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霍莉·李作为配角

这是一枚标准的,产自阿美莉卡的汉堡。

在MM菜单里它的名字叫芝士双层牛堡,硬得像石头一样的面堡胚中间夹着一个星期以前烤好的肉饼,粘稠的番茄酱和融化的芝士搅合在一起,组成令人作呕的气味炸弹。

为什么霍莉知道得这么清楚,因为此刻那个汉堡正倒扣在她的头上,黄汤红汁顺着头发滴到了她的肩头。

“啊,抱歉。”

前排穿着红色橄榄队外套的壮汉毫无诚意地耸了耸肩,伸手将汉堡从她头上拔了下来。

霍莉抽了抽嘴角。

“holy(霍莉) **!”

他的女友,当然也是啦啦队一员的金发女郎,发出了一声造作的惊呼。

这句带有双关意味的感慨,瞬间逗笑了周围的青少年。

“你还好吧?”啦啦姐递出一张沾有沙拉酱的餐巾纸,上面印有一个明黄色的“M”。

她甚至不愿意拿一张没用过的纸。

啦啦姐笑嘻嘻的扭过了头,任由那张餐巾纸飘落到了她的大腿上。

霍莉沉默地看了他们一眼,从书包里掏出小镜子。

镜中映照出一张典型的华国面庞。

杏仁眼,细长鼻,鹅蛋脸。

细看精致而小巧的五官,被掩盖在了厚重的白色粉底和烟熏眼圈下。

这是一张极其不符合刻板印象的华人面庞,除了那双又细又挑的眉毛是经过修理的之外,其他的五官都来自于她那纯正华夏血统的黑户父母。

可惜她还没来的及记住他们,父亲就因为车祸去世,她被走投无路的母亲扔在了一家牙科诊所门口。

因为她听说这户人家刚刚失去了一个女儿。

这个名叫本杰明·李的阿美利卡人果然收养了她,并取名叫霍莉·李。

至今,已经有十六年了。

本杰明·李肯定想不到,自己的养女会在十六岁的生日当天,也就是昨天晚上觉醒了前世的记忆,并发现自己穿越进了一部名叫《黎明之恋》的玛丽苏文。

《黎明之恋》讲述了一个俗套的青春爱情故事,就像是女高中生数学课上开小差写出来的那种。

一个漂亮的女孩同时被忧郁的吸血鬼王子和帅气的青梅竹马追求,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波折和思想斗争之后,她最终接受了初拥,和吸血鬼王子幸福地厮守在黑暗城堡。

很显然,像霍莉这么衰的女孩不会是女主,读者们并不期望看到一个头顶沾满番茄酱、着装古怪还有点窝囊的玛丽苏。

幸运而又不幸的是,霍莉·李是《黎明之恋》的女配。

幸运的是,她是女主角的堂妹,有足足三章的戏份;不幸的是,她在第三章的结尾惨死,从此成为女主角回忆里的一个名词。

好在霍莉觉醒了。

虽然现在她还因为头脑中的两份记忆而晕晕乎乎的,但至少已经明确了自己目标。

那就是珍惜人生,远离女主!

“他们就是故意的,”坐在霍莉身旁的安娜·班克斯冲他们的背影竖了个中指,“我会一直诅咒他们的。”

安娜从背包里掏出餐巾纸,帮霍莉清理头发上的污渍。

安娜·班克斯是霍莉最好的朋友,两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像是刚从坟墓里被挖出来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吸血鬼。

当然,霍莉更愿意称呼她们的着装风格为“哥特亚比”,但是富兰克林高中的这群乡巴佬没有一点儿欣赏水平。

比如刚刚的“橄榄哥”,不止一次地明着捉弄她们,还在校园论坛里将她们列入“怪胎榜”前十。

霍莉也不明白“橄榄哥”为什么对奇装异服的包容度这么低,明明这在阿美文化里是展现个性,舆论鼓励的行为。

“该死,我们到学校里再用水洗一遍吧。”

安娜无奈地表示,餐巾纸已经对那撮被番茄酱粘合的头发不管用了。

“好。”霍莉无奈地叹了口气。

别看两人都打扮得很有个性,实际上最激烈的报复就是在背后扎橄榄哥的小人。

安娜·班克斯自称是非洲萨满祭司的传人,但她们俩扎了半个月的小人也没见对面有什么反应,霍莉对这个说法深表怀疑。

“吱呀——”校车停在了富兰克林高中的停车场。

霍莉才一下车,就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寒意。

十一月的浣熊镇天气变化得很快,昨天还是秋高气爽,今天就是阴雨绵绵。

乌青色的云层和雾蒙蒙的针叶林一起融化在空气里,无形的阴郁笼罩大地,整个小镇仿佛褪去了颜色。

每到这个季节,浣熊镇暴力事件和诡异怪谈的数量就会呈指数型增加,不少神秘学爱好者都会在万圣节期间聚集到这里。

霍莉原本以为这是当地政府为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手段。

但觉醒记忆之后才发现,这小小的浣熊镇实在是人杰地灵。

就拿富兰克林高中来说吧,它打出的旗号是“希望任何种族、信仰、肤色的孩子都能在这里展望未来”。

于是就真有吸血鬼来这儿入学了。

此刻,那个吸血鬼同学正站在针叶林和水泥地的交界处。

他的皮肤白中泛青,嘴唇嫣红如血,黑色的冲锋衣和长裤将全身包裹了个严严实实。

与霍莉刻意制造出来的假白不同,这位仁兄脸上的青色血管都清晰可见,有一种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非人感。

