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江南的小城里。
这是齐天第一次见到程春,在一条偏僻的小巷。
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被几个人高马大的青年堵在小巷,一顿惊天地泣鬼神的吵吵嚷嚷后离去。
彼时,齐天正拖着扫帚,沿着街清扫学生随手扔在路边的垃圾。
没错,他的工作是……环卫工人。
按道理来说,职高毕业倒不至于落魄至此,但这里就业压力大,齐天又急需用钱,几乎是哪里有工作就往哪里扑,不挑。
所以在四处碰壁的情况下,最终还是暂时做起了扫大街的。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齐天袖手旁观了这一切,又于心不安,等人散了,战战兢兢地走到巷子里,看到浑身沾满泥土的少年泄气地靠墙坐着。
不过看对方的样子,似乎是没挨打。
齐天松了口气,准备离开,少年却突然抬起头来。
与他对视的那一刻,齐天慌乱地忘记了下一步动作。
倒是少年先笑了:“哇,大哥,之前戴着口罩没发觉,原来你这么年轻啊。”
齐天下意识摸摸脸,这才发觉自己的口罩滑了下来。
少年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漫不经心地聊起来:“这是受啥刺激了,放着工资高的工作不去,非要和大爷大妈抢饭碗?”
“生活所迫。”齐天说完,准备离开。
他没空和衣食无忧的小孩子说那么多。
“等一下,”程春叫住了他,“我被拖进巷子之前就看见你了……所以你是担心我才折回来看看,还是来看热闹的?”
齐天抓紧了手上的扫帚,不想说话。
他在读职高的时候,曾因为不想和那里的“老大”同流合污,而成为被男生们肆意欺负,被女生袖手嘲笑的对象。
那的确不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导致他对校园暴力耿耿于怀。
“看你的样子应该是没事,我先走了。”丢下这句话,齐天匆匆离开。
校区的人流量很大,学生们又穿着千篇一律的校服,自那以后的很久,齐天都没再见到少年,或者说,见到了也没认出来。
直到一个月后,又一次放学,一群人又推搡着一个少年进了小巷。
这次齐天几乎是下意识冲了进去。
还是同样的小巷,还是上次的少年。
齐天一挥扫帚,怒斥道:“你们在干什么?”
一群人皆愣住,半晌,为首的青年指着程春,愤然道:“正好,大哥你来评评理。”
还评理,这架打地还挺文明。
不过加入了他们才发现,根本就没什么打架,唇枪舌战罢了。
事情的原委是程春替青年写了封情书,转交给隔壁班的班花。
结果大大咧咧的程春忘记了署名,被班花误以为程春喜欢她。
所以事情演变成了青年喜欢班花,班花喜欢程春的三角恋。
捋清楚这一切,齐天憋笑快憋出内伤。
程春无奈地耸耸肩:“我都和班花解释过了,但是她说她还是喜欢我,你说我有什么办法?”
青年却被程春这副样子惹怒了:“那你倒是答应她啊!老子的心上人能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你小子还蹬鼻子上脸欲擒故纵是吗?”
程春瞪了他一眼:“我又不喜欢她,干嘛耽误人家。”
说完便捡起地上的书包,准备离开,临走前又回身说了一句:“你这也太卑微了,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好自为之吧。”
说完便拉着齐天走向巷子口。
齐天任由程春拉着他。他不知道程春为什么拉着他,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程春走。
路程并不长,程春在学校附近的天桥边停了下来,倚着扶手,开了罐可乐递给他:“虽然你来的挺多余,不过还是谢谢你。”
齐天犹豫着接过可乐,心想这孩子可真不会说人话。
不过他第一次见到这么文明的打群架,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疑惑,程春叹了口气:“他是我兄弟,不过现在不是了。”
齐天投来诧异的目光。
程春兀自说道:“兄弟这东西,最不靠谱了,上一秒还抱着我说做一辈子的好兄弟,转眼就可以为了一个女人,恩断义绝。”
“情书是我故意没署名的,但是我也不喜欢班花。”
“我知道这么做不好,可是我……控制不住……”
“我喜欢他。”
说到最后四个字的时候,程春哭了出来。
齐天愣了好久,这才明白过来,程春喜欢的人,是方才的青年。
一个未成年的小男孩说这么沉重的话题,倒让齐天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借着昏黄的路灯光,程春扬起一张哭脸看着齐天:“怎么?知道我的性取向,你也嫌我恶心了?”
“没有,喜欢男人又不是见个男的就喜欢。”
这次换程春愣住了。
首先,他懊悔自己一时冲动,和陌生人说了自己的性取向。
其次……
他叹了口气:“要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想就好了,有些事情,光是隐瞒就足够辛苦了。”
“今天谢谢你,我打算转学了,有缘也别再见了。”
齐天看着少年孤零零的背影在街灯下摇摇晃晃,却连句道别的话都忘记了说。
也许是知道了少年的名字,此后关于少年的信息便零零星星的传入耳朵。
比如少年的父亲经营着糕点连锁店,少年就是一妥妥的富二代。
比如少年家庭幸福,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就是成绩不太行。
又或者,少年长着一张校草脸,却从未祸害过小姑娘,母胎solo到十七岁……
后来少年还是转学了,也许是缘分尚浅,齐天也不觉得难过,只是心里记住了这么一个人。
一年后,高考结束,街边的烧烤店,他又见到了程春。
少年比去年长高了一头,没有了校规的束缚,头发留长了许多,穿搭也花哨亮眼。
用与少年同行的朋友的话来说——就是活像个招摇过市的花孔雀。
也许是察觉到有目光落在身上,程春抬起头来,正巧对上齐天似笑非笑的眼睛。
久别重逢,即使交情尚浅,倒也能生出些许欣喜。
程春端着一杯啤酒走过去:“又见面了啊,不扫大街了,改卖烧烤了?”
