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不是英雄(二)

“您怎么知道?”鬼战战兢兢的,沈修齐只看了他一眼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沈修齐道:“先回红舍子,我得先确定,你对他们没有恶意才能放你回去。”

“是是是!我肯定没有恶意的,肯定。”

顾弦一边听着两人说话一边把玩着自己的手指,沈修齐的身份,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他到底站在哪一边?人类吗?还是鬼?亦或者是阎罗王?

这只鬼名叫吴从风,他是个无业游民,说难听点就是混混,没上过几天学,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也没人管他,十几岁起他就开始收保护费生活。

但他只敢收学生或者小孩的保护费,后来这些钱慢慢的满足不了他,他就开始偷东西,刚开始他不知道小偷这种职业还有团伙,被地方的小偷团伙揍过几次,后来就加入了他们,大家一起干。

他几乎什么都偷过,钱包,手机,电车,他们隐身在城市里,游走在各个角落,附近的一些商贩知道他们的身份,但都不敢说出去。

他们也怕被群殴,所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偷东西,看着那些被偷手机的人来回寻找,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有些人可能本身就不富裕,被偷了之后哭爹喊娘的,找警察也没有用。

因为在他们这一片,丢东西的多了去了,警察根本管不过来,怪只能怪他们自己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东西。

他不过是个坏人而已,没有底线的坏人,所以无论别人怎么骂他,他都觉得骂的对,骂的好,他就是该骂,他根本不在乎别人骂他,有的时候自己都会骂自己两句。

他没有朋友,所以根本不懂人与人之间该怎么接触,跟他一起的那些“同事”,算不上朋友。

他曾经交过两个女朋友,可是好的时间都不长,她们嫌他穷。上一年年底,他刚刚跟前女友分了手,被前女友骂的狗血淋头,说就他这样的人,活该没人爱,活该穷一辈子。

吴从风咬着牙差点对前女友动手,不过最后还是忍住了,他不是会打女人的人,虽然他是个混混,是个小偷,但他偶尔见了那些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乞丐还会给他们一些钱。

他是品质低劣,他也认了,你们都是好人,你们品尚高洁,那你们在大马路上见了晕倒的老人怎么不敢去扶呢?还要让他一个垃圾去扶,呸!

后来吴从风在半夜救了一个被流氓欺负的女孩,那个女孩很感激他,还要以身相许。

拜托,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以身相许?!他冷笑着,把女孩轰走了,他这样的人,不该有女朋友。

可那个女孩却不嫌弃他,经常过来找他,要知道他住的地方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他一个人无所畏惧,但女孩不一样啊,她那么好,那么单纯,要是被人骗了怎么办?!

后来经过女孩一次又一次的撒娇,吴从风从原来的地方搬出去了,跟女孩同居,却没想到,这才是他悲惨人生真正的开始。

女孩名叫李彤彤,她长得很可爱,大学毕业两年了,比他要小三岁,说是跟公司里的人住在一起,算是公司给安排的宿舍。

宿舍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里,虽然环境一般,但也比他之前住的地方要好很多,三室一厅里面一共住了七八个人,吴从风皱了皱眉,他毕竟没了解过李彤彤的公司,也没有真正的在公司上过班,只是略微感到有些奇怪。

但随即他就不想那么多了,或许是公司员工太多呢?养那么多人,稍微住的次一点也没什么。

“彤彤,我住在你这是不是不太好啊,毕竟是公司安排的,又这么多人,你们老板不会介意吗?”吴从风拿着行礼,稍微有些局促不安。

平时吊儿郎当的他有些紧张,里面五男三女,再加上他,这哪里住的开这么多人?!况且他来了根本不能跟李彤彤住一起吧?毕竟她屋里还有另两位女孩。

李彤彤笑了笑:“没关系的啊,老板人很好的,再说,如果你加入我们公司,跟我一起工作,那不就行了?!”

