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彩妮就像跟屁虫一样追着林珑到处转。
林珑去厕所,彩妮在门口守着;
林珑洗脸刷牙,彩妮在一旁看着;
林珑检查三轮,彩妮爬上去蹲着;
......
林珑终于受不了了。
“彩妮有什么事要跟我说吗?”她开口问道。
“啊?没有啊没有啊。”彩妮心虚望天。
“真的没有吗?”林珑狐疑。
“也没什么大事啦,就是...那个...姐姐你是不是马上要走啦?”彩妮露出一个谄媚的笑容。
“嗯嗯,趁着太阳还没完全出来。”
“哦哦,嗯...我不是要去找爸爸妈妈嘛,”彩妮飞快地瞟了眼林珑,“我是看姐姐要往省城的方向去啦,如果顺路的话,可不可以带我一程嘛...嗯...到了省城我再自己想办法...当然!如果姐姐不嫌麻烦,愿意继续带着我的话,我...”
“我也可以一直跟着姐姐的!”终于还是说出来了,我王彩妮真是勇敢啊!
“不需要你跟着。”林珑停下手里的活。
“啊?”彩妮天都塌了。
“我打算直接绑架你。”林珑朝彩妮挑了挑眉毛。
“啊!!”彩妮天又补好了。
“是什么意思?!是要一直带着我的意思,对不对!”彩妮瞬间支棱起来,姐姐挑眉的样子简直要把她帅晕!
其实林珑一直都知道彩妮想跟自己走,但她自身都是个朝不保夕的主,怎么敢带上彩妮呢,况且彩妮一个人在村子里也算安全,吃的喝的都不少,偶尔有魔人或者其他人误闯,彩妮凭自己的异能在熟悉的地方躲躲藏藏,起码不会危及生命。
但现在林珑改变想法了,自从在这住了一晚,又去了王大伯家,她就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带走彩妮,大不了找个安全的地方再给彩妮放下,反正村子里是不能待了。
其他的不提,就说那个蜘蛛卵,几十个呀,万一哪天孵化出来,不知道多要命。还有里面挂的那堆人皮,林珑清楚地记得邱铭度跟她说过,低阶魔人进阶中阶魔人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吃掉大量的人,才能为进化出异能提供足够的能量支撑,这个王大伯几乎独享一整个村子,跟吃自助似的,进阶的可能性大得离谱,它还有收集人皮的喜好,就怕到时候它的异能是操控这些人皮作为傀儡,彩妮毕竟还只是个小孩,哪天她突然看到自己的舅舅又活生生走出来,估计真就离吓疯不远了。
“嗯嗯,你先跟着我,以后到了安全的地方,你可以随时选择留下。”林珑话音未落,彩妮就欢呼着一把扑上来,跟树袋熊似的紧紧挂在林珑身上。
“姐姐姐姐!我太高兴了,作为你愿意带上我的礼物,”彩妮贼兮兮地转了转眼珠,“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村长家也有一辆三轮!”
“你的意思是!”林珑的惊喜溢于言表。
“走吧姐姐,偷电瓶去喽!”
最终电瓶没有偷成——林珑难过地发现,村长家的三轮更加高级,不仅功率和电池容量更大,而且还装了车棚,风吹不着雨打不着,林珑只能含泪拆下了旧三轮的电瓶,挥手作别昔日爱车,头也不回地跟彩妮投奔村长家的豪华三轮车去了。
两人还挨家挨户地搜刮了一顿,农村就是这点好,囤货多,从地里收割了就囤放在家里,米面粮油、腊肉香肠、五谷杂粮、花生瓜子,有油水不说还管饱耐放。
“彩妮!”
“哎!”
“出发!”
“好耶!”
村长家的三轮果然强悍,哪怕在货箱装满各式各样东西的情况下速度还能提升不少,林珑骑三轮莫名骑出了一种丰收的喜悦,好像前方要面对的不是千难万险魔人重重,而是要进城摆摊致富奔小康。
林珑对自己的脑洞感到好笑,到这种前途茫茫生死一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也能苦中作乐,人的潜力和韧性实在不可小觑,彩妮不过半大的孩子,照样可以在末世撑起一方小天地,林珑心里这么想着,嘴上便也夸了出来。
彩妮被夸得飘飘然:“姐姐,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爸爸妈妈没有在外面打工。”
“嗯,我知道,他们已经不在了。”林珑轻描淡写回道。
“!!!姐姐怎么知道!”彩妮惊讶地扒住林珑的脖子。
“我猜的,而且你自己也说漏嘴了。”才短短一天的相处,林珑已经迅速习惯了彩妮的各种亲密举动,她甚至很喜欢被彩妮依赖的感觉。
“是嘛...”彩妮咕咕囔囔,“什么时候说漏嘴了呢...”
