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恨嫁

过了几日。

她勤勤恳恳把那副牡丹图绣完,之后倒在床上,两臂平摊,咸鱼一瘫,她是有多想不开啊,活着不好吗?

做咸鱼不舒服吗?为什么要自虐?

古代苏绣,湘绣放到后世都是几近失传的文化遗产,民族宝贝。

一项能够失传的技艺,一般只需要满足一项条件,够难,越难越好。

古代那些刺绣的大家小姐可真是了不起,算了吧,她就不用这么了不起了,成功的机会给你们,而她只要咸鱼瘫就好。

环儿进来换茶点。

本来她是一直贴身伺候的,奈何自家娘子醒来后就不太乐意了,她只能掐着时间进来换茶水糕点,看看自家娘子好不好。

这次她瞧见了个绣绷子,“娘子,这你绣的是何物?挺稀罕的物什,我竟从未见过。”

牡丹,是稀罕物什?

不可能的。

洛阳牡丹,艳名最盛的时候,就是大唐。

谭云已经不想知道这丫头把东西认成什么了。

生活已经够苦了,不需要再加料了。

她丢给环儿一个眼神,让她自行意会。

环儿笑笑。“娘子,明日你要穿什么衣裳,大郎带回来了那么多好看的衣饰,搭配起来一定好看。”

等等,环儿,你家娘子她没说过她明日要出门啊。

一头雾水,她现在是个小哑女,又不能旁敲侧击....

不能说话真是个双刃剑buff。

面无表情的她应付走了环儿,又迎来了目前她最不想面对的人。

没错,就是上次对自家小妹的脸都能“痛下杀手”的便宜哥哥。

“要我去给你撑场子吗?”便宜哥哥上场开大。

谭云:....

阿兄,咱们不是□□,好歹也是个有钱的人家,能说的委婉点嘛。

更何况,她和他不在一个频道,能先解释一下吗?

她思维发散开,撑场子啊,难道原主还是个大姐大?

不行,这个她装不来,能动嘴她就不动手,能闭嘴她就不开口,依次可得,她能当这是没发生吗?

热爱和平的新世纪少女兼合法公民难道要在大唐迎来人生第一仗吗?

谭清等了半天,他小妹都没一点反应,再一挥手,神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他以为她怕了。所以大刀横马直接给她做了决定。

“云娘怕甚?听阿兄话,明日阿兄给你好好打扮,看看她们哪个眼瞎的还敢说你找不到个良人嫁了!”

谭云听到这话,和之前蛛丝马迹联系起来,瞬间脑补了个七七八八。

明日应该是个宴会什么的,可能还是约定俗成那种。

原主之前可能之前宴会受了什么刺激被气的生了病,谭清要给她找回来面子。

哦,不是打架呀,那...就好。

她遗憾的松开有点跃跃欲试的拳头。

讲真,她长这么大,连架都很少和人吵,更别提动手了。

她叹口气,如果她拿的是女主剧本,那这次就是她艳压群芳,扬名岭南的好机会,说不定,还能打个脸呢。

可是,她拿的是咸鱼剧本啊,斗来斗去,真的好累的。

算了吧。

谭清显然不乐意这样,他见她一直没搭话,就直接拍了板,“就这样,明天你早些起,等阿兄过来给你描个新妆。”

谭云只关注到了一件事,早起?

不,她宁可睡一天。

嘴长在别人身上,她们爱说就让她们说去吧。

**

次日。

谭云眼角有些水雾,整个人坐的歪歪扭扭,仿佛下一秒就会倒在地上,睡死过去。

她伸手想摸摸自己的眼,擦掉水雾。

谭清一把拍掉她的手,“辛辛苦苦化好妆容,不许乱动了。”

谭云其实不抱什么希望。穿越之前,她刚刷了一部剧,长安十二时辰,不得不说,颜值都很在线,但是她是真的不太能欣赏唐代的妆容啊。

一面小小的铜镜被塞到她手里。

环儿给她准备各类配饰。

谭云被摆弄了一早上,眼下格外怀念她那张床。

匆匆瞥了眼,笑话,看过现代各类妆容的她会虚么?

也说了,她只是看过,没有实验到自己身上。

鬓发如云,红唇艳丽灼灼,蛾眉精致,抿唇时,高冷得很。

就算到谭云的咸鱼气质撑不起来张扬自信的妆容。

但是,她不需要说话啊,往那一站,放眼天下,唯我独尊。

对不起,犯中二了。

说正话,谭云有充分理由怀疑,谭清是不是进修过现代化妆师资格证?

只要是个人,不需要分男女,爱美之心,大家都有,不分彼此。

谭云深深怀疑,长的几乎和她差不多的原主为什么恨嫁?

每天看自己的脸,还能看得上别人吗?

美了就心情愉悦。

谭云离家前特意多吃了两块糕点,准备坐马车。

与商户之女,绫罗绸缎,有钱买,没命穿的情况不一样。

虽然禁止了商人骑马,但实际一纸空文,没什么用的。

大唐到了武则天时候民风已经相当开放了,岭南的民风更不用多提,蛮夷之地有蛮夷之地的好。

京里的小娘子们出门还要换个男装或者带个帷帽,岭南,什么都不用。

然而,新鲜感很快就没了。

她特别怀念后世的火车,自行车(认真的?),小汽车,多么稳当,还快。

大唐马车行驶管制很严,冲撞行人是要打板子的。

据说原来打脊背,后来打脊背挂的人有点多,改成打臀部了。

谭云想想这个,立刻放弃了催促车夫的念头。

慢慢来,不急。

她还可以补个觉?

