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痣(回忆较多)

上午林竹言带简随逛了两个比较有名的景点,午饭后,简随提议去附近的植物园。

林竹言早已去过,但简随想去,他表示没意见。

考虑到午后天气太热,两人尽量待在室内,在看室内植物时,简随问,林竹回答,话比上午多了不少。

林竹言刚给简随介绍完眼前的植物,身后传来一阵喧闹,侧目望去,只见两个大人领着一群戴帽子,手中举着红旗的小孩,跟小学生春游似的。

说起春游,林竹言不禁想到他小时候转来A市,学校以班和年级为单位组织春游,当时简随比他高一个年级,因此两人春游不在一个时间,就连地点都不一样。

能出去玩,林竹言并不在意和谁一起,简随却很不高兴。

“不行,我要跟你一起去。”

“我们不在一个年级,怎么一起去。”

“我有办法,你别管。”

出发当天,二年级四班班主任将本该在教室上课的简随,从林竹言身边揪出来。

由于这家伙每天都要到四班串门,不仅四班学生认识他,老师也知道他——二(四)班的编外人员。

本来这就是个玩笑话,现在倒跟真的一样。

班主任问:“简随,你不在自己班上呆着儿,跑这儿来干嘛?”

简随拉着林竹言的手,理直气壮:“我要跟我家竹子一起春游。”

“那可不行,你们班春游在后天,回去上课去。”

“我班上的春游我不去了,这次我必须去。”简随拉着林竹言的手不放,见班主任要来扯他,又去抱林竹言的脑袋,把脸贴在林竹言的脑袋上,说什么也不放手。

“不行!我走了,你们欺负他怎么办?他受伤了怎么办?没我看着,我不放心。”

“怎么会,这么多老师在呢,快回去,老师帮你看着,不会有人欺负他。”

简随:“我不信你。”

之后简随的班主任闻讯过来,几个老师合力都没把他弄走。

简随在某些事上是有些坚持的,几乎到了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程度,就像不知道放弃两个字怎么写,生生把几个老师折腾到让步。

就这样简随混到二年级的队伍里,全程守在林竹言边上。

这天之后,简随像是终于意识到他跟林竹言不在一个班的不便,某天他突然神神秘秘地跟林竹言说:“言言,我转到你们班上去吧,这样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了。”

说完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要去跟简老爷子谈。

林竹言吓了一跳,连忙把他拦住。这是转班吗?这是留级!

林竹言:“你不要……”

简随看出他的阻止,除了不满还有不理解:“为什么?你不想跟我在一起?”

林竹言也不理解:“我们不是每天都在一起。”

“那不一样。”简随摸摸林竹言的脑袋,又去捏他的脸,“你要时刻跟我在一起,这样才不会有人欺负你。”

林竹言之前因为没有父亲这件事被同学嘲笑过,虽然最后解决了,嘲笑他的人也跟他道了歉,但简随就是不放心,觉得林竹言单纯好骗,一点儿防备心都没有。

别人跟他道歉示个好,他就乐颠颠地原谅别人,像把人对他的伤害都忘了。

他忘了,简随可没忘。简随记仇得很,那些伤害林竹言的人,他一个也不会原谅,而且他不会再给别人欺负林竹言的机会。

他必须得转班。

林竹言不是很懂简随的坚持和担忧,但他知道简随转到他班上是不对的,让简叔叔他们知道也会不高兴,可能会还批评简随。

简随对他好,他不想让简随挨骂。

想了一天一夜,林竹言终于想到解决办法:“我到你们班上去吧。”

林竹言成绩好,二年级已经能教三年级的简随做作业,次次考试年级第一。他如果想跳级,老师和家长都不会太反对,只是有些不放心,怕他跟不上三年级的课。

最后的决定是让林竹言先到简随班上试上两个星期,能跟上再转。

林竹言确实聪明,差了一年课程很快追上,换了个年级当第一,唯一不同的是,这次他的身边多了简随。

一个第一,一个倒数。好在简家人并不在意这个,简随就更不在意。

他高兴着呢,跟林竹言在一个班,而且他的小竹子这样聪明,他觉得所有人都该羡慕他。

_

植物园过后,两人又去了电玩城,吃完晚饭,月上枝头,简随问要不要去看电影。

年少时,他们经常在放学后去看电影,家里不是不能看,但总觉得比不上电影院的氛围好。

今天陪简随跑了一天,林竹言有点累了,不是很想去,而且他们在电影院的回忆太多,应该说十年的陪伴,到处都是他们的回忆,回忆过去也很累。

“真的不去?”简随问。

林竹言点头:“嗯,蕉蕉还在家,回去晚了我不放心。”