“哎呀不管了!”彩妮决定放弃纠结,“我爸爸妈妈两年前就不在了,他们是开大车的,下雨天出了意外...一个大老板赔了我家好多钱,舅舅舅妈拿了钱,回家盖了大房子,买了小车,也不用出去打工了。”
“只有我,突然就变成没人要的野小孩了。”彩妮耸耸肩。
“姐姐知道我为什么要骗你自己有爸爸妈妈吗?”彩妮又问。
“为什么呢?”林珑想,大概是为了在陌生人面前维护自己的自尊心。
“当然是怕姐姐看不起我啦,”彩妮认真道,“我想跟你走,又怕你看不上我。”
林珑听了很不是滋味,回想起曾经的自己,生活像是在演一出画地为牢的皮影戏,永远顾影自怜、自怨自艾,而异变如同一把横空出世的利刃,粗暴地劈开她作茧自缚的三尺幕布。林珑突然生出一种隐秘的羞愧,它潜伏在暗处细细密密啃噬着身体里最阴暗脆弱的部分,取而代之的则是力量和责任。
“姐姐,你多大啦!我十岁了!”彩妮没有察觉到林珑心绪的变化,更不会知道她给林珑带来了怎样的心灵震撼。
“十八。”
“哇!姐姐是大人了呢!姐姐叫什么来着,泥龙?怎么叫这个名字,我们村管泥鳅才叫泥龙。”彩妮有些遗憾,她觉得姐姐这么漂亮又善良的仙女儿,怎么也得叫个亦菲啊冰冰啥的。
有口音要不得,林珑表示沉默。
“姐姐!我们给三轮车也起个名字吧!”彩妮不打算放弃自己在起名方面的艺术造诣,“我们相遇在一个大晴天,没想到最后能和姐姐殊途同归,而且这是辆银灰色的车车,要不就叫阳归灰吧!”
杨贵妃哪里得罪你了......
而且为什么念出来感觉自己也有奇奇怪怪的口音了呀!!林珑抓狂......
三轮突突地往省城方向奔去,然而越靠近浦沙,道路状况越差,连续追尾的、侧翻的、起火的,地面上到处是大团大团散开的血迹,林珑她们甚至还路过了一辆被压瘪的小轿车,白的红的液体混杂着从边缘沁出来,叫人触目惊心。
今天林珑不准备再往前开了,尽管还有一个从旧三轮上拆下来的备用电瓶没派上用场,但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她们选了一条情况好点的匝道开进去,没多久,一块高高矗立的、精美仿古式样的入口牌坊朝二人迎来
——沙头镇。
“哇!”彩妮惊呼一声。
林珑以为彩妮在感叹牌坊的威武霸气。
“好不吉利的名字。”彩妮撇嘴。
谐音梗可以停停了啊喂!林珑在内心呐喊。
林珑根本就不敢贸然把三轮骑进镇子,一方面声音太大,目标明显,另一方面有棚的三轮视野受限,不好观察周边情况,还限制了人的行动,万一魔人从侧面突袭,她们跟奇趣蛋一样掀开盖就能吃。
当然也有出于保护三轮车的考虑,上面不仅储存了够两人支撑很久的口粮,更重要的,它可是阳归灰啊!
阳归灰被停在了镇口牌坊侧面的小树林里,林珑右手提着十字镐,左手牵着彩妮,杀气腾腾地闯了进去。
为了提前获得情报,林珑想出了一个绝妙计划,最大化利用自己的异能,通过“明察”读取路上遇到的小动物的心声,从而判断镇子上是否有魔人的存在:
蝴蝶:花花,我要花花。
没用,下一个:
爬虫:大便,我要大便。
哦,这是屎壳郎啊,下一个:
蜗牛:爬爬爬爬......
没一个有用的吗!下一个:
麻雀:单身,可撩。
好的,计划失败。
林珑面无表情地宣布。
虽然小镇现在已经是满目破败萧条,但不难看出末世之前应该是个挺繁华的小镇,镇子上有很多私家菜馆和民宿,林珑猜测大概是有哪个景点坐落在这附近,不过她对这个不太了解,因为眼睛的缘故,林珑以前并没有什么出去游玩的经历。
一路走来,两人也看到了几户躲在家里的幸存者,林珑试图跟他们沟通,看能不能获得一个充电的机会,但这些人大多神色惶惶,并不愿意交流。只有一户人家看到她们后,隔着窗户打了个手势,然后指向前方不远处,林珑顺着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只有一栋建筑物的边角露出了半面随风飘舞的旗帜。
现在林珑基本可以确定,这个镇上一定有魔人存在,否则没道理这些居民如此恐慌和害怕,就是不知道为何魔人在她们进来的这段时间内一直没有现身。
二人朝着旗帜的方向继续前进,已经能看到旗帜所在处庄严的大门,原来是当地的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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