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克斯身手敏捷,一个侧身躲开了月牙般的弯刀。
随后他手中的小刀划出一道流星的残影,带着烤肉的香味刺进强盗的手背,迅速穿插而过,鲜血混着油脂滴落在石桌上。
强盗发出了杀猪的惨叫,亚利克斯趁机将酒灌入他的口中。
其余十一个强盗见状,立即拿起武器冲了上来。
阿莫的反应丝毫不比他们慢。
他也握紧了手中的小刀,一个闪身——就躲到了石桌下面。
此时在他的上方不是叮叮当当的刀剑碰撞声,就是痛得死去活来的叫喊声。
还好,在那些叫声当中,没有亚利克斯的。
而且那些奴仆也跑开了,没有向他们扔石头。
这惊心动魄的过程没有持续多久就结束了,洞窟里很快恢复了平静,只是血腥味有点冲鼻子。
然后亚利克斯的声音从石桌上传来。
“继续吃吧。”
阿莫闻声钻了出来,看到十二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面目狰狞,血迹斑斑,完全没有了食欲。
“我之前说错了,”他看着仍旧坐着大口吃肉的亚利克斯,“你不是强盗,你是强盗的强盗。”
亚利克斯没打算辩解,就在他撕着鹧鸪肉时,那群躲起来的奴仆回来了。
一看到那些强盗的尸体,他们全都跪到了地上。
“两位英雄,请不要杀我们,我们都是普通人,被他们劫到这里做奴仆。呈上毒酒是他们的意思,为了保命,我们只能服从命令。”
“我们本来都是有家有妻儿的人,为了生计远赴外邦做生意,却被他们抓住,打成了残废,受尽了虐待,过了许多年生不如死的日子。”
“两位英雄杀掉了这些十恶不赦的恶徒,理所当然夺得这山洞,我们这些做奴仆的,绝不敢反抗,请两位英雄饶过我们的贱命!”
阿莫头一回被人喊英雄,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同样头一回被人喊英雄的亚利克斯停下进食,看着他们说:“我不会奴役你们,更不会杀你们,你们无须跪我。你们还记得回家的路吗?”
那些奴仆仍然跪地不起。
“回家的路有谁能忘记?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家人恐怕早已当我们死了,父母可能已不在人世,妻子可能改嫁,儿子可能唤别的男人做父亲,谁知道呢?”
亚利克斯听了,不禁联想到自己,黯然神伤。
“你们都起来吧,除了神祇,不要再跪任何人了。”等这些可怜人都站起来后,他又说,“明天一早,你们都离开吧,去你们想去的地方。洞里的食物和金银,本就不属于这些强盗,只要你们能带走,你们都可以悉数拿去。”
所有人都无比惊讶地看着他。
“但是,在你们的手碰上这些财宝前,你们要向神祇发誓。”亚利克斯郑重地说,“你们要发誓,今后绝不会伤害无辜的人,不会因为取得了财富而变骄傲,忘记神的恩泽。你们要终身敬神,畏神。”
“崇高无尚的人啊,我们能留得性命,又如何敢妄想取得这洞中之物?既得恩赐,又如何敢忘记神的恩泽,重蹈这些强盗的覆辙?”
他们当即向神发誓,感激涕零。
发誓后,他们尊敬地问亚利克斯:“你必定是神派来拯救我们的,请英雄留下名字,我们绝对会铭记于心,颂扬你的功德。”
亚利克斯略有迟疑,最后仍报出了名字:“亚利克斯,淮克斯与德里娜之子。”
众人像获得珍宝一样深深记下了他的名字,又转头殷切地望向阿莫。
阿莫顿时有些尴尬,但他不好意思说自己只是个跟班,只好也报出名字:“阿莫瑟托达斯,米墨拉达斯之子。”
众人以同样的虔诚记下了他的名字,然后处理了尸体和地上的血迹。
第二天早上,那些曾为奴仆的人没有收拾包袱就走,而是恭敬地等候亚利克斯和阿莫醒来,想跟他们辞别,在他们的监视下取走洞里的财富。
亚利克斯重申:“你们既已发誓,便可随时离去,无须取得我们的同意。除了武器,你们想拿什么就拿什么。”
他刚说完,阿莫突然补充:“还有那头烤熟的公羊,也留下。”
亚利克斯不解地看着他,他马上解释:“那是我养的头羊,我认得它的角,它的角尖有不对称的小拐弯。这家伙,以前用角撞过我几次,差点要了我的小命。现在好了,兜兜转转,又是被抢又是撞开栅栏逃出去,最后不还是落到我的手里?我不吃掉它的肉,枉做它的主人!”
