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举头望月

数课之后,是一整天的文课,文课之后,又是一整天的武课。

林稚水喜欢武课,所有刀光剑影都能够在面前展现。

去上武课之前,妹妹一边装水壶一边说:“哥,今晚咱们要祭灶官,你下课后带头黄羊回来祀灶。”

“已经二十三号了啊。”林稚水有些晃神,“那离元日也不差多少天了。”

“对!我们终于又可以一起过年了。”小女孩说这话时,难得有了现在年龄该有的活泼,“我买了彩绸,练习好久的剪燕子呢,哥哥到时候,一定要戴上哦,要迎接春天!”

林稚水笑着点点头。

这样的好心情一直到武课遇见李路行。

陆嘉吉在林稚水耳边逼逼叨叨:“这家伙为什么不能像不上文课一样,不来上武课呢。”

林稚水瞧了几眼,“因为武课是他的优势所在。”

小少爷的心理素质是真的好,被阮小七毒打后,还能继续抱着他的三尺青锋在武课上大杀四方。

清澈的蓝天下,剑鸣在单调的吟响,李路行也的确不负他青莲剑仙后人的名号,澎湃的剑意笼罩了整个演武场,长剑出鞘,神虹掠过,挑战他的人,十招之内,必然被打翻。

少年天骄,也只是差了些实战经验。

陆嘉吉支着下巴看了几场后,撇撇嘴:“好吧,我承认,他确实有傲慢的资本。”

林稚水:“那你要不要也上去玩玩?”

“好主意!”陆嘉吉提起笔,跃跃欲试。

没等到他写出战文,李路行就从演武场走了出来,迈动的脚步轻快愉悦,目标很明确,就是在和陆嘉吉聊天的林稚水。

他拧眉,脸色有些阴沉,“你拒绝了我的友谊,就是因为这满脸尸斑的玩意儿?”

林稚水唇角笑容收敛,眼瞳如同墨汁浸透,“道歉。”

“哈?”李路行往柱子一贴,下巴抬得高高,“道歉?我从小到大就没道过歉。而且,我说的难道不是实话吗,他有什么地方可以和我相提并论?”

小少爷垂首,漫不经心地把玩自己编的剑穗,“他哪方面行了?战文还是自身武技?或许在这金光县算是佼佼者,放到皇城根本不够看。”

典型的天才傲慢综合症。

欠一顿毒打——阮小七那一场,根本不足以让他感受到当头棒喝,毕竟看着就不是同一年龄的,高中生难道还会因为考不过研究生而怀疑自己的能力吗?

林稚水手腕一动,执着毛笔往前飞刺,李路行下意识抬剑,蘸满墨汁的笔尖与剑柄相撞,留下浓重墨印。

“戢鳞?”林稚水念出上边篆刻的古朴大字,“戢鳞剑,戢鳞潜翼,思属风云,赠你剑的人希望你能适当隐藏自己的锋芒,可惜,你辜负了他的期望。”

李路行“哼”一声,“他老了,就知道藏锋,本少爷天纵奇才,为什么要藏着掖着。”

“有才能,确实不需要藏着掖着。”林稚水转动笔管,笑的时候,眼神却是锋利的,“李路行,既然你觉得自己是完美的,那肯定没输过吧?”

“当然。”

“好。”林稚水把笔一摔,白纸上“啪”地摔出粗重墨痕,“来年二月二十一号,书院私试,比一场?你输了,就要道歉。”

“那你输了,就不许再自降身价,和他们混在一块。”

“我交友是我的自由,何况,我并不觉得那是自降身价。”

“我道歉也是我的自由!”

二人对视两息,知道都无法说服对方,直接不欢而散。

晚上,林稚水买了一整头黄羊回家,路上不忘绕道去酒楼,把借来的钱还清。

掌柜还铺了红纸,“林公子,赐一副春联?我过年时把它贴在店门口。”

林稚水略一沉吟——

千古平波鱼献瑞,万端浮世鸟呈书。

掌柜好奇:“可有典故?”

旁边有人笑道:“鱼献瑞,可是指‘白鱼入舟’?”

林稚水:“不错。”

那人望着下联:“鸟呈书……鸟呈书……小公子,鸟呈书究竟是哪处典故,我竟一时间想不起来。”

“仓颉造字。”

那人一拍手:“是了是了,昔日,人文始祖首创鸟迹书,震惊尘寰,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掌柜高高兴兴把这幅对联收起来,“改天让人裱到门口去!”他识好歹,也能看出来对联中特意带的“平波”二字,正指他的酒楼“平波楼”。

林稚水将黄羊带回家,妹妹麻溜处理了,摆到社台前祀神,又去院内立杆,悬挂天灯。林稚水帮她打下手,羹汤灶饭、糖瓜糖饼都摆上桌,想了想,又放了个东西上去。

妹妹挂完天灯回来,一进门,心口直跳:“哥,那是什么!”

也不怪她大惊失色,灶上除了祭品,竟还摆了个大乌贼头。

林稚水咳嗽一声,“之前我不是离家了吗?路上看到一头大乌贼兴风作浪,杀了他后,就继续上路了。后来回程,发现他居然还在沟里,不腐不烂,就带回家,想着哪天当祭品,祭奠祖宗。”

妖头做祭品,祖宗肯定喜欢。

现在没到祭祖的时候,但是祭神也一样。

妹妹躲在林稚水身后,探出头来,“社神会喜欢这个吗?”

“应该?鸡头鸭头都接受了,总不能歧视海鲜。而且我还可以背首诗让他变成一个诗情画意的乌贼脑袋。”

“哥哥要写文章吗?”

