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动物世界(一)[番外]

在冥冥宇宙中,有一个特殊的星球,在这个星球上是没有人类的,有的只是除了人类以外的其它动物。

而在这些动物中,又有极少部分的动物通灵性,它们在自己所在的区域生活一段时间后,便会跟随神的旨意找到一个树洞,从树洞里钻出来后,动物就会变成人类在新世界生活。

谁也不知道神的旨意什么时候会降临,所以有了灵性的动物们会相互照顾扶持,让弱小的通灵性的动物活下去。

而今天,一头早已通灵的白尾雄鹿感受到了那股召唤。

这只白尾雄鹿的个头高出其它雄鹿一截,连角都出奇得长,像是棕色的树杈,符合对称美学,他的皮毛是健康的棕褐色,胸前有一片柔软的白色毛发,强壮又威风凛凛,毫无疑问,这是白尾雄鹿族群中的王。

与之相反的,这只白尾雄鹿却有一双像醇厚蜂蜜一样温柔的眼睛。

它正细细品尝着树上的甜果子,几只小白尾鹿在它的脚边嬉笑打闹,母鹿坐在一边互相梳理毛发。

白尾雄鹿叼下一颗鲜嫩果子,给了地上的小白尾鹿,小白尾鹿又追着闹起来。

树林里吹过一阵格外温柔的风,一片绿色的叶子掉在白尾雄鹿的脑袋上,白尾雄鹿“呦”了一声,晃了晃脑袋,树叶抚过它有个豁口的耳朵,缓缓飘落在地上。

白尾雄鹿伏下身子,它的嘴筒子碰到了大地,随后它轻轻把那片树叶咬了起来。

是时候和同伴们告别了。

母鹿们察觉它要走了,呦呦叫了两声,白尾雄鹿颔了颔首。

在这片土地上,白尾雄鹿的朋友不多,它挨个告别后,到了最后一个朋友的洞穴门口。

一只红耳朵从中探了出来,接着是一双白色的小爪子,一只火红火红的小狐狸从洞口爬出来,慵懒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看起来十分悠闲。

“孟津,你要走了?”

孟津含着树叶没说话,只是抖了抖它灵巧的小短尾巴,矜贵地点了点头。红狐狸的优雅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没过两秒,洞穴里就发出幼崽呜咽的细小啼哭声,红狐狸毛舔到一半,急忙爬到洞穴里衔出了一只小猎豹。

小猎豹抓着红狐狸不放手了,“呜呜呜”地吵着也要听它们讲话。

孟津不懂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怎么能相处得如此融洽,不过他看着闹腾的小崽子,心里松了口气。它自从长成一只青少年鹿之后,每天都在忙着帮母鹿们带孩子,有灵性的动物不会选择和普通动物□□,它们都在等待着去往新世界。

一个月前,孟津在水池边喝水时遇到一只猎豹幼崽,可怜的鹿没有能力去抚养天敌,只能交给了他的好朋友狐狸绥九。直到今天,白尾鹿孟津才彻底摆脱了奶孩子的命运,正式去往树洞后的世界。

红狐狸绥九把小猎豹往前推了推,示意孟津帮他看一会,孟津用蹄子逗弄着它以后的天敌,在猎豹毛绒绒的脑袋上呼噜了一把,直到红狐狸又爬到洞里叼出了另一只动物——一只狈。

狈是狐狸绥九的妹妹,名字叫绥三,狈的智商奇高无比,甚至可以窥探天机,可惜自出生后变病弱无比,绥九时常担心妹妹活不到进入新世界。

狈趴在红狐狸身上,懒洋洋睁开眼睛,舔了舔红狐狸身上的毛,孟津也伏下身子,栖在它们三个旁边。

一件很丢鹿脸的事——它其实有点害怕绥三,绥三有尖形的头腭和突出的嘴筒子,像一只狼,但好在绥三有双狐狸眼睛和狐狸的白毛。

比起狮子或者豹子,白尾鹿最大的天敌实际上是狼,在孟津还是只小鹿幼崽的时候,一群狼伏击了它们的族群。

它们四只鹿待在一起啃食树上的嫩叶子,一头饿狼猛地扑过来咬住了它同伴的屁股,两只大白尾鹿很快被咬死了,一只鹿逃跑了,孟津窝在地上吓得瑟瑟发抖。

狼王走过来看见了孟津,凑过去用吻部闻了闻孟津的脸,孟津能感受到狼身上的臊味,坚硬的狼毛像是钢针一样钻到它的毛发里,狼王的嘴移到了他的耳朵上孟津怀疑狼王要一口咬掉它的脑袋,但是它没有。

