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英雄救美

“来喽,来喽,一碗阳春面,小客官趁热吃。”

小孩迫不及待地从筷筒里拿出筷子,往热气腾腾的面里挑了挑,葱花配上芳香四溢的汤汁。

隔壁家的大人都被馋哭了。

黎小团就属其中一个,她吞咽了一下自己的口水,朝着做生意的大叔喊了一句。

“这里,来两碗阳春面,一碗加……那个糖醋排骨!”黎小团眼尖,说完后又跟沈佩青说:“你呢,你要加什么?”

沈佩青摇摇头,“微……我就这样好了。”

“好嘞!”面摊大叔擦了擦手,继续下面。

黎小团用手撑着下巴,目光往四周分散,来来往往的百姓,基本上都在赶集。

“你说,真姐她会来吗?”

沈佩青到这儿同样打量了一下,他们所处的位置正好在玖梦居的斜对角,视线清晰。

“不确定,但据陈县令调查,前些日子确实有人鬼鬼祟祟地盯着玖梦居看。”

“你说的真姐……是不是……他啊?”沈佩青的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他眉头微微一蹙,转而稍低头躲避视线。

黎小团眼睛一亮,她不敢明目张胆地扭过头来看,只好拿起了亮锃锃的汤勺。

往左移一点点,看不清。

往右移一点点,仍旧还是看不清。

“面来喽,两位客官,请慢用!”

面摊大叔把面端上来,黎小团借着这个起身接碗的空挡,快速调转了自己的位子方向。

这时候,她偏头就能看到那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真姐倒不是真姐,因为不是个女子,而是个男子,这人也熟悉,这不就是真姐的儿子——齐越吗?

“先等等吧,看会儿再说。”

黎小团就怕蹲守错了人,万一人家就是那个行事作风,那不就尴尬了吗?

“先吃,再不吃面都坨了。”

由于黎小团换了个座位,靠的离沈佩青极近,沈佩青一低头,就能闻见一股淡淡的香气从旁边散发出来。

他身子一僵,开始缓慢而又艰难地进食。

一个习惯了大老爷们汗臭味的男人,一下还真接受不了属于女儿家的那种软软的甜甜的味道。

吃的相当欢的黎小团丝毫没有意识,她吹了吹滚烫的面条,刚想往自己嘴巴里塞时,眼睛瞥见旁边的满满当当的面碗。

一个大男人,食量比她还小?

黎小团抬眸,看了一眼沈佩青,他刀削般的侧脸,下颌线的优越程度,妥妥的男团长相。

“那个,沈将军,你不考虑一下我之前的提议?”

沈佩青听见了猫叫一样的声音,轻轻的,像挠着心肝一样……他的碗里突然多出了一块糖醋排骨。

黎小团说话底气不足,但行为上自觉半点没有亏待沈佩青,她专门挑了自己肉最多最大的一块糖醋排骨给了他。

“哪个提议?”

有戏!!!

“就那个到我的玖梦居里去参加……”黎小团的话还没说完,沈佩青原封不动地将肉夹了回来。

他说:“行贿,我这里不行。”

“?”你行你敢,又拒绝!

黎小团气鼓鼓地将排骨吃了撒气,行吧,不吃就不吃,浪费!

*

齐越站在一处,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眼神时不时就往玖梦居的方向瞟,等到黎小团吃完面条,他才有离开的趋势。

黎小团从怀里掏出银子,往桌上一放,对着沈佩青说:“你慢慢吃,我先跟过去。”

说完还没等沈佩青回复,人已经先行站了起来。

齐越走的不快,似乎是脚受了什么伤,走起路来有点跛,黎小团跟在后面,头一回做跟踪的事,心脏跳动的有些激烈。

她边走边掩饰,走走停停,还拿起摊上的小物件打量了片刻。

一炷香以后,齐越来到了一条后街,街上没什么人,他穿过桥,拐了个弯,进了一座房子。

房子比较旧,一看就是临时落脚的地方。

黎小团在门前转了半晌,看着院落的围墙也不高,想了一下翻墙的可能性。

不出三秒,可行。

因为她看见旁边堆放了一些酒坛,要是叠起来,应该是够的上围墙的高度。

黎小团说干就干,当站上酒坛顶部,才发觉这个高度对她而言,有点高了,尤其是酒坛还摇摇晃晃,尤为不稳的样子。

她趴在围墙上,伸出脑袋,一眼就看见齐越跟人交谈的画面。

对,就是那群喝酒又逃跑的地痞流氓。

“事情办的不错,我看那店想开也得多费些功夫。”

“我们办事,你就放一百个心吧。又不是没合作过,那些年,哪个麻烦不是我们帮南艺馆解决的?衙门不敢办的事,咱们有的是手段。”

“钱都带了吧?”

“一分不少,你自己数数。”

“不用了,老主顾了。”拿钱的那个男人把袋子一抛,给了身后的人。

这个人一看就是里面的老大,这装逼的格调,放人堆里也找不出一模一样的。

“对了,那个小娘们趁我们不备跑了,怎么着,要抓回来吗?”

“不必了,你们斗不过她的。”

黎小团听了,心里想:这个小娘们是指韩纤纤吗?她真是被人抓起来的?

还没想明白,身子突然一晃,听见底下有人喊了一句:“有人在外面!!快来人!”

酒坛果然不稳,一下失了重心的黎小团,开始往后倒,她尖叫还没喊出声。

一阵风吹过,带起她衣衫一角,片刻后,人已经稳稳地站在了地上。

哦豁,她被英雄救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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