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为这本书会很有意思,就连《我有出息了》这本书的书名都我喜欢的不行。
写书时我本打算先存稿,然,写了四个小时才一千多字。我写时几乎没有瓶颈,我基本用脑子就把这一整本全构思完了,但为什么写这么慢,当然是因为打字不熟。
说出来我都想笑,我二十六键打不熟,一打就错。
本来存的一千多也不小心没保存全没了,我差点把笔记本扔了。
很气,又很好笑。
这是写书前的历程,来说回书。
这书的内容半真半假,有很多关于我生活知道,认识,熟悉的事情。让我心酸,让我温暖,让我可悲。
张思雨可以说是这本书的主角,她被我注入很多私人情感,像另一个选择后的我。
还好,我选择题比她厉害一点,不然这本书的主角就是我了。
同样,这本书里张思雨的家人刚开始比较真,我几乎想把我爷爷奶奶全写入,但我停住了,只写了前半生的真,因为他们的前半生让我无法怅然。
这本书比较淡,我很喜欢淡的东西。
早在一年前我脑里就有张思雨这个人了,所以当我写她时我很激动,可写完第一章就想放弃。
经过思想斗争,我还是继续写了。来晋江成为作者,本想开个文放在这,结果三十天内不发文就不能上榜。搞笑,威胁我成功了,我开始写了。
很累,快废了,但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想写。还是坚持了一下,几天写一点。
说的差不多了,序言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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