“嗯。”齐天淡淡地应道。
“这我可得好好炫耀一波,我居然考上大学了!”程春打开手机,翻出录取通知书的照片给齐天看。
虽然不是顶级学府,倒也是所知名的高校,一年时间,分数从三本线徘徊到被重点高校录取,不得不说的确厉害。
齐天由衷地祝贺他:“厉害啊,前途无量,今天你们那桌我请了,祝好。”
虽然不在意一顿饭钱,但程春还是受宠若惊:“这么大方啊,那我恭敬不如从命,话说,哥你叫啥?留个名字,日后相见请你喝酒去。”
握着烤串签子的手微微顿住。
齐天,齐天,与天同齐。
齐天想着:这名字就像是在反讽,让一个没有学历四处碰壁,年纪轻轻就混迹社会底层的人说:“我叫齐天。”真的太好笑了。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答道:“我叫李四。”
没想到程春居然信了:“李四啊,家中排行老四呗?”
齐天有些想笑,但还是忍住了,回道:“没有家,孤儿院长大的。”
那天晚上,两人都喝了很多酒。
程春是真的喝多了,一把揽住齐天的脖子,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四哥,我好久没遇到这么聊得来的人了……要是你能跟我一起去读大学多好……”
齐天没说话,默默把人交给了与他同行的朋友。
但那句“跟我一起”,像是颗种子,埋在了齐天的心里。
最终还是咬咬牙,放弃了日益红火的烧烤摊,收拾行囊去了程春的大学所在的城市。
不仅仅是为了程春。
他不甘于平凡,他想努力拼出一番天地。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让齐天愈发手足无措。
大城市的竞争更加激烈,重点高校的毕业生遍地都是,没读过大学的齐天身处其间,投的简历都石沉大海。
存款由四位数变成三位数,最终变成两位数。
终于有一家公司同意他去面试。
然而学历不高,随机应变能力不行,技能又聊胜于无,面试官叹着气摇了摇头。
这一次,再失败就是彻底的失败了。
可他不能输。
齐天一咬牙,看着老板,平静地说道:“恳请贵公司录用我,我会在一个月内做出成绩,否则不要工资。”
老板诧异地瞪大眼睛。
……
后来,齐天还是没能在一个月内做出什么成绩,但他还是被留下了。
这一留就是三年,小公司变成了大公司。
聚餐时得空提起当初,老板说,像他这样有干劲的青年不多了,的确是想珍惜,所以不顾学历将他留了下来,如今看来,的确是没看错人。
齐天迈出了走向成功的第一步,却也遗憾自己在专注于事业的这段时间里,忘记了程春。
等他再想起来这座城市的初衷时,程春的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男生。
看不出两人是什么关系,但无论如何,齐天都不想再打扰对方。
无论是兄弟还是恋人,有一个就够了,他又何必自讨没趣。
这样的想法一直到程春大四实习。
程春一开始是投了齐天所在的公司的,后来不知为何又临时改卦,去了星辰网科。
齐天猜想是为了李清彦。
直到他看见李清彦和另一个男人纠缠不清。
正巧策划组组长离职,他和老板大致说明了情况,坦然提交了离职申请,去了程春实习的小公司。
他总是想找机会和程春谈一谈,每每跟在对方身后,却又不敢上前,彷徨许久,最终白白浪费掉机会。
直到公司失火,看着程春为了一个硬盘折返回去,他跟着程春一起回去,在大火中抱住他一路狂奔。
一起经历过生死后,两人在医院四目相对,齐天终于有勇气将一切都娓娓道来。
“其实我早就知道李四是你了,”程春说,“我一直在等你亲口告诉我。”
那天晚上,两人看了电影,吃了烧烤,又喝了点酒,最终兜兜转转到齐天家里。
不知所起的冲动和放肆的亲吻间,程春觉得头昏脑胀,却又抓紧了齐天的手臂,祈求道:“别再继续了,我怕疼。”
“好。”齐天理所应当地顺着对方。
程春咬了咬唇,小声说:“我的意思是,可不可以……换我来?”
齐天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都依着你。”
反正他只要程春在自己身边就够了,其他的,别无所求。
程春:现在知道为什么我睡了三次还毫无压力了吧?
(让我看看有多少人站反了hhhhhh春天cp不拆不逆哦~不过齐天的确是为!爱!而!0!)
为什么把这个当端午特别篇……因为程春和齐天的人设和故事的确有点像粽子,又软又甜,入口不惊艳,但念念不忘。
最后祝小可爱们端午安康,万事顺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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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端午特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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