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后,颜姝去导师办公室。
办公桌旁早已给她准备好了一把椅子,她来了,导师也没从电脑屏幕上移开目光,只抬抬下巴:“坐吧。”
颜姝导师是位中年教授,姓陈,在整个摄影圈都算德高望重。到肩的长卷发,带着副金框眼镜,气质随性,看上去比同龄人起码年轻十岁。桌上还放着杯喝了一半的快乐水,半点不符合他的气质。
颜姝四平八稳地坐下,往他电脑屏幕上瞥了一眼,挑眉。他看的正是自己的作品,是十八岁获奖的那一副照片。
碎了一地的瓷片,散落的野玫瑰花瓣,白瓷片上滴落四溅的血,傍晚的光感下,一切都恰到好处。却无端透出几分森然,与歇斯底里的绝望与疯狂。
当初这这幅作品,在时尚圈里红极一时,甚至有夸张的传言说,她的作品感染力强到,有人盯着它看太久,精神就开始抑郁。当然,传言只是传言,是真是假谁也无从求证。
陈教授终于将目光从屏幕上撕下来,瞧了眼坐姿散漫没个正行的颜姝,缓慢道:“你的情况,宋教授已经找我说过,”
闻言,颜姝轻微皱了下眉,不用想也知道宋郁和陈教授说过什么,无非是她情况特殊,让教授不要对她太严苛,她想如何就如何。
陈教授看着她,忽然道:“可我不答应!”
颜姝抬眼,对上这位极其具有个人特色教授的严厉目光,愣了下。她似乎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神色了。
妈妈不在后,身边的所有人,包括从小一起长大的温玉,都无条件地纵容她,生怕触犯到她的逆反心理。她知道,他们怕她化身为疯子。
可这位教授知道她的情况,却仍旧不客气。他看着她,云淡风轻地说:“既然拜在我门下,就不可能让我放弃你。你能像个正常人出现在我们面前,就要干正常学生该干的事儿。”
颜姝不知不觉中坐直了身体,许久后,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回答:“我……尽力。”
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像个正常学生一样,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什么?这样漫无目的地活着,真的好没意思。
“什么叫尽力?”陈教授不满意,话里带气:“我和宋教授了解了,你不过就是专注力有问题,那就多注意这方面,以后我的课你都要来上。”
他将她的症状说的如此轻巧,是他根本不明白宋郁的话是什么意思,还是说他真的不在意?颜姝褐色眼珠子转了圈,点头:“行。”
陈教授打量她的神色,顿了顿,补充道:“我的意思是我的所有课,包括给本科上的课,你都要来。”
颜姝愣住:“什……什么?”
那得上多少课啊!
9
陈教授喝了口快乐水,好整以暇:“正好你的理论太差,跟着多补补。”
颜姝:“……”
她现在特别想,抢了他的快乐水,扔去厕所垃圾桶!
“下周开始,每周二晚上,我有节大三的选修课,你跟着一起。”
“……哦。”
其实按照颜姝一直以来的叛逆,这会儿估计已经摔桌子走人,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坐在这儿,还答应了这男人惨绝人寰的要求。
出办公室的时候,她仍旧有点懵。
她开车回了澜禾,沈遇书他们上完课也回宿舍。
路洲和周海洋疯了似的往宿舍跑,并提醒沈遇书和林至:“你们快点儿!今天六点开始抢课!”
这会儿放学,学校马路上人挤人,不少学生跟他们一样飞奔似的往宿舍跑,估计都是回去守着电脑抢课。
说是选修课,每次都得用抢,不然轻松的课几分钟就没了。不仅如此,每回到这种事情,学校里的系统总是各种出bug。想要愉快地修满学分,就得在这会儿争分夺秒。
林至不慌不忙,和沈遇书说话:“我们不急,摄影课是冷门儿课,选的人肯定少。”
沈遇书淡定得欠揍:“我学分已经修满,当然不急,”
林至:“……”
忘了,这家伙就不是人!
大学选修课,总共也就十个学分,沈遇书这个学习机器,修完了也不奇怪。
灵光一闪,他啧啧道:“说不定会碰到颜姝姐姐哦!”
别以为他不知道,这小子春心萌动了,以前就算校花院花儿走到他面前,也绝不多看。瞧瞧今天,又是主动搭话,又是调戏的。
高冷人设,都要崩了好吗?!
