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十四年,腊月二十八,盛京郊外,天寒地冻。
“这沈西容真是个晦气东西,谁沾上她都得倒霉!早不死晚不死,死在这快过年的日子,冷死了!”一名短打灰麻棉服的中年女子举着锄头挖了一兜黄泥土,泄愤似的将土推到一旁,放下锄头呵口热气在手心。
她身旁还有一名稍年轻的女子同样举着锄头刨土:“她是沈姑姑前两年认回的女儿,还是别这样说了吧?”
“什么姑姑,我们都叫沈光棍,你叫的这么亲热能给你钱波!”中年女子啐了一口,举起锄头继续挖坑:“沈西容之所以变成这样都是活该,我可没冤枉她。”
沈光棍年轻时成过婚,因家里穷,夫郎嫌家贫揣着孩子跑了。沈光棍自夫郎嫌家贫跑走,痛定思痛,省吃俭用,置办田地房屋还有家私,在村中日子算富足。
据沈光棍自己说,两年前,她夫郎良心发现,临死前将女儿送回大榆村母亲身边,沈光棍女儿名为沈西容。
中年女子旁若无人絮絮叨叨的说着,一点没发现年轻女子对这件事兴致缺缺:“一年多前,沈光棍病死后,家当全给了那死鬼,只要沈西容老老实实过日子,哪能把自己饿死呀!她偏生不安分,家里东西当的当,卖的卖,田地不种,懒得做工,普通人学那些富贵人家当个纨绔,天天在家混吃等死。才一年多时间家里东西全糟蹋完了,加上前几日大雪封路就饿死在家了嘛!若不是昨日沈族长好心过去看看她,她死在家里生蛆了都不知道。”
“呸,废物!”
“阿弥陀佛!”年轻女子听她骂的难听,终于搭话了,朝着沈西容尸体方向努努嘴,放下锄头,双手合十戚戚祷告,一会后:“咦,我听说她也不是不做事,只是,人比较那啥···养猪死猪,种田死苗。而她变卖财产换的钱都用来读书上学,打算考官的呀!”
中年女子声音抬高,尖锐的刺耳嘲笑声扩大开:“哈哈哈哈,读书哪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肖想的事?且不说笔墨纸砚这些书籍花的钱,光是请些有本事的夫子就是一笔压死人的费用,你看沈西容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她刚来大榆村的时候是个一人胖过三人的大肥猪,这才两年,连考两次童试还没考过不说,还活活饿死了。读书对于高门士族那叫光耀门楣,对于我们这种家庭就叫不务正业。”
沈西容刚来大榆村的时候确实长得非常肥胖,随着时间推移,肥胖的身体渐渐瘪下去,成了现在瘦骨伶仃的模样。
残阳暗橙,冷光落在凉席上。忽明忽暗的光线照在死尸的脸上,尸体头发上沾着枯叶泥团子,双颊瘦削无肉,皮肤青灰一团僵白团,眼球微微突出,身上裹着打满补丁的棉服,脚底踏着一只破损的草鞋,为何只有一只。
另外一只,应当是尸体在地面拖行的时候掉半路上了。
凤朝重视葬礼,人死后会买好丧服丧鞋,整理遗容,请道士吹锣打鼓杀三牲敬神,以期过世的人在阴间能过上舒坦的日子,在这点上,达官贵人乃至乡野百姓的想法都一致,绝不会省这笔钱。
而沈西容的这幅模样,任谁看一眼都要叹一声凄凉,大榆村最贫穷的人家也不会死成这个样子,穿的并非丧服而是死时的衣裳,补丁摞补丁,踩着一只破草鞋,另外一只脚连草鞋都没有,裸露的脚背青黑中带着不少树枝划破的伤口,黑血咖凝在上面。连副最便宜的薄皮棺材都不曾有,只一副破凉席裹身,畜生牲口死了都不会这样潦草埋了。
两人将坑挖好,年轻女子放下锄头,指了指不远处的凉席和尸体:“天马上黑了。我们赶紧埋完,赶紧回家吧!”
话音刚落,眼睛慢慢瞪大,瞳孔里映着凉席里的人撑手坐起来,尸体灰白的脸对着她,一双眼睛发出绿幽幽的暗光,一股巨大的恐惧蒙头盖上,她两眼一番晕了过去:“诈···”
诈尸!
“对对对,搞快点,等下看不清,注意别掉坟坑了。听人说掉坟坑倒霉三年呢,我得多注意点···”中年女子没注意身后动静,絮絮叨叨说着,边将最后一锄头的土翻到一旁,突然听到身旁咚的一声巨物砸地的声音,惊了一惊,侧脸一看,年轻女子倒在地上。顺着视线望去,一张突兀的尸白脸正与她对望,幽光打在凹陷略干枯的脸上明灭不定,仿佛地狱里爬出的索魂恶鬼,中年女子心脏停止跳动,冷汗唰唰的冒出来,僵直身体,颤着声音:“你···你····你怎么起来了。”
“饿了,想找点东西吃!”沈西容脑袋昏昏沉沉,眼圈阵阵发黑,胃部饿的火烧火燎,她刚醒来,还没搞清楚情况,听到有人问话,如实说道。
“我···我···去牛花···那里给···你拿点···”吃的,再送你上路···
中年女子哆嗦着嘴唇,牙关敲得咯咯响,话音戛然而止,中年女子两眼翻白昏死过去,倒进坟坑里,砸出一声巨响。
沈西容一脸懵:!?
