箪伊在行进的马车中冷静了下来,回忆起卞淩的声音,笃定道,“你是三年前绑架案里,戴面具的首领?”
卞淩毫不避讳,“你真聪明。”
“你想干什么?”箪伊正色道。
“唔....”卞淩露出困惑的表情,“暂时没想好。今天就是请你做客。”末了又安慰似地加了一句,“去完就把画给你。”
卞淩在上临的宅子四进四出,箪伊站在大门外往里望去,就像是瞧不见底的深井不可预测,她定了定心神,和卞淩的视线对上。
卞淩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也不催促,格外耐心。
跨过第三道门,是一个宽敞的院子,台上放了一壶茶,一盆蔬果,两张藤椅,卞淩屏退众人,给箪伊递了一杯茶。
箪伊望着茶水发呆,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卞淩对自己没有敌意。
“你是因为无辽来的上临?”卞淩突然开口。
“是。”箪伊不躲不避直言不讳。
“哦,”卞淩有些迷惑,“可是他已经和你退婚了,而且这三年你们也没联系过吧。”
箪伊点了点头。
卞淩为箪伊愤慨,“和你退亲,又不解释,三年也没联系你,这样的男子你找他干嘛?”
箪伊明白了,单手托腮,“自然是寻仇来的呀。”
卞淩轻笑一声,转了转手中的茶杯,“三年里一个人的变化会很大,我跟无辽也算熟识了,他做事有些……”适时的停顿让盯着茶水的箪伊看了过来,正好看到卞淩为难的脸色。
“而且听说他最近和婷蕴夕纠缠不清。他,不是个良人。”卞淩注视着她,认真地说道。
“他选择退亲,你当时没有和他说些什么吗?”箪伊冷冷清清的声音响起。
卞淩“啊”了一声,很是不解,“我就说很想快些见见他那位未婚妻,这也有什么错吗?”
“然后呢?”箪伊垂眼,抿了一口茶,“你现在见到我了。”
“自然是送上贺礼。”卞淩说着将那副百鬼图推到了箪伊手边,“好梦由来最易醒……祝箪姑娘、最后能得偿所愿。”
箪伊迈出卞淩的府邸,竟然觉得他的话很在理。
她应该是有怨恨吗?她是被人退亲抛弃的姑娘、到头二十几年来一无所长,所以该躲在后院中哭哭啼啼、自怨自艾,期待有朝一日、再觅得良人白首不离心?或是满腔悲愤、控诉负心薄情世道不公,硬生生拆散了她和有情人?
箪伊一步一步走在上临街头,路人匆匆疾行,唯恐慢些就错过了什么。
当时一腔孤勇上山求学,为的只是能陪在无辽的身边,共担风雨?她问自己,让她一剑一剑坚持下来的,不还有她自己对武学的热忱、坚定的心性、每日卯时就开始的刻苦训练吗?
或许周围人都会认为是她对无辽的情,才迫使她去求的学。无辽对她重要,他最后一下的推拒,让她意识到,一朝心动容易,二人相守却难。
而她若只是个困在一方小院中的闺阁女子,这份情很快就会被消磨蹉跎、远不能长久。
她心中却是有一股气,为何不是那无辽先一步朝她走来?即便诸多原因使得对方站在原地,或许只要那人一伸手,她就可以马上紧紧握住,两人这三年的空白就会消弭,只是差个契机。
可是!
转念又想,为何她总是等待?被动等待旁人的手去牵着自己?难道一个人摔一跤,没人搀扶、没人帮助,她就不能自己站起来了?
她要现在就去找他!如果他还是瑟缩不敢前,她就教训那人,直到他学会不再放开她的手。
若能在爱里争个是非对错、你先我先,就不会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应“以智慧剑,破烦恼贼。”
“主人,刑部带着人刚抄了齐家、云家。”侍卫恭敬上前禀报。
卞淩回神,“他倒是动作快。”顺手折了一朵开得正盛的山茶。
侍卫领会,颔首。
黑衣人持剑上前,压低声音,“主人说,十息之内箪姑娘便会拐到这条街,无公子应该不想她受到牵连吧?”
