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训斥

并排四间红砖房,土坯墙圈成的小院儿收拾得干干净净,院儿里空地上还种了许多绿生生的蔬菜。

两扇笨重的木头堂屋门儿大敞着,堂屋正中放了一个长方形小矮桌。

走近了能看清桌子正中央大搪瓷碗里盛了满满的西红柿鸡蛋卤,旁边盘子里切了翠绿的葱花碎,周围四个碗里盛了白亮亮的面条。

爹和弟弟围坐在桌子旁边,听见动静,正往外张望呢。

姜胜利一见人回来了,就没好气地抱怨,“姜胜男,去镇上买个东西,咋这么墨迹,一家子都等着你开饭呢。”

姜胜男看着才刚刚十六岁,脸上稚气未脱的弟弟,想起当年徐凤至考上了大学,成了真正的金凤凰,自己没脸霸占人家一个堂堂大学生,起了退亲的心思。是这小子给自己和徐凤至下药,把两人生米煮成了熟饭。

徐凤至落魄时,也是这小子极力撺掇自己和他离婚。

徐凤至发达了,又是他打着徐凤至的名号,狐假虎威,四处作妖,惹了不少麻烦,还差点儿进了监狱。

同样的,自己当年被人捅了刀,也是这个弟弟单枪匹马去找人算账,被人伤得不轻,差点儿还落下残疾。

这个弟弟有很多不靠谱,唯独对自己这个姐姐一直都很好很好。

姜胜利嘴里抱怨着,手上却没闲着,出去给姐姐打了盆清水,重重墩在洗脸架上,溅出不少水花来。

嘴硬心软!

姜胜男心中一热,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弟弟的头,一脸慈爱宠溺的表情。

姜胜利不自在地偏头躲开,一脸惊悚地看着她,眼里的意思大概是“你没毛病吧。”

姜胜男也不解释,开开心心洗了手,扯过毛巾擦了脸,拿起一面小圆镜子照了照。

她突然发现”哀婉“的神色真不适合自己,那怕模仿了一千次,一万次,那怕减肥减成排骨精,她身上也找不出人家那种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哀婉的感觉她没找到,哀怨的精髓倒是学了个十成十,怪不得徐凤至总说她东施效颦,看来这人还是像自己最合适。

现在的她,脸是黑了些,上面还长了几颗碍眼的青春痘,细看鼻尖上隐约还有几粒针尖儿大的小雀斑。可就是看着很顺眼,好像自己天生就应该如此,从里到外都透着和谐。

”胜男,还磨蹭啥呢,赶紧过来吃饭。”

“哎,就好。”姜胜男搬个小凳子,在小饭桌前规规矩坐好。

王云乐呵呵拿起勺子给大家盛卤,姜大山是壮劳力家里的顶梁柱,碗里的鸡蛋最多,其次是两孩子,到她自己那儿就只放了点儿西红柿汤汤,同时她碗里的面条也是最少的。

从姜胜男有记忆以来,她们家就是这样,她已经习惯到看不见母亲的付出,同样也潜移默化地继承了母亲的性格,在家里都是以徐凤至和两个养子为先,自己的需求永远是最次要的。

这种自我牺牲换来什么呢?

母亲操劳早死,到死自己和胜利以及父亲都习惯性无视母亲的需求。

她自己更牛逼,培养出个恬不知耻觊觎养父的好闺女,好闺女更是给她出了无数“好”主意,让她跟跳梁小丑似得在徐凤至面前上蹿下跳。

姜胜男把自己碗里的鸡蛋拨出来一些放进娘的碗里,又去夹弟弟碗里的鸡蛋。

姜胜利不干了,他都好几个月没吃过鸡蛋了,两只胳膊迅速拢在一起,凶巴巴瞪着姐姐,不让夹。

“一家子有好吃的一起吃,有罪一起受,凭啥咱娘就得把好吃的让给咱,不想挨揍,你就乖乖让开!”

姜胜利眼珠子转了转,不情不愿地松开了手 。

她姐不知道怎么长得,天生神力,两三个小伙子都不见得是她对手,更不要说自己麻杆似的小身板,最主要的是她从来不开玩笑,说揍就真揍,他从小到大可没少挨。

见他识相,姜胜男也没多夹,意思性质地夹了一块儿,放进王云碗里。

王云从来没有过这种待遇,简直是受宠若惊,感动得眼圈发红,嘴上却忙不迭地推辞着:“ 娘都这么大人了,吃了能当个啥,你们姐俩正长身体呢,你们多吃。”

姜大山这会儿也把自己碗里的鸡蛋夹了一些给媳妇儿,嘴里说着:”王云,孩子给你,你就吃。大不了以后我多干活儿,赚了钱让你们娘几个天天能吃上鸡蛋。”