沈遇书目带瞥他一眼,冷淡中暗含警告。
林至用手肘碰一碰他,“相信我,她肯定是专业玩儿摄影的。”
这倒是没什么可疑,林至玩儿摄影也是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为了和偶像用上同款相机,小富二代愿意出去打工,在宿舍里啃馒头。最后还是他父母发现他在省钱,心疼他,给他买了。
林至瞅他一眼,添把火:“据我了解,这学期只有一节摄影选修课,陈毅然教授的!陈教授是谁?楠市摄影圈大佬有一半都受过他指点,真爱摄影的,肯定不会错过他的课。”
沈遇书顿了顿,脚步加快而不自知。
六点,几分钟后系统果然出了问题,好在沈遇书的电脑顺滑无比,选好了摄影课。可能因为太冷门,今年大三的摄影课果然只开了一节,陈毅然教授的。
林至也选上了,路洲没有,正在唉声嚎叫:“学校这破系统,能不能找咱们学校的大佬好好搞一下啊。”
周海洋真幸灾乐祸,假安慰:“别急,还有第二轮的,下回用遇书的电脑,保证丝一般的顺滑。”
路洲气急败坏,将座椅上的靠枕扔了过去。
选冷门课的林至无忧无虑,异想天开:“说不定能碰见我偶像,她导师肯定是陈教授!”
楠大摄影专业就属陈教授威望最高,他偶像那样的大佬肯定会选他。
周海洋颇为不理解:“你偶像不就只拿了金像奖么?有那么崇拜?”
林至瞪他:“只拿了金像奖?你知道金像奖多难拿吗?我偶像十八岁就拿了!十八岁!”
略顿,他忿忿补充:“更何况她后来又没有参加比赛,谁说她拿不了奖。”
“那是。”路洲“嘿笑”了声:“人家后来在时尚圈拍照,专睡小鲜肉了。”
林至酷爱摄影,有个偶像叫zero,一来大学就天天吹他偶像十八岁拿金像奖。但zero私生活风评似乎不太好,圈内人夸张地说半个时尚圈的男艺人都被她睡过,是以宿舍里经常拿这个来调戏林至。
果然,周海洋下一秒接茬说:“小林子长得不赖嘛,说不定被你偶像看上了呢。”
林至红了脸,誓死保卫偶像名誉:“人家那叫不慕名利、潇洒不羁,你们懂什么!”
他们的闲聊偶有一句落进沈遇书耳中,他想起颜姝那张笑意嫣然的脸,笑得他无法专心。他垂眼,从抽屉里拿出存放学习资料的优盘。
林至不想和那两人呛了,转头问沈遇书:“遇书,你中秋回不回家啊?”
沈遇书给电脑插上优盘:“不回。”
周海洋:“不回去又泡图书馆?”
路洲:“老幺,别这么努力,我害怕。”
侮辱偶像之耻,林至逮着机会就怼:“害不害怕你们也追不上,我们老幺双学位专业都是年级第一。”
路洲:“怕了怕了,不过一直不知道老幺为什么修心理学啊?”
