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第一件:荒城笔记

驿站内,【天】位榜单开启的风波逐渐平息,大家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了派件上。

沈笠把自己之前在血眼里看到的片段都说了出来。

在汇总了所有信息之后,李当心开始总结。

《荒城笔记》的作者蓝城为了迎合读者,刻意塑造了一个从小到大都很惨的角色:壬癸。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蓝城对壬癸产生了感情,但为了成为“畅销书作家”,蓝城还是让壬癸以悲剧收尾。

“因为对壬癸这个角色的喜爱,他穿进了自己书里,想要拯救壬癸为自己赎罪。但蓝城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而事实上,这场梦是真实发生的事!”

飒姐分析地头头是道:“因为作者蓝城穿书,导致书中世界的壬癸察觉到了真相,并通过某种方法,入侵到了现实世界,从而导致了这个世界的毁灭。”

丰饶研究过笔记本后,合上最后一页。

“所以你们觉得,这本手稿的收件人是谁?”

“是蓝城。”瞎子说道。

“我也觉得是蓝城。”红毛把笔记本翻到其中一页,指了指上面没写完的半行字。

【如果可以重来】

“这本书就是蓝城写的,有没有可能蓝城说的重来,就是重写《荒城笔记》?”

红毛觉得自己抓住了重点:“很明显,只有作者才能重新改写自己的手稿。”

王斌看了一眼门外,到处都是漆黑一片。

“你们怎么知道蓝城还活着,万一蓝城死了呢?”

毕竟这座城市都这样了,到现在为止根本没有人在城里见过活物。

这时候,沉默了很久的沈笠忽然开口:

“壬癸毁灭了世界,只留下了这座城,我觉得壬癸对蓝城也是有感情的。”

“对对对!”李当心跟着附和。

“壬癸如果恨他的话,一定会先杀了他,可是笔记后面写的是他被壬癸囚禁了!”

“所以我们接下来只要找到蓝城就行了!”

整理线索过后,大家已经有了新方向:找到收件人蓝城!

“如果你们是壬癸的话,你们会把他囚禁在哪里?”

“肯定是跟书里相关的地点,而且是壬癸比较熟悉的地方!”红毛答道。

“壬癸住在哪儿来着?”

“小说里,壬癸有三个家,第一个是他父母住过的家,第二个是父母去世后住的姑妈家,第三个是壬癸打工租的地方。”

蓝城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这个小镇参照的就是自己家乡的小镇,所以书里的位置和现实里的地方都是一样的,这三个地方在书里都有明确标注。

事不宜迟,他们打算兵分三路。

丰饶小队去祖宅,飒姐社恐人和瞎子去出租屋,沈笠和红毛去姑妈家。

至于笔记本,放在驿站里肯定不行,丰饶提议由他来保管。

因为他们这一队有四个人,人数更多更稳妥。

因为这件事红毛差点忍不住又要跟他动手,但被李当心拉住了。

对方队伍里四个人,个个凶神恶煞,起冲突的话吃亏的一定是他们自己。

出租屋小队带上手电整装待发。

出了驿站大门,雾气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让人难以分清方向。

最后还得是瞎子带路!

社恐人拄着拐畏畏缩缩地走在最后面,毫无存在感。

瞎子无语地吐槽: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三个,其实是两个,能用的只有我一个。”

旁边跟他们走同样方向的红毛自豪地说: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两个,实际上是一个,而我只是大佬的腿部挂件。”

飒姐嗤之以鼻地骂了句:“瞧瞧你那副嘴脸!”

其实分组的时候她也想跟沈笠一组,但是碍于想跟他一组的人有点多,最后只能抽签决定。

结果老天不长眼,居然抽到了红毛。

两队人在岔路口分道扬镳。

考虑到沈笠是个路痴,腿部挂件红毛扛起了带路的重担。

这座城市里的雾太大了,没走多久,连头发都变得湿漉漉的。

如果不是左手烙印在皮肤上的地图,红毛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儿,因为在茫茫大雾里,什么也看不到。

从刚才开始,红毛就有点一惊一乍。

他总觉得背上发毛,打着手电往四周照了照,一个模糊的人影从雾里一闪而过。

“谁!”

红毛炸毛了,扒拉着沈笠不肯松手。

“那儿有人!”红毛指着一个方向。

沈笠平静地朝那个地方照了一下。

浓雾里先露出的,是一双发绿的眼,一个人影朝着沈笠扑了过来。

“喵!”

红毛差点被吓死,咀嚼口香糖的速度不由地加快:

“猫人甲?他怎么还没恢复?”

