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搂着睡才暖和

唐渊舟又道“你想参加宴会?”

沈烟终于收起些许吊儿郎当,正色回答“有点想。君朔参加过许多吧?宾客满座,热热闹闹的,灯火通明、还有美酒佳肴。作诗的、投壶的,再不济也能喝酒划拳。”

唐渊舟道“马上就快年了,当夜宫内有盛宴,沈归义是镇国大将军,儿子们都可以去。”

“我没去过。我是‘先天痴傻’的,见不得人。”

难怪唐渊舟登基五年,竟然不曾见过这个“小方暮越”。而且宫内的人若是见了沈烟,估计也会大吃一惊,竟有人长得这般像。

等等,这般像?

沈家的孩子都不算好看,高大而粗犷,皮肤偏黑,虽然英气十足,但是秀气不足。又怎么会有沈烟这般如玉器雕琢的秀气俊朗?

“你为什么和其他庶子不一样?为什么他们要说你先天痴傻?”

沈烟没说话。

唐渊舟心中突然有了答案。

所以说,难道沈烟他......他是方暮越的儿子?

沈归义被人戴了一顶绿帽子,而且孩子长大了之后,一眼就看出来父亲是谁。

不管他父亲是权倾朝野时,还是无故“失踪”后,都如此令人不光彩,带出去就是个笑柄。

方暮越是个太监,而且肯定是货真价实的太监,那阴阳怪气的嗓音,那举止,那因为少了二两肉而愈发女性化的特征......

那是唐渊舟儿时的阴影,因此他最不喜太监,也不许太监碰他或者服侍他,需要太监的工作,全都换成侍卫来做。

他居然也能留下后代,竟还这般讨人喜欢,让人挪不开眼睛的有趣。

唐渊舟最终道“等你是武状元之后,皇帝亲自为你摆一桌酒席,可好?”

“哪有这种好事?我都不一定能见到陛下。四年前沈雍参加武举时,恰好是陛下登基不久,打破了先皇观看武举、亲自选拔的传统呢。”

唐渊舟不仅没到场,只是按律计分,甚至之后连封赏都没亲赐——以至于沈雍五年后从雁门关戍边归来,才第一次看见他。

那时唐渊舟刚刚登基一年,身体还未曾调理好,说“弱不禁风”也不夸张。稍一见风就咳血,严重时甚至会当场昏厥,因此当时大小事都露面很少,自是没闲心去观看武举。

沈烟的眼睛依旧盯着远处的宴会,唐渊舟被那眼神不轻不重的叩击了一下心扉,有些酸涩。

皇弟若是活着,唐渊舟肯定不会让弟弟看着别家孩子吃糖,却只能悄悄羡慕。

他时常觉得,沈烟就像他另一个弟弟。

沈烟的脸上很平静,没有任何羡慕的表情,只是静静看着灯火阑珊与举座皆欢的场景,但眸中跃动的,是渴望。

沈烟看了一阵,突然听到君朔咳嗽,声音很压抑,似乎上不来气似的。于是连忙转头看他,发觉他皱眉捂着胸口,身形摇晃。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唐渊舟突然心口疼的说不出话来,但神智还是清明的,知道自己要犯病了。喉间一甜,直接吐出一口鲜血。

沈烟惊呆了,连忙接住他向后栽倒的身体,轻轻放在地上,见他眯着眼睛,眼神很茫然,似乎是看不清眼前的人。

紧接着,他又喷出一口血来。沈烟微微抬高他的头,不让他呛着。

冷静......沈烟想起自己和君朔初识时,他也曾经突然吐血昏迷。

之后是怎么好的?

什么都没做,放在那里不动,这真的可以吗?

唐渊舟手按着胸口,疼的浑身发抖,沈烟看到他竟然在咬自己的舌尖,连忙道“哎!君朔!松口,快松口啊!”

沈烟只好直接按着他下巴掰开他的嘴,却发现他疼狠了之后,力气大的惊人,再用力肯定会伤到他。

形势紧迫,只好把自己的手腕塞到他口中。

他这一口下去,沈烟疼的倒吸一口冷气,肯定被他咬出血了。

——算了,就算是报答他这段时日的种种帮助,毕竟手腕被他咬出血了还能愈合,这要是让他把自己舌头咬掉了就太恐怖了。

血流进唐渊舟嘴里,那股甘甜的味道让他无意识抬起手来,一把攥住沈烟的手腕,本能的吸了一口。

沈烟若是有尾巴,估计尾巴尖的毛都要炸开了——又疼又怪异,虽然君朔不再那么用力咬他了是一件好事,但是这么大力的吮吸实在让人头皮发麻。

沈烟见他稍有缓解,迅速抽出手腕,唐渊舟喃喃道“母后......”

好在他气息不稳口齿模糊,沈烟没有听清楚,只是摸摸他的脸,自言自语道“这是什么病啊?”

.