他这话明显吹牛的成分居多,可王云就吃他这一套,觉得自己男人老有气魄了。

她对自己男人无条件的崇拜信任,自己既不精明也不能干,家里活儿地里活儿都拿不出手去,能嫁给姜大山这样能干的人,她知足的很。

姜大山发话,她一向听得很,这会儿也不推辞了,欢欢喜喜吃了起来。

一股温情在饭桌上弥漫,姜胜利这会儿被她姐抢走鸡蛋的怨气也没有了,莫名还有点儿小心虚。想着他将来有钱了,一定敞开肚子吃一回炒鸡蛋,吃到吃不下为止。

姜胜男琢磨着,要先把家里的伙食改善改善,增强营养,把一家人养得胖点儿。

娘才四十不到,整个人却看着干枯得像小老太太。爹也没好多少,骨头架子挺大却没有二两肉。弟弟就更不要说了,跟个小鸡仔似的。一家子也就自己身上有点儿肉。

农村的夜晚,月光如水,静谧祥和,偶有虫鸣蛙叫传来,并不扰人。

扰人的是满屋的燥热和蚊子飞来飞去的嗡嗡声,没有凉席,没有蚊帐,没有风扇。只有一把破蒲扇,就这破蒲扇家里四个人,也才一共有两把。

爹和弟弟嫌热,直接拎条破褥子,跑房顶上睡了,把蒲扇让给了娘俩。

乍然从锦衣玉食回到缺衣少食的年代,就算坚韧如姜胜男,一时也有点儿不习惯,翻来覆去睡不着。

越不愿想徐凤至,徐凤至越是不依不饶地从脑袋里不停冒出来,就跟打地鼠似得,打了这边,那边又冒头,怎么也消灭不完。

一直折腾到半夜十一点多,姜胜男脑袋乱成了一团浆糊,才迷迷糊糊睡着了。

熟睡的她,没有觉察到窗外的月光照在她右手无名指上,无名指似乎包裹了一层光晕,和其它手指有明显的区别。

同样难以入眠的还有知青点儿的徐凤至。

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他想到了那女人又硬又狠的巴掌,居然打他的脸,还他妈左右开弓!想他一表人才,走到那里都是被女人追捧的存在,她是眼瞎吗,从始至终都一脸嫌弃的看他,她一个又黑又瘦的丑丫头凭什么敢看不上他!

越想越气,越气手里的蒲扇就扇得越狠,一不小心就刮到了胸前某处凸起。

徐凤至低头看了看,不期然就想起了今天看到的那一对小包子,他想那里大概是那个女人身上唯一柔软的地方了,看着还挺可爱的,长在那种男人婆身上,可惜了……

想象力丰富的徐凤至,很快就脱了缰,天马行空起来……,直到手里的蒲扇“啪嗒”掉在地上,才惊醒过来,也顾不得捡扇子,把床单往头上一蒙,暗自唾弃自己的没羞没臊。

只是年轻人荷尔蒙实在旺盛,徐凤至做了一夜春梦。

梦里的女人火辣而热情,两人激烈痴缠,关键时刻,女人猛得掀开了脸上的面纱,一脸媚笑:“求我呀,求我就……”

“啊!”的一声尖叫,徐凤至猛得从床上坐了起来,一脸惊恐!

同屋一起睡的李南被他一嗓子吓醒了,一脸不解的看着他:“徐凤至,你嚷啥呢。”

徐凤至好半天,眼睛才聚焦,厌厌地说:“刚才有老鼠从我床头蹿过去了。”

李南混不在意地说:“ 没啥大惊小怪得,过段时间你就习惯了。”

早晨五点半,姜胜男就跟定好的闹钟一样,准时醒来,她要起来给徐凤至准备早餐。

那货野心大,赚钱没够,今天收购这个,明天并购那个。一个人对付一群人,不是人干的活儿他干了,自然也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一天到晚忙得跟陀螺似得,端着一张云淡风轻的脸,操着一颗战战兢兢的心。毕竟总想着干掉别人,就随时有可能被人干掉。

别的她帮不上忙,营养必须得给他保证。说起来,这货的嘴巴随着身份地位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刁得离谱。偏生他有不为外人道的隐疾,外面的吃食各种调料放得多,吃多了他就受不了。

几十岁个人了,哼哼唧唧赖在她怀里,要拍,要抱,要哄着! 她最是抵抗不了他这个样子,自发自觉地进入老母亲状态,琢磨着怎么用最天然的食材,最少的调料,做出最健康美味的吃食儿,不叫他遭这个罪。

虽然她不知道痔疮犯起病来到底有多难受,但是她太了解徐凤至有多娇,一点儿疼也受不了,比古代千金大小姐还能矫情!

只是睁开眼,看着眼前的白灰墙和木头架子房顶,姜胜男回过神儿来,习惯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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