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沈墨收到一封信。
没有寄件人地址,只有她的名字。
她打开,里面是一张照片和一封信。
照片上,是一个女人,年轻漂亮,抱着一个婴儿。
是她妈。但和她见过的那个妈不一样——年轻,眼神亮,笑得很好看。
她打开信。
信很短,只有几行字:
“绾绾,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别找我,找不到的。但我走之前,想告诉你三件事。”
“第一,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是生了你。”
“第二,你小时候我走,不是因为不爱你。是因为太爱你,怕带着你活不下去。”
“第三,那个孩子,对你好,你就跟着他。不用怕。怕也没用,人这一辈子,总要信一次。”
没有署名。
只有那个小小的手印。
和第一封信一样。
沈墨看着那个手印,站了很久。
然后她把信折好,放进口袋。
那天晚上,陆淮来接她。
上车之后,她没说话。
他看了她一眼,没问。
开到楼下,停住。
她下车,走了两步,又回头。
他摇下车窗,看着她。
“陆淮,”她说,“我妈走了。”
他愣了一下。
“去哪了?”
“不知道。但她留了一封信。”
她从口袋里拿出那封信,给他看。
他看完,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说:“你还好吗?”
她看着他。
“不知道。”
他下车,走到她面前。
“那先上车,坐一会儿。”
她点了点头。
他们回到车上,坐着。谁都没说话。
十分钟后,她开口了。
“她说,她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是生了我。”
“嗯。”
“她还说,她走,是因为太爱我。”
“嗯。”
“她还说,”她看着他,“让我信你一次。”
他看着她。
她继续说:“她说,人这一辈子,总要信一次。”
他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说:“那你想信吗?”
她看着他。
三秒后。
“想。”
他看着她。
然后他伸出手,握住她的手。
“那就信。”
她低头,看着那只手。
又抬头,看着他。
“陆淮,”她说,“我以前不信任何人。后来信了林峰,信了我妈,现在——”
她顿了顿。
“想信你。”
他看着她。
“那你就信。我会一直在这儿。”
她点了点头。
窗外,月亮很圆。
那天晚上,他们没有上楼,就在车里坐了很久。
很久之后,她说:“陆淮,明天开始,我想换个活法。”
“什么活法?”
“不知道。但和以前不一样。”
他笑了。
“好。我陪你。”
她也笑了。
车窗外,夜色很深。
但车里面,有两个人,握着彼此的手。
## 后记
沈墨后来没有换工作。她还在研究所,还在做她的研究。但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她开始学着不那么紧绷,学着偶尔笑一笑,学着相信一些人。
陆淮还是陆氏集团的掌权人,还是偶尔去片场晃一晃,演个十八线小艺人。但和以前不一样的是,他开始学着不那么演,学着偶尔让别人看见真实的他。
他们住在一起。在她租的那间小公寓,还是在他那套大房子里,说不清。两个地方都有他们的东西。
她妈再没出现过。但每个月,她会收到一张明信片,寄自不同的地方。没有署名,只有一个手印。小小的。
她知道,那是她妈。
她也知道,她妈不会再回来。
但她不恨。
因为恨太累。
而她,想活得轻松一点。
林峰身体还好。每个周末,他们回去看他。他每次看见陆淮,都要拉着他下两盘棋。陆淮每次都输。但她知道,他不是真的输。
他只是在让老爷子开心。
她没说破。
因为她也想让他开心。
日子就这么过着。
没有什么轰轰烈烈,没有什么生离死别。
只是两个曾经戴着面具的人,学着在对方面前摘下来。
只是两个不知道该怎么爱别人的人,学着慢慢靠近。
只是两个曾经不相信任何人的人,学着信一次。
信一次就好。
信一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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