沈笠蹲在原地摸了摸猫人甲的脑袋。

猫人甲十分享受地发出“呼噜”声。

一旁的红毛不淡定了。

“大佬,别摸了……”

红毛的下句话带着哭腔,“我们……被包围了……”

沈笠没有察觉到不好的气息。

他朝着四周看了一眼,只见大雾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许多白茫茫的人影。

人影围绕着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有风的时候身影会散去,没风的时候,又会再次凝聚在一起。

“这些是什么?”

“痛苦的灵魂。”

“碰到了的话,会怎么样?”红毛发问。

沈笠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说:“最好不要碰到。”

猫人甲舔了舔沈笠的手,以人类的身躯轻巧地越过栏杆,走了两步之后停在原地等他,用眼神示意他跟上来。

他熟门熟路地穿梭在这座城市里,一只猫占据了一个人类的身躯,谁也不知道猫人甲究竟在想什么。

红毛嚼着口香糖跟上去的时候脚下一绊,偏偏不长眼地朝着一个白茫茫的灵魂扑了过去。

红毛隔空骂了一句,感觉自己的脑袋钻进了那团灵魂的肚子里。

这种感觉很奇怪。

浑身上下冷冰冰的,红毛感觉自己被附身了,尽管他依然保持清醒,但身体已经不受他控制。

他感觉自己浑身都在颤抖,恐惧充斥着大脑。

他抬手想扇自己一耳光,把自己打醒,抬起手才发现自己竟然做了美甲!

这双手细皮嫩肉,根本不是他的手!

这是一个女人的身体!

长长的卷发垂在双肩膀,此刻正被什么东西逼迫着连连后退。

“不要过来!”

女人带着哭腔哀求,视线时而落在脚下,时而转向身后,最后定格在正前方。

一个头套麻袋的高大男人手中拿着一把消防斧,正在不断朝她逼近。

“别杀我!”

可惜她的哀求起不到任何作用。

她不断后退着,直到穿着高跟鞋的左脚扭了一下,整个人后仰着跌入身后的湖水中。

红毛全程以女人的视角经历一切。

在落水的时候,红毛还小庆幸了一下,幸好是摔水里了,不然就要被眼前这个变态杀人狂谋杀。

可随之而来的窒息感,让他再也无法承受。

水流涌进鼻腔,充斥着他的肺部。

水很深,而这具身体的主人不会游泳,难逃溺死的命运。

红毛恢复意识的时候,感觉自己的灵魂也跟着那个女人死过一次了。

这种感觉太真实了。

现在,红毛终于明白沈笠说的“尽量不要碰到”是什么意思了。

一旦触碰到那些灵魂,就会强制体验一遍对方是怎么死的。

虽然对他的□□没有什么实质性伤害,但绝对是精神折磨!

经此一劫,红毛走路的时候格外小心,他发现猫人甲给他们带的路,正好是他们要去的地方——书中角色壬癸住过的出租屋。

穿过各种逼仄又肮脏的小巷子,迷宫似的拐来拐去。

这里渐渐远离了大城市的繁华,位于这座城市的边缘,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棚屋。

蓝色脆钢板搭建的简陋小屋,到了冬天四面漏风。

壬癸从姑妈家搬出来之后,竟然一直住在这种地方。

棚户区被臭水沟围绕,红毛捂着鼻子站在屋外。

“我要是壬癸我也要造反,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作者大笔一挥,主角就要在这种环境里挣扎求生。

属于壬癸的小屋在现实世界中被还原。

门上根本不需要落锁,因为门本身就是坏的,轻轻一推,就向内倒了下去,扬起遍地灰尘,呛地红毛咳嗽了两声。

臭水沟的味道混合着屋子里霉变的味道,让人不想在这里多停留一秒。

进门左手边是老式的电灯开关,屋子不大,一眼看到头,一盏昏暗的旧灯泡就能照亮这里。

开了灯,最醒目的,就是挂在屋脊的上吊绳。

棕色的麻绳,在风里晃晃悠悠。

《荒城笔记》的主角壬癸,在22岁时,把自己吊在了这里,并以此来表达对这个世界的失望。

他活得太苦了,这根绳圈,是作者蓝城为他设计的最后归宿。

沈笠在屋子里大概看了一圈,最后走到床头柜旁边,上面散落着几张纸。

【2023.11.1】

【发生了一些事,我开始意识到我身处的这个世界是假的】

【无论我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早有人为我写好了结局】

沈笠的身后突兀地响起了板凳倒地的声音。

他转过身,看到红毛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自己的脑袋套在了绳圈里,踢倒了脚下的椅子,把自己吊在了房梁上,翻着白眼挣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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