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 15 章

叶莺在太阳落山以后来了白术的寝屋,桑叶不在,白术正收拾剩下的一些零碎,什么针头线脑、平日里的汗巾枕头一类。

丫鬟房里的枕头只是填了粟米的布枕,白术的嫁妆里,另有太夫人赏赐的一对纹胎白釉瓷枕,是定窑的好东西。

要桑叶说,这些旧物干脆就别带了。

“用惯了的哪能一样。”白术笑着将叶莺迎进来,“你先坐会,等我忙完来。”

也不与她见外,不像太夫人那儿的丫鬟过来给她添妆,还要沏好茶,将外头新买来给她解馋的点心小食端上桌招待。

白术只笑道:“咱们不是那外人。”

虽说不必特地招待,可她这屋里,平日好茶鲜果从来没缺过。叶莺吃着桌上汁水淋漓的桃儿,个大饱满,又甜又脆,她一连吃了两个,指缝间都是桃子的香味。

见她爱吃,白术就叫她一会儿将整碟子端回去。

叶莺平日再没心眼,也知道这是人家凌霄大哥从青州专程给未过门的媳妇儿带的心意,颇有眼力见地拒绝了。

白术专等着她过来呢,下午时人多,有些话不方便说。

叶莺没什么银钱,拿不出桑叶那样阔绰的首饰给她添妆,却又着实喜欢她这个姐姐,思来想去,自己绣了一面莲花鲤鱼的团扇,取的是“莲鲤枝”的寓意,又打了银片的同心锁扇坠,缀了与扇面同色的红绿琉璃珠子。

“瞧瞧,瞧瞧!”白术爱不释手,“得了,赶明儿出嫁的团扇就用你这个。”

她本也从外头买了新的,却不及叶莺这个好看精巧。

她拉着她的手感慨:“怎么长得?一双手怎就这么巧?怎能这么巧?”

饭食做得香也就罢了,怎地连女红也这么好,白术从拿起团扇就没放下,一直来回把玩。她在丫鬟里绣活不算特别好,但见过的好东西多得去了,也禁不住对着上头栩栩如生的鲤鱼看了又看。

叶莺抿唇笑,“姐姐好东西见多了,不嫌弃我的就好。这是苏绣的法子,我也只是门外汉,真正得意的绣娘,平日里不干活,手上不能有茧,得精心养着。等我有钱了,再送姐姐一块好的。”

白术作势收了起来,“不,我就喜欢这个。”

喝茶吃果子,唠家常,添妆送出去了,又谢先前白术对她的照顾。

“我初来乍到的时候,多亏了姐姐,承蒙姐姐提点照顾。”叶莺道,“真的不知道怎么谢姐姐。”

白术笑道:“你要是想着我,就多给我绣些小衣裳虎头帽呀,将来孩子长大了,让他喊你一声姨母。”

叶莺笑着应了。

“我向公子引荐了你,等明日,你便到书房听唤吧。”

“跟着桑叶,好好干。”

“书房丫鬟的前途比灶房、院里还是大不同的。在公子身边,能学的也多。以后出去,说自己是伺候过探花郎的,婆家都会高看你一眼。”

收了嬉笑,白术现下跟她说的都是肺腑之言。

是真的,大家婢大多都读过书,且通身的气度、礼仪也与普通百姓不同,瞧红楼里那些贴身丫鬟,个个就跟副小姐似的。特别像崔沅这种子弟身边的人,脱了籍出去,一定不愁人说媒。

叶莺哪里不懂,只是听说要进书房伺候,第一时间想起的是自己那一手软字。

上辈子出生正赶上鸡娃那一波家长,小学的时候,身边同学周末斡旋于各个兴趣班,钢琴舞蹈绘画书法……叶家爹妈一开始也跟风让她上了半年书法班,结果她吃不了悬腕的苦,每次都躲到楼下社区图书馆看格林童话、花火知音,终于被抓个正着。

上辈子没基础,这辈子打鱼晒网,眼下也只会照葫芦画瓢。一笔字被探花郎评价“有形无神”,可以说毫无风骨。

“但还有得救。还可以练。”

这几天,崔沅偶尔会用朱笔圈出几个写得不错的字来了。放在刚开始,用他的眼光来看,那简直叫一无是处。

才不到一个月吧,这个进步速度,放在平常人家那得是祖上烧高香了,出了神童。

但叶莺受的是当朝探花的指点,在他本人看来,这都是应该的。甚至,他对她的期望比这还更高些。

他认为她还能做的更好。

所以崔沅只夸了一句“不错”以后,又给她每日加了五张大字。

不是,她又不去翰林院当官儿……叶莺想反驳来着,提起勇气抬眼,结果探花郎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

“……是。”叶莺泄下气来。

其实作为一个婢女,她的资质差不多已经够格了,还有很多人连字都不认识呢。但崔沅对她产生了期许,觉得她是个有天分的女孩子,就不能差不多。

叶莺对他又敬又怕。

敬的是金尊玉贵的世家公子,竟然纡尊降贵,耐心指点一个小婢女;怕的是每天十五张大字再加临摹字帖,原本清闲自在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放心,我很快就回来的。”白术安她心。

