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01动凡心

《妄想情深》

文/竹茴

2024.10.9,晋江文学城独家首发。

那天,易允对蓝嘉一见钟情。

后来,一见钟情就是长相厮守的开始。

——

春三月,枝条新绿,一抹暖阳穿过窗棂,悄然探入室内,停在化妆镜前。

蓝嘉戴好绒花耳环,捧着脸,摇头晃脑,镜中女孩明眸皓齿,明媚娇俏。

玉饴端着药碗火急火燎冲进卧室,扯着大嗓门喊道:“嘉嘉,中药煎好啦,快快快,赶紧趁热喝!”

胖乎乎的身影从后面罩住蓝嘉,蓝嘉仰头,笑着唤了声阿糖。玉饴这名字是食物麦芽糖的雅称,因而,蓝嘉又喜欢叫她阿糖。

“哗!嘉嘉今天的气色真好,要是把这药喝啦,保管小脸红红,气血十足!”

阿糖摸了把蓝嘉化了妆的脸蛋,还不忘把冒着热气的药碗递给她。

蓝嘉甜甜地说了声谢谢,捧着药碗,小口小口喝药。

她是早产儿,患有病症罕见的基因病,从小身体就不好,小脸常年病白,全靠化妆增点底色。

幸亏蓝家在港城拥有一席之地,还算富裕,蓝堂海死劲砸钱给小女儿续命,这才从阎王手上把蓝嘉抢回来,艰难养到二十岁。

“嘉嘉,苦不?”阿糖接过喝光的空碗,“听说药方又改了,比之前的要苦上一百倍。”

蓝嘉摇头,笑容璀璨:“一点都不苦,甜的。”

阿糖显然信了,剥糖纸的动作一顿,瞪大眼:“甜的?!”

她端起空碗闻了闻,冲鼻的苦涩味熏得她差点哕了。

蓝嘉噗嗤笑出声。

“好啊,你又骗我,哼!”

“阿糖是个小笨妞。”

“堵住你的嘴。”

阿糖把剥好的荔枝味糖果,塞进蓝嘉嘴里。

蓝嘉美滋滋地含着清甜的糖果,一双杏眼亮汪汪地望着阿糖,不说话,冲她眨巴眨巴眼睛。

“你可收住吧,就知道勾引我。”

阿糖龇嘴,去捂蓝嘉的眼睛。

“我要是男人,你现在可就危险了。”

蓝嘉露出的半张脸更添娇秀,刚刚喝了药,唇瓣饱满欲滴,嗓音清脆:“是男人,我就收敛啦,才不这样呢。”

她轻轻拨开阿糖的手,对她晃晃脑袋,淡紫色鸢尾绒花耳环随着动作起伏,衬得蓝嘉愈发鲜活灵动。

她对镜涂口红,阿糖杵在旁边,试戴那堆绒花发夹,“对了嘉嘉,阿毓姐说,今天不去寒昭禅寺了,改天再去。”

蓝嘉疑惑:“发生什么事了?”

原定行程里,她和阿姐今日要去寒昭禅寺礼佛。

“听说是家里来了客人,抽不出身吧。”阿糖没有放在心上,照着镜子瞧了瞧,兴致勃勃问:“嘉嘉,你觉得我戴这个发夹怎么样?”

“好看,阿糖最美啦!”

“呜呜呜嘉嘉真好。”

蓝嘉又问:“哪位呀?”

“嗯……”阿糖挠挠头,绞尽脑汁:“姓什么我忘了,好像叫什么允。嘉嘉要去大厅看看嘛?”

“还是算了吧。”蓝嘉并未放在心上,转移话题,笑道:“我在港城演绎的第一场话剧就快开始了,我得抓紧时间练练声气儿,不然可就麻烦了。”

蓝嘉从小就有话剧天赋,奈何身体实在太差,三步一喘,五步一咳。起初,海外的名校并不打算收她。蓝堂海不忍小女儿留有遗憾,愣是以钱服人,捐了两座教学楼,这才让学校破格收了蓝嘉。

她坚韧、争气,骨子里不服输,硬是要在话剧一行闯出名头。可她太拼了,又让蓝堂海心疼,生怕女儿积劳犯病,倒是蓝嘉阳光乐观地安慰自己的父亲。

“阿爸,我能多活十几年已经是恩赐啦。我热爱话剧,如果结局既定,那就让我最后死在舞台上吧。”

凭着一腔热爱,最后,蓝嘉以优秀毕业生结束本硕生涯。

如今,她才二十岁,在国外话剧业已经颇有名气。三个月前,她带着团队回到港城,预宣话剧《恋爱的犀牛》将于四月六日在圣保利大剧院首次出演,热度空前绝后,票房一路高涨。

这是蓝嘉在国内的首场话剧演出,她很重视。

“嘉嘉一定没问题的!”阿糖给她打气。

蓝嘉放下口红,起身,“嗯嗯!走咯。”

“隐形眼镜不戴吗?”