“不放心什么?食物和水都给它准备好了,危险物品你也都收起来了。”简随睨他,语气有点奇怪,“你是怕它食物摆在那儿不知道吃,把自己饿死,还是怕它等不到你回去,悲伤到跳楼自杀?”

林竹言:“……”

林竹言觉得他阴阳怪气的。

简随看见他为难的样子,撇了下嘴,摆手道:“行了,跟你开玩笑的,想回咱就回吧,回去看看傻狗还活着没。”

要是还听不出简随对蕉蕉的不喜,林竹言就真的傻了,只是蕉蕉又乖又可爱,怎么惹着他了?

林竹言一头雾水,奇怪地瞥他一眼,最终没将话问出口。

算了,不关他的事。反正还有几天简随就要从他家搬走,跟蕉蕉见不着面,他喜不喜欢不是很重要。

回去的时候两人打的车。

估计真的累了,林竹言上车不久就靠着车窗睡了过去,他坐得距离简随很远,中间可以再容下两个人。

他睡着的模样很安静,跟年少时一样,不声不响,睫毛也不颤一下,连呼吸声都轻不可闻,很容易被人遗忘。

就像小时候,简随在外上兴趣课,林竹言在简随的房间写作业,写到一半困了,会乖乖爬到简随的床上,脱去外套将自己塞进被子里。

被子里鼓出来的一小团,好像里面塞了只玩偶,或是蓬松的被子间的一块不平整,经常会让人注意不到他的存在。

所以好几次简随回来都找不到人,还是林竹言自己醒来,从被子里钻出来,乱蓬蓬的头发,嫩白的小脸上全是捂出来的热汗。

不知是怎么养成的习惯,竟连脑袋也遮得严严实实。

次数多了,简随有了经验,看到被子里鼓起来一小团,就知道里面是他的小竹子。

他会走过去,轻轻掀开被子,帮他的小竹子把脑袋露出来,然后亲亲他的脸,再悄声从房间出去,让他的小竹子继续好梦。

……

城市的霓虹灯透过车窗落到林竹言恬静的睡颜上,卷翘的长睫在眼睑撒下倒影,鼻尖上有一颗淡色的小痣。

这颗痣是初一那年,简随看着出现的。

一直到初中,他们都住同一间房,睡同一张床,每天醒来,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彼此。

某个上学的清晨,简随从睡梦中醒来,看见林竹言鼻尖上多了个小痣,不知是否是造物主不甘少年面容无暇,执笔点就的产物。

反正简随觉得挺好看。

林竹言知道后却吓了一跳,拖鞋没穿就跑进厕所,看见镜子里的人才松了口气,很小的一颗痣,正正长在鼻尖上,颜色不算深,隔远了根本看不见。

天知道他听到简随的话,第一反应是鼻子上长了颗大黑痣,还以为自己毁容了。

“你跑什么?急得连拖鞋都忘了穿。”简随打了个哈欠,提着他的拖鞋进来,而后动作自然地蹲下身子,抬起林竹言的脚,一只只给他穿上,中途察觉到林竹言的脚凉,还顺手握住他的脚心给他暖了暖。

林竹言将初时所想说了,简随闻言哈哈大笑,曲起手指敲了下林竹言的额头:“你是不是傻。”

接着去抚林竹言鼻尖上的痣,指尖的热度从鼻尖传来,连带着那颗痣也要烧起来,然而没等林竹言不好意思,简随忽然收回手,扯起嘴角:“我好像没洗手。”

想到对方的手碰过自己的脚,林竹言的脸瞬间绿了。

……

时间过去太久,走走停停,连一颗小小的痣都承载着旧日的回忆,仿佛由一个人的情感长成另一个人的标志,致使简随走后很长时间,林竹言照个镜子看见自己的脸,也能想到对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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