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说:刚上高中的堂弟来我家里做客,拉着我说要一起出门逛逛。
本以为他想买东西,结果下了楼,他不好意思地跟我说,是他同学约他去喝奶茶。
他老妈这几天又不让他出门,要跟着一起走亲戚,所以到我家才拉着我一起出来。
我心领神会,说那你去吧,我去逛下书店,你去完了来书店找我。
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他才回来找我,还给我带了杯喝的。
我笑着问他:
怕不只是同学吧,是你喜欢的女生?
他也不否认,就嘿嘿地笑着。
末了我们回到家楼下,他叫我千万别说出去。
还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我手里的奶茶,意思是我已经被他收买了。
突然间有点羡慕他。
在他这个年纪,喜欢一个人只需要躲着老师躲着家长。
而喜欢就是全部,为了见一面要想尽各种办法。
但等他到后来才会发现,其实躲不掉的是生活。
往后再喜欢一个人,也不足以撑起所有东西。
可这些我都不准备告诉他。
有时回想起来,十几岁就仿佛是人生中最理想的年纪。
那一会,最不拘一格的人也大概没想过,未来的自己会西装革履,规规矩矩的上班下班。
那时候你什么都不信。
而倘若有人在我十六七岁的时候告诉我这些东西,我那会也会觉得他是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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