斥。

李丁林死也不松手,她害怕啊。

没办法,墨云只好带着她走到无字碑跟前,用手将旁边的一块巨石滚开,里面竟然有个惊天的地洞。

洞应该很深,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嚯嚯,嘶嘶的怪声,这个声音墨云听不到,李丁林却能听到。

所以,李丁林死活拽住他,不让他下去。

“你要害怕就别来,松开手。”墨云声音冰的像夜空。

李丁林还是跟着下去了。

越往地道里走,里面反而有了亮光。拐弯处,透过幽暗的光线,隐隐可以看到里面有一只驯鹿,被结实的五花大绑。

驯鹿的眼睛很亮,就像夜明珠,又像宝石,闪着凄凄惨惨的光辉。

接下来的场景,是血腥的,残忍的,不能直视的。

一个人,背对着他们,看不清脸,应该长得很丑陋吧。

他佝偻着背,半蹲着,一手持刀,另一只手正在活剥鹿皮,那血一滴滴落进事先准备好的器皿里。

那皮割的也很有规律,从腹部,最柔软的地方开始剥,一点点的,用沾有盐水的刀,就像刮去一个人的乳胶面膜一般,其中过程并不像掀掉面膜那般简单,驯鹿竟然流出了眼泪,凄叫个不停。

声声刺耳,入人心怀。

李丁林第一次见到如此血腥,残忍的方式对待一个动物,她是可忍孰不可忍,想要冲过去制止。

墨云急忙捂住她嘴,硬生生的拽着她往洞口外面退去。

脚下走的挺急,难免出现疏漏,踩在一块碎瓦片上,发出轻微的很呱的声音。

这响声,惊动了正在活剥鹿皮的人。

那人戴着面具,抄刀追来,脚下如风。

逃也逃不及了。那一刀,明光闪闪的挥了下来,眼看就要砍在墨云身上,墨云反手一推,将李丁林推向一边,自己也一个侧身,避开了一刀。

面具人见自己的老巢被发现,哪里会放他们走,接着第二刀砍来了。怎么说,墨云也是洞岩别墅的老板,专门可以给明星们换器官的,倒是有两下子,一脚踢在面具人的手腕上,刀子飞了出去。接下来,就是两人展现异能和赤手的搏斗。

墨云会隐身,但他很少使用。

面具男,明显之前受了伤,体能最弱的时候,所以他占不了什么便宜,见势头不对,立刻盾地到驯鹿身边。

李丁林正在给驯鹿解绑,哪里想到什么危险。

面具男的目标不是李丁林,也不是驯鹿,而是那器皿里的鹿血。

他一手抓过器皿,往自己嘴里倒。李丁林伸手去抢夺,面具男一脚将她踹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接着第二脚对着她的咽喉,但是没有踹下去,被墨云撂倒。面具男手里的器皿也翻了,里面的血不偏不正,淋了李丁林一脸,一嘴。

面具男伤势严重,盾地逃了。

墨云没有去追,他用纸巾擦去李丁林脸上鹿血,她像受到什么惊吓似的,魂不守舍,惊疑不定。

墨云扶起她,轻声问,“有没有伤到哪里?”

李丁林只是抱着头,很害怕的样子。

墨云将她抱住,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安慰着,“别怕,已经没事了。”

李丁林只觉得耳朵两边十分鼓涨,就像被压抑了很久的禾苗,一下助长起来。

“我的耳朵,我的耳朵……”李丁林有些痛痒,难以忍受。

“啊,怎么会这样,我的耳朵……”李丁林捂着双耳,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难道是墨云给的金叶子失效了?它没有湿水啊。

她的耳朵本来很小,所以她用头发遮挡着,不愿意让他人看到,以免被嗤笑。

现在,她的耳朵长长了,尖尖的,和兔子一样。

一波惊吓未平,另一波惊吓又来了。她接受不了事实。

怎么会这样?

前几天,耳朵失聪,不,是前一刻,还在吃羊蹄的时候,耳朵还失聪呢,下一刻来到这里,听力变得灵敏起来,现在又长出一副兔子耳。这让她如何接受?

“是鹿血。”墨云用手指沾了沾器皿里粘着的鹿血,放舌头上舔了舔,“你冷静一下,我知道了,是这驯鹿的血的作用,你不要害怕。”

李丁林看到血,看到驯鹿还在流血,它已经奄奄一息了。

那副血腥的画面又出现在她眼前,她不知道此刻是反胃还是心如刀绞。

总之,很难受。

她一头扎进墨云怀里,嘤嘤哭泣道,“为什么会这样……”

一会儿,她又直起身子,“不行,我得赶紧想办法,让这耳朵爽回去,你告诉要怎么办才行?”

“对,对,我要去找墨云,我要和他做笔交易,用什么来换,我都愿意。”

“你带我去找你哥吧。”……

李丁林喋喋不休,嘟囔着,她心里只想着一件事,如何将耳朵爽回去。

墨云推开李丁林的手,站着未动,眼里一副漠然的表情。

“你不愿意陪我去吗?”李丁林看着他,满眼是慌乱,“也对,我只是一个陌生人,我自己去。”

“你不但蠢,还很笨,你看清楚我是谁。”墨云的眼神仍旧是清冷的,看不出一丝怜香惜玉。

李丁林迟疑一下,“你,你真的是墨云?你好像换了个人一样。你不是墨云。”

“好吧,老的你嫌弃,帅的你不认,看来我果真是很老。”墨云心里很不满,将话反击了回去。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真的是?怎么返老还童了?我有点没适应过来。”李丁林把话圆回去。

墨云长出一口气,“你刚才不是还说我老吗?”

……

李丁林一把抓住墨云的胳膊,哭的梨花带杏雨,“没有,你的整形术那么高超,给我也整个吧,让我的耳朵爽回去……呜呜……我求你了,这样我都没法子活了……”

墨云有点不耐烦,“别哭了,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你的性子一点没变?我们先出去再说吧。”

李丁林止住了哭声,怔怔的看了看他,“你……你是阿云吗?”

墨云点了点头,意味深长的“嗯”了一声。

多少年了,那个少年早在李丁林脑海中渐隐渐去,只留给她一个背影,留个她一个模糊的容颜,那个下巴上有颗痣的容颜。

她努力的想,努力的回忆,然而,时间分隔开的不仅仅是人,还有朦胧的心。

“墨云哥哥,你真的是小时候的大哥哥,你的痣的,怎么没有了?……”李丁林费了半天功夫,才认出,她扑在墨云怀里嘤嘤的哭起来。

久别重逢,两人紧紧相拥。

这里没有时间,没有地域,没有复杂的人情,只有两个相隔很久的心,碰撞在一起,擦出了火花,擦出了回忆。

那一幕幕,全都是孩提时的天真和浪漫,虽然模糊的,但回忆起来,别有番滋味。

很多话,来不及诉说,来不及将对方看仔细,又要面临着分离。

“有人来了。”墨云慌忙将李丁林推开,两人藏了起来。

李丁林还没有来及享受完重逢的喜悦,马上又要面临一道道难关。

墨云将身上的披风脱下,给李丁林披上,小声说,“他来了,回头我再来找你,不要告诉任何人,我来过。”

李丁林还沉浸在喜悦之中,话音落地,墨云就不见了,想必他用的是隐身之术吧。

看到了是他,李丁林将披风的帽盖在头上,走了出来,“我在这,你怎么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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