无辽一直跟到卞淩府外,看她平安无事出来了才松口气,绕路离开。没想到卞淩直接找到他这来了,无辽同意,“自然是。”吩咐云星将马车驾远一些,自己单独下车跟着黑衣人走。
“卞淩现在连朝廷官员也敢下手了吗?”无辽淡淡地问着眼前的人。黑衣人沉默未语。
又是巷子,真是个杀人放火的好地方,无辽嘴角扯了一丝笑。
这边箪伊想通后,抄了近路去无家在上临的住址,就听到附近无辽嘲讽的询问。
“主人让我带话给无侍郎,三年前他没收的命,今天他想要回来了。”说罢,拔剑而起。
无辽本该躲那冷寒的剑身,却在见到箪伊的一瞬愣愣站在原地。
箪伊看得火冒三丈,这人怎么变蠢了?躲都不躲,上赶着被人砍?一脚利落地踹开了呆若木鸡的无辽,反手去夺黑衣人手上的长剑。
无辽被踢得猝不及防,捂着肚子就倒在地上,明明身上疼痛,他却是就着痛楚一人低低发笑,笑着笑着眼眶中竟有些泪意。
黑衣人不敢大意,迅速后退,箪伊脚尖轻挑,顺起了靠在墙边的一根木棍,扬手又劈退那人半步。长剑翻转,黑衣杀手近身冲向前,挡、砍、避、刺!
箪伊心下想着刚刚那一脚无辽半天也没从地上起来,有些着急,下手也开始发狠了一些!侧棍扫向那人肋部,紧接着干脆的滑步,用棍斜劈其持剑的右手手腕,打落的长剑“哐当!”一声撞在了地上,黑衣人还未反应过来,就见箪伊手中的棍头已经迫近眉心,最后停住——黑衣人大惊!
“告诉你家主人,要收地上那人的性命之前,先来找我!”箪伊收回木棍,就见黑衣人捡起长剑,立身一拜,“多谢姑娘手下留情,我会代为转告。”
这不是挺懂礼仪,怎么就做了杀手?箪伊也不多管那人,走到无辽面前。
无辽此时已经收回惊诧的目光,垂着头,看着箪伊鹅黄色的衣裙随着她的步子飘荡了过来,稳稳垂落在他的手边,沉默了一会,“你还要坐地上在多久?”
无辽抬头的时候,箪伊莫名想到了幼时箪家养的一只田园犬,湿漉漉的眼睛、红着鼻头无辜地看着你。
箪伊幼年,箪老太爷养过一只幼犬,取名一一,箪伊很是喜欢,每天都在庭院中遛狗玩闹。
“你叫一一,我小名伊伊,好有缘哦。”
老太爷去世后的一日,箪老夫人便要将一一刚刚生产的幼崽或送或卖到别家。箪伊为此很是不解,问箪母,“为什么要把一一的小崽送走?”
“家中养不起那么多的狗。”
“为什么会养不起,幼崽都不吃别的,一一就能把他们喂饱了。”
“等他们长大了,就管不过来了,照顾不了。”
箪伊很是难过,但她面上哭不出来,只是肉眼可见的不高兴,“可是他们才刚刚出生!”她不明白,既然养不起,为何一开始就不阻止一一?既然是生产,刚刚诞生的生命,难道生下不是因为期待?
她还是个女童,只能眼睁睁的、什么也做不了。
又过了些年岁,一一也将被人领送走。
“娘,为什么又要送走一一?”
箪母起初还没反应过来,“怎么会送走伊伊呢?你在想些什么?”
“我说的是太爷爷的那只狗,一一。”
“一一啊,”箪母摸了摸箪伊的小脑袋,“她已经老了,家里也没人照顾她。”
“老了?”箪伊愈发困惑,“老了就要送走吗?那一开始为什么要养?”
“你太奶奶不喜欢狗,当初是你太爷爷想要养的,可是他又不自己打理,几乎都是你太奶奶包办的,现在她觉得累了。”
箪伊有些伤心,脸上却没有情绪。她知道,在这家中,没有大人会在乎一个小女孩的心意。
她没有第一次遇见的那样难过,低着脑袋,不去看、不去听,关上院门。
她是那样莫名的,疲于争论。
她想,她要么永远不养一只狗,如果养了,她会是一辈子。
她也不会随意定夺送走别人的孩子,因为她不是孩子的阿娘。
除了他自己,没人可以替他做决定。
箪伊仔细看着无辽,是时隔三年多,第一次正正经经、认认真真地看这个人,不知怎的,很想流眼泪,箪伊边哭着边看着对面的人一起红了眼眶。
半晌,她听到自己哽咽的声音,“我这是救命之恩,话本里都写了,你是要以身相许的。”
“好。”
“但我还没原谅你。”
“嗯。”
“还记得我说的吗?谁先骗人了,谁是小狗。”
“汪!”
无辽死死抱住箪伊,“汪汪汪!”他是小狗。
很多时候的争吵、拉扯,就是为了一口气,仿佛谁先开口,谁就输了,谁就低了一等。但是不是的,第一个开口的人,更有勇气敢去面对自己内心的犹豫、怯懦与惶恐。
她更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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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辽:汪汪汪。
箪伊:乖。
无辽:汪汪汪,要亲亲。
箪伊:滚。
23.6.11
有人说爱情里先开口的人更爱对方一点,我觉得不一定。
谈恋爱,有时候更像是重新认识自己的过程,对方也是一面镜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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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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