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10章 爱意萌发

1938年4月7日,清明刚过,杭州城的空气中还残留着祭拜的清寂,却已被暖春的暖意渐渐冲淡。

郊外的柳树抽出嫩黄的新芽,桃花缀满枝头,微风拂过,落英缤纷,一派春日盛景。可这份生机,没能驱散宋伽书心中的慵懒与无聊。

自回国以来,宋伽书便成了杭州城里最“清闲”的少爷。身为宋家大公子,他自幼锦衣玉食,无需为生计奔波,姐姐宋伽晚将宋家的产业打理得井井有条,几次劝说他接手部分家族生意,却都被他婉言拒绝。

他性子随性不羁,不喜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也不愿被家族事务束缚,这些日子一直四处寻觅满意的工作,却始终未能如愿,索性便整日与几个志同道合的好友,呼朋唤友,四处闲晃,听曲、游湖、品茶,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这份逍遥在姐姐宋伽晚前往苏州、福建低调考察茶园收购事宜后,更是变得肆无忌惮。

以往,宋伽晚虽不强制他接手生意,却也会时常叮嘱他收敛心性,不可太过放纵,有姐姐在,他终究还有几分顾忌。

如今姐姐远行,家中无人约束,宋伽书彻底大获自由,成了脱缰的野马,几乎天天都与好友们混在一起,把日子过得好不惬意。

只是,清明当天他却难得收敛了心性,安安稳稳地待在了家里。因着姐姐不在,祭拜先祖、打理祖坟的所有事宜,便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宋伽书虽随性,却也深知礼数,清明当天,一身素色长衫,神色肃穆,亲自带着宋家所有人前往宋家祖坟,祭拜先祖,擦拭墓碑,一丝不苟地完成了所有祭拜流程,没有丝毫懈怠。

祭拜结束后,他又在家中待了两天,陪着家中的长辈说说话,打理一下家中的琐事,耐着性子熬过了这两天“安分日子”。

直到今天一早,好友林墨便找上门来,拉着他往外走,语气急切又兴奋:“伽书,你可算能出来了,在家憋了两天,都快憋坏了吧?今天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平民区那边有不少有意思的小摊子,还有一家面档,味道绝了,咱们去尝尝鲜。”

宋伽书本就闲得发慌,一听林墨这么说,当即来了兴致,换了一身定制的米白色培罗蒙西装,便跟着林墨出了门。两人一路说说笑笑,穿过繁华的商业街,渐渐走向平民区。

与宋宅所在的富人区截然不同,平民区的街道狭窄而热闹,两旁摆满了各种小摊子,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烟火气,虽简陋,却也鲜活。

“你看,就是这家面档,我也是偶然发现的,他们家的阳春面,味道特别地道,配上一碟小菜,绝了。”林墨指着街边一家简陋的面档,笑着说道。

面档不大,只有几张破旧的木桌,却坐满了人,大多是附近的平民百姓,穿着朴素,吃得津津有味。

宋伽书虽自幼养尊处优,却也不挑剔,跟着林墨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随口点了两碗阳春面,一碟小菜。

等待面条的间隙,他长腿交叠,目光随意地打量着周围的景象,看着往来穿梭的平民百姓,听着耳边的叫卖声,心中竟生出几分难得的惬意,少了几分往日的浮躁。

不多时,两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便端了上来,汤色清亮,香气扑鼻,葱花点缀其间,看起来就让人食指大动。宋伽书拿起筷子,轻轻搅拌了一下,尝了一口,面条筋道爽滑,汤汁鲜美,果然如林墨所说,味道十分地道。

他平日里吃惯了山珍海味,这般简单的阳春面,竟让他觉得格外可口,不由得加快了进食的速度。

就在两人吃得正香的时候,一阵争执声突然传来,打破了面档的热闹,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小美人,别给脸不要脸,陪哥几个喝两杯,少不了你的好处!”一个粗哑的声音响起,语气嚣张跋扈,带着几分轻佻。

宋伽书抬眸望去,只见面档不远处,几个流里流气的地痞,正围着一个年轻女子,为首的地痞满脸横肉,眼神猥琐,伸手想要去拉扯女子的衣袖,神色嚣张。

女子身形瘦弱,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梳着简单的发髻,眉眼清秀,皮肤白皙,虽衣着朴素,却难掩骨子里的温婉气质。

面对地痞的挑衅,女子没有丝毫畏惧,微微侧身,避开了地痞的手,语气清冷:“你们走开,我要去上工,不要再来纠缠我!”她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子韧劲。

“上工?上什么工?陪哥几个乐呵乐呵,比你上工强多了!”为首的地痞嗤笑一声,再次伸手去拉女子,语气愈发嚣张,“识相的,就乖乖听话,不然,哥几个对你不客气!”

