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是个心系天下的公主,哪里有苦难的百姓,哪里就有她的身影。
这江山是玉轩枫的,却也是万千百姓的,她要用自己的聪慧,替皇兄,替天下人看住这片江山。嫂嫂什么的,等她忙完了再回去看也不迟,玲珑本想着。
可等她再回到念城的时候,已是春天,丞相欲起兵造反一事在宫里闹得沸沸扬扬,而她心心念念许久还未曾谋面的嫂嫂,被打入了冷宫,玉轩枫还不准任何人看望她。
也是在那天,皇后小产,沈笑接到了一向不问朝政的王爷玉龙吟的一封密信,要他去打探那个还未足月的孩子的踪迹,最后玉龙吟才从宫里的死人渠里捡回了弥生。
死人渠是宫里专门用来处理“尸体”的一条水沟,常有宫女奴才冒犯了主子,被打得半死,然后丢在水渠里,任其被流水冲走,死生由命。
好巧不巧,这个闲散的玉王爷一心钻研医术,专修些偏门歪道的法子,已经七个月大的婴儿,在他的一番照顾下,健健康康地长大成人,玉王爷还特地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弥生”,当然,这些已是后话了。
不断有大臣上谏,望皇上放李家一条生路,玉轩枫却对他们的谏言不理不睬。
听说皇兄要把李家满门抄斩,玲珑急了,亲自跑到执政殿,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和玉轩枫理论了一番。李家文臣武将人才辈出,能顶下玉宵国的半壁江山,皇兄难道连其中利弊都分不清?
玉轩枫听她一字一句慷慨激昂地说着,却也不恼,反问她:“皇妹你说,按我玉宵国律法,造反一罪该如何处置?”
玲珑不卑不亢地答了句:“按律当诛。”
玉轩枫睨了她一眼:“那皇妹你在这里跟我说什么?怕是去了芜都一趟治水,脑子都跟着进水了吧。”
玲珑不跟他杠进不进水这个问题:“李家是我玉宵国百年的开国功臣。人非完人,孰能无过,陛下若是一味地撇开李家的‘功’,而去一味地指责‘过’,恐怕有失妥当呀!”
玉轩枫坐在龙椅之上,据理力争,寸步不让:“那天子犯法,当与庶民同罪,此话又怎讲?”
仿佛是寻常人家的两兄妹吵架一般,朝上的文武百官成了摆设,谁也不敢在两人中再插一句,毕竟玉轩枫之前交代过了,谁再给李家求情,同罪!
纵观当今,满朝上下,还敢为李家说话的,也只有她玉玲珑了。
玲珑被气倒在大殿之上,玉轩枫轻描淡写一句:“与其关心李家,皇妹还不如多关心关心自己的身子吧,才在这殿上站了两个时辰就受不住了,理应补补了。”
沈笑本来在殿外等候,一听到玲珑晕倒在了大殿之上,立马冲进去抱走了她,还不忘回头瞪了玉轩枫一眼。
早朝不欢而散,群臣们噤若寒蝉,私下里也不敢多说些什么。
沈笑有生之年又一次见到了颤颤巍巍的郑太医,不是因为宫里有多缺大夫,而是全皇宫里,郑太医德高望重,最负盛名,是属于宫里上上流的大夫。一般的皇子公主有个头疼脑热什么的也只能请上流的御医,这位郑太医,是专门给皇上、太皇、太后和玲珑四个人看病的。
悬丝诊脉后,郑太医微微叹了口气道:“公主这是肝火盛,导致气血淤积,才引起的不适。”
“这不诊我也知道了,她这是被玉轩枫气的!”沈笑在一旁愤慨道。寻日里玲珑是不用早朝的,好不容易上一次早朝,却是这个结果。
老太医毕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一听到“玉轩枫”三个字,淡淡地提点道:“公子莫直呼陛下名讳,要让陛下听见了,可是要杀头的。”
“杀头就杀头呗,我又不是没被他杀过。”沈笑嘟囔道,又小声地接了一句:“除了杀头,他还会干些什么?”