那些视他为英雄的人自然不敢跟他抢。他们用布将食物和金银珠宝包裹好,也不敢贪心,各自取了一袋,便感恩而去。
他们虽然有节制,但毕竟有二十几人,每人拿一些,洞里的金银已减去大半,但石桌上的食物还剩下许多,而储粮罐里的面粉和橄榄油根本没人动过。
这样的储备,加上日常的打猎,足够亚利克斯和阿莫在这里住上一年半载了。
至于葡萄酒,却不像强盗说的喝不完,因为亚利克斯每餐都要喝上几大碗,而且还不兑水。
他的酒量让阿莫瞠目结舌:“亚利克斯,我发现你是个酒鬼。”
亚利克斯没好气地说:“那我到底是强盗,还是酒鬼?”
阿莫想了想:“没钱的时候是强盗,有钱的时候是酒鬼。”
不管阿莫怎么形容他,亚利克斯都无所谓,反正他离开了瑟恩岛,也离开了贝安,再也不用刻意束缚自己。
他到底是不是强盗,是不是酒鬼,他自己知道。
而阿莫也没有沉湎在这种安逸的生活里,几次与强盗的会晤,激发了他的壮志,决定诚心向亚利克斯学习武艺。
亚利克斯并不吝啬,很愿意教他。
因他的武艺绝大部分授自战斗女神狄雅娜,他要求阿莫向狄雅娜献祭,得到女神许可后,才开始教授。
半年后,阿莫学得虽不甚精通,但也有模有样,对付一两个普通匪徒不是难事。
当石桌上的食物被消灭得干干净净,储食罐也变成了空罐子,他们将洞里吃不了的财富收拾成两个包袱,离开深山,前往距离这里最近的城邦。
两个人骑不了三匹马,他们只能牵马绕着山路走,临近黄昏才来到一个小城邦。
进城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卖马。
卖掉的当然是强盗的马,一匹就换了不少钱。
“没想到,我居然成富翁了。”阿莫摸着身上的钱袋,看着马背上装满金银的包袱,还是有点不敢置信。
一旁的亚利克斯则一直在打量这个陌生的城邦,拿它跟自己唯一生活过的城邦作对比。
这里四面环山,却不像贝安城那样依山而建,他们脚下的路全是平坦的。
从规模上来看,这里应该不比贝安城大,但房屋和商铺的密度更高,路上的人也不少。
只是,看着这些来来往往的人,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阿莫,为什么我走了那么久,都没看见一个女人?”
“你不知道吗,很多城邦的女人都不往街上跑。”
“为什么?”
“因为女人出现在大街上不体面。”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反正女人都待在屋子里管家务事,走出来的一般都不太正经。”
“为什么?”亚利克斯越发觉得难以理解了。
可他的追问也让阿莫很头痛。
“什么为什么,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
“为什么女人走到大街上就不体面?她们也可以做买卖、干农活、学武艺。”
“你想多了吧,她们的父亲和丈夫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
“为什么?”
“为什么你要问我这么多为什么?”阿莫有点抓狂了,“我也不知道呀,反正大家都这样!”
“可是在贝安不是这样,”亚利克斯说,“在贝安,女人和男人可以同时出现在大街上,甚至并肩作战。”
“贝安是比较特别,很少有城邦像它那样,反正大多数城邦都跟这个城邦差不多,也有一些城邦允许女人在她们男人的陪同下,走到街上的。”
亚利克斯听了,不再言语。
他从来没想过,妲尔玛口中男人对女人的统治,可以压迫到这种地步,也从来没想过,塔兰蒂尔口中的制度不公,可以令人窒息到这种程度。
难怪妲尔玛会对男人生出这样深的仇恨,也难怪塔兰蒂尔会对女子的能力生出这样大的执念。
幸好塔兰蒂尔生活在贝安。
阿莫见他心情低落,小心探问:“你在贝安生活过?”
亚利克斯难得没有避开他的问题,轻轻点了点头。
阿莫也很识趣,知道他不想说下去,便点到为止。
他们为了寻找旅馆,走着走着,转入了一条热闹的大街。
在一个类似旅馆的建筑物前,几个男人徘徊不前,而在他们身边,一群打扮花哨的年轻女子正围着他们转。
亚利克斯好奇地看着她们,而他的目光显然引起了她们的注意,她们当中的两个人,转而媚笑着向他们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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