跨度太大,以后去国外进修容易被拦,不过对小天才来说,这个问题就不是个问题。
沈遇书顿了下,言简意赅:“兴趣。”
中秋节连着周末,放三天。
学校里冷清,偌大的校园里,零星的来往着一些学生,都是家住得太远,为了三天假期回去一趟不划算。
早上不到六点,颜姝已经完全清醒,摸着黑爬起来给凯撒放了狗粮。照顾她做饭的阿姨还没来,她坐在后门口的竹编椅上发呆。
花园里,院墙下的花坛里,已经不像最开始那样贫瘠,阿姨种了许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花,只知道角落里那一株叫胭脂扣。忘了是蔷薇还是月季,阿姨说它长得很快,开花时像瀑布一样爬满整个院墙,现下只有零星的几根枝条,试图扒拉在墙缝里。
颜姝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用好早餐的凯撒在她身旁弓肩耸背拉个懒腰,而后来蹭她的膝盖、哼哼唧唧撒娇求摸头,这效果就像一米九的彪型壮汉来你面前嘤嘤嘤。
这么大只狗头,拱得她有些心浮气躁,敷衍地拍了拍就收回手。凯撒不满意,又凑来来拱她的手。
颜姝强忍着脾气在它头上抓了抓,她知道这不怪凯撒,自己每天精力都十分亢奋,晚上睡不着早上醒得早,可她的身体其实十分需要睡眠,睡不好有化作暴躁喷火龙的危险。头晚和人消耗完精力直接睡了就还好,近来因为学校的事儿素了许久,也越来越难以入睡。
她想起沈遇书那张少年冷淡的脸,撩狠了却也会反咬,活像头清贵高傲的白狼,与荒诞无度的她格格不入。
早醒的暴躁不受控制地节节攀升。
忽然,从隔壁传来悠扬的琴音,她歪过头,围墙挡住了她的视线,窥探不了分毫。
是《致爱丽丝》,随着琴音优雅地往四散跑开,天际早云层层散开,晨光乍现。她好像看见了雪山、海水和那晨光下撒着薄雾的森林,原本张牙舞爪的暴躁在这一刻竟乖顺了起来。
颜姝来了兴致,回屋把客厅起居室那架钢琴上的绒布掀开,纤细的十指放上去,熟悉而治愈的音符从指尖跳跃而出。隔壁的琴音似乎顿了顿,而后又很快追上,意外地完美配合。
坐在隔壁琴房里的沈遇书,远没想到自己会如此无聊地配合邻居弹琴。这套房子是他爸在他上大学时送给他的,每次放假不想回家面对妈妈,就躲来这里清净。
隔壁的房子据说一直没卖出去,什么时候住了人,他也没注意。
一曲毕,阿姨上门做早餐。颜姝心情愉悦地盖上绒布,阿姨似乎讶异了一瞬,而后进入厨房。
阿姨做好早餐便离开,离开之前她问颜姝:“大小姐,中午还是佛跳墙?”
颜姝坐在餐桌上,切三明治,眼皮都没抬:“嗯。”
无论过节还是过年,佛跳墙都是颜姝必不可少的菜,用来祭拜妈妈,这是她生前最爱的菜。
其实阿姨早已把食材准备好,但每次都要问一下,不过是怕她反复无常的性子,找到理由发脾气。
阿姨是颜家那边过来的,照顾了她好多年,说是照顾自己,更不如说是当颜城在她这儿的眼睛,监视她。只是她独身惯了,不喜欢和人同住一屋檐下,所以阿姨只在固定的时间上门做饭洗衣。
中午阿姨提前了两个小时来家里做佛跳墙,做完颜姝便摆到起居室的一张木桌上,她凝视着桌上的照片,女人的样貌年轻美丽,与她一般无二。
说起来,颜城对外说的可是,她和她妈妈长得太像,他见到了实在是忍不住伤心,才甚少见她。
颜城这个人啊,在外持身正气,儒雅随和,妈妈走后近十年,做过无数公益。就算原配死后第二年便再婚,外界也闭眼说他情深义重,这么多年都在为死去的妻子祈福。
阿姨从厨房里出来,有意无意地打量她的神色,似见她神色无虞,才放心离去。
颜姝被琴音压制了一上午的暴躁,终于在颜城打来电话时卷土重来,并攀升到了顶点。
颜城没有温度的声音顺着电流传过来,他说:“阿姝,我去看过你妈妈了。”
颜姝瞳孔骤缩,提高声音:“谁许你打扰她的!”
她坐在窗台下的小桌旁,窗台上放了一个种了兰草的盆栽。她猛地起身,发泄似的挥手打向盆栽,“哐啷”几声摔到后院里,土瓷片稀里哗啦地碎了一地。
颜城声音总算有点波动,似故意叹了口气道:“今年是她走的第十年,阿姝,你说她要是知道你和我一样——”
他顿了顿,颜姝却崩溃:“我和你不一样!”
