窒息感传来。
沈锦清艰难睁眼,却只能看见幽绿的河水。
将要溺亡的恐惧感无声袭上心头,笼罩全身。
他就要被淹死在河里了!
河水挤压肺腑,沈锦清因为不能呼吸,像条陆上缺氧的鱼一样,凭借本能死命挣扎,突然一双有力的臂膀钳住他的腰,制止了他因为不会游泳而慌乱作出的错误自救行为,一把把他带出水面。
这时候正是正午,斗大的太阳挂在半空。
沈锦清拼命汲取着缺失的氧气,烈日当头他却浑身发冷,眼睫乌发上的水珠因为身驱剧烈的颤抖滚滚落下,模糊了视线。
沈锦清脸色发白,在晕死过去前也只能依稀看见救命恩人英气俊朗的眉眼。
……
沈锦清再次醒来已经是两天后了。
落水后引发的持续高烧,让他现在看什么都像是蒙着一层膜。
连续昏睡两天之后并不让他感受到好受一点。
前世今生的灵魂交融,超过了□□所能负荷的极限,大滴汗水从沈锦清白皙的下巴滑落,他这才感觉到自己浑身早已经被冷汗浸透。
他生的清隽,此刻眉目鬓角的湿意更衬得他唇红齿白,宛若画中活色生香的病美人。
沈锦清顶着晕眩的视线,静静打量着这间陌生又熟悉的旧茅屋,只觉得一切都混乱到让人想吐。
一个穿着白袍的年轻男人端着药急匆匆跑过来,一把将他拢入怀里。
沈锦清来还不及反应,就被面前人的容貌震慑住。
他们两个人竟有五、六分相似!
他这才从迷蒙中惊醒。
他都记起来了,这是,他两辈子加起来唯一的亲大哥!
“小豆儿,你吓死大哥了!”略带哽咽的声音把沈锦清拉回了现实。
这饱含亲昵和担忧的一声,让沈锦清鼻头一酸,他再顾不得这么多了,也紧紧回抱住他大哥。
两世光阴倒转回流,他的人生仿佛黄粱一梦,心里有说不出的恐慌和无措。
可这些,都比不过与至亲重逢的喜悦。
末世之前他就是个孤儿,末世之后又被同伴害死,现在回到这里,终于感受到一点血脉相连的温暖。
等情绪稍微冷静下来,沈锦清轻轻拍了拍他哥宽厚的脊背,示意他可以松手了。
沈锦清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看着他哥:“哥,嗯…以后还是少点儿叫我的乳名吧。”怪羞耻的,谁家成年人还被这么称呼,略恶寒。
沈锦华看着他的眼睛,脸上满是失而复得的喜悦,“好,哥知道,我们锦清六岁起就不喜欢人叫他小豆儿了,我们小豆儿很早就长大了。”
沈锦清知道他是故意的,有些埋怨地推了他哥一把。
沈锦华疼惜地摸了摸他的头,“锦清,喝了药之后就好好休息吧,哥看着你睡着,之后就去买点肉给你补身体。”
“你醒来就有肉吃了。”
沈锦清面上乖乖听话,当着沈锦华的面把药喝了,然后像个小孩儿一样嘴里含着蜜饯果子就躺下闭眼睡觉。
等到沈锦华终于出门买肉时,他却睁开眼睛,一边嚼蜜饯,一边梳理分析现状。
他被丧尸啃了之后,从末世穿越回了自己的前世。他烧了两天,现在只能想起不完全的前世记忆。
但他依旧很清楚的记得一个人,沈白!
这个害得他前世家破人亡的恶魔小丑!
这次他溺水,完全是也沈白造成的,他是被沈白推下河的。
说来这沈白也是邪门的很,他和沈白是堂兄弟,在他的记忆里,沈白从小就爱针对他,他和沈白时有摩擦,他气不过,经常反抗。
十二岁时,有次两人发生争执,沈白突然眼神阴冷下来,把他重重推到在地,他脑袋磕到石头上,瞬间鲜血横流,沈白却没事人一样轻飘飘地走掉了。
那时候他父母和大房早已分家,父母见他久不回家,出门来找,却看到倒在村道上的他。
匆忙带他去镇上寻医,他当时同样昏迷了好几天,醒来磕磕绊绊的说清了来龙去脉,但是一见到陌生人就畏畏缩缩,还会呕吐尖叫,甚至出现记忆断缺。
大夫也毫无办法,只能给他开药止血,说他可能中邪了,叫人赶紧把他送回家中。
沈锦清至此彻底变成一个心智只有六岁的小傻子。
沈家父母气愤又无奈,一起去找沈白想为小儿子讨回公道,谁料大房一家颠倒黑白、一致包庇沈白,仗着沈锦清不敢见人,非说是沈锦清想推沈白却自己跌倒才磕到头,自作自受,丝毫不把沈锦清的死活当一回事,沈父沈母一气之下要同他们断亲。
这件事情一度闹得很难看,本家那边自始至终没有对沈锦清这件事情表达出一丝歉意,沈父沈母感到十分心寒,两家自此不再有任何瓜葛往来。
虽然后来沈锦清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不再出现呕吐尖叫这种应激反应,但是在人前却还是形似稚童、畏畏缩缩不能言语,慢慢就有谣言传出来,说沈二家的小哥儿,中邪成了个傻子了。
沈锦清清晰的记忆只到小傻子这了,成了傻子之后的记忆光怪陆离,他只记得最后沈锦华横死街头,自己被抽筋扒皮。
沈锦清躺在床上面无表情的想,这沈白莫不是真的给他下蛊了?不然怎么这么邪门儿呢?
