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泡椒莴笋炖猪肚

这下轮到南荼安抚大家了。

“大家消消气,也不是什么大事,别扫了兴致。今天各位赏光到我这个小店来,不如我请大家吃顿饭吧!”

这话成功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

“街坊们是来照顾你生意的,让你请客,岂不是我们这些人厚着脸皮占便宜了?”马大娘嘟囔道。

乔大爷说:“大爷缺这点钱吗?你个小年轻才赚了几年的钱,大爷我又赚了多少年的钱?请客的事就不要说了,快拿菜单来看看。”

他馋南来饭馆的饭菜都有好几年了,别的馆子也下了不少,就是没有那么合心意的,尤其是现在预制菜盛行,有的餐馆的厨子都不会炒菜,最常用的厨具是微波炉,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鹦鹉适时接口道:“爷有钱,爷有钱!”

大家都笑了,辛欢递上菜单。

乔大爷点了刚刚差点被污蔑的一锅鲜,也是一种隐晦的力挺了。赵素芬夫妻俩要了一份莴笋炖猪肚,马大娘则点了蚂蚁上树这道家常菜。

“我自己在家里也做蚂蚁上树,总是觉得差了那么点滋味,不如南来饭馆的,也是念念不忘了好几年。”

南荼没有什么要藏着掖着的,直言道:“其实这道菜的秘诀就是把粉丝提前泡在牛骨高汤里,粉丝吸收了汤里的鲜味儿,做出来自然好吃。”

马大娘连忙摆出一副不听不听的架势:“哎呦,家里炒菜哪有高汤用,还是得来饭馆吃。”

看着菜点完了,南荼才回到后厨忙活。

猪肚是提前炖好的,只是没调味而已,否则客人这边点单,后厨根本来不及处理。在辛欢来帮忙之前,南荼从不考虑上以猪肚为原材料的菜品,处理起来麻烦,她一个人忙活不过来。

辛欢以前虽然没接触过厨艺,但是她勤快听话,南荼交代的事情都能认真仔细的做好,给她省了不少心。

蚂蚁上树是快手菜,材料也都准备好了,没什么麻烦的。

几道菜中,只有一锅鲜最有难度。一锅鲜顾名思义,所有鲜香的食材都在这锅里了。所以做一锅鲜时,南荼选的是鳜鱼、河蟹、螺蛳、蛤蜊和鳝鱼。

有些高档餐馆为了凑八鲜的名号,还会加上甲鱼、河蚌和青虾。

南来饭馆毕竟是小餐馆,一锅鲜的食材种类上来了,价格也骇人,反而不好卖。

虽然难度最高,但一锅鲜并不是难在调味上。实际上,有这么多自带鲜味的食材入场,这道菜的调味料反而很少。难的是把各种口感、味道、所需烹饪时长不同的食材调和在一起,让它们既有各自出彩的亮点,又能和谐统一。

菜色陆续上桌。街坊们兴致勃勃地动筷。

别的不说,只谈这卖相,这香味,就刺激的人食指大动。

晶莹剔透的粉丝吸饱了牛骨高汤的精华,变得湿润而富有弹性,仿佛细长的丝带轻轻摇曳,细碎的肉沫点缀在其间,每一粒都攀上了枝条,不愧为“上树”。

大家尝了后纷纷说:“还别说,就是比自己家做的蚂蚁上树好吃多了。”炒过的肉末依然香嫩可口,最重要的是既没有发干发柴,也没失去肉味儿,和滑爽的粉丝完美融合。

乔大爷品鉴道:“高汤的鲜味是调味料替代不了的,囫囵吞枣也许尝不出来,仔细一品,调料的那种又尖锐又单薄的鲜一咂摸就能吃出来。”

大家都开马大娘的玩笑:“秘诀南荼都告诉你了,不怕你学去,赶紧回家做来尝尝。”

马大娘赶紧道:“我可什么都没听见啊。”可别让她家那几个小祖宗听到,再叫她以后都用牛骨高汤泡过的粉丝做菜,这谁受得了,幸好今天没带他们来。

下一道菜是莴笋炖猪肚,其实全称应该是泡椒莴笋炖猪肚,有泡椒这个点睛之笔,让汤汁呈现一种浓郁的金红色,只看着就开胃,更别提飘在空气中的那股鲜香酸辣气息。

虽然诱人,但街坊们都上了年纪,有自己的顾虑,等赵素芬身先士卒,夹了一筷子做了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大家才发问道:“辣不辣?”“能不能咬得动?”

