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总。”王林书先开了口,语气如常,甚至还带着笑:“这么巧。”
陆重昭走过来,大衣下摆带起一阵风。他停在桌边,目光从王林书脸上移开,落在阮会语身上。
“没什么好巧的,我本来就要来吃饭。”
“那刚好,我们也是才来,要不然大家拼一桌吧。”王林书放下手里的碗碟,往边上挪了一个座。
陆重昭又看了一眼阮会语,见她没什么反应,哼了一声就坐下了:“叨扰了。”
对面的王林墨把菜单递过来:“陆总,你看你想吃什么?我们也是头一回来,还没看好。”
陆重昭没接菜单:“你们点就行,我随你们。”
这一桌的氛围变得有些微妙。
阮会语看着陆重昭那张别扭的冷脸,无端觉得有些头疼。他这副样子,怎么看都是来砸场子,而不是来吃饭的。
马婶心思细腻,虽然不清楚眼前这位衣着华贵的年轻男人究竟是什么来头,但她也不想把气氛搞得太僵,于是温和地笑了笑,拿过菜单:“那行,那我这老婆子来点吧,点几道以前小丽拿手的菜,大家都尝尝。”
“陆哥,你今天怎么有空来了,之前不都是点餐送过去吗?”阮平安适时冒个泡。
“今天不怎么忙,想着过来看看。”他说的那是个随意,好像真的是心血来潮,“对了,你们刚刚在聊什么?继续啊。”
“哦,林书哥下周就要办喜酒了,正说让我们都过去呢。”
“办喜酒”三个字一出来,陆崇照原本紧绷的面部线条松了下来,空气中那股几乎能凝成实质的酸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了不少:“结婚?”
“对,下周四,在老城区的鸿运酒楼。”王林书笑着接话,把手里的红色请柬往桌子中间推了推,“要是陆总有空,欢迎来喝杯喜酒。”
某人的戒备在得知对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这一刻,终于化作了一抹尘埃落定的释然。
“好啊。”陆大少爷挑了挑眉,尾音微微上扬,“下周四是吧,既然是老街坊,那这份热闹我当然是要去凑一凑的。”
阮会语偏过头,有些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这人变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前一秒还像个要跟人决斗的公孔雀,后一秒就收敛了刺。
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真到了婚礼那天,这位放话要凑热闹的陆大少爷却掉链子了。
周四恰逢陆氏集团下半年最重要的跨国董事会,清晨六点,老城区的街道还陷在清冷的晨雾里,阮会语在洗漱,放在台子上的手机就振动了起来。屏幕上跳动着陆崇照发来的信息,字里行间透着股浓浓的怨气:
【临时加开紧急视频会议,伦敦那边出了点事抽不开身,礼金我已经让人送过去了。你在那边吃顿饭就去做你自己的事,别待太久。】
阮会语面无表情地回道:【哦。】
王建丽三人想着去那边帮帮忙,所以清晨七点不到,街道上的环卫工人刚扫完第一轮落叶,她们便已摸到了酒楼后面的新房。
那是王林书在老城区买下的一套学区房,面积不大,二室一厅,但采光极好。
她们去的时候,王林书已经带着接亲车队出发了,新娘子此刻还没接过来,新房里只有零星几个本家的亲戚正乱哄哄地忙着。
“哎哟,你们怎么来这么早!”马婶正系着围裙在厨房里给大伙儿准备早点,一开门瞧见她们笑得是一个热络,“快进来坐,快坐!你们就等着吃席就行。”
“马婶,瞧您说的,林书结婚,咱们算半个娘家人,哪有干坐着的道理。”王建丽说着就挽起袖子去拿桌上的喜字,“你看这忙的,喜字都没来得及贴,也不算什么体力活儿,咱们顺手就把它贴了。”
马婶拦不住,只得由着她们去,她们便帮着把剩下的一点气球和彩带布置妥当。
快九点的时候,胡同外面冷不丁地传来一阵震天响的汽车喇叭声,紧接着便是噼里啪啦的鞭炮脆响。
“接回来啦,新娘子接回来啦!”不知道是谁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整栋楼瞬间有了生气。
阮平安第一个丢下手里的彩带,王经理也赶忙拍了拍手上的灰,拉着阮会语往外走。
王林书背着新娘子一路过了火盆,跨进家门。他今天穿得极规整,挺拔的西装遮挡了他那受过伤的残腿,因为背着人,他走得不算快,但是步子很稳,仿佛脚下的是一条需要用一生去笃定走完的路。
背上的新娘子林静穿着一身大红秀禾服,凤冠霞帔,笑得眉眼弯弯。
到了婚房,王林书小心翼翼地把林静安置在大红色的床沿上。按照地方规矩,新娘子一“坐床”,脚就不能轻易落地了。
屋子里顿时挤满了看热闹和道喜的亲戚,阮会语和王建丽站在人群外围。马婶见状,拉着她们往前推了推,对床上的林静介绍道:“静静,这是小丽,你跟林书一样叫丽姐就行,是我们在老街时候的熟人,已经和亲人一样亲了,这是会语,这是平安。”
林静生得不算绝色,但胜在眉眼干净,一双黑亮的大眼睛灵动极了。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林静没有半点新媳妇儿的羞怯,反而主动大方地伸出手握住了王建丽,声音脆生生的,透着股说不出的活泼与朝气:“丽姐好,会语好,平安好!我常听林叔和妈提起你们,说老街的邻居最有人情味儿了,今天谢谢你们这么早来帮忙!”