他印象中前世这个时候,他也是被沈白推下水差点溺亡,好在被同村的猎户救下。
自那之后,沈白就好像更加着急地想要毁掉他了……
他和沈白虽然名为堂兄弟,可他父母死前和本家闹得很难看,两家几乎已经是老死不相往来的程度了,他们分家时也只分得薄田几亩,连这间茅屋都是他父母后来盖的,他身上到底有什么,引得这个沈白却屡屡针对他,最后甚至害的他家破人亡、惨死街头?
这个沈白身上疑点重重,沈锦清并不妄下结论。
这是一个男人、女人和哥儿并存的世界,华夏的历史上从无记载,甚至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无疑是荒谬的。沈锦清在这里作为一个哥儿,首先要做的,是生存,然后才能图谋破局。
末世用来厮杀的异能,就是他的利器。空间异能在末世也许并不算突出,但他的空间里还有灵泉,在末世里都不可多得,在这里绝对更是超乎想象的东西。
……
沈锦华说是去买肉,却没往同村的朱屠户那里去,而是直奔救了沈锦清的林猎户家去。
林猎户全名林煜,同沈锦清兄弟俩一样住在小坎河村村尾,他身手了得,经常能猎到大货,平日在后山林子里随手弄的小陷阱,也能抓到些兔子、山鸡这样的野味。
不过林猎户不是本村人,他是穿着秦军中衣被大水冲到小坎河村不远处那条小河河岸上的。
大家猜测他是秦军士兵,但当时他重伤昏迷失去了全部记忆,身世来历无从得知,还是村里德高望重的林老爷子,带着他去寻医看病,又带他去衙门查户籍,可惜衙门昏聩,又赶上秦军统帅被敌人里应外合,在淮县上属阳州建阳府百里荒郊外炸死。
圣上震怒,誓要彻查此事,拔除那些吃里扒外的蠹虫毒瘤。
举国上下风声鹤唳,尤其是阳州建阳府,简直快成为被杀鸡儆猴那只鸡了。
小坎河村隶属的淮县是建阳一个下属小县,县长是出了名的胆小怕事,私底下早就下了死命令,不许县衙跟秦军扯上半点关系,竟是直接丢开林煜不管。
林老爷子别无他法,又看人跟自己有缘,左右他膝下无儿无女,就做主把人收为养子,百年后也算有人送终。
他让人跟着他姓林,单名一个煜字,算是纪念那位战死沙场的秦军统帅。
不过,林煜毕竟是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主,脸上带疤、浑身煞气的,村里人大多数都很排斥他。
他也不会自讨没趣,自己主动帮到了村尾靠近后山的那点儿偏僻地带,凭着一身武艺,在那儿当起了猎户谋生。
那地方荒凉,而且靠近后山,容易有野兽出没,所以没什么人住,饶是沈锦华与他同住村尾,也花了点儿时间才到。
林煜救了沈锦清,沈锦华特意跑到他家来,一是村里有屠户,猪肉易得,可野山鸡这种补物也只有林煜这儿才有,二是,那日沈锦清情况紧急,沈锦华慌了神,当时也顾不上感激,今日说什么也要来当面谢道。
他来的路上,还从邻居沈二娘家买了一篮子鸡蛋提过来,沈锦华站在林煜家门前仔细观察过自己的着装整齐、并无不妥之处,这才抬手敲门。
林煜来开门的时候还愣了一下,似乎是没想到会有人到访。
沈锦华看他这样,笑得真诚:“我是来答谢林猎户救命之恩。”
“我把弟弟视若命根,救他如同救我命,故特来感谢林猎户大恩。”
林煜行事不拘一格,但他还记得那天在河里捞出来的、像只孱弱蝴蝶的沈锦清,于是拉开门请人进来。
沈锦华虽然整日泡在书堆里,却也不是什么呆板书虫,他读过书,处事圆滑又会说场面话,哪怕林煜是块凶神恶煞的木头,沈锦华也有的是话跟他聊。
再者,沈家只剩他们两兄弟相依为命,林煜又是独门独户的光杆子,两家借着这件事,可以多来往,也算互相有个照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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