沈西容模糊视线渐渐澄明,看眼四周情形,荒山野林,天色垂暮,不远处挖出了一个坑,新鲜的泥土散发出腥味。坑旁一个古装穿着的女子俯身脸擦地,而泥坑里露出一只脚,应该是刚刚摔进去的那人。她们好像挖坑打算埋什么东西。
这是哪里?怎么来这里了?她不是博士即将毕业,正在寝室彻夜挑灯写论文的吗?
突然,一阵尖锐刺痛自脑仁里扩散到整个头部,她疼的用双手捂住头部,蜷起膝盖,破凉席被腿脚顶开,头磕在蜷起的膝盖上。疼痛让她甚至都没时间多想,为啥她会被烂凉席包裹。
就在她以为自己脑袋要痛爆开的时候,疼痛抽离,脑子内腔留下大段文字。慢慢缓过神,通过脑海里的文字介绍,上辈子记忆模模糊糊记起来,她大概捋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简单来说,这个时代女尊男卑,朝代名为凤朝,女子力气比男子略大。原身名叫沈加桂,后被沈姑姑改名沈西容,是侯府弃女,是后世的沈西容的凄惨前世。
沈加桂的身世太过离奇,太过惊世骇俗,比戏文还夸张,属于说出去绝没人相信的那种。
她原是扬州安定侯之女,前首富富商顾氏之孙,在父族顾家道败落后,沈加桂脑子进水连犯几桩大错。后又查出已过世的父亲顾氏生前与家奴偷情,而沈加桂血脉不纯是家奴之女。她被安定侯视为耻辱断绝母女关系除名族谱,失去侯爵继承者身份,失去所有财富及所有光环,被驱赶出扬州城。一路被扔到大榆村后无依无靠,沈姑姑正好没有孩子,就使钱打通关系收养她当女儿传宗接代。
凤朝财富看扬州,扬州财富看顾家。这是凤朝以前流传的一句话。沈加桂是首富商顾氏之孙,母亲又是安定侯,前半生高门显赫,奴仆成群,下半生低贱贫困,凉席裹尸。
沈加桂活的憋屈,死的太惨,怨念十足,恨意滔天,将转世的灵魂从时空隧道中拖回她的世界,强迫后世沈西容上身,替她完成心愿考上状元,重回高门。沈西容被抢魂上尸了。
沈西容惆怅的想,承认自己前世挺惨的,那毕竟是上辈子的事了,但她这辈子过得挺好呀!
从小到大考运亨通,小升初,中考,高考,研考只争第一。不仅如此,她爸妈还培养她学习一门国画艺术,大小比赛,拿奖拿到手软。除了学习能力,生活能力也杠杠的,平日里的家务自不必说,每年跟户外驴友出去游玩她担任的领队,野外生存能力,在圈子里口碑称第二,没人敢抢第一。
沈西容放下手腕,瞥见左手腕子上系着一根红绳,上面坠着一个绿色珠子。刚刚那段话里有提到这个手串,这自然不会是普通的装饰手串,这是她的催命符。
前世的愿望是考上状元,却不是可以让她考一辈子,而是有时间限制,必须在四年内考完。这就意味着,县试,府试,院试,秋闱,春闱,殿试必须一次上榜,没有二次重考的机会。
如果考试顺利,珠子的颜色会越变越淡了,直至变成白色。
如果考试不顺利,珠子的颜色就会越变越深,直到完全变成黑色。
即便考上了榜眼,探花都不行,只能考上状元,否则认定失败黑珠子爆炸,她粉身碎骨,魂飞魄散。
她尝试将手串取下来,拽下来,砸下来,可这东西就跟嵌在手腕上似的,越拉越紧,珠子颜色越来越深,大有非要取下来就提前爆炸同归于尽的意思。她只得作罢,珠子恢复绿色。
过分!
太过分了!
太太太太过分了!
考状元又不是考博士,博士每年录取四十来万人。而考状元不是一年一考,而是,每三年才能考出一个啊!她是博士,不是道士,没有仙法。不先十年寒窗苦读,哪能做到四年考上状元呢!
这也太草菅人命了!
这还不够悲催,还有更悲催的!
虽然记忆比较模糊,但是,有一点绝对没搞错,她父亲与家奴有染在扬州府衙是留了状纸的,这要是查出来,取消考试得到功名-童身、秀才、举人、贡生、进士,这些就不说了,严重的还会以扰乱科举被官府痛打致死。
尽管,扬州和盛京相隔千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此事曝光,沈加桂那位侯府母亲视她为眼中钉,绝无可能会替她掩藏。
考也是不行,不考也是不行!沈西容单手捂住额头,头疼!
开局即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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