周围的百姓们见状,纷纷露出了同情的神色,却没人敢上前阻拦。

这些地痞在平民区横行霸道已久,平日里欺负百姓、敲诈勒索,大家都敢怒不敢言,生怕惹祸上身,只能远远地看着,低声议论着。

林墨皱了皱眉,拉了拉宋伽书的衣袖,低声说道:“伽书,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地痞不好惹,咱们还是别插手了。”他知道宋伽书为人正义,怕他一时冲动,惹上麻烦。

可宋伽书却没有动,他的目光紧紧落在那个女子身上,看着她明明害怕却依旧不肯低头的模样,心中涌起一股怒火。

他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最看不惯这种恃强凌弱、欺负女子的行径,更何况,在这样的世道,这女子的坚韧让他心中生出了几分敬佩。

“不能算了。”宋伽书放下筷子,起身便朝着那边走去。林墨见状,无奈地摇了摇头,只能连忙跟上,心中暗暗想着,若是真的惹上麻烦,只能想想办法了。

“住手!”宋伽书大步走到一群人后面,厉声喝道,声音洪亮,与生俱来的气场,压过了地痞们的嚣张气焰。

几个地痞闻言,纷纷停下了动作,转过头,不满地看着宋伽书。

为首的地痞上下打量着宋伽书,见他衣着华贵,气质不凡,不像是平民区的人,心中微微有些忌惮,却依旧嚣张:“小子,你是谁?敢管哥几个的闲事,不想活了?”

宋伽书没有理会他的挑衅,目光落在女子身上,语气温和了几分:“你没事吧?”

女子摇了摇头,轻轻说道:“我没事。”

见女子没事,宋伽书才转过头,目光冰冷地看着为首的地痞,语气带着不容置喙的威严:“你们赶紧滚,以后再敢欺负她,或是欺负这里的百姓,我绝不放过你们!”

宋家的名头在杭州城还是有几分分量的,这些地痞只要知道他的身份,定然不敢再嚣张。

为首的地痞看着宋伽书淡定的气场,心中的忌惮越来越深,试探着问道:“你到底是谁?”

“宋伽书。”宋伽书淡淡开口,语气平静,听到“宋伽书”这三个字,几个地痞脸色微变,他们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惹到了宋家大公子。

宋家在杭州城的势力,他们心知肚明,别说他们几个地痞,就算是一些有点权势家底的人,也不敢轻易得罪宋家。

“原来是宋大公子,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冒犯,多有冒犯!”为首的地痞连忙收起嚣张的神色,满脸谄媚地对着宋伽书躬身道歉,“我们这就走,以后再也不敢欺负这位小姐了!”说完,便带着其他几个地痞头也不回地跑了,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敢说。

地痞们走后,街道又恢复了平静。

女子看着宋伽书,对着他鞠了一躬:“多谢宋公子出手相救。”

宋伽书连忙冲她摆摆手,语气温和:“不用客气,路见不平,本就该出手相助。你一个女子,以后尽量不要一个人走。”

女子轻轻点了点头,脸颊微微泛红,轻声说道:“我知道了,谢谢您!我叫卢蕊,就在附近的茶楼做工,没想到上工路上会遇到地痞。”

“宋伽书。”宋伽书笑着说道,目光落在卢蕊身上,细细打量着她。

眼前的女子,眉眼清秀,气质温婉,虽衣着朴素,却难掩其坚韧的性子,尤其是她刚才面对地痞时,那种不卑不亢、不肯低头的模样,在了宋伽书的心里留下了一些印象。

“卢蕊,很好听的名字。”宋伽书笑着说道,目光温和地落在她身上,见她神色依旧带着几分拘谨,又放缓语气问道,“你在茶楼做什么工作?家里还有什么人吗?”

卢蕊闻言低下了头,语气有些羞涩,却也十分坦诚:“就是做些端茶倒水、打扫卫生的活计。家里还有爹娘,他们身子都还算硬朗,就是做活辛苦些。”

宋伽书心中微动,又轻声追问:“你爹娘平日里做些什么营生?”