赵素芬细嚼慢咽,等猪肚下了肚,才慢吞吞地道:“放在我年轻的时候,我肯定要告诉你们,辣得很、咬不动,这样一整锅都是我的了。现在吃不下那么多了,你们就偷着乐吧。”

她这样说,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喜滋滋地拿了碗去盛汤、盛猪肚。

先喝一口汤,猪肚就是有本事让汤汁变的浓郁鲜美,又有其他食材相互配合。只一口,先传递到舌尖的是泡椒的酸辣味,程度把握得更好,爽口中带着点点的刺激,让味蕾瞬间活跃起来,又不至于让人觉得过于刺激。

莴笋增加的清香稍后而至,最后猪肚的醇厚味道,更是这道菜的精髓所在,是整个汤汁的灵魂,绵长厚重,回味无穷。

为了保证汤汁的浓鲜,南荼有两个小窍门。一是汤中会加一团肉末提鲜。

这是南元海在开饭馆的时候就总结出来的秘诀,自然也毫无保留的教授给了南荼。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南元海发现肉末调整成猪肉和牛肉各半以后,肉质的香气和鲜味的均衡最恰当。

适当运用这种肉末,可以拯救不少风味单调的菜品。肉沫还有扫汤的作用,能让汤水更清澈。

南荼在做这道莴笋炖猪肚时,又改良成使用炒香过的肉末,最后的成品滋味果然更佳。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南来饭馆即便是做寻常家常菜,也比别人好吃的多?就是因为这里的厨子一直没停止过探索,从不满足于现状,固步自封。

猪肚汤的另一个秘诀,是在出锅前稍加一些藤椒油。藤椒油滋味刺激,为了大众的适口性,不要加太多,也不能加的太早,藤椒油长时间受热香气会挥发。汤底多了这么一点藤椒油,基调会变得悠长,也不会喧宾夺主。

喝汤的众人不需要知道这些,只觉得喝了这汤,嘴巴也美,胃里也暖,哪里都舒服。

再尝尝切成粗丝的猪肚,经过精心处理的猪肚没有一丝一毫的腥味,只保留了独特的爽滑和鲜美,在长时间的炖煮后,猪肚逐渐变得软嫩,还吸收了泡椒与莴笋的精华,每一口都充满了层次分明的口感,不断的将那份来自食材深处的醇厚传递给食客。

等一大碗莴笋炖猪肚见了底,众人都舒了一口气。在南来饭馆吃饭,精神还得紧张起来,时刻偷瞄着旁边人的动作,否则自己在一边吃得忘我,一看汤也被盛光了,猪肚也捞没了,连莴笋都没剩下一块,是要悔得直拍大腿的!

“看来不是我来照顾南荼的生意,是南荼可怜我上了岁数还吃不到什么好东西,才开这么个饭馆的!”一个满头白发的街坊说。

乔大爷说:“猪肚是最能做得出神入化的材料,不会做的厨子做出一锅腥臊发臭的混汤,会做的厨子能做出神仙滋味。当今的佛跳墙动辄用鱼翅鲍鱼,其实地道的只用老鸡、鹿蹄筋、猪肚、鱼肚和鸽子蛋就够了,千万别小看了猪肚。”

笼子里的鹦鹉叫道:“尝尝!”

“你不能吃。”乔大爷头也不回道。

“放肆!放肆!”鹦鹉不满地哇哇大叫。

众人都大笑起来,看得出不只是肚子满足了,心情也变得额外的好。

最后是重头菜。

一锅鲜是大菜,三四个人一起吃也够了,这也是马大娘为何一眼看透孙银花在说谎,她舍得吃这么贵的菜就很奇怪了,一老一小两个人点这道菜不是浪费吗?孙银花是最不会浪费的人。

不过现在美食当前,孙银花带来的插曲早就被大家抛在了脑后。在袅袅升起的白汽中,这锅汇聚了江海精华的鲜美佳肴夺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锅里的食材太过丰盛,街坊们各自伸筷,收获也各有不同。

马大娘爱吃鱼,夹的是鳜鱼肉,被精心挑选的鳜鱼肉质细嫩,入口即化一般,吃了鱼肉还不够,最好是挑带皮的部位再来一块,鳜鱼被煎过,鱼皮微焦,不但不腥反而弹口酥脆,香死人了。

王爷爷夹到了对半斩开的螃蟹,这螃蟹选的好,膏黄脂白,丰满紧实,味道自然差不了。

乔大爷爱喝汤,一锅鲜的汤汁并不多,但每一滴都是鳜鱼和鳝鱼煎炸后炖出来的浓白鱼汤,又有其他食材的加入,滋味更浓郁。舀一勺浇在米饭上,什么都不配就能干吃一碗饭。

汤里竟然还有意外发现,几个螺蛳和蛤蜊调皮的搭上了顺风车,随着浓醇的汤汁一起落到了碗中。乔大爷当然也没放过,他嗦螺蛳很利落,滑嫩的一小个,在舌尖一闪而过,只留下难以忘怀的鲜味。蛤蜊肉则更给人一种清甜可口的感觉,咬破时还迸出一口汁水,鲜得人一激灵。

锅里的食材相互渗透、相互映衬,演绎出一场味觉的盛宴。

不多时,桌上的菜肴已经被吃的干干净净,半点不剩。

幸好一众人有意节制,不敢点的太多,否则点多少都吃这么干净,现在还不知道要撑成什么样,回去说不得还要挨儿女的数落。从前教孩子不许暴饮暴食,轮到自己就忘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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