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明朔默默将眼神移开,没等回答,就先听到电话那边的老爷子着急的声音。

“是那个孩子吧?”明继韬问,“你易感期的这些天,都跟他在一起?”

明朔不动声色地按低听筒音量,“嗯。”

老者的声音陡然凝重,“他怎么回事,虽然腺体是坏的,怎么也不知道避嫌……再接受两个采访意思一下,等风头一过,就赶快安排他住出去,知道吗?”

“嗯。”明朔答应,他也正有此意。

但爷爷这么说了,他又隐隐地不想顺着爷爷的意思,或许是为了报明继韬不看好机器人项目的仇。

明继韬不看好什么,什么就真的做不成,这个念头使明朔心里的挫败感成倍增加。

老爷子又唠叨了两句就挂了,明朔随手将手机丢在自己的床上。

视线扫过被单,他又想起自己曾在这张被子下,将于映央紧紧抱在怀里,于好几个清晨慢慢睁开眼睛。

“什么事?”明朔刻意撇开视线,看向面前脸色惨白的于映央。

于映央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变化,却仍不信邪地确认,“明朔,你的易感期是结束了吗?”

明朔直视于映央,眼皮微遮,更显睥睨之态,“是。”

“哦。”于映央抿了抿嘴巴,这一抿,毫无血色的一张脸上就只有嘴唇很突兀地红着,是那种水盈盈的红。

于映央看起来有些失落,仿佛在缅怀前些天失控的明朔,那个被他诱惑着吃掉了好多甜品的明朔。他退了一步,又继续一小步一小步地后退着,一边说:“好吧,你恢复了就好。”

明朔觉得现在的于映央有点过分卑微了,反而显得浮夸和惺惺作态,好像在故意吸引他的同情一样。

拙劣的演技会换来拙劣的同情,而拙劣的同情,明朔不屑给。

.

确认完明朔的情况,于映央就回房躺着了。

明朔洗了澡,换了衣服,出门上班。

大老板易感期,秘书团便跟着休假。如今复工,Ben推开办公室的门,满面春风地走进来,对着明朔赞叹:“Wow!”

明朔学舌,“Wow?”

“就是感觉你这次回来的状态比以前好很多,以前你都得瘦好几圈,脸都黑了,怎么这次……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小子去哪儿偷荤了呢!”

“无聊!”明朔白他一眼。

吴仲伯和明朔是大学同学,吴伯仲的家庭条件一般,平时勤工俭学,一心希望能用自己的能力出人头地,成为“人上人”。

明朔欣赏有野心的人,两人的兴趣也很合拍,于是毕业后他给了吴仲伯一个留下来的机会。吴仲伯成了Ben,一个三头六臂的全能型秘书兼机器人项目的技术开发。

“倒是你,看我易感期,你跑得倒快。不用照顾我,脸色也变好了。”明朔还在责怪好友置易感期的他于不顾。

“没有啊,我老早就请了年假的,考勤系统上可都记着呢……”吴仲伯顿了顿,神秘一笑,“哥们儿,我恋爱了!”

明朔惊讶,“没开玩笑?”

“这事儿有什么可开玩笑的?晚上一起吃个饭,介绍你们认识一下。”吴仲伯拍打着明朔的肩膀,传递自己兴奋的喜悦,随后将手里的文件放到办公桌上,又摇身一变成了Ben,“这几份文件要在下班前看完,拖了好几天了。”

明朔失笑,“遵命。”

Ben笑着走开两步,又突然回头,定定望着老友看。明朔给他看得怪不得劲的,挑起浓眉,“又要干嘛?”

“没事,没事,”Ben嘶了一声,“你真没情况啊?”

明朔翻开最上面一份文件,“整个易感期,我都和一个腺体坏了的小骗子待在一起,能有什么事?”

“什么骗子啊,”Ben晃了晃手,“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吧,再说事情也都顺利解决了,别再拿人当骗子了,也没要你们家几个钱。”

明朔做了个告饶的手势,并不是被说服,而是要他快点滚蛋,自己要开始工作了。

Ben叹了一声,轻轻合上门。明朔就是这样的人,从不会在不重要的人和事上浪费时间精力。

.