卢蕊抬头看了他一眼,又迅速低下头,轻声答道:“我爹是拉黄包车的,每天在街头奔波,风里来雨里去的;我娘身子弱,做不了重活,就在家里浆洗衣服,挣点零钱补贴家用。我出来做工就是想帮家里分担一点,让爹娘能轻松些。”

听着卢蕊的话,宋伽书心中莫名生出几分心疼。他自幼养尊处优,从未体会过这般清贫的日子,可卢蕊虽然家境贫寒,却没有丝毫抱怨,反而努力做工帮家里分担,这份懂事让他心中的好感愈发浓厚。

“你很能干,也很懂事。”宋伽书语气温和,眼神赞赏,“以后若是再遇到今天这样的事,就去宋家找我。”

卢蕊连忙摇了摇头:“多谢宋公子,今天已经给你添了不少麻烦。不用再麻烦你了。时间不早了,我还要上工,就不打扰宋公子了。”说完,便对着宋伽书微微躬身,转身匆匆离开了。

宋伽书站在原地,目光紧紧追随着卢蕊的身影,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拐角,才缓缓收回目光,心中竟生出几分不舍。

林墨走到他身边,笑着打趣道:“伽书,看来你对这个姑娘有意思啊?刚才那眼神,都看直了。”

宋伽书没有否认,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语气中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温柔:“她很特别,性子坚韧,又很懂事,和我平日里认识的那些女子,不一样。”

自回国以来,围绕在他身边的女子,大多是豪门千金,娇生惯养,娇柔做作,唯有卢蕊,朴素、坚韧、懂事,给他不一样的感觉。

打那天起,宋伽书不再整日与好友们四处闲晃、听曲游湖,经常独自一人前往平民区找卢蕊。

有时候,他会在卢蕊做工的茶楼等她,趁她休息的间隙,和她聊一会儿天,听她说说茶楼里的趣事,说说家里的情况;有时候,他会带一些点心、生活用品,悄悄送到卢蕊家,却从不多留,生怕给卢蕊带来困扰。

卢蕊起初有些不好意思,不愿接受宋伽书的好意,可宋伽书却十分坚持,:“这些东西不值什么钱,就当是我对你的一点心意,你不用有心理负担。”看着宋伽书的眼神,卢蕊终究没有拒绝,心中对他的感激也渐渐变成了一丝淡淡的好感。

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多,宋伽书对卢蕊的爱慕之情也越来越浓厚。

他喜欢卢蕊的温婉,喜欢卢蕊的坚韧,喜欢卢蕊的懂事,哪怕她家境贫寒,哪怕她只是一个普通的茶楼杂役,他也毫不在意。

他开始频繁地往平民区跑,甚至常常忽略了身边的好友,忽略了那个一直对他有情意的陶令姝。陶令姝多次打电话来约他出门游玩,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拒绝,甚至连陶令姝亲自上门找他,他也避而不见。

好友林墨见状,多次劝说宋伽书:“伽书,你可别糊涂啊!卢蕊只是一个家境贫寒的平民女子,和你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们是不可能有结果的。陶小姐才是和你门当户对的人,对你又有情意,你怎么能这么冷落她,一门心思扑在卢蕊身上呢?”

“我没有糊涂。”宋伽书语气坚定,眼神中带着一丝执着,“我喜欢卢蕊,和她的家境无关,我喜欢的是她这个人。令姝很好,可我对她没有爱慕之情,我会找机会和她说清楚,不能耽误了她。”

“可你有没有想过,你家长辈是不会同意你和卢蕊在一起的,还有陶家,若是你直接拒绝陶小姐,两家的关系恐怕会受到影响。”林墨继续劝说,语气急切,“你就不能清醒一点,放弃卢蕊,和陶小姐好好相处吗?”

“我不会放弃卢蕊的。”宋伽书没有丝毫动摇,“至于我家的长辈,还有陶家,我会去说服他们。我喜欢卢蕊,我就要和她在一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不会退缩。”

林墨看着宋伽书坚定的眼神,知道他已经陷入了热烈的迷恋,无论自己怎么劝说都不会有结果,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罢了罢了,我也不劝你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希望你以后不要后悔。”

宋伽书没有说话,只是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容,脑海中浮现出卢蕊清秀的脸庞。他知道自己爱上卢蕊了,这份爱意热烈而执着,让他甘愿放弃逍遥的生活,去面对所有的困难和阻碍。

他频繁地前往平民区找卢蕊,陪她说话、散步,为她排忧解难,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卢蕊身上。

他不再理会陶令姝的邀约,不再和好友们四处闲晃,眼中、心中,只剩下卢蕊一个人。

春日的阳光温柔明媚,宋伽书坐在卢蕊做工的茶楼二楼,看着卢蕊忙碌的身影,脸上不自觉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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