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打猎

吃完饭一家人便下了地,如今春耕刚过,地里庄稼刚刚种下。

还处在农忙时候。

去年是个肥年,家家户户收成好,人们脸上洋溢着的丰收的喜悦至今还未消退。

庄稼人看天吃饭,看地吃饭。

忙忙碌碌一下午又很快过去了,直到太阳落山,一家人才披星戴月回了家。

劳作了一天,林锦腰酸背痛的回了屋。周逢春立刻迎了上来。

周芸珠也跟着走了进来,见到周逢春马上板起了脸,“老三家的,今个是看你刚嫁过来才没让你下地,明儿记得早起。”

这意思是嫌弃周逢春懒了。

“娘,刚入门的新人哪有回门之前就下地的?春哥儿晚起一会就不行了?”林锦眉毛挑起,不高兴道。

周逢春自始至终脸上都淡淡的,并不曾因周芸珠明显的刁难而动容,“娘,我早上睡迟了些,起晚了,以后不会了。”

刚刚整这一出,其实更多的是为了立威,见老三家的如此顺从,周芸珠甚是满意。

夕阳西下,天边逐渐昏黄下来。

屋里没有点灯,林锦伸手拉住夫郎的手,牵着人在床边坐下。

又起身,点着了烛火。

“生气了?”林锦盯着近在咫尺的人。虽然屋内还是很暗,烛光下,还是能清晰的看出来那双漆黑眼睛里掩藏着的不愉。

周逢春微微摇头。

“刚才,谢谢相公。”老实说,周逢春根本没想过林锦会为他说话。

嫁过来之前,自家阿爹其实专门找了熟人打听。

好歹也曾是读过书识过字的哥儿,自然不会什么都不懂就茫茫然就嫁过来。

朴实,孝顺,读书读傻了。

媒人,还有托了打听的熟人都这么说。

好歹是个童生。再说,老实些总比那些心思活络却不干正事的强。

换个角度想,未尝不是良人。

嫁过来后,却发现小相公似乎与传闻不太相符。

原本寡淡无味的亲事,也变得有趣了些。

翌日。

周逢春早早的便醒了,他起来先是喂了猪,又把堂屋和自个屋内都打扫了一遍。

周芸珠起的更早,已经在厨房烧上了饭。

周逢春刚踏出院外,远远就瞅见于小凤背着一箩筐猪草往回走,连忙迎上去。

“我来吧嫂子,你歇会。”

“不用,这不离家没两步路了!”于小凤笑笑,指着身后道,“我刚刚远远望见,三弟抬着只野猪回来了,那么大只呢!春哥儿你还不赶紧过去瞧瞧!”

于小凤说完就回家去了,周逢春顺着她指的方向往前走了几步路,果然看到了林锦和那头野猪。

野猪本就比家猪大,这只好像格外的大。

前前后后四个人抬着,旁边围着看热闹的乡亲们,好不热闹。

周芸珠听到消息急急忙忙就跑了出来,看到那么大只野猪笑得嘴都快咧开花了!

“哎呦喂,这么大只啊!这得能杀出来多少肉!”

“这是他们四个打的吧?!可真是好样的!”

村民们议论不休,有夸奖捕猎的汉子们的,也有眼馋野猪肉的。

为首的四个人抬着猪一路走了过去,笑开花的周芸珠傻眼了!

几人抬着野猪根本就没进她家门!

周芸珠连忙追了上去,跑到几人跟前,小声询问林锦,“怎么回事,这猪不是你们一起捕猎的吗?!”

她听旁观的村民都是这么说的啊!

周芸珠话一出声,旁边好几道视线立刻望了过来。

林锦无奈道,“娘,这猪是三根哥他们打的,我只是帮着抬回来!”

他所说的三根哥全名林三根,就是林锦左边抬着猪的那位大兄弟。

这野猪是林三根几个兄弟一块打的。

猪太大,他们哼哧半天弄到山脚下,正巧碰到林锦查看陷阱。

乡里乡亲的,林锦自然是当仁不让的帮忙了。路上又碰到个汉子,几人就一起抬了回来。

猪,自然是要抬到林三根他们家中的。

周芸珠艰难的把目光从大野猪身上移开,出来时有多么高兴,现在就有多沮丧。

等林锦从林三根家中出来,手中拿了一条肉。

大概二两重。

走到院里,小侄女林笑盯着肉直流口水。

林锦莞尔一笑,伸手摸了摸笑笑毛绒绒的小脑袋。

“娘,我拿了二两肉回来,昨天剩的豆腐不还有两块吗整个肉沫豆腐吃罢!”

肉沫豆腐,顾名思义,是把肉切成丁掺到豆腐里面做出的一道菜。

周芸珠一边走到里屋,伸手从橱柜里拿出那半块豆腐,一边问道,“没花钱吧,是三根他爹送的?”

