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水汤汤,北国茫茫。不久就传来消息,北国主力撤军,慕容青曜回国,边界依旧留守大批驻军,只是暂时不再扰边。臧置也奉命回了广陵,广陵王继续招兵,扩修边界城池。又一场南北交兵暂时结束。
不出所料,沈从之很快就接到了复职诏旨,重新复任侍中侍郎,并加封了太尉,车骑大将军之职,往建康任职去了。
晚樱笑话我,“真是可惜了,没有做太尉夫人的命。”我回想起沈从之害羞时殷红面颊,一抬眼却刀锋般锐利的眼神,怅然道,“确实可惜。”
晚樱也忽然托腮,失神道,“确实可惜…”她自从升城回来,就痴迷了慕容青曜,常说,金色是最好看的颜色,比和尚还好。我笑道,“你都快嫁人了,就不要乱想了。”
广陵王没有能把我嫁掉,于是就要嫁晚樱,广陵王跟师父说,“我赏给武馆黄金白银都是小事,这两位女侠我也要赏,给采莲说媒不成,那么晚樱呢?武师有没有什么中意的女婿?”
童行简只有两个女儿,他中意的女婿当然就是自己的得意弟子,将来可以把武馆托付徒弟与女儿,他才能放心。
于是广陵王妃亲自做媒,刺史主婚,要给晚樱和陈郡生大操大办一场婚礼。师父颜面生辉,整个童武馆喜气洋洋。
这段时间可以说是我二十年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我是武馆中习武最差的徒弟,但是却受人尊重,我不是谁的妻,谁的妾,我是身入北营为国效力的女侠,是为武馆赢的真金白银赏金的人。
广陵地靠北方,受北国影响,风俗本来开放,又兼武馆都是江湖儿女,武馆的徒弟们也都年轻,我们在一起习武、打闹、玩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平儿几乎每天来武馆,他是个小大人,虽然连弟子都不算,却是整个武馆学的最认真的,陈郡生跟他开玩笑说,“你这么下去,把我武馆的本事都偷学去了,你交学费了吗?回去跟你爸要钱。”平儿认真,于是很不好意思,吞吞吐吐说,“我,我是偷跑出来…”我扯过陈郡生说道,“他在这里学不用给钱,你不许欺负小孩。”
留君也长大了,走路稳稳当当了,跟在哥哥后面学武艺,有模有样,但是只要看见我,他就立刻要扑过来,软软的小身子抱着我腿,我一下子连心都化了,总要抱起来,亲上一万遍,亲的他满脸口水,哈哈大笑。
留君第二喜欢的人就是晚榆,我跟晚樱说,“娶你的人是上辈子造孽,娶晚榆的才是上辈子积德呢。”晚樱倒也认可,然而也会说,“那娶你的呢?”
我笑道,“开什么玩笑,我是不会嫁人的。”
晚樱追问,“你到底嫁过没有?”
我想想,认真的说,“我嫁过啊,我的夫君是原来始兴王的参军,叫沈怀沅,我们虽穷,却夫妻恩爱,只是他后来坐罪流放,死了。”
晚樱恍然,“就是留君的父亲啦?”就算是对晚樱,我也不想多说,过去的就过去了,我笑道,“是喽。”晚樱恍然点头,“怪不得你那么爱留君。”
童行简知道的比晚樱更多,他知道我是先太初皇帝的宠姬,大明帝登基时被处死,幸运的逃出来,流落民间。我也知道了童行简的原配妻子过世多年,他一心练武,未曾续娶。他表面看上去是一个严肃不苟言笑的人,但是其实内心温柔,思维果断,情绪平稳,无论人多还是独处,他都不爱说话。我慢慢理解了,他不和我款情,大抵不是因为要保持什么师徒的距离,而是本来也不知道说什么。床上的时候,他有很多手法,也只适用于我这样的独特的柔软骨骼,我们相得益彰,尝尽欢愉。下了床,我俩就是师徒,没有多余的交流,互相都没有任何别的目的,连感情上的依赖都谈不上,谁也不需要屈义的讨好,只是单纯放松享受躯体的赐予。
师父每天总是很忙的,白天在武馆的时候不多,大多时间在王府亲兵演武场,或者随王爷办事,但是无论回来多晚,他都会召陈郡生等几个大弟子见面,询问弟子习武,处理武馆事务。
从师父处得知,广陵王最近似乎很是顺心,虽然拉拢沈从之不成,但是他重金在健康城内贿赂了一位重量级的人物,远比沈从之位高权重,这人就是江夏王刘子恭。刘子恭与广陵王联合进表皇上,提出九条削减宗室特权的建议,正迎合了皇上的心意,皇上揽表大悦,说广陵王“肯为朕分忧”,特赠他锦缎百匹。刘子恭又给广陵王出主意,说皇上都喜欢祥瑞,于是广陵王又暗中差人四处寻找祥瑞,准备呈进皇上,博得龙颜喜悦。而暗中,广陵王则更加快了壮大自己的武装。