“不是,就是背诵啦,应景应景。”

林稚水清咳几声,把窗户拉开,月色流了进来,照着乌贼妖死不瞑目的眼睛。

他开始声情并茂地念

——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少年双手捧起乌贼脑袋,回头冲妹妹眨眨眼睛,在斜射的月光底下,乳白的犬牙闪闪发亮,“望明月!”

*

十二月的土地是昏睡的,坚硬冷漠,鞋底和泥土摩擦的声音,都显得那么尖锐响亮。

顶着刺骨的寒风,胭脂也遮不住李路行冻白的脸色,“还没找到吗?”

随从拿木棍敲敲山壁,敲敲石凹,袖子擦了擦额角:“少爷,这一块都找遍了,没有任何迹象。”

李路行顺手折下褐色树枝,随意地断成了三四截,抛到地上,“那就继续找,水里也要找,被冰冻上了?那就敲开冰块潜进去,谁先找到先祖骸骨埋葬之地,赏黄金五十斤,白银五十斤,彩缎五十匹,战文一页。”

随从们顿时又觉得冻到麻痹的身躯恢复了力量,“少爷放心,我们都有认真的找。”

李路行“嗯”了一声,眼角瞥到一条干涸的水道沟,二话不说,直接跳了下去,暗红的兽血黏腻了鞋底和袍角。小少爷踢了踢那头野兽的尸身,回头,不悦:“愣着做什么,把它翻开,万一被它盖住了呢——尸体也剖一下,看看是不是被吃了。”

随从们赶忙上前,将野兽搬到一边解剖,其中一个想要讨好李路行,凑上去:“少爷,你的鞋底和袍子脏了,小的回去拿新的?”

李路行斜眼看他,“回去?”

“是的。少爷坐那边树下,等小的……”

话没说完,李路行一脚踹他肚子上,“再乱吠,以后你就别跟本少爷身边了。少想这些有的没的,赶紧的,找东西去!”

随从捂着肚子,很是不解——以他家少爷爱干净的程度,他提出来后,少爷不应该是满意于他的体贴,记住他这个人吗?

另一个随从经过他身边,小声:“新来的吧?”

随从点头,“是少爷出来前,被夫人调到少爷身边的。”

那个随从一副“怪不得”的模样,“你不知道,少爷自小就憧憬青莲剑仙,很多人都说少爷天赋卓绝,不输先祖,一点血迹而已,不值当他浪费时间。以前少爷练剑的时候,也不是从头到尾都干净的。”

先前的随从知道自己是犯了忌讳,也不敢再在李路行眼前晃了,闷头去寻找先灵踪迹。

好心提醒他的随从却眼珠子转了转,走到有些烦躁的李路行身边,“少爷,我们一定可以找到的。你可是他的后人,几百年来资质最接近他的人,倘若剑仙有灵,也该为你现身了。”

李路行不耐烦:“别老是说这些屁话,找了快一个月了,我怕他是在图南书院里,这两天还捏着鼻子去当这小破地方书院的学生,也没找着。先祖愿意出来,早出来了。”

他抬头看了看,高高的月亮挂在天上,连周围的光晕也显得冷漠。“继续,找到明天早上!”

李路行其实没抱太大希望。

八百年前,先祖李白察觉自己寿命将至后,仰天大笑离开家中,他们只打听到青莲剑一剑劈开万妖城大门,后面再无半点消息。

甚至,八百年来,李家人都以为李白的尸骸在万妖城中,被妖族藏匿起来——尽管妖皇说过,李白劈了妖城大门后,就飘然而去,他的失踪和妖族没有任何关系。

一代又一代的李家人在生下子嗣后,前仆后继潜入妖族皇城,就是想要将先祖迎回,有的两手空空地重伤归来,有的,却再也没法回来。

而这一代,有人意外在金光县拾到了李白从不离身的酒葫芦,因着往葫芦里灌酒后能使酒液更香醇的功效,几番碾转后,被卖到皇城,惊动了现存的所有李家族人。

可是,都八百年了,哪怕酒葫芦没坏,那尸骨,也该腐烂了吧。

“床前明月光……”

少年的声音随风传来时,已经变得飘飘渺渺了,底下不停翻找的人却并没有听到。

“疑是地上霜……”

乌鸦纷纷落到满是尘土的路上,歪头凝视李路行等人,又嘶哑长叫,展翅飞走。越飞越小,远成黑点,从南到北,连接成几丈长的黑线,横亘月前。

“举头望明月……”

月晕“嗡”地一震,耀眼的光亮驱散阴影,大地浸在月色中,圣洁,明净,乌鸦四散飞去,披着月光,居然也能像祥瑞。

成千上万的盈白光点在空中发亮,渐渐凝聚成素色宫殿。

李路行瞪大双眼,本来扣在剑柄上的手,也不知不觉松了开来。梦游般地呢喃殿门挂的牌匾:“白玉京。”

他能感觉到,这不是从文章里出来的景象,宫殿是真实的,很像是父亲和他说人族历史时,提到过的洞天福地。

殿顶歪歪斜斜坐着一道人影,高举酒杯,月色下,水晶似的液体流泻,尽入口中。

身影虚幻,似乎已是鬼魂。

那魂灵侧头瞥下目光,“小子,刚才就是你在‘举头’望明月?”

举头?

李路行想起自己之前确实抬头看了一眼月亮,心脏跳得极快:“先祖!刚才是我看的月亮!”

李白哈哈大笑:“好好好!如此有血性,原来竟是我李家儿郎。”

一道玉阶从空中殿门延下,李白反身入了宫殿,“你随我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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