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万里沙篇(4)

这一路上,帮众们走得愁眉不展,无他,这一趟出门算是跑空了,不仅没有抢到钱粮,反而折损了一位英明果敢的帮主。

他们此时腹内装着的,唯有出发时揣在口袋里的半块硬邦邦的饼,还有半肚子的生水,搅和得肠胃乱叫,于是队伍中此起彼伏着阵阵咕咕的声音。

这一程同样行走得很慢,主要是为了顾忌新任帮主虚弱的身体,以及帮主捡回来的看起来明明没什么事的重伤员。

所幸,饭点之前,洪兴帮总算是回到了老巢——肖鸣脑海中那座破烂的,无法住人的庙。

于庙前停下,肖焕命帮众们各自安置下去,休息吃饭积攒体力,毕竟作为马贼在沙漠里东奔西跑的,消耗极大,出去这一趟,回来总要好生歇息,更何况,各位才刚失去了一位优秀的帮主,心中难过也是有的。

肖焕环顾四周,其实这里并非如脑海中的那般糟糕,只不过原身大概从小娇生惯养,对这里的环境增加了些不好的渲染,才形成了那幅不好的画面。

其实这座庙四周由整齐的短栅栏围着,一旁辟着个不长菜的“菜园子”,但这里面没有一根菜或者野草,但是顽强地立着两株沙漠玫瑰,成为破烂院落唯一的亮色,看到这艳色,肖焕就想起了洪盈,心里头勉强压下去的伤感,就又涌了上来。

不远处还有一处窝棚,这窝棚乃是养家禽的地方,里面待着三只耷拉脑袋的鹅,肖焕笑,这三个家伙生命力还是很顽强的。

顽强地撑过了高温天气,附近又没有狐狸等野兽,自然没有天敌,就算整日有二十多双眼睛,饿狼一般地盯着他们,也会被洪盈威吓跑,大鹅的一根羽毛也不许碰。

不是因为这鹅有多珍贵稀有,只是因为这是肖鸣无事时用抢来的鹅蛋孵出来送给洪盈的,所以她一定会好好养着。

而如今,这三只鹅一看到肖焕出现,就开始饿得叫唤,但饿得更叫唤的,则是手底下那帮兄弟们,因为庙里的米粮已经见底了,负责做饭的洪顺用破碗舀了半天,也只堪堪舀出个碗底。

他来找肖焕时,见到帮主正在对着那几只鹅出神,“帮主……我们已经……没粮了。”

肖焕转身,不忍看那三个可怜的小家伙:“今日,就把鹅宰了吧。”

“可是……”

“盈姐都不在了,养它们有何用?”肖焕沉声道。

好的,是原身肖鸣能说出来的话。

洪顺在背后重重叹了一声,他能理解帮主的想法,斯人已逝,留鹅何用?宰了还能让兄弟们饱腹一顿。

至于下一顿,什么时候能吃上还不知道。

天下人皆知马贼凶悍,尽干些丧尽天良,四处抢劫的事,但谁能想到他们是一帮正直的马贼呢?不该抢的人是万万不会抢的,不应杀的人也是绝对不会杀的,每天在沙漠边缘徘徊,能吃饱的日子属实不多。

肖焕走入庙内,推开后屋属于自己的小隔间,这是这间庙里头唯一夜间不露风的地方,在这座庙内,除了帮主作为女子有单独的一个角落外,其余兄弟们都是把铺盖卷打在地上,互相依偎着,靠体温取暖的。

坐在榻上,他能感觉到上面的舒服,一层厚棉褥,上面还铺着一张虎皮,在这荒野之地已是很难得了,他随手打开榻边的木匣子,匣子里装着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是些护肤膏,浴盐,檀木梳子,香包之流。