王建丽见新娘子这么毫无防备地热络,心里那点生疏和拘谨瞬间散了个干净,连忙从兜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金镯子,轻轻地套进了林静的手腕:“这是我们仨一起为你准备的,林书是个好孩子,祝你们百年好合!以后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就跟姐告状,我们替你收拾他。”
“谢谢丽姐,他哪儿敢呀。林书平时连大声跟我说话都不敢,倒是我大大咧咧的,以后指不定谁欺负谁呢。”
王林书站在一旁,手里端着准备分发给亲戚的喜糖,听见这话也不恼,只是有些无奈又纵容地笑了笑。他走过去,细致地替林静理了理额前稍微有些歪掉的坠子。
大清早的接亲、坐床、改口,时间过去得飞快。到了中午,一大家子人又浩浩荡荡地去鸿运酒楼。
酒楼里更是喧嚣冲天,高亢的唢呐声,亲戚们高声的道喜声,以及小孩子在桌椅缝隙间讨要喜糖的哄闹声交织在一起,所有人都在笑,都在由衷地祝福这对新婚夫妇。
阮会语站在宴会厅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王建丽虽然和新娘林静今天才认识,此刻却已经毫无隔阂地在台下笑成一团,阮平安也不知道到哪儿玩去了。
她天生情感有些冷滞,对“喜庆”这两个字的理解多半停留在医学课本上关于多巴胺分泌的解释,或者市井生活里那些需要随份子的礼节。她看着林静那张因为快乐而微微发红的脸,看着周围人脸上由衷的喜悦,脑海里冒出一个有些荒诞而直白的疑问:
结婚……真的会让人这么开心吗?
人真的会因为把自己的大半生毫无保留地交付给另一个人,从此同舟共济、生死相依,就产生如此庞大的幸福感吗?
“在想什么呢?”
身后突然传来说话声,打断了阮会语逐渐发散的思绪。她顺着声音回过头去,瞧见王林墨不知何时站在了他身后。这小子今天穿了一身西装,脖子上的领带歪歪扭扭的,手里还抓着个对讲机,显然今天是有重任在身,脖子上还带着一层细汗。
“没想什么。”阮会语收回视线。
“觉得挺不可思议的是吧?”王林墨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正瞧见自己哥哥在给嫂子挡酒,“说实话,半年前我哥带我嫂子回家的时候我都懵了。”
“我哥的腿你也是知道的,他骨子里清高,因为这条腿自卑得厉害。以前总觉得自己是个废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别去祸害好姑娘。但我嫂子是个好人,活泼开朗,把我哥那层清高和自卑的壳子砸了个稀烂。”王林墨转过头看向阮会语,感叹道,“最后在一起是我哥主动提出来的,结婚也是我哥主动提出来的,啧,真是老木头开花,我知道这些的时候都震惊麻了。他说他活了三十多年,我嫂子是第一个让他觉得,就算腿残了,他也能够把未来走得很稳。”
阮会语想了想,王林书那温润如水的性子,确实需要林静这样热烈且心思细腻的太阳去拉一把。
“哎,说起来,咱俩也认识快十年了吧?”王林墨从兜里摸出包烟,想了想这里是婚礼现场便又塞了回去。他斜靠在旁边的柱子上,打量了阮会语一眼,开玩笑地打趣道:“我哥都修成正果了,你呢?最近怎么样啊?打算什么时候请咱们喝喜酒?”
真是意料之外的问题,阮会语睨了他一眼:“就那样。没打算。”
“嗨,我就知道你得这么说。”王林墨自顾自地笑了一声,双手抄进裤兜里,看着前厅那边热闹的人堆,“不过也是啊,你天天忙得跟陀螺似的,哪有闲工夫想这些。”
他说到这儿停了停,看着主桌上笑得合不拢嘴的母亲和哥哥嫂子,语气里带了几分感叹:“不过说真的,今天看我哥把新娘子背进门,看他两口子在那儿互相倒酒,连我都觉得挺神奇的。以前在老街我哥的性格哪是这样的,结果现在真遇到这么一个人,眼里都有光了。可能成家就是这么回事儿吧,有个人能一起搭伙过日子,确实挺不一样的。”
王林墨讲的话其实也算中肯,但是阮会语——
“你还是先操心操心你自己吧。你哥的这事儿解决了,马婶下一个目标就是你了。”
王林墨;“……”
这话说得也忒扎心,难怪建丽姐拜托他来开导开导这人,多半在她身上吃了不少亏。
此时兜里的对讲机刺耳的滋滋响了起来,里面传来前厅催促他过去帮忙的声音。
“得嘞,不跟你瞎扯了,我忙去了啊,回头找你喝酒。”王林墨如释重负地摆了摆手,快步扎回了热闹人堆里。
角落里再次剩下了阮会语一个人,她的目光又被热闹的人群吸引过去。
倒不是羡慕,更没有到想要去尝试的地步,她只是觉得……自己现在亲身经历的这一切,有些超出了她一贯靠理性行动的认知范畴。
看着眼前这场真实的婚礼,看着人们脸上的喜悦,她心底深处那条一直防御着所有越界与亲密的线隐隐约约地松动了一下。
她后知后觉,原来两个陌生人之间的羁绊不是只能催生出麻烦的。于是那些曾经被她推崇为真理的东西,那堵她自以为坚不可摧的理性高墙,在眼前这场盛大的欢愉中,竟然被撼动了,在某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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