**

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一处不知名的山脚。

环儿扶她下车。谭清说要和朋友一起来,没跟她一道。

“哟,云娘身子骨好了啊。”

阴阳怪气。

无视!

说话的是个姿色尚可的娇小少女,见谭云不理她,挤挤眼,撇嘴,“你阿兄把你打扮成这样,你不是还没嫁出去吗?”

姐妹,女孩子挤眼很考验颜值的。

一不小心,就会挤成斗鸡眼,比如,像你这样。

谭云瞧了她一眼,一点都不急,一未成年,急着嫁什么人?发育好了吗?

她暗自腹诽,怪不着三国的时候,有好人妇的风尚呢,十二三岁,长都没长好呢。

这具身子才十四,也不知道原身急个什么。

那娇小的小娘子深觉自己被她那一个眼神挑衅了,很好,你个谭云,好得很呢。

“你也不瞧瞧自己是个什么样子?不会说话,十四岁了,马上就及髻了吧,连个婚约都没,看看谁和你一起玩。”

感情是觉得没婚约被排斥了?

谭云扯扯唇,有点不太理解为啥没婚约就要被孤立。

原身一十四岁的小姑娘会在意,她谭云可不会!

她跋涉过泥泞,是那个人给了她一道光,从此她就无惧蜚语流言。

她知道怎么样才是最好的回击。

理都不理,她直接往人多的地方的地方走了去。

小样儿,姐把你当空气。

少男少女,一起踏春。

这边有个亭子,書着飞红亭三字,里面摆着瓜果。

这不是联谊团建吗?

古人可真会玩。

谭清不知道磨蹭什么去了。

谭云等的无趣,在亭子里独自高贵冷艳。

小娘子三五成群,有说有笑。

只不过,为什么有的对着她指指点点?

那个刚才添堵的低段位小娘子笑得一脸幸灾乐祸?

算了,想不明白就别想。

何苦因为别人难为自己呢?

谭云深谙如何做一只优秀咸鱼。

纱幔扬起,小娘子红衣灼灼。

“那边是我阿妹,云娘。”

谭清拉着马,很是骄傲。“我阿妹在岭南,那是不常出门,否则岭南第一美人一定是她。”

青衫郎君微微一笑,“与谭兄相像。”

谭清仰头,扬鞭一挥,“那可不是。”

他跑得快了些,“咱们快些去,我怕她受欺负。”

青衫郎君只模模糊糊看到个红衣背影,但单凭气势,也能确定谭清的阿妹不像个由人欺负的主。

但他不置可否,也勒紧马缰,提速追了上去。

**

谭清,大概就是类似孩子王的存在吧。

谭云觉得。

谭清一到,窃窃私语和那些时不时看向谭云的目光都消失了个干干净净。

敢情这群小娘子小郎君们之前是趁谭清游学走了,原身不会说话告状才偷偷欺负原身呢。

真是...天真的让人想欺负啊。

想告状可不一定要说话啊。

随着谭清过来的还有一人。

哟,是个熟人。

真是人生无处不相逢。

和一个美人有缘分是一件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

她只能行了个礼,脸上露出个笑。

倒是环儿,“是你!”

谭清诧异,“环儿还认识这位郎君不成?”

谭云冲环儿使了个眼色。

环儿极不情愿,“街上见过这位郎君一次。”

可不就是冲撞了小娘子的那位骑马的少年郎君?

还是一袭青衫。

少年郎君刚刚看得清楚,也不点破,“是一面之缘。”

谭清爽朗一笑,“那可是巧了。他就是我那位朋友,过阵子要来家里小住的。姓张。”

谭云笑得好看,心里却思量,姓张的小郎君都这般好看吗?那人恰好也姓张。

如果真如此,那可是再好不过了。

谭云又行了礼。

谭清这才想起来解释,“忘说了,云娘嗓子不好,不过再过阵子就有医郎來治了,很快便能说话了。”

他没压声音,边说边用沉沉目光扫过在场众人,这话,也是特意说给他们听得。

少年郎君点点头,并未多言。

谭云瞧见,那之前得意的小娘子脸色刷白,一副不太好的样子。

基友花花卷子的文:《又是为相公续命的一天》要完结啦。

某日,辛沅突然与某人说,要去林秀山探亲。

某人想着林秀山是自家小妻子成形的地方,便答应和她一起去看看。

结果,两人到了之后,辛沅指着面前的三处坟头对某人说道,“相公,快来拜一拜。”

某人一看。

三处坟头上分别写着,“辛沅夫君之墓。”、“辛沅爱夫之墓”、“辛沅爱夫之墓。”

然后又听辛沅说,“相公们,我把亲亲相公带来了!”

某人:感觉哪里怪怪的。

文案:辛沅对墨离、离垣、凌白说过欢喜。

唯独除了洛宸。

她为墨离白过发,为离垣杀过佛,给凌白续过命。

除了洛宸,她唯恐避之不及。

她无缘由地爱过一个人,但却明确清楚地讨厌一个神。

作为以上那些人的神:我太难了。

辛沅:就当我那些年是喂了狗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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