她陡然将手机扔了出去,目光扫到后院里的瓷片,玻璃球一样的眼珠轻轻转动了一下,蓦然跑出去,神经质地将地上的碎片捧起来。
不可以这样,她和颜城不一样,她可以控制自己……
怎么捡也捡不干净的碎片大喇喇地躺在地上,嘲笑她,讽刺她,好似再说“看啊,我们就是你不能控制自己的证据”。耳朵里听见它们歇斯底里夹着尖叫的笑声,像深渊里的怪物,它们在对她说“来啊,你本该是怪物,来这里”。
凯撒着急地围着她转悠,去叼她的衣袖,没被理睬后,朝她吠叫两声。
实在是吵,一会儿尖叫,一会儿摔东西,现在又有狗叫。
沈遇书在书房里看书,本想塞上耳机不去管,可那声尖叫十分耳熟,他控制不住走去阳台。
这栋洋房都是跃层结构,二楼阳台可以将隔壁花园看得一清二楚。沈遇书一身家居服,戴着眼镜,很清晰地看清了花园里的场景,眼眸轻微一动。
是她。
颜姝蹲在花园里一动不动,瓷片被收拾了一部分,剩下的凌乱没有章法地散落在地上,身姿雄壮的德牧不停围着她转,时不时去嗅她拱她。
灰色的地砖上似乎有……一摊红色。
有那么一瞬,沈遇书脑子里一片空白,而后来不及思考便立刻下楼。
门铃声急促地响起,凯撒拖着大尾巴飞快跑去门口,朝门外狂吠,背上的毛竖起来像刺猬。蹲在地上的颜姝,空洞的眼神里突然有了点儿活气。她似回过神儿一样,倏然扔了手里的碎瓷片,却仍旧蹲在地上没有动。
她漠然地想,谁会来找她啊……是错觉吧。
看,停下来了。
门铃停了一会儿,拍门声又开始叫嚣,三次一个节奏,不厌其烦地一下又一下,不重,却急切。
颜姝皱眉,不耐烦地站起身,蹲太久导致血液不循环,身体晃了下才站稳。不慌不忙地到院子里的洗手池边冲了手,她才走过去开门,步伐懒散怠慢,又像是在逃避。
门打开,对上一张意想不到的脸,她下意识将左手握成拳,背过去放到身侧。
她嘴角轻轻提起,视线在门外沈遇书脸上轻浮地转悠一圈,略显敷衍地笑:“你来做什么?”
大好的休息日,他身上的棉麻衬衫也一如既往地系到了风纪扣下面一颗,目光所及之处什么瞧不见,颇为正经,女娲大人鬼斧神工的眉目间仍能窥见属于少年特有的青春气。
对方目光将她从头扫到尾,最后落在她苍白的脸色,说:“刚刚听到摔东西的声音,来看看。”
颜姝“哦”了声,蓦然冷脸:“我没事,你走吧。”
对一个只见过四面的女人如此关心,已然是沈遇书做过最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会儿被冷脸驱赶,他自然也做不到热脸贴冷屁股。
沈遇书定定看了她一眼,她今天穿了条黑色连衣裙和浅色针织外套,并没有发现任何血迹,许是刚刚离太远看错了。他转身离开,却似乎听到液体滴落到地板的声音,轻轻的“啪嗒”一声,几不可闻。
余光扫过去,他倏然看见颜姝的左手正从指缝间渗血,流到中指第二个关节后,成滴落下。
颜姝右手扶在门沿上,就要关门,他堂而皇之地闯进来,执起她的左手,静静地看着她:“你受伤了。”
她暖褐色的瞳孔突兀地泄露出一丝慌张,声音却冰冷至极:“不需要你关心。”
“滚!”
看细节,弟弟见姐姐是换了衣服的,嘿嘿。
注:《致爱丽丝》——贝多芬。
百科:“贝多芬创作这个作品的灵感,是来自于一位名叫爱丽丝的女孩。她为了帮助一位双目失明的老人实现看见森林和大海的愿望,而四处求助别人。贝多芬为此非常感动,特地在圣诞夜为老人演奏了一段美妙的音乐,听着听着,音乐让老人看见了:“阿尔卑斯山的雪峰,塔希提岛四周的海水,还有海鸥、森林、耀眼的阳光。”于是老人满意地合上了双眼,不再有孤独和悲怜。之后,贝多芬便将这个曲子献给善良的姑娘爱丽丝。”
注意姝姝是多面美人,任何ooc都是她正常范围的反复无常,且后面还有更渣的时候(姝姝是真.渣女)。
姝姝和她爸,啧,有点复杂,俩神经病。
想把文名改成《致爱丽丝》,你们觉得哪个好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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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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