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然,我喜欢你。”
“范枭,我不是同性恋。”
如果林然知道这句话会改写他的人生,不知道他还会不会说出来。
那年,暖阳正当时。林然班里转进来一个转学生,一般来说,高三下学期,正是最后冲击巩固的关键时刻,不会有转学这样费时费力打乱学生复习节奏的事情。
可偏偏,范枭转了进来。
他进来的时候,班上的女生都偷偷低下脑袋,窃窃私语起来。林然瞟了一眼,便低头沉浸在数学的海洋中。
只记得这个新来的转学生,一头桀骜不驯的头发支棱着,发质应该很硬。
转学生也只在班级掀起一股小小的风浪,时间紧迫而知识无涯,埋头苦读才是这个阶段的主旋律。
林然坐在东边靠窗的位置上,春日第一束暖阳,总是先爬上他的发梢,根根裹上一线金暖。笔尖在草稿纸上点了点,又画了画,心中便有了大概的轮廓。
太阳东升西落,放学铃一响,他便收拾书包起身回家。托他外公外婆的福,他妈继承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学区房。自打林然上学,就没离开过方圆一公里内。
以他家为圆心,西南方是他读了六年的小学,正东方向是他六年初中加高中。两段学习生涯,直线距离步行时间都没有超过十分钟。
他妈对他也是散养模式,工作忙得实在分不过身,就扔给他几十块钱,让他自己找吃食。只是有一点非常明确,最晚到家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
也就是说五点半放学,六点半必须到家。
林然背上书包,摸了摸口袋里面的五十块,琢磨着今晚吃个啥。去吃个冒菜好了,多加点肉,再打包一份灌汤小笼包,留着当宵夜。
一大盆冒菜加一大碗米饭,准时准点消化殆尽。林然抬眼看了下桌上的闹钟,十点三十五,又到了宵夜时间。
作业也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他起身往厨房走。将小笼包往碗里一倒,接着就往微波炉里面一叮,坐等美食。
他就看着微波炉上面的时间一点点消逝,脑子里面回顾了下刚刚的知识点。耳边就传来一阵水流哗哗的声音,林然侧头一看,隔壁厕所开着灯,磨花玻璃上映出一个肉色的身影。
这种老小区有一点不好,间隔有点近,一不小心就能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
许是刚搬来,隔壁邻居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直接上演一场朦朦胧胧活色生香,沐浴之大戏。
林然伸出手,指尖扣着自家窗户,悄摸摸将窗户给带上了。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隔天一大早,他就和大戏的主角撞了个正着。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两人同时开门,同一身校服,鞋子也是白加黑。
只是这哥们,这鞋,比他高了几个档次。
林然自来熟:“早上好,你也是一中的。刚搬来的吗?!在哪个班?!”
对方看了他一眼,说:“我坐在你后面。”顿了顿,他又道:“我叫范枭。”
“后面?!”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前几天他班转了一个转学生进来。林然肩膀一耸,将滑落的书包带子往上提提,略微尴尬:“不好意思,哥们。学习太投入,都没注意你长啥样,以后就记住了,哈哈。”他下巴一扬:“走吧,我带你去吃一个超级好吃的汤粉,”鼻子深深吸了一口气,一脸享受。似是一碗热腾腾的汤粉正在他鼻子下面,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他道:“一碗汤粉,开启一天能量满满的学习之路。”
“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就杀人了!”
“是啊,全省第二名呢!录取通知书都寄到家里了,真是可惜了。”
“怎么就遇到这种事情呢,唉!”
“命怎么就这么苦,摊上这么一个爸!”
林然直到坐上警车,他的脑袋都是懵的,整个人飘着。他的魂魄在空中飘着,看着他的肉身被警察从地上拉起来,他的双脚没有力气。两个警察一左一右架着他的两只胳臂,抬出他家,一步一个台阶,下了他曾经一蹦一跳,下了十几年的台阶。
他听得见,听见他妈妈撕心裂肺的哭喊,也听见左邻右舍看热闹的人的议论纷纷,有惋惜有同情有悲悯有心疼。
可他却不能做出任何反应,他的大脑彻底停摆。
那人喷溅在他脸上的鲜血,是热的,热得让人胆寒。现在血是冷的,在他脸上,凝固。血腥味在他的鼻腔内,翻江倒海。他想吐,一低头,就见着一双满是血红的手,手腕上一只银光闪闪的手铐。
林然杀人了,他杀人了!
他第一次登上新闻,是他考取全省第二名的成绩,胸前一朵大红花,笑得格外灿烂。第二次上新闻,他没有露脸,只有一个新闻标题:高考状元,被判十年。
林然在监狱里面看报纸看到的,他想说他不是状元,他就是个第二名。
那一天的事情,他至今都很模糊,或者他的大脑一直不肯接受现实。
他记得,他爸带人闯进家里,哭着求着喊着,下跪磕头,让他妈把房子卖了,替他还赌债。他爸磕得很凶,额头上地板上,都是血红的颜色。抓着他妈的手,声泪俱下。又抓着林然的手,悔恨当初。
林然不认识这个男人了,他记忆里面他爸和他妈早早离婚,和平分手。分开后各自生活,关系算得上融洽。林然见他爸见的不多,但也至少担起了做父亲的责任,每月的抚养费按时到位。过年过节过生日,也会有属于男孩子专属的礼物。
他记得,他爸拿着刀,抵在他的脖子上,逼他妈拿房产证。他至今记得刀锋冰冷的触感,毒蛇信子一样缠在他的脖子上。
他记得他爸拿到房产证,脸上狂喜的模样,红色血丝在他爸眼白上蔓延开来,像一张巨大的网,将林然裹了进去。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拿到刀的,他只知道这个男人,今天的行为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他的往后余生,一定会被这个男人牢牢困死。
他不要这样窒息的生活,他不要被束缚住,他想要自由的人生。
他记得,他的手最先感受到鲜血的温度,应该高于人体温度。溅到手腕上的血是温的,黏糊糊的。
他记得,他妈的尖叫;他记得,有人死死抓着他的手;他记得,血的颜色和蔓延的形状。
警察问他,为什么杀他爸。他说他不记得了。
警察问他,捅了几刀。他说他不记得了。
警察问他,怎么捅的。他说他不记得了。
在监狱里的那几年,林然也在想这几个问题,可他真的不记得了。
刚入狱的前两年,林然都浑浑噩噩,像个傻子。让他坐着,他能一动不动坐一天,眼珠子偶然动一下;让他干活,他手脚麻利,不叫他休息他都不知道偷偷偷懒。
或者说他更像个没有自主意识的机器,别人的一句话,就是对他的指令,没有指令他就不动。
直到有一次,他看见了他妈妈乌黑头发里面,藏不住的白发。他妈妈向来爱美,头发总是乌黑光泽,披着或者盘着,都不放过一根头发丝。
他看见了,他妈妈眼角的细纹;
他看见了,他妈妈干裂的手指。
林然渐渐恢复意识,他努力改造,努力学习,争取减刑。
可他妈妈也在他出狱前一年,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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