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大猪蹄子居然家暴(10)

这一片荒凉地……

这是他的田?居然是他的田地?!

陆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干涸到快要裂开的土地,尤其还和旁边几家农户的田地临近,那对比,那差距简直让他没眼看。

明明已经到了秋收的时节,所有人的地里都是满当当的粮食,唯独他家的地,荒废的如同无主田一样。

待他接受了事实之后,才想起来,原身一直颓废到暴戾无常,别说是种地了,就连油瓶到了都不扶一下的那种,唯一的能耐可能就是打媳妇?说出来都丢人。

其实他手里的田还挺多的,只是因为他这个德行,总是把地荒着,而且小媳妇孟云雀也是那种柔弱的身子,没办法耕种,再加上他那嫂子的算计嘴脸,所以诸多原因加起来直接把这件事捅到了族亲那边,族长当时也不是没有考虑过陆锦的意愿,只是他是在太混了,田地也不能就这么荒着,因此便划出了好几亩给到了陆天秀手里,也就是他的便宜大哥,那个懦弱的大哥。

想到陆天秀,陆锦忍不住嘴角抽了抽,天秀……脑子里完全都是梗怎么破,简直不能直视这个名字了。

记忆里陆锦记得,那一次之后大部分的地族长都交给了陆天秀去种了,而仅仅剩了一亩地,族长象征性的才留给了陆锦,毕竟要是都划给了陆天秀,毛都不给陆锦留一个,未免太过难堪,所以就留了一亩给陆锦。

就在陆锦扛着锄头来到自家地里的时候,一路上准备秋收的村民皆是惊讶的看着他,一个个瞅着陆锦,然后又相互看看,来势窃窃私语。

“我没看错吧,那个陆疯子居然下地了?”

“好像就是他,我昨天还听我家婆娘说这个陆疯子发财了,买了不少好东西回来,今天就见他转性下地了?”

“下地有那么惊奇吗,只是他那地荒的还能种?”

听到这个话,陆锦正好挥起锄头准备翻一下土,却发现地皮硬的和石头一样,根本锄不动,而且一锄头下去,完全无事发生,所以感受到不少人的目光后,他有些臊得慌,老脸红了红。

不过下一秒便皱起了眉头,因为他听到其中一个人不安好心的揣测。

“简直难以置信,陆疯子下地比太阳从西面升起更让人惊悚,怕不是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吧,如若不然怎么可能几天就转变这么大?”

陆锦完全可以听到他对自己的说辞,所以当听到最后他居然怀疑自己被附身,顿时整个人一个激灵,其实说的没毛病,确实现在由他的灵魂体附在原身身上了,不过古代的村民还是非常迷信的,而且还特别会以讹传讹。

想到这些,陆锦耐不住的开口了,笑话,要是被他们以讹传讹,这个无中生有的事情传的沸沸扬扬,招来了道行高的道士或者秃驴,万一把自己看穿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种事情陆锦不能赌。

“我承认我陆锦之前人混了些,但今后我会改的,所以这位乡亲不要过多猜测,我只是醒悟了,并没有被什么附体。”

附近的几个乡民听到陆锦这么说,其中一个眼睛一转,马上便接着开口,“那你昨天怎么一下买了这么多东西。”

“就是,你怎么可能一下就变得这么有钱,是不是什么妖术。”

说白了这些人的目的就是想要把陆锦如何变富的手段搞到手,看穿这些人的心思后,陆锦没有意外,他也瞒着,如果今天不告诉他们,这些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索性他便说了。

“我前两天在西山上找到了一棵野山参,所以把它卖了之后就有了些钱,各位都知道我陆锦家里已经穷的揭不开锅了,所以才拿着钱置办了一些东西,一车东西把钱都花光了,各位要是想碰碰运气,也可以去西山走走,指不定就能找到什么好东西。”

陆锦说的直白,所以倒是没有人怀疑他的话,不过当他们听到西山的时候,顿时一个个倒抽了一口气。

那可是西山啊。

西山在陆家村就像是禁地一样,他们深信里面有大虫进去就是找死,所以在他们听到陆锦的话之后,其中一个浑身打颤指着陆锦便喊,“你这个疯子!”

陆锦冷眼看了那人一眼,就差一记白眼丢给他了。

还有几个带着不确定的开口,“陆锦你真去西山了?”

“这么说你见到大虫了?”

