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六十四章

“通常来说,飞车抢劫一天之内会穿梭于不同的街区做好几单,为了保持身体的轻便,在得到赃物后,他们会立刻寻找一个隐秘角落进行卸货,把无关紧要的东西都丢掉。”

杰罗姆慢悠悠地解释着他刚才带景末找东西时的心路历程。

此刻两人坐在他暂住的一栋老式居民楼的天台顶,就离刚刚那条暗巷不远。

虽说是天台,可这整层楼统共也仅有六层。它周围的房子也都差不多,老旧、阴沉、墙皮都褪了大半,一眼望去光秃秃的,仔细闻闻还能嗅到只属于老房子的腐朽潮湿的味道。

是有点类似于哥谭的气味,也是令他沉迷其中的气味。

在整个繁华似锦的纽约城里,想要找到这样一片类似于哥谭的街区,也只能来犯罪率数一数二的布朗克斯。

今日天气不佳,厚重的密云裹着灰蒙蒙的天空,显得本就破败不堪的楼顶更加丑陋。不知从哪来的蜿蜒水渍蔓延到他们脚边,身旁的晾衣架上夹了无数白床单,此刻正随着凉风上下飞舞。

虽然环境简陋,但他身边的女孩听得倒是很投入,在他说话的时候她竟然还不住地点头。

“你说得很有道理,是我的生活经验太浅薄了。”景末很认真地说。

“难道你之前从未遭遇过抢劫吗?”杰罗姆有点不可思议地问。

“在我原本的国家,没有。而在我来到这里之后,有过一两次吧……”景末仰起脸,慢慢回忆,“抢了一点现金、还有手表什么的,不过那时候我年纪也比较小,身上确实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这点微不足道的历史如果放在哥谭都已经能称上奇迹了,他想,每个哥谭人出门前都会准备一个专门防抢劫的钱包。

“卷饼妹,你以后还是别来布朗克斯了,这儿对你来说……不安全。”隔了很久,杰罗姆才终于说。

“为什么?可你不是还住在这儿吗?”景末明亮的瞳仁望着他,几乎是一秒之内作出反驳。

“因为我和你不一样。”

“你和我有什么不一样?”

杰罗姆盯着她,绿眼睛眯起来,不知是觉得好笑还是疑惑;但很快,他又把目光移开,低下头从口袋的烟盒里摸出一支烟来,又很自然地递了一根给她。

“谢谢,我不抽烟。”

“是不喜欢还是不会?”他叼着烟,抿了一口气,打火机一明一灭。

“……不会。”

“那我教你。”杰罗姆将那支烟夹在她食指于中指的关节上,然后低下头抬起她的手,“你只需要……”

“不用了,我也……我也不喜欢。”她只觉得舌头忽然有点打结,又把烟塞给他。

然后景末就听见杰罗姆那阵熟悉的、低沉又连续的笑声,他用意味不明的眼神盯着她的脸,盯得她浑身不自在,只得偏过头去。

他没说话,而是重新用嘴唇叼起烟,慢慢呼出一个烟圈,空气里都弥漫起淡淡的尼古丁味。

不知为何,他忽然想起来哈利。他记得他抽烟还挺凶的,那她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不烦吗?

“你看啊,我们的差异还是挺明显的,不是吗?”

杰罗姆把目光转向天台之外,此刻快要下午四点了,目光所及之处,残破的街道上行人匆匆忙忙,好几处烟囱都向外冒着黑烟,有小孩的哭闹声、有大人的谈笑声、有争吵声、有车鸣声、酒瓶摔碎声、交谈声、断断续续钢琴声……这才是一座城市的本来面目,而像曼哈顿那种钢筋水泥筑起的森林,再怎么美轮美奂也都像假象。

“你这么了解布朗克斯,是因为你一直住在这里吗?”很久很久后,身边沉默的女孩才终于问。

“不是,我今年才来的纽约。”

“那你之前都在哪?”

“哥谭。”

杰罗姆刚说完这句话,就听见身旁的卷饼妹又不出声了。他掐灭快要被吸完的烟,皱着眉看她脸上的怜悯表情:“喂,你怎么回事,赶紧把你那丑得要命的表情收收!”

“不不不,我没有别的意思。”景末连忙摆手,辩解道,“只是能从哥谭出来的人一般都挺不容易的,我是在替你高兴。”

她说这句话绝对不是想搞地域歧视,只是,在米国,人人都知道那是一块腐朽的烂土地。根据每年的数据统计,国内90%以上的枪击案都发生在哥谭,她之前在网上看到一篇帖子,是来自一个哥谭人的自述,也是从那时候她才了解到,那座城市里的每个人都在为自己会不会哪天被一枪爆头而提心吊胆,所以晚上六点之后,还敢步行在街头的不是警察就是坏蛋。

而且更可怕的是,由于政策原因,哥谭人没法随随便便就离开那里再移居去别地。因此,除非你是腰缠万贯的大款或者被国家重点培养人才,否则你只能一辈子待在那里提心吊胆。

可杰罗姆看上去显然不属于以上那两类人中的任何一种,不然他也不会每天乘那么久的公共交通去史塔克企业做保洁。景末以为他是“偷渡”过来的,为了在纽约站稳脚跟,他不辞辛劳、委曲求全、隐姓埋名……短短一分钟内,她的脑内就上演了一场伤心惨目的杰罗姆流浪记。

红发少年眼皮耷拉下来,面无表情地推开她凑过来的脑袋:“小姑娘年纪轻轻怎么就忧国忧民的!哥谭根本没你想象得那么糟好不好!”