“我也能加入?”吴从风皱眉,不相信有公司会招他这种人,他没有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本是,除了偷东西他什么也不会。况且他还没有跟之前的那些“同事”断了联系,只是已经有一段日子没去偷东西了,他本打算再过半个月就接着去偷,毕竟现在手里的钱不多了。

李彤彤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当然可以了!你要是有意愿的话,我一会儿跟同事商量商量,带你去见见我们经理。”

吴从风很惊喜,没有人天生就愿意当小偷的,他没什么文化,连小学都没上完,当保安吧,他也没有那个能力,因为他太瘦了,所以这么长时间,他都是在混日子。

若是真的有公司愿意要他……

吴从风握着行礼的手都有些激动了,他也想光明正大的站在太阳底下,他也不愿意当个小偷流氓,他也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彤彤,有你真好。”吴从风是真的感觉自己的人生好像有了一点点光明。

李彤彤但笑不语,看起来也很开心的样子。

房子里的人对他都很热情,丝毫不介意他是被李彤彤带来的,每个人都跟他寒暄着握手,说了会儿话,见天色不早,一群人开始吃起了晚饭。

晚饭不算很丰盛,有白菜,土豆丝,豆角,只有一个冬瓜汤里面有两小块肉,比他平时吃的还不如,吴从风想着,或许是因为晚上,大家懒的做饭,所以就随便吃点,垫垫肚子。

又或许是因为大家工作时间都不长,里面最小的才十七岁,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岁,都是年轻人,这么一对比,数他年纪大。

吃完饭,吴从风觉得不太好意思,张罗着去洗碗,却被其中两个人拦住,说不用管,他们都是轮流的,以后如果他也加入了,再洗碗也不迟。

大家都回房后,吴从风跟李彤彤说了一些亲密话,没一会儿就有人出来领着吴从风进了他们房间,告诉他让他先住在那,吴从风连忙道谢。

屋里除了这个男人,还有另一个最小的男孩子,名叫林轩,山东人,性子看起来有些腼腆,吴从风刚进来的时候他鼓起勇气喊了声哥,然后就没再说话。

两人聊了一会儿,旁边的林轩突然问道:“哥,你跟彤彤姐做过吗?”

吴从风愣了一下,只见林轩涨红着脸,看他愣住,林轩连忙摇头:“那个,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问问,太晚了,我睡觉了。”

像张轩这个年纪,可能对女人都存在着某些幻想吧,只是脸皮太薄,估计还没有交过女朋友,所以才会这么问,吴从风点点头:“当然做过了。”

男女朋友嘛,这种事都是顺其自然的,张轩的语气有些闷:“那——爽吗?”

“你怎么没上学?”吴从风转移话题,说实话,他只是不愿意跟小孩子讨论这些话题,虽然张轩也不算小了,但是看着那张脸,他就有些尴尬,不太想说。

张轩皱了皱眉,仿佛对学校很厌恶:“没什么,不想学了。”

“哦!”吴从风点点头,他那个时候也是学不下去,所以没什么理由去说别人,反正他是不喜欢上学的。

“你们公司是做什么的啊?”

张轩正要开口,就被另一个男人截住:“我们698公司,是一家专门做营销的公司,你若真心想加入,那我明天带你去见见我们经理,具体的她会告诉你。”

这么神秘?或许是怕他不是真心的吧,吴从风没想那么多,很快就睡着了,半夜醒来上厕所,却发现自己的手紧紧的被张轩拽着,这孩子!

他从小没交过朋友,但是张轩给他的感觉就像个弟弟一样,让他心生了一丝保护欲,觉得这个弟弟太腼腆了,他应该多跟他交流交流,让他开朗一些。

第二天吴从风还在睡觉,其余的人就都起来了,被子叠的很整齐,被叫醒的时候,他有些茫然,不知道身在何处。

早餐就是正常的煎饼加小米粥,吃完早饭,吴从风跟着李彤彤还有张轩一起出了门,去见他们的经理。

奇怪的一点是,他们需要走路过去,李彤彤说那离他们这里并不远,也是在一个小区里面,仍旧是三室一厅的房子,不过里面只有经理一个人。

经理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身材很好,穿着一身旗袍,看起来很温柔的样子,她问了吴从风的爱好特长一类的,可能是知道他没什么文化,所以并没有问他的学历和专业。

他能有什么特长?手特长?吴从风只能说自己很能干,手快眼快。经理对他看起来还算满意,然后开始介绍她们公司。

“我们698公司是专门做销售的公司,背后有国家政策支持……”

经理说了一堆,吴从风没怎么听懂,唯一听懂的就是,他要加入公司首先要交钱,等于是买代理产品的资格。

发现自己的文笔是真烂,不过相比于前两本算是进步了点点吧……

希望能早日开窍,所以要更努力才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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