“老王头你是不是傻?要是见了大虫他陆疯子还能回来吗。”

“哦,对对对,说的也是。”

反正说完陆锦就不准备理这些人了,一个个不说吧,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问问问,说了一个个又开始质疑,好在他们把附身的这个话题略过,陆锦便放心了。

没再去管他们说什么,陆锦望着自己的荒地,觉得自己应该先想个办法先犁地松土,只可惜地太硬了,完全弄不动,最后他只好先把水引到地里,简单的灌溉了一番,能过几天再过来想办法。

返回家中,时间已经临近中午,没想到刚推开门就发现云雀已经在厨房做饭了。

不过……

这一盘没有放油的水煮青菜和两碗白粥是什么情况。

听到动静,孟云雀从厨房走出来,“您回来了,饭已经做好,您净净手吃饭吧。”

陆锦瞧着菜色,有些犹豫的开口,“云雀,你这是做的——”他有些欲言又止,其实就是想问,厨房里明明昨天还买了不少食材,怎么今天突然伙食又到了解放前,一点油水都没有,而且还清汤寡水的。

孟云雀见相公好像有些不太高兴,立刻慌乱的解释,“我、我觉得还是节俭一点吧,像昨天那样丰盛的菜饭,要是每天吃的话,有些、有些太奢侈了。”说着他还结巴了几下,生怕惹的陆锦不快。

陆锦听他这么说,倒是可以理解他得想法,主要是因为穷怕了,下意识就节俭,把好东西都留下慢慢再吃,不过他无奈的叹口气,“我明白云雀的意思,不过这个时节菜放不住,我买的多,这几天我们就把它吃完,不然要是坏了岂不是更可惜,云雀你说呢?”

想着相公说的,孟云雀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确实如此。

下一秒他看着陆锦慢慢靠近自己,然后听到,“而且你这么瘦,不好好吃点,不好好养身子,以后怎么给我生孩子。”

一句话成功让孟云雀红了脸,陆锦满意的看着他羞红的脸颊,去厨房很快又炒了两个菜。

饭后陆锦准备再去一趟西山,不过他没敢和云雀说,省得他害怕担心的又哭了。

临走前让他好好休息,不要再费力伤神的去刻木雕了,看他乖巧的点头,陆锦这才放心的出门了。

山上还没被人开发,作为第一人的陆锦,着实找到了不少好东西,而且早上说了野山参,下午就还真让自己找到了一株,看参须子年成虽然不是很长,但也应该能值一些银子。

又一次的满载而归,回到家,孟云雀见状就知道他又去了西山,有些后怕的红了眼圈,自家媳妇哭了怎么办?陆锦只能耐着性子的哄他,顺道还占了几口便宜。

晚上歇息,陆锦揽着他说道,“云雀,明天我们一起去城里瞧瞧吧,入秋了,应当置办点东西。”

孟云雀想省着些花钱,所以有点不太想去,但又想到昨天他对自己说的话,顿时脸颊红了红,还是应下了,只是自己这身子可以吗?

陆锦由于天黑没看到云雀泛着红晕的小脸,把揽着他的手臂往紧收了收,每天已经习惯抱着他睡了。

一早他们用过早餐就出门了,今天也是陆锦和刘老板约好的日子。

乘着牛车,路上颠簸,怕云雀身子骨受不了,所以陆锦多花了几个铜板,让车夫放慢了速度,坐了好长一段时间,他们总算是来到了城门下。

一进城,繁华的景色就进了他们的视线,和城外完全是两个世界一般,早上喝的鸡汤,云雀只吃了一个包子,所以摸着时间,陆锦觉得他可能会饿便先来到了一家卖馄炖的摊子,“老板来一大碗馄炖。”

拉着他坐下,老板热情的迎上来,给他们又擦了擦桌子,“一大碗馄炖马上就来!”

孟云雀以为他饿了,所以便一同坐下来。

没一会儿,老板动作利索的就上了馄炖,还贴心的准备了一个空碗。

陆锦往空碗里挖了几个馄炖,随后便把碗推了推,摆在了云雀面前,“早上就喝了一些鸡汤,赶了好久的路,想必饿了,吃点东西暖暖胃。”

他说罢便吃下一个,皮薄馅大,而且味道不错,索性又紧接着吃了几个。

孟云雀原想说自己不饿,但见他已经买了,还把话说到这里,白皙的脸颊红了红低头小口开始吃着馄炖。

吃着馄炖陆锦隐约听到街头小巷有孩子在唱歌谣,“佛跳墙,山珍海味不如它,味美可口赛仙食,佛祖吃了不思归!”

那老板除了陆锦这一桌客人之外倒也不忙,见陆锦侧耳听着,马上笑道,“您有所不知,不知怎么我们清河城里突然流传起了一个故事,说是有一道叫佛跳墙的菜,比天上仙宫的东西都好吃,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所以这几天不少小孩子们就开始编歌谣唱了起来。”

陆锦听后心里就有了眉目,果然天香楼的刘老板听了他的建议,而且看情况宣传的还很成功。

随后他多问了老板几句,“老板,在这清河城里那家酒楼最好?”

说起这个买馄炖的老板就更起劲了,“您这可就问对了,如今在这清河城里当属天香楼最火热,前几天他们推出了几道新菜,叫什么松鼠桂鱼和文思豆腐,对对对,还有一道叫花鸡。

那菜色,我有幸见过一次,尤其是那道文思豆腐,啧啧啧,那豆腐居然可以切成头发丝一样,还有那个叫花鸡,味道更是绝,您要是不信可以亲自去天香楼尝尝,不过您得赶早了,这几道菜都很火热,一会儿就都卖完了。”

那老板滔滔不绝的说着,原本一旁的孟云雀就是随便听听,不过当他听到叫花鸡这三个字的时候,马上目光带着疑惑的就看向了陆锦。

叫花鸡?

