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从前,有这样两个人。

一个叫魏柠,一个叫白余。

叫魏柠的是个小少爷,娇纵跋扈,叫白余的是个大总裁,温和内敛。

他们的性格天差地别,爱好品味乃至生活习惯都完全不同。

魏柠喜欢穿花里胡哨bulingbuling的衣服,能买新的款式绝对不穿旧款。

白余衣柜里只有黑白灰咖四色,春夏秋都只穿西装和衬衫,褶子平整,一丝不苟。

魏柠喜欢吃甜的辣的咸的,重油重盐,每次路过甜品店就走不动路,吃多了蛋糕以至于靠近点就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甜味。

白余是老年人作风,喜欢喝清淡茶水,瞄一眼火锅上的油,眉头就能夹死苍蝇。

魏柠风风火火,矫情造作,谈恋爱期间,他最喜欢问的就是,你爱不爱我?你多爱我?我是不是你最爱的人?

白余内敛疏远,处事不惊,就算城市里立马冲一波洪水,他大概也能带着那样一副温和冷淡的神情,安然地漂浮在水面上。

魏柠特别黏人,跟爱人看电影要手牵手,散步要手牵手,要不是吃饭时不方便大概还是想手牵手,而且手牵手是在外面,在家里是要整个人窝上去的。

白余不习惯亲近的距离,不喜欢靠近别人,他有洁癖,而且从小的生活习惯让他过于独立,每次爱人要他抱时,他看过去的眼神像在看阶级敌人。

虽然但是,白余还是会给他的爱人举高高,顺便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一个轻吻。

魏柠是白余的爱人。

我是白余的爱人。

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不骗人,我发誓,天底下没有比我们更般配的人啦,这是我们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无数次实践得出的真理。

我们在一起就像是春天会开花冬天会下雪一样最理所当然的组合。

——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五年加一十三天了。

所以是第三百七十八天。

雨下了一夜,我看着外边朦胧的天光,把这个数字默念了五千遍。

闹钟响起来的时候我翻了个身,听到背后传来低沉沙哑的嗓音。

“早上好啊小乖。”

白余伸长胳膊摁掉闹钟,然后靠回枕头上,小臂往脸上一压,不太清醒的样子,呼吸又沉又长。

我知道,他这是在等我说“早上好啊阿白。”

然后我说完了,才见他慢慢地把手臂从眼睛上放下来,露出深邃的眼窝和优越的鼻梁。

在白余穿衣服的时候我还是没忍住,凑过去在他嘴角轻轻碰了一下。我喜欢他这样喊我,只有他会喊我小乖,也只有我会喊他阿白,虽然有点肉麻,但这是我们属于彼此的爱称,爱~称。

说是爱称,其实白余最开始这样叫我是因为不记得我大名,他不擅长记人名,脑子里记人就拿印象记,小乖跟小许小汪在他那没啥区别,他说过,他当时就是单纯嫌我太闹腾,又不能叫我小闹,寻思着希望我乖一点,干脆叫小乖好了。

这脑回路真像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爹妈。

作为报复,我叫他阿白,我解释是跟他说因为他姓白,而且他皮肤也很白。

其实我是在暗戳戳占他便宜。

在我老家那边,只有家里长辈对小辈表示亲昵,才会在名或者姓前面加一个“阿”字。

想到这里,我撒娇地往他腿上一趴,又喊了好几声阿白。

白余没搭理我,他抿了抿嘴,然后把纽扣板板正正地扣到最上面那颗。

等他收拾妥当成标准的精明总裁,我就继续跟在他后面不停地叨叨,“阿白吃早饭,阿白吃早饭啦,阿白阿白阿白阿白——”

念多了到后面感觉自己在对着他“阿巴阿巴”。

我的话还是很有用的,白余路过厨房的时候明显顿了下脚,刘姨看见他就赶紧迎过来,“先生,喝点粥吧,刚出锅。”

见他没什么表情,又接了一句,“也备了酱鸡腿和草莓蛋糕。”

好了,我真的要阿巴阿巴流口水了。

白余吃得很少,让我看得口水直流的酱鸡腿和草莓蛋糕他压根没碰。用完早饭,他就要去公司了。

通常我是不去的,但在家里实在太无聊了,刘姨最近喜欢上的一部狗血剧,男主男二男三女主女二女三之间的关系乱得能连成个蜘蛛网,看得人头皮发麻。

所以还是跟他一起吧,起码白余长得好看,别说看一天,看一辈子的准备我都做好了。

李秘书把日程表上的工作流程和事项顺了一遍,挺枯燥的,我听得直打个哈欠。

不过没办法,白余一直都是这种工作,见见这个老板看看那个项目,签签这个设计审审那个方案。

好在不用出公司,刚入了冬,温度降得飞快,外面又湿又冷,一路上过来看到的行人都裹得像球。

我们要是出门,肯定也得裹成个球,不过我肯定要当整条街最靓的球。

发了大半天的呆,我脑子里已经想着初雪怎么堆雪人打雪仗了,整条街第二靓的球还在开会。

我隔着玻璃板看他轮廓分明的侧脸犯花痴。

哎呀,怎么会有这么俊的男人啊?

哎呀,怎么会有这么俊又厉害的男人啊?

哎呀,这么俊又厉害的男人居然是我的,赚到了赚到了。

我把自己逗乐了,嘴里翻来覆去就是忍不住,“阿白阿白阿白阿白——”

可能是有什么魔法吧,我念一句,就比前一秒更爱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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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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