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悉尼,冬天来得悄无声息。
说悄无声息,其实并不确切。这座城市的冬天从无落雪,没有那种能将世界彻底覆白的凛冽。它的冬更像一层情绪——天色沉得比往常更早,海风凉得比平日更透,街角那株蓝花楹落了半树叶子,余下的半枝悬在枝头,黄绿交杂,像一场不肯彻底的告别。
顾夏立在办公室落地窗前,望着窗外的雨。
悉尼的雨从不大肆滂沱,更多时候是细密如丝,织成一张淡灰色的网,笼在城市上空,让一切都变得模糊而遥远。远处的悉尼大桥只剩一道浅淡轮廓,像幅被水晕开的铅笔素描。
手机在桌面震了一下。又震了一下。
他没有立刻去看。这种时刻的消息,多半是工作群里无休止的讨论,或是母亲发来的语音——自他来到悉尼,母亲对天气与健康的挂念便呈指数级上涨,仿佛南半球的风稍一吹,他就会染上风寒。
直到手机第三次震动,他才缓步走过去。
屏幕上是陈薇荫的头像——那是她去年在巴厘岛拍的,她曾说,这张照片是她人生的高光时刻:“你看,我笑得像个毫无心事的人。”
顾夏每次看见这句话,都忍不住想笑。什么叫“像毫无心事”?难道她平日看上去,本就满腹愁绪吗?
他点开对话框。
两张图片。第一张是婚礼请柬封面,浅香槟底色,烫金栀子花,旁侧是手写体英文字样。第二张是内页,黑色楷体工整写着:
“我的一生挚友、帅气的顾夏先生,您最好的朋友之一陈薇荫女士谨定于七月十六日,与林知远先生结为夫妇,恭候您的光临。”
下方是小字标注的地点:江城,东湖区,金公馆。
顾夏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手机屏幕暗下去,他再点亮。暗下去,又点亮。反复几次后,他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始终钉在同一个地方——那个日期。七月十六日。
江城的七月,是滚烫的。那种热不像悉尼的冬天这般温吞,它是扑面而来、不由分说、让人无处可躲的。走在街上,空气都是黏腻的,汗水顺着脊背缓缓滑落,梧桐叶被晒得蜷起边缘,柏油马路被太阳烤出一层薄亮的油光。
他已经五年,没有感受过那样的夏天了。
陈薇荫的消息又跳了出来。一条语音,四十七秒。他迟疑片刻,没有点开,先回了一行文字。
“恭喜啊,终于肯把自己嫁出去了。”
她今年不过二十八,和那个叫林知远的男人在一起七年有余,期间对方求婚不下五次,陈薇荫却次次婉拒——她说,想再等等。
这一等,就等到了现在。
顾夏沉默了很久。
在他记忆里,陈薇荫永远是那个扎着高马尾、穿着蓝白校服、坐在他前桌的女生。她回头借橡皮、借笔记,塞给他零食,和他偷偷议论班里好看的男生。她的笑太亮了,亮到让人以为,她永远不会长大,永远不会踏入“婚姻”这个属于成年人的世界。
陈薇荫的语音很快回了过来。顾夏把手机贴在耳边,听见她的声音从9000公里外传来,带着他熟悉的、毫无保留的热闹:
“你必须回来啊顾夏!你要是不回来,我就让林知远把他的伴郎团全派去悉尼抓你!他那群伴郎可都是健身教练,你自己掂量!”
他轻轻笑了一下。
然后笑意一点、一点,慢慢淡了下去。
因为他脑海里忽然浮出一幅画面——婚礼现场,灯影交错,音乐、笑声、祝福声缠在一起。他会穿着西装,端着酒杯,和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寒暄。有人问他在悉尼过得怎么样,有人拍着他的肩说“好久不见”,有人喝醉了便扯开嗓子唱歌。
所有人都在。
应该,所有人都会在吧?
