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沈瑜总体来说,还算是个比较有计划的人,如果用以后流行的MBTI来说,他大概是个J人。

比如说他习惯把要做的事情记录下来,在周日的晚上,会把该带到学校的东西整理好,包括周末的作业以及按照周一的课表整理好要带的书和笔记本。甚至于他不同于大部分的同学,他并不会把作业留到第二天早上去班级里“借鉴”。用他的话来说,“还在李老板班上一天,这就和找死没区别。”他还习惯于每天早点出门,几乎是班上最早到校的那批。

对于这种每天早早到校,却不用来抄作业的行为,沈瑜的同桌周博承表示实在是暴殄天物。

沈瑜对周博承的文化素养嗤之以鼻,并不顾周博承的哀嚎,相当冷酷地拒绝了周博承抄作业的请求。

这一天,沈瑜依旧起得很早,有条不紊地收拾好自己,背着书包出门。

白色的耳机线从校服口袋延伸到耳朵,耳机里播着早已下载好的歌曲,沈瑜听着歌,晃晃悠悠地往学校走。

站在早餐店门口,沈瑜难得感到头疼,人为什么要吃饭呢?虽然很难理解,但是沈瑜暂时还没办法抵抗本能,随手点了几个包子和豆浆,就在店里面悠哉悠哉地坐着了。

周一的早上总是比其他时候怨气更大,沈瑜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豆浆,不知在想些什么。

眼看着穿着蓝白校服的人逐渐多起来,沈瑜三两下解决掉早餐,往学校赶去。

不出意外,沈瑜依旧是第一个到达班级的,大概是今天发呆的时间有点久,才坐下没多久,班级也陆陆续续来人了。

原本还很空荡的教室逐渐被声音和气味充满,坐在座位上的沈瑜翻着桌上的乐理书,头也不抬地对着刚落座的男生道:“你要是敢把早点弄我作业上,你就死定了。”

周博承咽下嘴里的包子,嘿嘿一笑:“懂我,兄弟。”说着非常自觉地拖过整齐叠在桌上的作业,开始复刻。

“昨天不抄,非得现在抄,怎么,这么着急上演速度与激情啊。”沈瑜嘲讽道。

“呵,没有经历过抄作业的学生生涯是不完整的。”

沈瑜单手支着脑袋,另一只手按上作业,似笑非笑地看着周博承。

周博承谄媚一笑,“哥,沈哥,我错了,您高抬贵手。”

沈瑜冷哼一声,没理他,继续看书。

“你数学卷子放哪了。”

“数学练习里面夹着。”

随着周博承复刻动作接近尾声,班上的学生也几乎都到齐了,过道里几乎都是交作业的学生以及送作业的组长。

沈瑜的桌面也逐渐被练习册和试卷覆盖,手边上的便利贴记着没带作业的学生姓名。

周博承探头看了一眼,惊奇道:“果然每次周一,没带数学作业的人就会变多,平时可没这么多人不带。”

“没办法,周一太容易忘事了。”前桌转头吐槽道,“而且作业太多了,一下子就找不到放哪了。我们才高一啊,搞那么多作业,服了。”

“而且李老板真的,太狠心了,我问一圈,只有我们班数学作业那么多,我都要写疯了。”周博承苦着脸。

“你写了几题?”沈瑜整理着作业,微微分过去一点目光,假好奇真嘲讽道。

“我也是写了一点的好吧!”周博承反抗道,“而且你以为我很容易吗!那么多题目,还都得在早读之前抄完,我也很累的!你去外面看看,哪个班像我们,什么早读开始不给交作业,什么奇葩规矩!这让我少了多少抄作业的时间你知道不!每次周一我都得早起,我都快累死了”

“你就是,李老板手里没有办法蹦跶的一条鱼,被压的死死的。”沈瑜总结道,“昨天就让你写了,你偏不写,全部都留到早上抄的,整个班估计就你一个。”

“没办法!昨天玩游戏上头了。”周博承绝望。

“别上头了,你迟早要被李老板断头。”沈瑜冷静道。

“你可真会说话。”周博承皮笑肉不笑道。

“谢谢。”沈瑜微微颔首,“让一下,我要出去,还有一组没交,我去要作业。”

“yes,sir。”周博承身体往前,趴在桌子上,翘起椅子后脚,堪堪让出了一点缝隙,示意沈瑜过去。

沈瑜看着笑得灿烂的周博承,长腿一跨,出了座位,等到双腿站稳,便伸出一只脚,勾住椅子腿,用力一扯,椅子便从周博承屁股底下被扯了出来,周博承双手卡住桌子边,利用核心力量扎起了不伦不类的马步。

“嘿嘿。哥有腹肌。”周博承贱嗖嗖道。

“是吗。”沈瑜居高临下地看着周博承,随即灿然一笑,勾着椅子就挪到了过道,再轻轻一踹,椅子就从倒数第二排溜到了后面的黑板附近,“继续保持,腹肌君。”

“我去!沈瑜你个丧心病狂的!”