“练嗓,用不到眼,不戴啦。”

“那行!”

两人挽着手臂离开卧室,一胖一瘦的影子高低错落,轻巧、欢乐、无忧无虑。

相较于这边的轻松氛围,大厅那边就显得沉闷。

偌大的厅室充斥着浓郁的复古南洋风,咖色黑色和绿色的碰撞,沉稳又鲜活,全敞的彩菱玻璃窗下挂着几串手工风铃,风一吹,清凌凌作响,室内,茶桌上、墙壁上有着数不清的绒花装饰。

明明是雅致的温馨环境,却被低气压笼罩,让人喘不上气。

蓝堂海坐在沙发上,品着一杯咖啡。坐在他身边的蓝毓压根喝不下,冷眼扫向对面,沉不住气,阴阳怪气道:

“圣保利大剧院是我蓝家的私人地盘,港政的官儿尚且不敢拿,易允,你倒是急不可耐,我告诉你,门都没有!”

十分钟前,易家话事人易允登门‘拜访’,犹如平地惊雷,惊得蓝堂海赶紧推了上午的行程,满怀疑惑地亲自接待。

九三年的港城并不太平,由易、谢、唐三大家族占据垄断地位,其中又以易家最难缠。

蓝家在港城有一席之地,却和易家没有交集,更别提接触这么一位大人物。

易允的乍然到来,让蓝堂海摸不着头脑。

谁知,刚入座,咖啡端上来,蓝堂海还未请他品尝,易允直接开门见山,皮笑肉不笑说蓝老板好大的脾气,易某递了三次地皮转让邀约都没能请动你,只好亲自上门了。

蓝堂海也是一愣:“什么邀约?”

显然,他不知情。

直到蓝毓出现,这件事才明了。原来在此之前,易家递了三次圣保利大剧院的地皮转让协议,开的价格十分丰厚,但这几封邀约并未送到蓝堂海手中,而是被蓝毓截下。

从去年下半年起,蓝毓就开始陆续接管家里的生意,跟大剧院有关的事都不用递给蓝堂海过目,她就可以做主。

圣保利大剧院只能属于蓝家,属于蓝嘉。

作为父亲和姐姐,他们无条件支持蓝嘉做任何想做的事。

千金难换。谁都不行。

蓝堂海温声喝止:“小毓。”

“阿爸,明明是他步步紧逼!”蓝毓初生牛犊不怕虎,堂而皇之指着对面的男人,眼底带着厌恶:“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还真以为看上什么就能都得到吗!”

对面,红木茶几之隔的沙发上,坐着个宽肩长腿的年轻男人。初春的季,还残留一丝深冬的寒,他居然穿着一件单薄的花衬衫,手里把着一枚银色打火机,幽蓝的火苗蹿起,在他漆黑深邃的瞳孔里跳跃。

“所以,是没得谈了?”

“易生,我这女儿是直性子,看在她还小的份上,您别和她一般见识。”蓝堂海虽然没和他接触过,却也听过易允这人很怪。

喜怒无常、心狠手辣只是表面,小道消息说,易允有不为人知的怪癖。

他先放低姿态,给人戴高帽,然后又不卑不亢道:“不过,我女儿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圣保利大剧院对我蓝家来说意义非凡,不管是谁出再多钱都不卖。”

“不卖?”

“不卖。”

‘咔哒’一声,易允松了指腹,幽蓝的火光被打火机吞得一干二净。

他起身,居高临下看着这对不识好歹的父女,嘴角笑意淡淡,什么话都没说,带着何扬转身离开厅室。

“呵,什么人啊?真恶心!”

蓝毓吐槽完,一扭头,看见蓝堂海盯着易允离开的方向皱起眉头,表情忧心忡忡。

“阿爸,你怎么了?”

