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一处小巷里,江璎能听见哄哄响,像是有人被捂住口鼻,被子上的摩擦音,江璎闭上眼睛,意念动,上头的乐梓妍果然就一脚踢开了想闷死她的男人,她就是一个做皮肉生意的,她有什么错,不就是合法生意,一楼一凤,想挣点钱,遇上一变态,想捂死她,干嘛啊,奸--尸--啊。
江璎的意念进了她的脑子,一下子就踢开了那个贱男人,男人夺门而出,乐梓妍追出来,“你特么别走,想走,没这么容易。”一只高跟拖鞋飞出来,砸出了半岛后面的黑巷。
江璎喝着牛奶,笑了笑,走了。
香港也挺好玩的,江璎花二十块买了轮渡的船票,到了中环,又买了一张船票,到了西九龙,丽晶大酒店在这边,她闻到了碧水玦的味儿。
本来想如法炮制,也去里面捞一件服务生的衣服换上,打入内部看看,但不行,丽晶今天门口全是保安,好像是出了什么大事,她才到大堂,保安就告诉她,“登记住宿走那边,这边走不了。”
抬头一看这种装修,爬墙是不行了,她又不是钢铁侠,什么奥特曼,什么铁壁阿童木,她有点术法,这是唯心而论的,例如她的术法建立在她强大的心智力量上,就比如刚刚帮助乐梓妍,需要她吃饱喝好,精力充沛,不然她也做不到,修为不够就是这样的。
没地方住,还是回半岛去吧,那边有休息的茶水间,可以躺着休息,她坐着就行,毕竟修行多年,这点水平还是有的。
坐在工作人员的休息间里,上晚班的都很忙,没人理她,不上班的早早下班了,香港就是这样,很忙,人人都很忙,不知道忙着干什么,反正一个人留下说话的时间都没有。
“喂,饮不饮汤?”
一桶胡萝卜汤伸过来,一个年纪不轻的短发女人在江璎身边坐下来,问:“内地来的?”
“嗯。”
“那你眼睛要放亮一点了,很多人是扮有钱的,但也有真有钱的,我们这边有个女生被一个老板看中,包养了,一口气送她一套房,之后把她父母从内地接过来,又让父母单独住一边,送了两套房了。”
看江璎半懂半不懂,懵懵懂懂的样子,她又笑了,“我是夜班组的组长,你上夜班的话,归我管。”
江璎点头。
“你皮肤这么好,这么滑,熬夜很容易生皱纹,会残的,这些资--本--家吃人不吐骨头,饿你不死,但你也无法发达的,你做久了就知道了。”
江璎仰头,谁说不是呢,不管是嫁人还是谋生,人都像是无力反抗,被社会这台机器压着走,所谓的按劳分配,大概罪恶的根源就在这里。
不做就要饿死,那只能说明一件事,就是物资还匮乏,需要争,需要抢。
没人真的喜欢做事的,谁都一样,谁不喜欢青山绿水间,坐在一叶扁舟上,就听山林竹野间黄莺啼唱,谁他妈喜欢香港啊,热的要死,逼的要死,跟呼吸不上来了一样。
但人活一世,就有活一世的责任啊,人生三万天,她收不回来遗失在外的碧水玦,那江韵怎么办,她才十一岁,下回比武,她可能直接就被那些黑心鬼弄死了。
黑巫女的巫术是以心法为上,那些白巫女可不是,她们使虫用毒催蛇摆蝎子,能弄死你,绝不会有一分一毫的犹豫。
她十三岁的时候,大比赢了,回寨子,在小舟上,不就被人暗算偷袭了,如果不是瑟瑟,她可能根本长不大,早就折损了。
瑟瑟啊。
瑟瑟没找到的碧水玦,她要给她找到;瑟瑟没找到的亲爹,她也要给她找到;瑟瑟死在香港的仇,她也要给她报。
凭什么呢,偷东西的人逍遥法外,平步青云,这是不合逻辑的,起码不合苗疆的逻辑,不合十八寨的逻辑,更不合她江璎的逻辑。
昨天塞给她红包的主管过了上午十点半才来,听说香港这边就是这种规矩,绝对不会晚一分钟下班,也不会早一分钟来上班。
“哟,这么早啊,身份证啊,哦,还有其他证,你怎么来的香港,就是那种证明。”
“这个?”
是一张居住证,有效期两年的,刚办的。主管低头一看,“乐梓妍?不错啊,名很好听。”
江璎笑了笑,她不太想用瑟瑟的身份证,瑟瑟在香港这么久,都有香港的暂住证的,她不想用。
最关键是,她不想在香港呆这么久,她应该要速战速决,拿了东西,速速回寨子去。
主管觉得她胆大心细很能干,果然给她排夜班,连续排了十天,之后休息,然后再来,他说月底回重新排。
仿佛怕她不高兴似的,一直说,“下个月不会了,下个月肯定不会这样的,你安心做。”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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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翠枝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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