我并不觉得刘旻骏是这么好骗的人,尤其是祥瑞的事情。什么禾生双穗,石栖彩凤,河现玉璧之类的,都算是献瑞,说明上天欢喜,国泰民安,是统治得法,大吉大利的象征。这个时代的人们是容易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比如刘旻劭就是信了巫蛊,最后却招来大祸,但是刘旻骏却不是这样的人。
至于江夏王,关于他的事迹,我知道的无外乎是彭城之战主张弃城逃跑,敌军兵临建康他叛变出降,自己倒是每次都能总能保全自己,可是倚靠他的人就都没有好下场的。
我虽然不看好江夏王,但是广陵王与皇帝的关系却似乎真的是因此缓和了。这一段时间,广陵王明显兴致高昂,人也放松了,常带着手下去打猎郊游,王府的宴会也更多了,师父不在家的时候更多了,我们便跟着普天同庆,也到处乱玩。
这一天,晚樱购置了几套新式的胡服,她先挑了一套翠绿色的自己换上,又将一套桃红色的给我,几个男弟子也挣着换了,只有陈郡生笑着说,“我不爱穿胡服,不过我有比胡服更好的东西。”遂出去一趟,拉来了几匹胡马,说道,“穿胡服,骑胡马,咱们去城外打猎如何?”
晚樱第一个飞身上马,笑道,“我的玲珑弩已经好久没有好好施展了,咱们快走。”我在武馆也有很多日子,也学会了骑马,虽然马术不精,然而跑上几里地也没有问题,也想跟他们好好玩一遭,我们一群人纷纷上马,呼啸着打马过市,直奔城郊。
这胡服骑马最是利落,上面是紧窄的贴身短衣,抓握缰绳,挥舞马鞭都灵活灵活,下面是长裤革靴,腾踏自如,我的衣服加了一套桃花披肩,晚樱的是彩云披肩,她还另外戴了胡帽。这胡马也与中原马不同,骨骼瘦削,棱角分明,奔跑起来轻盈灵活,追风赶月一般。
我们出了城,就看见城外二里的地方围着许多人,不知道什么事,于是下马看热闹。原来这里正在处斩犯人。
别人都不介意,我却不由得一惊,那囚犯不是别人,正是那一日在王府中骚扰我的老头陈绕。围观的人很多,都纷纷称赞广陵王是个贤王,能不问出身贵贱,秉公执法,为民做主。
晚樱问,“这老头为什么犯了死罪?”陈郡生指着一旁的告示说道,“上头写着,这老头叫做陈绕,是广陵乡绅,三年前奸污了一个女孩,因此被判死刑。”我暗自点头,这倒是像这个老头做的事情,老色鬼无疑,但是,这就奇了,他前几个月还出入王府,是个上宾,被成为贤士,怎么忽然间把三年前的案子揪出来被处斩了?
晚樱也听出蹊跷,问道,“这样的人死不足惜,三年前拖到现在才执行死刑,怎么那些人还说广陵王是个贤王,明明是个糊涂人。”便有人为广陵王正名,说道,“小姑娘难怪你不知道,判案子的事情不归王爷管,是知县刺史的责任。这个案子,因为那个女子并未报官就投井死了,因此三年一直没有治罪。可巧的是,最近广陵王知道了这件事情,王爷便要为死者伸冤,勒令府官彻查,这才为死者报了仇。”
晚樱奇怪道,“这就奇了,王爷怎么忽然知道这个事情?”围观者说道,“这个细节我们就不知道,但是这个陈绕是王爷府上的幕僚,而那女子只是一个普通庶民,况且都死了,家属也没有报官,王爷却能舍幕僚而为女子伸冤,可见咱们王爷是执法公正,为民做主的。”
晚樱笑道,“保不是这老头得罪了王爷吧。”陈郡生一笑,说,“不关我们的事,走了。”众人打马而去。
我心中大概有了分晓。广陵王听了我的话,已经不信任陈绕了。礼敬一个区区“贤士”,不过是王爷沽名钓誉的手段,这个贤士要是有心将王爷那些犯上的言行告诉他人,那就是死不足惜的,哪怕是一点点的可能也不姑息,于是广陵王便让人查了陈绕,找出罪过,判了死刑。
对于陈绕这项罪名,也必然不会是无中生有的误判。这个老头,这般老了还这般好色,死在这个罪名也是罪有应得。
我坐在马上,看着那断头台上披头散发的老头,与那一天须发飘飘宛如仙翁判若两人。陈绕偶然抬头,昏花的老眼也看见了我,我翩然一笑,打马去了。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而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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