“这件事恐怕没这么简单。小毓,这段时间小心点。”

“好,我知道了。”

何扬跟着易允离开,见他失了耐性,沉声问:“允哥,需要我安排人做掉他们吗?”

能用钱解决的事,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唯有钱行不通了,才开始动真格。

更何况,圣保利大剧院背后有更大的利用价值。这件事太重要了,易允一定要不择手段拿下。

他淡淡嗯了声,“做干净点。”

“是。”

两人穿过长长的露天石廊,左边是小斑竹林,右边是水池,嬉水的金鱼游来游去,怪石嶙峋透出宽敞的一角,对过去是一座小凉亭。

此时,亭子里传来字正腔圆的戏嗓,声线极具穿透力和故事性,字字勾人心弦。

“你以为爱情是什么?山盟海誓?花前月下?甜甜蜜蜜?”

“我就不听你的,我就不离开他,只要他不离开我,只要我还能忍受!”

易允突然驻足,何扬不解:“允哥?”

他顺着易允的视线望去,看见亭内有两个年纪不大的姑娘。

胖的那个穿着春秋红袄,手里捧着一本书,扎俩小辫,像年画里的福气娃娃。

另一个……

何扬第一眼觉得这女孩太瘦了,单薄得像一片纸,轻轻一吹就能飞走。

第二眼,她很漂亮,好看得扎眼。

易允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猜到她是谁。

蓝嘉,蓝堂海的小女儿,刚从国外回来,看样子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两岁。穿杏色长裙,露出纤细清瘦的脚踝,外搭浅蓝色针织衫。

不仅如此,她从头到脚的色彩很丰富,橙红色绒花发夹、浅紫色鸢尾耳饰、以及一双纯白的玛丽珍鞋。

过于繁杂的颜色在她身上很融洽,赋予极其显眼的生命力。

但是,比她这身穿搭更有意思的是她的声音。

易允望着那个自演的女孩,“听出来了吗?”

何扬问:“什么?”

“声气不足,快死了。”

有吗?何扬皱眉仔细聆听,但他是个大老粗,不懂这些高雅的东西,听了会,什么都没听出来,反倒觉得她的声音跟正常人相比没有区别。

但转眼想到允哥某些方面的特殊癖好,就很容易想通了。他对这些总是很敏锐。

何扬说:“蓝嘉患有基因病,能活到现在全靠名贵药材吊命。”

易允看向他,“基因病?”

复而,又抬眸凝望那抹纤瘦的身影。

何扬继续道:“先前调查蓝家的时候,也查过这位二小姐。她的病以现在的医疗技术,还无法给出具体的临床治疗方案,挺严重……”

他还想继续说下去,但揣测易允没那个心思听,便闭嘴了。

“允哥,接下来还有行程安排,要走吗?”

何扬不认为允哥会在一个看起来漂亮、实际寡淡的女孩身上浪费时间。

“不急,再看会。”他直勾勾、赤/裸/裸地看着不远处的蓝嘉,眼神不加掩饰,深邃而侵略。

何扬一怔,“……?”

这时,《恋爱的犀牛》这出话剧正好演绎到男声。由蓝嘉反串,字字激昂,感情充沛。

“一切白的东西和你相比,都成了黑墨水而自惭形秽。”

“一切无知的鸟兽,因为说不出你的名字而绝望万分。”

【高亮】

①男主对女主一见钟情,会强取豪夺,但不会真的伤害女主的亲人,女主永远高高在上【划重点】——故看完再评判,不要断章取义,谢谢,么么么。

②男主非好人,西装暴徒,洁的。

③文中话剧部分取自现实,皆可考据。

*

专栏预收《焚灼》,破镜重圆 暗恋 炮/友转正 上位者为爱低头

文案:

秋清之出道十年,囊括无数大奖,登顶影视双栖第一人。

圈内敬重,享誉全球。

而这一年,她才二十七岁。

秋清之取得的成就,离不开汤文年的栽培。

十七岁那年,她遇到汤文年,跟他去了香港。

那时她不叫秋清之,而是王招娣。

起初,他说:“女孩也可以是香火,你不是任何人的附庸。从今往后,你就叫秋清之。”

后来,他又说:“清之,你就是我的缪斯。”

一个满贯巨星,一个著名导演,本该成就一段浪漫佳话。

然而,两人顶峰相见却王不见王,老死不相往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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