唐渊舟醒来时,感觉身上暖暖的,他每次发病之后,都会因为身体虚弱,几乎不产生热量而如坠冰窖的冷,这次竟然这么暖和,让他忍不住往热源上凑了凑。

片刻后睁开眼睛,还是沈烟那破屋子,甚至连个炭火盆都没有,但是沈烟和他盖着一床被子,还八爪鱼似的,一条腿搭他身上,胳膊紧紧搂住他。

沈烟闭上眼睛的样子很好看,睫毛扇子似的垂下来,红润的嘴唇微微张开一点,脸贴在唐渊舟的胳膊上,肌肤白皙柔软,让他忍不住想摸摸他的脸。

唐渊舟稍微一动,沈烟立刻醒了,见自己姿势不雅,连忙缩回来,道“啊,不好意思。”

除了儿时和郑渠一起睡过,早已记不清了,长大后第一次和别人一起睡,才知道自己睡相这么差。

唐渊舟隐约还有当时的记忆,捉起沈烟的手腕来,果然看到牙印和血淋淋伤口,虽然涂了药膏,但似乎还是很糟。

“对不起,我......”

“没事,我可是你大哥!”沈烟豪迈道“答应过要罩着你的,我总不能看着你咬掉了自己舌头——对了,你这是什么病?”

唐渊舟沉默不语。

“行吧,我不问就是了,但是你至少告诉我,你发病时需要我做什么吧?我的魂都要被你吓掉了。”

“你不用干什么,把我放那里就可以。”

“但是我发现,你喝了血之后,是不是会舒服些?”

“没有,你别管了。”

唐渊舟不欲多谈,沈烟也就只得作罢,摸摸他高挺的鼻梁,问“还难受吗?”

唐渊舟摇摇头,但却依旧浑身无力难以起身,躺在床上,盯着沈烟刻下的记号。

“这是什么?”

“你怎么又问啊,算了,其实也没什么。你看,这是对我好过的人和事,我睡前再仔细回忆一遍,一来很开心,二来以后功成名就了要回报他们。”

“有我吗?”

“你占了一半。”

正说着,郑渠进屋来,见沈烟和唐渊舟挤在一个被窝里,惊讶非常。

沈烟问“阿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郑渠比划道:我刚刚听说宫里传来消息,陛下又不去上早朝了,你快点起来躲一躲吧。

沈烟一听,崩溃道“我的天啊!他为什么又不上早朝!”

唐渊舟慢慢坐起身,沈烟已经穿好衣服,把他按回去塞进被窝,道“你躺下,我先干活去。不过早饭是没有的,你不介意啃馒头的话,可以给你带俩。”

“介意。我不吃了,你去吧。”

沈烟昨晚被唐渊舟的病一闹腾,完全忘了看看大嫂什么样子,今天起得早,她应该得给婆婆敬茶,沈烟顺便看看,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不过沈烟不负责人前露脸的活儿,他只要躲在后厨里就可以了,洗菜切菜烧水砍柴,好不容易才去看了一眼。

听说她叫赵语宁,沈烟悄悄看看,果真是个挺美的姑娘,柳叶眉,瓜子脸,皮肤白皙,举止也很端庄,的确是大家闺秀。

听说她本来是想入后宫的,虽然看着不算母仪天下,但是这种美人倒也不算折辱了皇上。

洗干净手回去时,已经快中午了,唐渊舟正坐在床边喝粥,旁边还有个食盒。

就出去这么一会功夫,哪里变出来饭菜的?

食盒里是虾饺和红烧肉,有馒头有米饭,还热腾腾的,给沈烟留着的。

沈烟道“君副统领,你很会享受嘛,哪里变出来的?”

“禁卫军送来的。”

沈烟也不客气,端起饭碗来夹了一块肉吃,想了想,道“我今天看到大嫂了,是个美人,感觉陛下太暴殄天物了,浪费啊。”

唐渊舟挑眉,道“这就叫天物?你眼里只有那庸脂俗粉的脸?”

“废话,好看的外表谁不喜欢。比如你吧,小弟,你长得俊,大哥我最喜欢美男了,看着养眼,就想捡回家去养着。”

说着,摸了摸唐渊舟的脑袋。

唐渊舟已经被他摸习惯了,拿出一盒药膏来,道“给你的。”

“什么呀?药膏?那我可不客——”

沈烟顿住了。

“陛下赐你的?小弟,这就大可不必了。知道你阔绰,但这毕竟是天家的东西。”

那小盒子流光溢彩,有大越皇室的标志。

这般贵重,沈烟自然不能要。

且不说皇家用的药到底多名贵,单是说说“御赐”本身,这就是一种象征,是十分荣耀的。

唐渊舟道“小物件罢了。”

小物件。

真敢说啊君副统领,陛下赐的东西,也敢这么说。

他口无遮拦惯了,沈烟也改不了他这毛病,只是象征性的轻轻拧了他一把,道“反正我不能要,这是陛下给你的圣宠。”

“现在,是陛下给你的圣宠。”

还特意强调了一下“你”字。

沈烟不知其背后含义,只觉得哭笑不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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