白术不喜欢那种嫁了人就一心伺候公婆丈夫,带孩子围着锅边转的日子。

叶莺依依不舍:“那白术姐可要早点回来。”

最后,白术细细地叮嘱了她,崔沅平日的作息习惯,她要做些什么,一些需要注意的小细节,以免再出现上回透花糍那种尴尬的情况。

“有什么拿不准的就问桑叶。”她道,“还有,平日帮我留意些忍冬,我总觉着她近来有些不对劲。就算是竹苑的其他人,也不可尽信。”

她没说这是公子的吩咐。

事实证明她没看错人,叶莺虽然惊讶,却没多嘴打听,只是郑重地点了点头。

白术最终还是没叫她空着手走,塞了一匣子水粉首饰。

“以后我也用不了了,给你戴。”白术笑道,“赶紧趁姑娘家的时候多打扮起来。”

成了妇人,就得要稳重,这些个粉绿的花朵都只能随着她的少女时光一去不返了。

这时候白术又有些伤感了,怎么就不能当一辈子姑娘呢。

叶莺只好另辟蹊径安慰她:“可是还能戴玉的、金的银的呀,看上什么,就叫凌霄姐夫给你买。”

说得白术莞尔。

第二天不亮,白术的家人就来接她了,走之前,在书房门前再拜了别,叶莺今天起得格外早,递给她一篮子漂亮的糕点。

白术笑道:“以后吃不上了,真得想这一口。”

叶莺也笑道:“那就叫人传话进来,我肯定给姐姐开小灶。”

白术要走了。

“对了,你的信。”白术停住脚步,“已经找人带回去了,应该过不多久就能有消息。”

从陈留到上京,马行正常速度要小十天,水路快一些,叶莺道:“不急。你们新婚,好好玩几天。”

白术脸上一红。

她家亲戚在催了,真得走了。

叶莺怅然看着她走远,直到背影消失。

见证了一个女孩子最后的少女模样。

卯时一刻,崔沅醒了,睁眼看了会帐顶缓神,才坐起身。

侍女一早候着,听见动静,端着盥洗用具进门,将床帐挂了起来。

叶莺第一天上岗,就跟在桑叶背后,捡些杂漏的活儿,譬如在崔沅净面时递巾子,譬如开窗通风透气。

崔沅瞥了一眼她因为生疏而显得有些忙乱的背影,问道,“白术出门了?”

桑叶应了。

他点点头,“后天你过去看看吧。”

给她放假,还能吃好姐妹的席,桑叶高兴地应了。

不过她还是记挂着崔沅:“那府里……”莺儿一个人,能忙得过来么?

“一日而已,”崔沅淡然地道,“不妨事。”

“成!”

多久没出过府了,桑叶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想着这两天多提点莺儿几句,大不了回来给她带些小玩意,嘿嘿。

今天因为送白术出门,叶莺早早就起来了,粥羹都提前备好熥在灶上,现下只需待在屋里听候。

见崔沅洗漱过后在榻上闭眼打起了坐,久久无声。她有些懵然,小声问桑叶:“现在干嘛?”

桑叶指指书房:“擦琴去。”

这些都是以前白术要做的。

叶莺蹲在地上,一寸寸地将浮尘拭去,遇到琴弦的地方,更是仔细再仔细,避免发出一丝声响,可谓尽力把自己的存在感降至了最低。

待擦拭干净后,还要上一层专门用来保养琴弦的油脂。因拂陇弹奏得多,脂腹会天然润泽丝弦,并不需要过多保养,少量均匀涂抹后再擦拭干净即可。

倒是叶莺头一次做这些,不大熟练,直到崔沅两刻钟的调息时间过去,来到了琴边,她还蹲在地上擦弦呢。

“我来吧。”崔沅站在背后看了一会,出声道。

叶莺吭哧了一下,“不用!公子坐会儿,我马上就好。”

崔沅默然。

叶莺加快了手上速度,果然马上就让开了。

崔沅试了试音,有些滑。想来是最后那会擦得有些潦草。

他伸手,叶莺一时没反应。

“帕子。”

叶莺尴尬地将帕子递了过去。

崔沅倒没在意,重新试了下音,总算觉得顺手了。

“公子今日奏什么?”

她还是第一次离得这样近听探花郎弹琴,此前都是在灶房里,隔着锅铲的“噌噌”跟切菜的“哆哆”声,再高雅的琴声传进耳里,都免不了染上烟火气。

崔沅道:“《猗兰》。”

明净的阳光洒洒满一地,他坐在窗前,眉目澄清,透着温和。

叶莺闭上嘴,沉静地听着。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

竹林,流水,琴声。

似乎流淌着一缕悠长的魏晋清韵。

心彻底静下来了。

叶莺悄悄拉着桑叶感慨:“公子弹得可真好!我都闻见兰花香啦。”

桑叶被逗得一乐:“那是我今日点的幽兰熏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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