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贪心不足蛇吞象(一)

——生活里,全是苟且,曾经我也被纸醉金迷糊了眼,一去不回头。

红舍子里面确实很大,但也很阴暗,像是常年不见阳光,大概是沈修齐不喜欢阳光吧,顾弦想着。

“怎么样?要喝杯茶吗?”沈修齐问道。

顾弦点点头,看着沈修齐流畅的泡茶动作,不得不说很是赏心悦目,而且泡出来的茶味道浓醇,香气四溢。

“好茶。”顾弦赞了一声:“是信阳毛尖?”

沈修齐点点头:“不错,不过它还有一个名字,蓝天玉叶。”

“蓝天玉叶不是茶王的名字吗,这是……”顾弦差点手抖的把杯子里的茶洒出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这小小的一壶茶价值估计至少上千,一斤蓝天玉叶的拍卖价是七十万以上,沈修齐再有钱也不能这么糟蹋吧?!

活的时间长就是不一样,小小的一杯茶都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沈修齐笑了一下:“没关系,我这还有很多,你随便喝。”

就是拿它来当水喝都没问题,那应该是这茶叶的荣幸,也是他的荣幸。

“……”顾弦摇了摇头,放下了手里的杯子:“对了,回魂石是不是在你手里?”

沈修齐问道:“对,你要用吗?”

说着,他也不知道从哪儿把回魂石拿了出来:“其实这东西没什么用处,就是亮晶晶的看着好看,你要喜欢的话拿着玩也可以。”

顾弦:“……”

他发现他根本没有办法跟沈修齐正常交流:“我只是觉得,回魂石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反而会招来祸害。”

“你说的没错,这是九尾狐一族的宝物,曾经交给了妲己,后来就不知所踪,妲己曾用它想要救纣王的性命,可惜纣王命数已到,阎罗也不会坐视不管,后来妲己就随着回魂石一起消失了。”沈修齐想着,回魂石的再次现世,是不是证明着妲己也在某个地方盯着这一切呢?!

这样的话,还是由他保管着回魂石比较好,妲己就算想要找纣王,也要先经过他这一关,毕竟纣王如今还没有转世,他并没有□□。妲己需要给纣王找一副肉身,再复活纣王,她一定会需要回魂石的。

妲己?纣王?顾弦沉默着没有开口,那不都是神话传说吗?

“有的神话确实都是编出来的,但也有一些是根据现实改编的,书上写的不一定都是事实,但也有一些是曾经发生过的。”其实沈修齐也不了解那个时候发生过什么,毕竟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出生,对于妲己的传说,他也是听黑白无常说的。

阎罗也说过,九尾狐一族确实存在,还有许许多多修成人形的妖怪,只不过它们都藏得很深,一般不会被人发现。

就算他活了这么长时间,也不能说对这个世界完全了解。

顾弦转头看着旁边的画像问道:“这幅画上的人是谁?”

“你。”沈修齐看了看那副画像,满脸的骄傲:“是不是很漂亮?”

“你才漂亮!”顾弦皱了皱眉,他这叫帅好吗?!漂亮应该是用来形容女人的,他哪里像女人了?!

你们谁见过一米八还有腹肌的女孩子?!

顾弦看着那副画,渐渐的出了神,画像上的人看不清楚样貌,穿着一身戏服看起来很唯美,确实很漂亮,但他绝对不会承认那是他!

风铃的声音响起,有客人到了。

来人穿着一身布衣,可能有几天没换过了,衣服上午有些脏,面色苍白,眼窝深陷,他往里面走了几步,见到沈修齐就停了下来。

“请问您是沈先生吗?”那人脸上带着期盼,顾弦回过神来,看了那人两眼。

沈修齐点点头:“是。”

“太好了,沈先生,我终于找到您了,我——我来找您,是想让您去看看我妹妹的,她一个月前得了重病,卧床不起,后来找医生看过,医生说她根本没病,我们都急疯了,可医生却坚持说她没病!”