这不是相公那天给自己做的那道菜吗?

接收到云雀的目光,他有些心虚的讪讪笑了一下,很快把馄炖钱付了便离开了小摊。

他今天既然带着云雀来,就没想再瞒着他,所以拉着他找了个坐的地方向他坦白,“云雀,其实那天我还有一件事没告诉你,就是我把叫花鸡的菜谱卖给天香楼了。”

孟云雀虽然心里有些惊讶,但他现在没有了疑惑。

不过下一秒就感受到自己耳边传来的气息,原来是陆锦贴着他的耳朵低声继续说道,“上次怕吓到你,云雀我在你的小盒子里放了一百两银票,都是我上次卖菜谱得来的,以后这些银钱就都交给你保管,你要是有什么想吃的想买的,不用和我说,直接自己拿钱置办就行。”

一、一百两!

孟云雀以为自己幻听了,在他切实反应过来后,有些受到惊吓,他居然在自己的衣柜里放了一百两,想到这里,孟云雀呆滞了片刻便马上准备回家。

看他脚步匆忙抬腿就走,陆锦有些不解,“云雀你怎么了?”

“我、我们快回家。”

“回家?怎么了?你身子不舒服吗。”

“快回家看看银票,您怎么可以直接就把这么多银钱放在我的小盒子里,万一丢了可如何是好。”

“……”原来自家媳妇急匆匆回家的原因竟然是这个。

“云雀你别急,没事的。”

好在陆锦给他保证了好几次,这才让云雀打消马上回家的心思,不过那么多钱,还是让他有些心神不宁,始终担心。

但自从把这件事也告诉了云雀,陆锦也就没了顾虑,拉着他的手,便向着天香楼走去。

在现代街上牵着手简直太常见了,而现在是在古代,在封建王朝的社会,陆锦拉着云雀的举动可就是惊世骇俗的动作了。

“光天化日,简直伤风败俗。”

“清河郡的风气都被这些人带坏了,简直成何体统!”

被拉着的孟云雀,察觉到时不时别人看过来的目光,隐约还能听到别人对他们的议论,看那些表情就知道不会是好话,一时间他有些涨红脸羞赧的低下头,微微挣开陆锦的手,声音细小又不好意思的开口,“您这样会被别人说的,当街不成体统。”

其实陆锦早就听到了,但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况且他现在和自家媳妇是合法夫妻,牵个手也有错了?那花柳巷一些人还当街搂着窑姐,怎么也没见这群人跳出来?

我就牵了,怎么滴!秀瞎你的狗眼,单身狗就别天天喷什么伤风败俗了。

反正任由他们在街边哔哔,总之陆锦还是没有放开他的手,不仅没放开,还捏了捏,“别管他们,他们就是嫉妒我有这么好看的媳妇,让他们嫉妒去吧,我可要把你抓紧,人多别丢了。”

孟云雀被他这句话说得有些面红耳赤,整个人不好意思的眼神四处看看,不过他看了看四周空旷的街市,有些疑惑,这样也算人多吗?

来到了天香楼,刘瑜一听陆锦来了,马上就把他请到了包间,抱拳拱拱手笑道,“陆兄弟你可算是来了!”

陆锦也笑着给他回了个礼,“刘老板今天看上去也是神采奕奕,想必是有好事。”

“好事也是借了陆兄弟的光。”

两个人一来二回客气了一番,刘瑜这才看到陆锦身边的孟云雀,语气带着询问和客气,“这位是?”

陆锦没隐瞒,直接告诉了他,“这是内子,孟氏。”云雀的名字只能自己唤,所以他就不多说云雀的名了。

刘瑜一听便恍然大悟,他想起三天前陆锦说的话,当时他说自己内子身体不好,所以不能来他的酒楼做厨子,现在他大致看了孟云雀一眼,就发现陆锦确实也没骗他,他的这个内子的确太过瘦弱了。

而且当他看到孟云雀耳朵下方的一朵如同花一样的红点,便了然了不少。

在北国,如何辨别男人和双儿就看他们耳朵下面是否有一枚红印,不过每个双儿红印形状都不一样,孟云雀的就像是一朵红梅花一样。

面对刘瑜时不时的目光,孟云雀有些不自在的往陆锦身后挪了挪脚步,陆锦也察觉到了他的举动,下意识就护住他,站在了他们之间,把刘瑜打量的目光给挡了回去。

这时刘瑜也察觉到了自己不妥的举动,马上抱拳,“上次听陆兄弟说内子身体不好,所以拒绝了刘某,明白陆兄弟是个重情义的人,今天一见兄弟的夫人,却让刘某明白了一二。”

这个孟氏的长相简直精致的像是画一样,翩翩佳人,也难怪陆锦一片痴情爱护有加。

听出了刘瑜的言外之意,陆锦一挑眉有些得意,那必须,自家媳妇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段有身段,而且还性子温润,单纯可人,自然都是极好的。

刚才把文档复制错了,哭唧唧。

改过来了,抱歉啊仙子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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