丝毫不理后面的嚎叫,沈瑜施施然走远。

找到还没交作业的小组,沈瑜看着已经码好的作业,问道:“怎么了,出什么问题了吗。”

小组长是个扎马尾的女孩,叫叶珊珊,她有些为难地指了一下前面的空位道:“季知节还没到,但是还没打铃,要不再等一下。”

听到这个名字,沈瑜一愣,想起来早上只顾着看书,没有注意到以往早到的女孩今天居然现在都还没来。

沈瑜看了一眼手表,还有两分钟。

“行。”

回到座位的沈瑜心不在焉地盯着门口,丝毫没管张牙舞爪的周博承。

“叮铃铃。”

两分钟过得比想象中还要快,但门口除了李老板之外,并没有女孩的身影。

教室内读书的声音越来越大,语文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今天的早读要求就去了隔壁班布置任务,讲台上的李老板环视整个班级,走到整个班唯一空着的位置,俯身和旁边的人说着什么。

沈瑜心不在焉地读着课文,不自觉看向李老板,周博承也时不时看向那个方向,低声道:“那个位置谁来着,这么勇的吗,敢迟到。”

“季知节。”

“嗯?”周博承疑惑看向沈瑜。

以为周博承没听清,沈瑜难得耐心道:“季知节,‘好雨知时节’的知节。”

“哦~好雨知时节啊~”简简单单一句话被念得抑扬顿挫,周博承眯着眼睛笑得贼眉鼠眼。

沈瑜一肘子怼了过去,没好气道:“有病,当时自我介绍的时候没听啊。”

“谁会把自我介绍听得那么仔细啊,人家名字的由来都记得,啧啧啧。”周博承咂舌。

就在周博承还打算说什么的时候,沈瑜一个眼刀飞了过去。两人是从同一所初中升上来的,初中同班了三年,到高中也依然同班,虽然沈瑜称之为孽缘,但是不可否认,两人的关系确实相当好,往往一个眼神就能大概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周博承深知逗人有度,相当自觉地转移了话题。

“不过这位确实,挺让人印象深刻的,那个番茄炒蛋。”

应该没有人会不在意她吧。看着语文书内页上画着的小火苗,沈瑜想。

倒不是因为这个人有多漂亮,也不是像小说里面那样,什么第一名光环。说实话,小说里那种风云人物在真实的校园生活里面几乎看不见,学不会的数学知识点,背不完的古诗文已经占据了相当一部分日常,实在很少有闲心想这些东西。

但是季知节这个人,太扎眼了。

在所有人以黑白灰标榜自己成熟的年纪,她在开学第一天穿了一件大红色的短袖,搭配了一条黄色的阔腿牛仔裤,踩着一双红色的高帮帆布鞋,两个丸子头上面还有各种颜色的星星发卡,看着相当热闹。

在满室寂静的自我介绍的环节,季知节也是第一个举手的。

站在讲台上的女孩笑得相当灿烂,挑了支粉色的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大家好,我叫季知节,‘好雨知时节’的知节,喜欢热闹,喜欢聊天,喜欢交朋友,还喜欢五颜六色的东西。”

清脆的声音、大方的姿态让人感到放松,略微有些上扬的尾音不自觉的让听众感到愉悦,教室里有些紧张的氛围也慢慢变了。

就在季知节要结束自我介绍回到自己位置上时,不知道哪里有个声音道:“你衣服好好看!”

季知节臭屁一笑:“谢谢,你很有眼光,今天的灵感是番茄炒蛋。”说着低头展示绿色的星星发卡,“别忘了撒点葱花。”

女孩的样子太鲜活,整个班级瞬间笑开了花,连带着李老板都笑出了声。

接下来蹦上去的几个调皮的男生也费尽心思得学人展示穿搭,什么烧焦了的红烧肉,豆沙馅的青团…

五花八门的食物出现在课堂,自我介绍开成了美食品鉴会,但是同学们熟络的速度也确实变快了许多。

以及在后来的军训中,沈瑜都有意无意关注过这个女孩。她活泼开朗,能迅速和周围人熟稔起来;她细心体贴,能察觉到同伴的不舒服;她也不是没有缺点,有一些冲动,爱憎分明,比如很容易就能看出她很讨厌那位有些刻薄的教官。但并不让人讨厌,一边苦着脸一边老实完成教官要求的季知节还有点可爱。用周博承的话来说,三次元的人居然真的能活得像二次元人物。而等沈瑜反应过来时,文件夹里面已经多了一段名为flame的旋律,虽然还不知道最后会变成怎么样的曲子,但是肯定会是相当热烈张扬。

沈瑜也曾问过自己,是不是喜欢上这个人了,但是仔细想想,好像也谈不上,毕竟到现在,话都没说上过几句。何况对于沈瑜来说,喜欢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除去家人外,真正能谈上喜欢的好像也只有音乐,他试着把季知节和音乐放在一起,越发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因为好奇才对季知节这么感兴趣,他将其自己的这种心态解释为人类的趋光性。

所以在透过窗户看见好像没那么明亮了的季知节时,他在一堆试卷中抽出了自己的卷子,在周博承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向李老板“自首”,最终如愿站到了教室后方,虽然沈瑜觉得自闭中的季知节也有一点点可爱,但是还是没忍住开了口。

“还发呆呢,李老板来了。”

沈瑜:喜欢是不可能喜欢的,我只是好奇而已

周博承:啊对对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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