给玲珑开了些药草,郑太医长长地叹了口气:“罪孽啊罪孽啊,李丞相一家这次,怕是逃不掉了……”
正如郑太医所言,李家终究是没逃脱被灭门的结局。
一晃半年,李家势力一点点地垮掉,李连城也难逃厄运。沈笑重情重义,为师一场,他特地去边境收了李连城的尸体,马不停蹄地带回念城,悄悄地葬了起来。
刚回宫,却收到了玉王爷的密令,要把一封密信交给未名宫里的废后。
沈笑名义上是公主的护卫,但玲珑是宫里最安分的公主,读书写字、练琴学舞、刺绣女红,从来不会招惹什么是非,十分让人省心。沈笑闲来无事,就会被叫去替宫里的王爷呀娘娘呀什么的做些跑腿的活计。
沈笑赶到未名宫的时候,废后正打算自行了断。沈笑二话不说,用匕首绑上密信,割断了白绫,匆匆离开了未名宫。
他也只当那是一个寻常的任务,没有细瞅屋内的女子模样。却不知,这忘却的一眼,成为沈笑后来很大的一个遗憾。
若是见过李碧凝的模样,他往后,自然会在醉红楼认出李碧瑶,便能少很多是非。
可是,一切没有若是,上天永远都是捉弄人的,就比如李家被灭门后,战乱和动荡席卷着玉宵国,情急之下,玉轩枫竟然要派玲珑去醉红楼。
醉红楼何许地也?念城最大的烟花柳巷。
沈笑得知了这个消息后,立马提剑去了昭若殿:“你怎么可以这样待她,她可是你的亲妹妹呀!”
玉轩枫正因外敌的事情焦头烂额,听到沈笑的这番话,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这是她自己的决定,不信你可以去问她。”
沈笑立在玉轩枫跟前,久久难以置信,却听得玉轩枫虚弱地说了句:“朕错了,朕有些后悔了,朕当初不该一意孤行,要是听她的话就好了……”
沈笑在心里念了句活该,再也不管他,径直走了。
出了昭若殿,沈笑急忙去找玲珑求证,他想听她亲口说一句不是,可那人亦是轻描淡写地告诉他:“一步错,步步错,沈笑,我这次去醉红楼,是为了充当朝廷的眼线,你会陪我的,对吗?”
他也没有反驳,像多年前那样单膝跪地,双手抱拳,应道:“公主去哪里,沈笑必定生死相随。”
他的命是她给的,吃穿亦是她供的,他哪有理由说不。
一个女子,安身在醉红楼是件简单极其的事情。沈笑不一样,他是个男子,怎么明目张胆地进出醉红楼,成了困扰他一时的大难题。
正当沈笑焦头烂额之际,玲珑附耳说了几句,让沈笑顿时脸红了。
玲珑说,让他扮演一个风流公子,日日流连醉红楼的那种。
不仅如此,玲珑还专门购了一处宅子,当做沈府,还特地给他弄了一屋子的莺莺燕燕,沈笑面无表情,亦沉默不语。
沈府刚建不久,沈笑就把姑姑和表哥表妹接了过来,因为玲珑告诉他,这沈府,以后就是他的家了。
慢慢地,二人都入戏渐深。
她转身变得风情万千,他也变得爱招蜂引蝶。他弃了一身青衣,改穿红衣,因为这样,她就可以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他。
风流于他而言,不难。从前在家,他要哄妹妹开心,来到皇宫以后就变得更会哄女孩子开心了,因为他身边有个时时刻刻都需要被哄着的公主。
妩媚于她而言,不难。她生得本就美,自幼又在皇宫里长大,深谙人心,除此之外,更是才艺多端,能歌善舞,能绘善画。
可能就连玲珑自己都没料到,她这一去醉红楼,就是十年,十二岁到二十二岁,最好的年纪,都用来成全她皇兄的王权霸业,替他守好玉宵国这片江山,除奸臣、斩邪佞。
醉红楼的是非多,沈笑白天假扮成右文殿奉事,一处理完公事,就直奔醉红楼,化身为玲珑的护花使者。在情场中摸爬滚打,红颜知己无数,他却知道,在醉红楼这里,有个人永远在等他回来。
醉红楼一方面虽为风雅之地,可总有轻薄之徒妄图动手动脚,沈笑总是能用甜言蜜语说动其他的姑娘们献上一番美人计,或装作不经意,适时出现,化解玲珑的各种尴尬。
一转眼,十年过去了,玉宵国在李家灭亡后,由一个泱泱大国变成了一个任人宰割的边陲小国,又由一个边陲小国变成了原来的泱泱大国,这其中,玲珑功不可没。
“沈笑,我想回去了。”这天,玲珑喝了些酒,有些迷迷糊糊,正趴在桌上自言自语。
都说一醉解千愁,她想了想朝中的乱局,心中的愁苦更深了。左相欲造反,十年前,也是一个要“造反”的丞相,把她推入了这乱局中。
沈笑一袭红衣,捻了个酒盏,从她的那壶酒里倒出一点点,闻了闻。
嗯,五十年陈酿的女儿红。
他看了看面前的女孩子,温柔地说了句:“嗯,回。”
玲珑向来酒量浅,连两盏女儿红都能喝得酩酊,却见她突然从桌上爬起来,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这丫头,明明喝不了多少酒,还偏要逞强,沈笑夺过她手中的酒盏,问她:“傻丫头,自己选的路,后悔吗?”
玲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看见了一个红色的影子,面上的表情模糊不清,便开始喃喃念到:“沈……沈笑……”
“我在。”
一句你在,便是无限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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