它的耳朵被狼王的牙齿咬出一个小豁口,掉了点血,狼王嚎叫了一声,带走了其它两只鹿的尸体。孟津趁着这个机会跑走了,没有一只狼过来追它。

过去了好长时间,孟津也意识到当年的狼王是一只通了灵性的动物,但到今天为止,它都很害怕狼,在森林里闻到狼气味的时候,孟津会提前远远地躲开。

小猎豹对着比自己大很多倍的猎物撒娇,孟津用嘴筒子拱了拱小猎豹。

又进行了一个短暂的告别,孟津叼着树叶往森林深处走去。

又走了一会,树林里划过了一阵风,这阵风从孟津的后背刮过来,把孟津的小短尾巴吹得毛绒绒,漏出来里面的一点白色。

孟津动了动它的毛耳朵,它听见了幼崽噫噫呜呜的啼哭声。

这是什么?孟津停下了蹄子,他在前方隐约看见些棕色与白色相间的轮廓,像是一只小鹿幼崽,孟津绕了一个弯,从侧面观察了一下这只幼崽。

草丛中噫噫呜呜的声音更大了,孟津凑近了些,往草丛里看过去,那好像不是鹿的幼崽——它的耳朵实在是太大了。

难道是只小兔子,孟津“呦”了两声凑过去,用蹄子扒拉了两下幼崽,发现长长的棕色尾巴。

可能是只大耳廓狐或者狞猫,孟津松了口气,这就比较好办了,它决定把这只小东西叼起来送到绥九那里。

白尾鹿低下了头,把树叶放到幼崽的旁边,它的嘴吻触碰到了幼崽的脖颈,一股熟悉的气味直直窜入它的鼻腔,这哪里是什么狐狸、兔子或者猫的味道,这是孟津绝对不会忘记的味道——这是狼。

白尾鹿猛地撅起前蹄叫了一声,随后往反方向跑回去,白尾鹿于榛莽中逃窜,甚至控制不住地跳高,这让它头上的角勾住了树杈。

前蹄在空中胡乱扑腾了几下,孟津才反应过来,调整了一下角度,从树杈上跳下来。

只是一只狼的幼崽而已,孟津安慰了一下自己,它决定不再多管闲事,取回自己的树叶后快速离开森林。

树叶是个引路物,对于开了灵性的动物来说是很重要的东西,每只动物的引路物都不相同,失去引路物后,动物会找不到属于它们的树洞。

孟津调整了一下姿态,顺着来时的路跑过去,到了发现幼崽的草丛。

谢天谢地,它的引路物还在,但不幸的,那只幼崽也还在。

孟津小心翼翼叼着树叶准备离开,幼崽的眼睛还没有睁开,噫噫呜呜又向着它叫了两声。

孟津缓过了劲,好好观察了一下小崽子:长得和狼没什么区别,但它是黄色与白色相间的,毛发比狼明艳许多,孟津扒拉了一下,幼崽又呜呜叫起来,好像和狼的叫声也不像。

最重要的,孟津发现,这是只有灵性的幼崽,等它长大以后,极有可能进入新世界。

孟津最后还是心软了,它把树叶细细埋好,克服了对狼的恐惧,孟津叼着小崽子回到了绥九家。

写点纯情的,上章删了好多,让我找找办法给你们把我的车发出来,我写车可香了哼哼哼。

虫族还有一章或者两章,先暂时不写,孟禾和绥九的故事应该在下下本,这本把伏笔全部埋完了,让我努力练练文笔,然后我们去写苗苗的故事,以下是小剧场:

不标准的实验报告——

提出问题 为什么自从绥九怀孕之后,孟津总让孟河离绥九远一点?

作出假设 孟河的猜测:(思考)因为会影响侄子们的胎教?

设计实验 (孟河直接去向哥哥求证)

得出结论 孟津的回答:(看傻子的眼神)(扶额头)“因为你的信息素是樟树,闻多了会堕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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