“后来我们就去找了神婆,神婆说她被恶鬼缠身,每天胡言乱语,神志不清,还整天念叨着她公公婆婆和丈夫的名字,一直喊着带她走吧,本来怀着身孕身子就虚,孩子都六个月了还流了产,如今连人都不认了!”那人说的满脸着急,恨不能直接把沈修齐拽到妹妹身前。

可是他也知道沈修齐不是他能放肆的,只能站在一旁,苦苦的哀求。

沈修齐放下手里的茶杯:“她的公公婆婆和丈夫——”

“公公婆婆已经去世了。丈夫,丈夫半年前进城打工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家里只剩她一人,我们就把她接回了家,自从接回了家以后,她就变成那样了!”那人道。

沈修齐略微皱了皱眉,丈夫进城打工半年都不回家?然后他看着那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常毅,沈先生,您能陪我去看看妹妹吗,我真怕她熬不住,我已经出来三天了,不知道妹妹如今怎么样了,说不准已经……”常毅说着,咬牙把后边的话咽了回去。不吉利的话,还是不要说了。

能找到他这来的人,肯定跟鬼界有着一定的联系,且不管他是怎么找过来的,这件事处处透着古怪,于是他决定还是亲自去看一眼。

“太好了沈先生,真的太感谢您了!”常毅见沈修齐要跟他回家,立马大喜。

沈修齐转头看着顾弦:“走吧。”

“……”顾弦冷冷的看了一眼沈修齐,算了,去就去吧,看沈修齐这样子,他不去说不准又要闹起来。

关于沈修齐会怎么闹……

上次他不同意跟沈修齐一起,沈修齐就赖在他床上死活不起来,他要睡觉都无处可去。

打了沈修齐两拳跟打在沙袋上没什么区别,人家连疼都没喊一声,看着他的样子像是在说,来啊,再打两拳。

顾弦就只能随他去了,尽管他很想揍这张欠扁的脸。但人家只会伸过脸来任他打,还一脸满足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亲他。

恶心!

常毅家在溪栾市辛南镇宾献村,距离他们所在的地方大概有两百多公里,因为到常毅家很远,所以需要开车,常毅是做大巴来的市里,沈修齐开着导航定位到常家村,几人就匆匆忙忙上了路。

路上,沈修齐觉得太安静了,他看了看坐在副驾驶的顾弦:“你说你这么笨,以后我就叫你笨笨好了。”

顾弦本来正安安静静的发呆,沈修齐纯属没事找事:“你才笨。”

“那你叫我笨笨也行!”沈修齐看了顾弦一眼:“怎么样?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顾弦:“……”神经病。

“笨笨。”顾弦最终没忍住,还是把这两个字喊了出来,虽然有点…恶心,但是他感觉骂沈修齐笨让他心情能稍微愉悦一点儿。

说完顾弦就被恶心到了,闭口不言,沈修齐应了一声,声音很大:“你以后都可以叫我笨笨。”

嘈嘈,笨笨,听起来就不错。

顾弦瞪了他一眼,当着沈修齐的面拆开耳机,打开手机里的音乐软件,然后把耳机带在耳朵上,明摆着告诉沈修齐,我在听歌,我不想搭理你,我听不见你说话。

沈修齐努了努嘴,后座上的常毅看起来很不安,可能这几天都没有好好休息过,坐在车上瞪着眼睛,也不敢睡过去。但因为实在太困了,没一会儿头就跟小鸡啄米似的点了起来,人估计已经不清醒了。

顾弦见沈修齐冷着脸,感觉他有点可怜,于是摘下一个耳塞递到沈修齐年前:“要一起听吗?”

“你唱歌给我听我就听。”沈修齐就是个给脸不要脸,还蹬鼻子上脸的人,顾弦挑了挑眉,登时拿回了耳机。

他可怜个屁!

沈修齐见顾弦不说话了,也不唱歌,不禁感到有些失望,当年顾弦的嗓子可以吸引了大江南北的客人,为红舍子赚了不少钱,不管是男声还是女声都很好听。

可惜他之后再也没有听到过,如今的顾弦别说唱戏了,让他开口唱歌都难如登天。

车开了三四个小时才到达常毅口中的宾献村,村口有一段公路,里面就全是土路,非常难走,颠的顾弦都有点想吐,又不能开窗,一旦开窗,外面扬起来的土就会全部飘进车里。

沈修齐见顾弦实在是难受,问道:“这里离你家大概还有多远?”

“不远了。”常毅看了看前方:“前面是一所小学,小学离我家大概一百米的样子,很近。”

沈修齐点了点头,决定把车放在小学附近,然后几人走着到常毅家,尽管外面有点脏,但也比在车上颠来颠去的好。

顾弦下车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村子里确实跟城市里感觉不一样,空气很新鲜,到处都是绿植,有很多顾弦并不认识,还好奇的多看了两眼。

沈修齐注意到了顾弦的动作,给他科普:“这是香蜜果树,因为香蜜果早已成熟,农人已经把果子都卖掉了。”

“沈先生真是博闻强识。”常毅附和了一句,这香蜜果算是他们村子里的特产,虽然这果树南北方都能种,但数他们这的好吃,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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