“真的假的?”景末的眉头簇起来,语气也比刚才加重了几分,“昨天新闻上还登呢,半个月前那架失踪的哥谭航班你听说了吧?它昨天被找到了,竟然横跨了整个北美洲跑到西海岸去了,这简直太可怕了!”

就因为看了这则新闻,大卫都对外面的世界产生心理阴影了。她昨晚还花了一个多小时帮他做疏导。

杰罗姆坐在她旁边看她,听她用夸张的语气描述他的杰作是种很奇妙的感觉,此刻他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天啊,找到了?”他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跟着惊呼,“西海岸?!”

“对啊对啊!”景末点头,“在莫哈维沙漠发现的,真不知道是谁这么丧心病狂才干出这等龌龊事,如果我是死者家属,非要把那个人揪出来千刀万剐……”

杰罗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景末不满意地推了推他的胳膊:“喂,这事很严肃的,你笑什么?”

“没什么。”红发少年懒散地伸了个懒腰,“我只是在想,你怎么知道凶手还活着?如果他是毁灭性自杀呢?”

“这种可能性很小,除非他能接受自己的死法是在空中接受数小时要命的气流颠簸,最后还在大沙漠里变成干尸。”

杰罗姆听完这话后,笑得下巴都要掉了。景末也不知道他笑点究竟长在哪儿了,总能在毫不幽默的地方大笑。

“你怎么知道有气流颠簸?”他问。

“因为最后搜救队发现的时候,乘客们都戴着氧气面罩啊,而且听说表情都很痛苦。”景末像是解数学题般地说道,步骤和条理都格外清晰,“而且,就算以上我的假设都不成立,依然有一点能够证明我的观点:搜救队没找到黑匣子,说明它在飞机起飞前就被凶手偷走了。”

“……万一黑匣子只是坠毁了呢?”

“请注意机舱里乘客的死状。”景末掏出手机,低头在网页新闻里划了几下,翻出那张骇人的案发现场照片递到他面前,“很多人因为沙漠温差大被风干了,而并非被烧死或炸死,这说明这架飞机落地还算平稳,根本不是坠毁。”

“最容易受损害的机舱都有很大部分保存完整了,而放置黑匣子的机尾、也就是飞机最不易摔毁的地方,又怎么可能被毁坏呢?”

杰罗姆不露声色地瞧着她,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了,绿瞳孔里像是出现了两团漩涡:“既然飞机没坠毁,那你觉得,里面的人都是怎么死的?”

景末低下头沉思了片刻,忽然猛地抬起头,锐利的目光对上了杰罗姆的眼睛。

杰罗姆的心倏地一沉,手悄悄伸到皮衣内置口袋里准备摸枪。

“我接下来跟你说的事,只代表了我的个人猜想,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女孩认真地望着他的双眼,凑近他,压低嗓音神神秘秘地说。

他一愣,刚刚摸到枪把的手又松开了。

“好。你有何高见?”他扬起嘴角,又恢复了平时那副玩世不恭的表情。

“我觉得,面罩里放的根本不是氧气,而是一氧化碳。”她用指尖戳着手机屏幕上的照片,“呼吸困难的乘客根本没想那么多就戴上面罩,飞机还在天上的时候,他们其实就已经死了。”

“那照你这么说,嫌疑最大的凶手应该是机长才对吧。他对航班的构造了解最深,也最可能对其中设施做手脚。”

“杰罗姆!”景末不满地嗔了一声,“你刚刚根本没仔细听我说话,凶手不可能留在飞机上!如果机长真的想自杀还拉上垫背的,他绝对不会选择这种折磨自己的死法。”

“可除了机长,也没有人会开飞机呀,他绝对是在飞机落地后才死的——哥谭飞纽约的短距航空,也不可能设飞到西海岸那么远的自动航线。”

“……你说得有道理,这确实是个大疑点,不过我始终觉得机长也是受害者。况且,新闻报道上都说这位机长生前一直恪尽职守,一看就是个大好人形象呀。”

“你这叫主观臆断。”

“才没有!”景末用拳头往他肩上挥了挥,“要我说啊,真正的凶手把那位机长催眠了也不一定……”

“不得不说,你脑子里真的有黑洞。”杰罗姆撇撇嘴,打趣道。

不得不说,她的推测毫厘不差。

但这种被人道破了全部作案行径的感觉可真不怎么好,尤其是当这个人还是个连烟都不会点的小姑娘。

“你爱信不信。侦查组绝对已经检测到面罩里有毒了,只不过这种事登在新闻上势必会引起大规模恐慌,所以他们只得装作一无所知了。”女孩冲他扬了扬眉毛,语气坚定地说道,“所以啊,言归正传,哥谭真的是座很危险的城市。”

“那如果有一天你到了哥谭,你会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杰罗姆托着下巴看她,饶有兴趣地问。

“离开。”景末答。

杰罗姆:???

朽木不可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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