真够讲究的。

这些都是盈姐单独分给他的,帮里基本都是粗汉子,抢到了这些玩意儿就只有扔的份,但盈姐会给他留下,知道他原本是个富贵家的公子哥儿,定是需要的。

这就给了帮众们错觉,让他们以为帮主是喜欢肖鸣的,就算肖鸣说他喜欢男人,帮主也还是对他死心塌地的。

但其实只有肖鸣和帮主知道,盈姐这是把他当做在战乱中走失的弟弟了,别看这位大姐平时不善表达,但她的眼神里透露出的慈爱是掩藏不住的。

肖焕扶着酸痛的腰,拖着生疼的大腿,躺倒在床上,大腿内侧定然是磨坏了,不然不会抬一下都这般痛。

他强撑着脱掉长靴,按了会儿小腿,确定附近没有别人,才将外裤脱下放在一边,拿出了外伤膏,准备将腿上磨破的地方涂上一涂。

正打开药罐子呢,便听见一阵轻柔的敲门声,吓得肖焕手一抖,盖子一下子掉到地上,发生清脆一声响。

门外显然听到了,问道,“帮主可还好?”

肖焕扯了一旁的毯子盖住大腿,“无事,进来吧。”

宋汉杨一手拿着裁剪妥帖的干净布条,一手拿着金疮药走进门来,眼中的肖帮主是一副大白天就要睡觉的样子,毕竟床尾的裤子就摆在那里,不过他只是笑了笑,假装没看到。

作为肖帮主的马弁,一定要体谅帮主也有自己的私人时间,不过,这个忙帮主应该是不吝于伸出援手的。

于是宋汉杨道:“能不能请帮主帮忙换药?”

肖焕不解:“洪顺不是也可以,或者你去找大黑二黑?”

明晃晃的拒绝挂在脸上,可宋汉杨仿佛没看见一般。

“只有帮主看过我的身体。”宋汉杨道。

肖焕瞳孔地震,什么污水就往人身上泼?他不是,他没有!

他一个趔趄扑到宋夜雪面前,伸手捂住他的嘴,“胡说什么?谁看过你了?”

宋汉杨低声笑了笑,声音碰在肖焕手上,震荡出热意,这让肖焕突然想到上个世界那个激烈的吻,大抵也是这个温度。

他蓦然抽回了手,无措地看向宋汉杨,对方声音不高不低地说道:“不仅看过,还碰过。”

“咳咳!”肖焕重重咳了两声,“请不要扭曲事实。”

肖焕伸出手,宋汉杨看向他,面露疑惑。

“把东西给我啊,我给你换药包扎。”

宋汉杨微笑将东西递给肖帮主,同时很贴心地将上身仅着的马褂也脱了,和肖焕一起将脏污的绷带解开。

这回肖焕是真把人给看了,宽阔紧实的脊背,横亘着几道伤疤,是他理想中的样子,他不敢想平直的肩膀那边,又是怎样一副光景,只是屏着呼吸将洒上金疮药的干净布条缠到宋汉杨腰腹间。

“你转过来,怕碰到你伤口。”肖焕道。

宋汉杨配合地转身,“没有吓到你吧。”

肖焕看着几乎横贯前腹的刀伤,结着深红色的血痂,“不至于。”肖焕随口道,布条一下子覆到伤口上,药粉浸入,宋夜雪倒吸一口冷气。

肖帮主下手已经很轻了,受这么重的伤,愈合起来怎么可能一帆风顺?总之,经历过上个世界之后,肖焕觉得自己异常强大,什么血淋淋的场面没见过,反正疼的不是他,有什么可惊吓的呢。

不过,最让他煎熬的是,他现在一抬头就能看到宋汉杨低垂下来的目光和结实的胸肌,好在他现在低着头,可以眼观鼻鼻观心,只要他不想不看,就没有什么能影响到他。

肖焕打了一个满意的蝴蝶结,眼睛看向一边对宋汉杨道,你可以穿上衣服了。

宋汉杨却道:“若是帮主想看,可以看个够。”

肖焕把他的马褂砸过去道:“本帮主没这个嗜好!走吧你。”

“好,”宋汉杨穿上褂子,离开之前问道:“帮主方才是要上药吗?我可以帮忙。”

肖焕脸色骤变说道:“我自己可以。”

宋汉杨瞥到方才因肖焕动作太大而卷起一边的毯子,看到一片白色的腿,顿时明白了帮主是要往哪里上药,闭上嘴静静退了下去。

他觉得这位帮主还挺有意思的,都是男人,害什么臊呢?