爱德华·杨,很显然他是《黎明之恋》的男主角。

他那忧郁而神秘的眼睛正盯着一个棕发少女。

少女的长发在风中飞舞,望着那个似乎只有自己才能看见的男人,意义不明地咬了咬下嘴唇。

她叫爱丽丝·李,是霍莉·李的堂姐,也是《黎明之恋》的女主角。

三个星期前,爱丽丝才搬回这座小镇,寄宿在叔叔本杰明·李家。

霍莉能听到某种缠绵的旋律在两人之间徘徊。

觉醒了前世的记忆之后,霍莉就出现了这种奇怪的通感,比如听到符合氛围的BGM,比如感受到某个无形的“镜头”在周边徘徊。

“我们应该邀请他来加入社团。”安娜顺着霍莉的视线望去,也发现了树林旁的那个怪人,“从妆容来看,他应该也很喜欢哥特朋克,只是着装上过于保守。”

“额,”霍莉想起原著中自己的结局,“不要,我们社团里的怪人已经够多了。”

安娜口中的社团和学习没有半点关系,纯粹是为了加课外活动的学分而创建的。

社团内只有四个成员,霍莉和安娜是哥特狂热爱好者,剩下的两个人一个是“炼金术大师”,一个是“捉鬼敢死队员”,总之没有一个在学校受待见的主儿。

放学后,他们做得最多的事情就聚在一起看恐怖电影,或者分享当天新传出来的怪谈。

如果再招不到新人,校方将收回她们的活动室,身为社长的安娜自然着急起来。

“那你堂姐呢?”安娜将目标转向爱丽丝,“你堂姐应该愿意帮这个忙吧?”

“额,”霍莉想起了原著中安娜的结局,“不要,如果你想活过第三章的话,就离他们两个人远点吧。”

安娜:?

考虑到和女主打好关系的必要性,霍莉决定从今天开始对爱丽丝友善一点。

她正准备上去和爱丽丝打招呼,就被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打断了。

超大的尾翼,闪亮的镀铬,低沉的嗡鸣,这毫无疑问是一辆顶级超跑。

霍莉认出来这是来自凯迪拉克公司62系列的敞篷车,曾是1959年阿美利卡繁荣的象征。

因为那个大屁股家族的女星有一辆同款,昨天还挂在热搜上被媒体大吹特吹。

“嘿,爱丽丝。”一个金发的健硕少年从车上下来,自然而然地拦住了她的肩膀,“走吧,我带你去教室。”

霍莉识趣地后退半步,收回了即将触碰到爱丽丝的手。

“我去,那是比利·布里格斯?!”安娜咋舌,“你堂姐怎么会认识他?”

“比利和爱丽丝是青梅竹马。”霍莉熟练地讲解着剧情,“他们两个小时候就认识了,爱丽丝搬到新约克后才失去了联系。”

比利·布里格斯,《黎明之恋》的男二,如图所示,是一个又帅又壮的富哥,一直暗恋着爱丽丝·李。

说实话,比利·布里格斯的性格和外表有着极大的反差。

他看起来是个校霸,但实际上既不欺负同学也不顶撞老师,还经常贡献布里格斯家的豪宅开party,风评非常正面。

比利很早就被加州州立大学的游泳队看中,来高中读书纯粹是为了和女主有更多相处的机会。

爱丽丝之所以没有和霍莉一起坐校车,就是因为今天早上比利来接她去海边兜了一圈风。

不过在这个天气兜风,霍莉也非常佩服两人的体质就是了。

“阿秋!”爱丽丝也应景地打了个喷嚏,再抬起头时,树林边的奇怪人影已经消失了。

“冷吗?”比利脱下外套,盖在了她的肩膀上。

“嗯,天气变化得太突然了。”

两人说说笑笑地走向了教学楼,爱丽丝还时不时地回头望向树林,似乎有什么心事。

他们熟视无睹地越过了霍莉和安娜。

安娜茫然地眨了眨眼:“你和你堂姐关系不好吗?”

“还可以吧。”霍莉心虚地摸了摸鼻子,“不过这也不能怪爱丽丝,因为现在还不到我们的part。”

三位主角只要一出场,所有人自定沦为背景板,并且智商下降30%,沦为只会“哇,那居然是x少”然后引出一段身份介绍的路人甲。

比如刚刚的安娜。

除非这个路人甲在三分钟之后即将死亡,否则“镜头”是不会对准她们的。

“你今天说话怎么怪怪的。”安娜晃晃脑袋,“我不管,今天下午你必须拉一个人进社团,不然以后咱们就没有免费的空调可以蹭了。”

距离秋季开学都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现在她上哪找落单的同学?

“知道了。”霍莉叹了口气,“走吧,我们快迟到了。”

玛丽苏文的主角只需要谈恋爱就好了,但是配角要考虑的就多了。

绩点、学分和教授推荐信,哪一样不要努力争取。

“哎,做配角真难。”

霍莉发出一声由衷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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