晚餐由吴仲伯做东。谈了恋爱就是不一样,平时抠抠搜搜的一个人,选了一家颇有格调的西餐店。

明朔没看菜单,将点菜权全部交给吴伯仲,低头翻阅明继韬发来的秦董家小孙子的资料。

“小秦后天到雾市,你收拾得精神些,再给他买份礼物带过去。”爷爷交代他。

照片里的Omega白净瘦小,严丝合缝地满足了这个社会对于Omega群体的审美印象,不丑,但也没什么能让人记忆的特点。

明朔顺手将照片存进相册,生怕到时候进了航站楼,一时之间找不到要接的Omega。

熄了屏,吴仲伯揽着他的男朋友的肩膀,乐呵呵地介绍,“明朔,这是小陶,陶柚。”又对身边的人说,“宝宝,这是明朔,我的大学同学,现在是我老板。”

明朔笑了下,主动朝陶柚递出一只手,“下了班就是同学,没别的了。”

对方握上,讨巧地说:“谢谢明先生,明先生您好。”

西餐厅光线不算明朗,食客的面庞变得朦胧,明朔微微怔愣,总觉得这张脸似曾相识。

不过他有轻微的脸盲症,对方面部特征不强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特别熟悉,就会经常将人搞混,为此也在大学期间得罪过不少人。

吴仲伯知道他这个毛病,正式工作后便主动承担起了帮他记忆人脸的工作,也帮他避免了很多社交尴尬与危机。

明朔当然会卖好友一个面子,况且对方一直都想找个心仪的Omega结婚,孕育一个Omega后代,摆脱一家子都是Beta的境况。

这顿饭吃得还算愉快,Omega诚意十足,把自己的腺体遮得严严实实,丝毫没让明朔感到陌生信息素的侵袭。吴仲伯宛如孔雀开屏,不断给明朔递话,将自己方方面面的优势都展露彻底。

要不是很信任对方,真心把对方当成朋友,明朔都要鄙夷这个恋爱后智商无线逼近于零的Beta了。

饭后,明朔发现餐厅旁边的精品店还没打烊,提议进去逛逛。他想给秦董的孙子选一份礼物,尽早解决这个无可奈何的任务。

导购给他推荐了几款男士腕表,询问收礼对象的特征。

“嗯,Omega……白白净净的,”明朔有点走神,说着说着就不知道在说谁了,“反应有点慢,平时好像没有佩戴腕表的习惯,手腕特别细,所以需要取掉几个扣环。”

后来,导购向他推荐了海洋系列的腕表,表盘是由珍珠母贝制成,整体呈淡白,但是在不同光线下会映出蓝的粉的梦幻光彩。

明朔当场签单,导购给了他一张卡片,请他手写祝福。明朔拿出自己的签字笔,不假思索地书写, Ben八卦地凑过来看——

“赠于映央?”吴仲伯愣住,“秦董的孙子叫于映央?”

明朔顿时慌了神,将“央”字的最后一捺扯得老长,墨水弄黑了他的指尖。

Alpha摸摸鼻子,把卡片揉成团扔掉,然后告诉导购,“不需要卡片,就这样就好。”

吴仲伯没往深了想,只抓着这件事调侃,天衣无缝的明朔竟然也会走神,还好没把这张卡塞进礼物袋里送出去。

明朔吃了瘪,脸色很难看,沉默地上车回家。

车子在马路尽头掉了个头,往他的公寓方向走,接近公司的时候,明朔突然请司机在公司门口停一下,自己有东西要拿。

深夜回家,于映央的房间里还亮着灯,暖黄色的光线从他的门缝下端流淌出来,明朔有点喝醉了,站在黑漆漆的客厅,盯着那道光线出神。

半晌,门突然打开,柔和的光线宛如浓稠的蜂蜜,慢慢淌进过道,照亮了面前的空间。

于映央探着脑袋,看到站在门口的明朔,才快走几步迎上来,“哥哥,你还好吗,怎么进家之后一直听不到你的脚步声。”

明朔晃晃头,“没事,喝了点酒。”

“哦……”于映央舒了一口气,Omega总喜欢做些情绪外化的小动作,生怕别人看不出他的关心一样。

“这个,给你。”明朔指了指放在脚边的盒子,很笨重的一大箱,看就知道是个大家伙。

“什么啊!”于映央很兴奋,跑去打开客厅的灯,苍白的脸上瞬间浮上一层血色。

然后,他蹲下来,一字一字地读出盒子上的英文,“儿童陪伴型机器人。”

明朔直挺挺站在原地,微微偏头,观察着Omega的表情。

于映央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看明朔又看看大盒子,惊叹地说:“是哥哥开发的机器人诶,好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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