顾夏在悉尼,已经待了五年。
说“待了五年”其实并不准确。“待”字里藏着停留的意愿,一种“我在此处”的安定。而他更像是——被搁置在这里。像一件暂时找不到归处的物件,随手搁在架子上,等着某天被人重新记起,或是就此被彻底遗忘。
他在这座城市里,没有多少朋友。不是交不到,是不想交。工作上的同事维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偶尔聚餐,偶尔喝酒,散场后各自归家,谁也不欠谁一句“下次再约”。他租的公寓在Chatswood,一室一厅,朝北,采光很好。阳台摆了一张躺椅,周末他会躺在那里看书,看累了便闭眼,听楼下偶尔掠过的车声与人声。
那种时刻,他总觉得自己像个悬在半空的人。不属于这里,也回不去那里。
当初来悉尼的理由,他已不愿再提。旁人问起,他只淡淡说——拿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offer,悉尼歌剧院导演助理。他告诉所有人这是职业发展,是难得的机会,说自己三五年就会回去。
可只有他自己清楚,走的那天,在上海虹桥机场安检口,他回头望了一眼。
他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也许是希望有人追上来,也许是希望有人站在那里,哪怕只是远远地、一言不发地站着。可他看见的,只有来来往往的人群,拖着行李箱,行色匆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向,没有人留意到他。
他就那样站在原地,怔了几秒,然后转身,走进了安检通道。
那几秒,是他允许自己最后的犹豫。
在悉尼的日子,过得很快,也很慢。快的是时间本身——周一、周二休整,周三开会,周四、周五排练,周六、周日演出。慢的是那些深夜,当他独自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偶尔驶过的车声,忽然想起某些事的瞬间。
那些事与悉尼无关,与工作无关,与未来无关。它们属于另一个时空,一个被灰尘覆盖、许久未曾开启的角落。
比如学校天台吹过的风。比如晚自习停电时,满教室晃动的烛光。比如一辆旧自行车的后座,硌得人发疼,却宁愿忍着也不肯下来。比如一瓶从小卖部买来的冰可乐,冰得攥不住要不停换手,却舍不得放下。
比如一个人的侧脸。在教室里,在操场上,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在每一个不该看、却又忍不住望去的瞬间。
那些画面太具体了,具体到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如昨。可它们又太遥远,远到他甚至不敢确定,那些是否真的发生过,还是只是自己编造出来的一段记忆,用来填补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空洞。
陈薇荫曾经问他:“你在悉尼到底过得怎么样?”
他答:“挺好的。”
这是一句万能答案。它可以回应一切“好不好”的询问,也可以终结一切关于“好不好”的追问。因为当你说出“挺好的”,别人便没有理由再追问下去。你再抱怨,显得矫情;你再解释,显得多余。
可“挺好的”这三个字,本身就是一场逃避。它像一堵墙,砌在别人与自己之间,以为能护住自己,却不知道墙后的那个人,比谁都渴望被看见。
他决定回去。
这个决定做得极快,快到他自己都有些意外。仿佛那张请柬不是邀请函,而是一张通行证,给了他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去做一件他其实一直想做、却始终没有勇气迈出的事。
回去。
回到那座南方小城,回到那些被梧桐树荫覆盖的街道,回到那个夏天永远漫长、永远潮湿、永远让人喘不过气的地方。
他查了航班,选了七月十二日晚的那一班。悉尼飞上海,十一个小时,再转高铁回江城。他在“确认支付”上停顿了一秒,按下了键。
手机屏幕弹出一行字:“预订成功。您将前往:上海。”
上海只是中转站。真正意义上的中转站。从那座小城出发,经上海,经悉尼,经这五年所有的日升月落,再兜转回来。绕了这么大一圈,他其实哪里也没有真正抵达。
他合上电脑,走到阳台。
雨已经停了,空气里还留着湿润微凉的气息。远处有海鸥鸣叫,声音被风拉得很长,像一根细弱的线,牵着什么,飘飘忽忽,随时会断。
他点了一支烟。他并不常抽,只在某些时刻——比如此刻。
烟雾很快被风吹散。他曾听人说,悉尼的风是从南极飘来的,所以总带着一种干净、无杂的冷。他喜欢这个说法。干净的东西,总让人安心,哪怕它是冷的。
他想起家乡,想起每年六七月,整座院子都浸在甜腻浓烈的花香里。浓到发晕,浓到他在房间里也能闻到,隔着纱窗,隔着蚊帐,隔着一整个夏天的燥热。
小时候,有人告诉他栀子花不能放卧室,会熏得人睡不着。他不信,偷偷摘了一朵放在枕边。结果辗转到半夜,脑子里全是那股香气,甜得发慌,甜得心里空落落的。
最后他爬起来,把那朵花扔出了窗外。
第二天清晨,它躺在水泥地上,花瓣已开始泛黄,边缘蜷曲,像一封被揉皱、却始终没有寄出去的信。
陈薇荫的请柬上,也印着栀子花。
他不知道那是她亲自选的,还是婚庆公司的模板。他想象她坐在婚庆店里,对着电脑屏幕上的样稿指指点点:“这个花不好看,换一个。那个颜色太素,亮一点。”
她向来如此。对一切细节都有着不容置疑的主见,仿佛全世界都该按她的审美运转。高中时便是这样,班级出黑板报,她是总指挥,谁写字、谁画画、谁打下手,安排得明明白白。顾夏被她抓去写字,他问写什么,她说随便,字好看就行。他便写了一首海子的诗,写到一半她跑过来扫了一眼,说:“这诗太悲了,换一个。”
换什么?他问。
换开心的。她说。