·

洪顺不愧是原红花帮也就是现在的洪兴帮的大管家,三下五除二,就让三只大鹅成了兄弟们的盘中餐,他又用野菜和那么一小把米煮了一锅粥,大家在中午勉强混了个饱。

好在大本营中还有一些干草料,倒不至于让马儿们饿着,况且,只要把马儿们撒开,他们自己会去附近的绿洲找草吃,然后悠闲地归来。

就这鬼年头,可能马的日子都要比人的日子好过得多。

吃过了这顿饭,肖焕开始为下一顿操起了心。

夜色初降,他将洪盈惯用的地图取了出来,在宋马弁举着的油灯下,用放大镜研究了半天,用铅笔又圈又画的,最终勾出了一个圈。

兄弟们有的已经躺下了,有的坐在一边掷骰子玩,偶尔传来一两声肚子叫唤的声音,这时候就会有人从后门出去,然后便有木桶坠落的声音传来,那是有兄弟准备用喝水的方式填饱肚子。

庙后面有一口井,这才是洪盈选择在此处当大本营的原因,就算往前三里地就是沙漠,但这里处于绿洲边缘,总也不至于被渴死。

再往绿洲里面行进五里,那就是官府的地界,自从战争开始,官府衙门就成了流水衙门,人是一波一波的换,偶尔还会成为军队的驻地,灯火通明,夜夜笙歌那种。

今日,他们就是与开拔的军队撞上,才会发生那样的不幸,不过,既然驻军要往另外的方向穿越,那就说明府衙上已经没有军队了。

肖焕这才想到要去抢县衙,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县衙现在就算是个破落门庭,以前县令囤下来的金银财物更重要的是米粮可足够他们生活。

宋汉杨将举着的油灯放下,眼神中充满了赞许,他说道:“如今衙门兵力空虚,后方又无人支援,此时动手正合适。”

肖焕看向他,“没想到宋马弁还懂这些当贼的门道。”

宋汉杨:“走镖途中没少见,身上这一刀也是贼砍的。”

肖焕白了他两眼:“砍你的是强盗,我们是正经马贼,只抢劫,不杀人。”

宋汉杨道:“这年头的贼能做到这么干净,真是不容易。”

肖焕:这是讽刺谁呢?

他也不辩驳,将几名骨干召集过来,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今日我们便去劫县衙如何?”

洪顺听闻,把下巴惊掉了就再合不上,而大黑听到县衙两个字直捂耳朵,倒是年龄最小的洪溪说道:“抢得,抢得!县衙搜刮那么多民脂民膏,早都臭了,我们抢过来怎么了?”

洪顺理性分析:“可这就是明目张胆与县令作对。”

大黑跟着道:“没错,我们本来就绕着官府走,哪有贼往官面前凑的道理啊?”

宋汉杨却道:“月黑风高夜,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不知道你是谁。”

肖焕笑了笑,他又想到宋夜雪,总在自己与部下产生分歧的时候,站在他这边。怎么说呢,这位宋汉杨虽然偶尔莽一些,但同样的做法,让人心里暖暖的。

肖焕结合自己所处的时代,说道:“现在这个年头,县衙老爷是有钱就当得的,谁知道县令从前是不是土匪呢?更何况现在的县衙跟军队的旅店差不多了,本帮主觉得可以抢,”然后他拍案威胁道,“要是不抢就都给我饿着,自寻出路去,本帮主没有大鹅了。”

有兄弟听帮主此言,拍了拍水饱的肚子,发出邦邦响。想到现在游商和行人很少,马队更是没有,他们也不能干等着啊,于是举起拳头说道:“就听帮主的,抢他丫的。”

众人纷纷站起应和,“都听帮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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