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代出版社是过得很滋润的,要是小说能出版的话,还是能赚不少钱的。zhongqiuzuowen比起卖茶叶和那些资本家竞争,还是写三俗小说更适合我。
我的低级英语语法写不出柯南道尔风格的侦探小说,但写个六十度黄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有句话说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看了那么多网文,怎么也知道该如何写了。当然不可能直接照搬五十度灰的剧情,我很担心写的太出格会遭到逮捕,毕竟这个时代女人地位老低的。
第一本书,试试水就好。
我记得这个时代的名著作品,小时候看过几本都挺压抑的,好书是好书,但我自知没有本事写那样的故事,所以综合了现代永远流行的总裁文和古早言情口袋书的梗,构思了一个无敌玛丽苏的故事。
于是六十度黄系列之一:一本《霸道公爵强制爱》就这样诞生了。
故事的开端是这样的:女主人公玛丽是贫民窟鞋匠的女儿,有一天从河边洗完衣服回家,偶然遇到了被仇人刺杀重伤的杜克公爵。
[噢,天呐,这个人受伤了,我要去帮他叫医生吗?]
手捧着洗衣盆的玛丽吃惊地看着那个浑身是血的贵族打扮男子。
玛丽心想天呐,他长的可真帅……
[你还好吧?]玛丽问道。
[安静,别说话。]高大的英俊男人一把将玛丽按在墙角,用嘴堵上了玛丽的嘴唇,然后昏了过去。
天呐,这可是她的初吻!这个男人为何要这般对她?
玛丽面红耳赤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顿时心跳一阵加速,怎么会这样呢?但是她又不能见死不救,于是她趁着鞋匠父亲不在家,偷偷把那个男人背了回去,藏在了自己的房间里。
玛丽脱掉了那男人满身是血的衣服,发现他腹部中了刀伤,她注意到他还有八块腹肌!胸肌也格外结实,仿佛具有生命力一样,随着男人的呼吸起伏在不断弹跳。
玛丽脸红心跳地打来水,小心翼翼地为男人擦拭伤口,并用缝衣针把伤口缝合起来,敷上母亲特制的疗伤草药。
[你可要快点好起来啊,原上帝保佑你,陌生人。]玛丽盯着那昏迷不醒的男人英俊的脸庞,又想起了那一吻,不禁喃喃说道。
在玛丽的悉心照料下,配合特制的草药,那男人的伤势恢复的很快。他体格非常强壮,无时无刻哪怕在睡梦中都竖着雄风。
三日之中,杜克公爵的意识一直不太清醒,他时睡时醒,隐隐之中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有一位拥有着小鹿斑比一样的眼睛,和樱粉色嘴唇的美丽女孩,正满脸关切的一直照顾着他。
那个女孩正是玛丽。
虽然穿着破旧的衣服,但掩盖不了她的天生丽质,尤其是那对呼之欲出的汹涌……
然而在玛丽照顾杜克公爵的时候,她偷偷藏起来的那套华贵的染着血的贵族服装,被妹妹南茜发现了。
南茜与玛丽的长相非常相似,但性格却天差地别。南茜大胆奔放,和男孩们约会,为了五英镑就付出了自己的第一次。
南茜察觉到最近的玛丽很不对劲,一直心神不宁的样子,干活的时候也总是在走神。并且好像在房间里藏了什么,进出时候总是鬼鬼祟祟的。
尤其是她还在家里的阁楼深处,找到了一套不属于这个家庭之中任何一个人的男性衣服,那是制作精良的贵族的服装,只是上面却沾着已经干了的鲜血。
南茜不由吃了一惊,她慌忙把那套贵族的衣服装进盒子,并拿到自己房间的床底下藏了起来。在做完这一切后,她又找了一个机会向玛丽质问。
[你最近是不是隐瞒了什么?]
[没,没有啊。]
面对南茜的盘问,玛丽有些心虚地说道。
玛丽是非常单纯的女孩,她不擅长说谎,就连否认她耳朵都红了。心虚的玛丽躲开南茜,匆匆拿着要洗的衣服离开了家门。
于是趁着玛丽出去干活的时候,南茜溜进了玛丽的房间,看到了躺在玛丽床上昏睡着的那个陌生男人。
玛丽竟然在家里藏了陌生男人?!!没想到她会做出这么出格的事情!
但是……
沉睡中的男人的面部就如同雕塑一般,他睫毛又浓又长,浑身都散发着让人惊叹的荷尔蒙。看着对方结实完美的身材后,南茜不禁吞了口口水。
南茜顿时感觉自己心跳加速了一拍,在她约会过的那么多男孩之中,她从未见过如此英俊的男人!
她很确定玛丽藏起来的那身带血的贵族服装就是这个男人的,从衣服的材质来看,男人的身份必然不低,看来玛丽真是撞了大运。
想必等这个男人醒来后,一定会给救了他的那个女人丰厚的谢礼吧……
南茜心里嫉妒地想着,她感到相当的不甘心,为什么发现了这个男人的不是她呢?为什么是玛丽交了这种好运?
不……或许还不算太晚。
她看着那昏睡不醒的男人,心中产生了一个充满恶意的念头。
对啊,她和玛丽长得那么像,对方一直在昏迷中,未必认得出她们,她可以冒充玛丽,拿走她的功劳!
于是南茜下了决心,她趁着玛丽不在家中,背起那个昏迷的英俊男人,把他藏到了家里的仓库里,装模作样地开始照料起了对方。
没多久之后,男人苏醒了过来。
他睁开眼睛看到南茜,声音有些粗嘎地问道:[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吗?]
[是的,我是。]南茜欣喜万分地回答道。
…………
“……夫人,您确定要投稿这个故事吗?”
“是啊,有什么不对吗?”
出版社的主编老人看手机.JPG一般看着我的手稿,好一会后,他才推了推眼镜,抬头望着我说,“认真的说,您的故事很吸引人,也非常新颖有张力,只是有一些逻辑和细节不太合理。”
“比如呢?”我坐在主编的对面反问道。
“就比如主人公玛丽和她妹妹在遇到这位公爵的时候,究竟是怎么能搬动一位高大成年男人?而且公爵的名字就叫做杜克吗?是不是太随便了一点?”
因为公爵发音就是duke,主编似乎对我起的名字很不满。
“无所谓啦,公爵叫啥都不重要,公爵只是一个代号而已,象征着他的身份。”我理直气壮地回答。
“这也不能随便糊弄……而且女主人公玛丽的行为是否有些过于被动了?作为读者而言,看到这种剧情会很不满意,打个比方来说我现在就很生气。”主编摇头道。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啦,制造冲突是吸引读者看下去的一大制胜法宝,大家虽然不痛快,但还是都会想知道公爵什么时候发现真相,认出真正救她的人是玛丽,冲着这一点也会看下去这个故事啊。”
“算了,总体而言这个故事还算不错,先刊登一期试试反响吧。”
主编叹了口气,但还是收下了我的稿子。在我离开之前,他突然又叫住了我。
“对了,还请夫人您告诉我,男主角公爵会发现南茜是假冒的那个人吗?”
“你看,您这不就是想知道后续了吗。”
我笑了起来,颇带着一丝得意,“这涉及到剧透,暂时不能说呢。”
“好吧,保持联络,布兰度夫人。”
主编无奈地耸耸肩。而我能够确定的是,我的故事基本已经稳了。
埋头创作到了周五,我终于想起了被我送去慈善学校的迪奥。
我听从神父的建议让他在学校里寄宿,到现在已经三天没有看见他了,差不多是该接他回家过周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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