可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才算“开心的诗”。最后黑板报上写的,是不知从哪里抄来的、关于春天的句子,押韵勉强,意境模糊,可颜色鲜亮,花花绿绿,所有人看了都说好。
顾夏那时觉得她很肤浅。
可现在回想,也许肤浅的人是他自己。因为陈薇荫比谁都明白,在那个被试卷与分数填满、喘不过气的年纪里,“开心”二字,已是最奢侈的东西。
回国前两周,顾夏过得有些恍惚。
说恍惚也不对。他的生活依旧有条不紊:上班、开会、排练、演出,每一件事都按部就班,像一台被设定好程序的机器。可他脑子里始终有一个声音,很轻,很远,像回声,又像耳鸣,总在他不经意间骤然响起。
那个声音在说:你要回去了。
你要回去了。回到那个你离开五年的地方。回到那些你以为早已遗忘的街道与面孔中间。回到那个夏天。
他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也许是怕见到某些人。也许是怕见不到某些人。也许是怕见到了,才发现那些人早已不是记忆里的模样。又或者,更可怕的是——那些人还是原来的样子,而他自己,却变了。
改变是一件很残忍的事。因为它不可逆。你走过某一段路,就再也退不回去。你以为自己在向前走,却不知道这条路的终点在哪里,也不知道路上会遇见什么。你只知道,你再也回不到出发的那一点。
他想起一句话,不记得是谁说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这句话的意思是,河在流,人也在变。你第一次踏进去的水,与第二次踏进去的,早已不是同一片。而你自己,也不再是同一个人。
这么说来,他要回去的那座小城,与他离开时的那座,也早已不是同一座了。那些街道、那些梧桐、那个天台,都在时间里悄悄换了模样。也许天台被锁上了,校门口的奶茶店换成了理发店,小卖部的老板娘换了人,再也买不到两块钱一瓶的冰可乐。
什么都会变。什么都变了。
只有他自己,还固执地站在原地,不肯往前走。
七月十二日,顾夏拖着行李箱走出公寓时,悉尼的天空是灰蓝色的。那种颜色介于白昼与黑夜之间,介于存在与消散之间,介于“我在”与“我不在”之间。
他锁上门,把钥匙放进背包夹层。这个动作他重复过无数次,可这一次,指尖在钥匙上多停了一秒。
仿佛这扇门一旦关上,他就再也回不来了。
他坐上前往机场的出租车。司机是一位印度裔中年男子,车载音响放着他听不懂的乐曲,节奏轻快,鼓点密集,像在庆祝什么。顾夏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街景一帧一帧向后退去。那些他住了五年的街道,那些他走过无数次的转角,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树,都在后退。退,退,退到他再也看不见的地方。
他在机场候机厅坐下时,离登机还有一小时。
巨大的落地窗外,一架飞机正在滑行,慢悠悠的,像个吃饱了的人在散步。天边抹着一缕橙红光晕,是日落,还是日出,他已经分不清。在南半球待了五年,他始终没有适应这里颠倒的四季与错位的昼夜。他身体里住着的,一直是北半球的时钟。
他拿出手机,给陈薇荫发了一条消息。
“登机了。明天到。”
对方几乎是秒回。先是一张照片:一件白色婚纱挂在衣架上,裙摆铺开,像一朵恰好盛开的花。然后是一行带着几分娇俏的文字:
“等你来了,我就是全世界最漂亮的新娘。”
顾夏看着那行字,忽然觉得眼眶微微发热。
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他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下午,他和陈薇荫坐在学校天台上,她忽然问他:“你说,我以后会嫁给什么样的人?”
他说:“不知道。”
她说:“我不管嫁给谁,结婚那天你一定要来。”
他问:“为什么?”
她说:“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啊。最好的朋友,就应该在最重要的时刻出现。”
那时候他觉得这话太矫情。一个十六七岁的男生,本不该被这样的话打动。所以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可现在,十年之后,在悉尼机场明亮的灯光下,在广播里中英文交替的温柔播报里,他终于懂得了那句话的重量。
最好的朋友。最重要的时刻。
他欠她一个回答。
他欠很多人,很多回答。
广播响起,通知他的航班开始登机。顾夏站起身,拖着行李箱走向登机口。步伐很稳,神情平静,和周围所有旅客一样,奔赴一个既定的终点。
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手机屏幕上,还亮着那张请柬的图片。
浅香槟底色,烫金栀子花。
还有那个他永远无法忘记的日期。
七月十六日。
他走进登机通道时,脚步顿了一下。
只是极短的一瞬,短到连他自己都不确定是否真的发生过。
然后他继续往前走,走进那架即将飞越太平洋的飞机,走进那片9000公里外、深蓝色的夜空。
他没有回头。
但他知道,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有一扇门,正在为他缓缓打开。
门后,是他离开五年的世界。
那个世界里有栀子花的香气,有梧桐的影子,有一个永远漫长、永远潮湿、永远让人无处可逃的夏天。
还有一个他用了五年时间,试图忘记、却始终没能忘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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