林三根的爹在村里一向人缘不错,他们家一家三个猎户,在村中过得算很不错了。

难得还很大方,是以村中人都喜欢与他们家打交道。

但人家再大方,也不至于直接把肉都送人。过去围观的人那么多,要是人人都送肉,怕不得一整只猪得送出去大半。

林锦手里还有一些私房钱,取了点买了这些肉。

不过这事却是不能让周芸珠知道,周芸珠看手里那点钱就跟看眼珠子一样。

在她心里,林锦的也就是她的,林锦手里那点小私房那是理所当然要奉献出来的。

林锦没吭声,周芸珠也没怀疑,毕竟在她眼里这个小儿子一向老实腼腆。

周芸珠是最熟悉原主的人,林锦平时在她面前很注意维持原本的性子。

刚穿过来时,林锦基本上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经过这半个月的潜移默化,才稍微改变了点原本沉默寡言的形象。

一共二两肉,周芸珠还留下了一半,只炒了一两肉沫。

切成小块的豆腐上,肉沫只表面挂了薄薄的一层。

但一家人都很开心。

“三弟,你整出来得这个肉沫豆腐还真不错,好吃!”于小凤给笑笑夹了大大一块嫩豆腐,上面满满的肉沫泛着让人馋涎欲滴的油光。

她特意给闺女挑的表面肉沫最多的一块!

其实这道菜,在上辈子吃惯了山珍海味的林锦眼里也就一般般。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肉沫豆腐加的料多了自然好吃。现在只添了点酱油和盐,口味也只能糊弄糊弄没吃过什么好菜的林家人了。

周芸珠也夸了一句,“三儿难得办回这么漂亮的事!老三家的,你也尝尝。”

林锦也注意到了自家媳妇只扒饭,菜没有夹上几箸。

他伸出箸,为周逢春夹了只和笑笑一样表面肉沫都很多的豆腐块,“春哥儿,多吃点。”

周逢春心中泛上层暖意,经过这两天的相处,他也已经觉出了点小相公的好。

于小凤看见这一幕,咧开嘴,掩唇调笑道,“三弟还真是会疼人,只瞅着肉沫夹给弟夫呢!”

说着连忙伸筷,又夹了筷放到自个碗里。

次日,林锦照常是早起准备去山上看看。等他去到厨房灌好了水,回头一看周逢春也已经起来了。

周逢春看着林锦身后的筐子,以及手上打猎用的长刀,“阿锦,你这是要上山去吗?”

“嗯。”林锦点点头。

“我和你一起去吧。”

小两口出了院门,顺着屋后的路往山上走。

小林村后面的山被称为河阳山。

山脉宽阔看不到边际,山这边是岈州边界村庄,山那边则是边塞之地。

因这山够大,山中动物也多,豺狼虎豹应有尽有。山之危险,不胜枚举。

就连经验丰富的猎人入山,也根本不敢深入内围。

不过因此也造就了小林村打猎行当的发展,现在村里甚至有专门组织的打猎队,由村中一位老猎人担任头目,专门在山上进行打猎活动。

林锦是从来不敢往深山里面去的,他前几天顶多也就是在外围边缘放点陷阱,捕点小动物。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也不敢深入山里内围。

林锦两人走的很快,不一会儿便走到了上次设下陷阱的地方。

这回林锦运气就没那么好了,笼子里空无一物。

他对此早有预料,昨天能逮到个兔子已经算他这几日收获最丰的时候了。

周逢春看着那笼子,不禁笑出了声,“守株待兔?”

林锦摸摸鼻子。

“这里还是太外面了。”周逢春看了一下周围,发现并没有什么动物痕迹,“往里走走吧,将陷阱往里放一点,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山货。”

说罢,他转头看向林锦。

“那咱们就再往里走一点儿,外围还是没什么危险的。”林锦点点头。

“等明天回门的时候,把大黑带过来。”周逢春道。

“大黑?!”林锦疑惑地转过头。

“是一只狼狗,我养的。”

清晨的天还很凉,走在野草中露水很快便把鞋底打湿了。

山林之间树木遮天蔽日,林锦目力极好,不远处趴着一只黑兔他瞬间便看见了。

“哎兔子兔子!”林锦抬手指着前面道。

就在他出声的一瞬间那兔子飞快地往树林里跑去,眼看着就要消失。

一支长箭迅而捷地飞将出去,眨眼便将黑兔钉在原地。

“眼神不错。”旁边周逢春瞥来淡淡的目光。

“你箭法也不错。”林锦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说罢他就朝着濒死的兔子走去。

林锦跟着他来到兔子跟前,那兔子还在扑腾周逢春直接用手敲晕了它。

周逢春所说的山货是指夏季下过雨后会冒出的山菇。这种山菇是河阳山的特产,滋味浓郁城里许多大户人家都爱买来煲汤喝。

小林村中许多妇人哥儿闲暇时候便会采了山菇去卖,多少能赚点零用的银钱。

树木遮天蔽日,草丛也十分茂密。娇小的山菇隐在其中极其不容易采摘。

即使林锦二人视力都很好,忙了一整个早上也就采得半篓子。

不过临下山时又有了另一桩惊喜,才放置没多久的陷阱里居然有只稚鸡吱呱乱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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