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客栈半条街去,廿三这才觉出额顶凉飕飕的——出来太急,忘戴帽子了。现下,纵使南边气序温和,可毕竟还是入了冬,尤其是这两日,从早到晚不见日头露个面,整日阴沉沉的,就连刮到脸上的风,都有种刀削面的感觉。
不过,这一吹风,廿三倒觉得脑子清醒了几分。方才,在客栈里,主仆三人思来想去,一筹莫展。尤其是彭大雄这个没耐心的,捂着脑门子就要冒火。
冒火能管用么?若是能将赵富贵烧出来,他廿三保准儿头一个点火!
“也真是奇了怪了,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消失得无影无踪,简直不可思议!”廿三喃喃自语,“想我当年,在山里顺着半只啃烂的野果子就能寻到猴洞里的果子酒,难不成如今还找不到个人!”
咦?他突然瞪大了双眼——我方才说什么了?我甚时候去过山里的猴洞?我我我,我怎地毫无印象?
他不由抱头苦想,却只觉得额头青筋突突直跳,脑中却空空如也。
信步溜达了一圈,廿三悻悻然地返回了客栈
对上彭大雄有如实质般的视线,他一缩脖颈,垂眸溜走。
可怜那客栈的墙面,又挨了一记猛捶!
若它有灵,必是鼻青脸肿,眼泪汪汪。
寿哦!
三人在定县待了足有三天,但凡是赵富贵可能曾经踏足过的地方,他们无一遗漏地捋了一遍。自然,就赵富贵那抠门,来定县能落脚的地方也是有限得很——常住的便宜客栈,路边的便宜食肆,最多在加上定县唯一的一家书铺子——赵富贵偶尔也会来这家书铺子转一转,算是同行之间的业务交流,顺便表现一下自己的敬业精神!
三天后,沈越想着既无进展,何必再浪费时间,便打算收拾收拾准备返回。
临走前,沈越去了一趟钱秀才家,将书局掌柜托他补给钱秀才的那套书送过去。
钱秀才是书局的熟客,先前因着赵富贵失踪一事,迟迟未能拿到预订的书。这次来定县,顺带脚地补送书籍,还得说几句客气话。
起先,当沈越主动提及要帮他补送给钱秀才的书时,书局掌柜都惊呆了。他晓得沈越的真实身份,委实不大敢拿这档子鸡毛蒜皮的小事麻烦公子爷。再说了,单单是送趟书那么简单么?耽误了这么久,万一那位钱秀才沉下脸说几句难听的话,哎呦喂,那可就是“触犯天颜”的大不敬啊?
书局掌柜期期艾艾,忸怩了好一阵儿,方憋出句话来:“公子爷,若是那钱秀才胆敢胡言乱语,您可千万别动怒。就只当,只当他。。。。。。他放了个。。。。。。罢!”他怎么也不敢在这位天之骄子前面说出那个很是不敬的字眼儿。然,他话将将出口,便立时意识到,自己这句话本身就是“大不敬”。若依着君前奏对,哪个臣子敢于君主面前说一句“只当他放了个屁”?嫌脑袋生得多不够砍么?
书局掌柜的老脸“刷”地白了。
钱秀才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儒,一生功名止步于“秀才”上。然,虽说功名不高,可钱家家境却不差,拥田百倾,是当地妥妥的财主人家。
老财主钱秀才生得斯文,保养得好,即便儿孙一大堆,可本人看上去却非老态龙钟,颇有几分闲散逸士的味道。
他束发成髻,簪一根油润锈红的木簪,着青衫,腰间松松挂着双蝠玉佩,暗喻“君子以玉比德”。出来见客时,也不忘手中握卷书,也不知是真喜欢读书还是摆摆样子。
原本,对于这套预定的书册迟迟未能送到,钱秀才是很有些怒气。可是,当与这位“沈先生”聊上几句后,他便换了脸色,怡怡愉愉,甚至眉飞色舞起来。
用过了两道茶,沈越起身告辞,钱秀才还很是舍不得,意犹未尽道:“天色已晚,沈小友何不住一晚呢?咱们也好秉烛夜谈!”
沈越偷眼望一望屋外,外面阳光明媚,正是日头直晒的时刻,不由抿嘴一哂,躬身叉手道:“不敢打扰钱公了!小生还要赶路,来日再来拜会钱公。”他略一弯腰,再抬起时,望着钱秀才微微一笑,“书局小厮出了岔子,耽误了钱公的兴致,还请钱公莫要怪罪。”
钱秀才见挽留不住他,便也不强求,只得惋惜道:“以往,老夫瞧着那孩子也还算机灵,怎么好端端地就不见了呢?不知他父母家人该如何挂念呀!也罢——”他转头向身后的长随吩咐道:“封二两银子,请沈先生带回去给那孩子的家人罢!”
廿三接过长随递过来的红包,致了谢。再抬头时,却见长随望着自己,表情怪怪的,似有未尽之意。
廿三一怔,试探着问道:“这位大哥,您可是有什么话。。。。。。”
“没有没有!”长随拼命摇头,看上去紧张极了。他甚至连句客套话都不说,掉头就往回跑,一边跑还一边偷扭回头,方一对上廿三的视线,就仿佛受到惊吓般,更加快速地逃跑了。
是的,是“逃跑”!那样子,仿佛廿三是恶人。
廿三眯起双眼,摸了摸鼻头——咦?什么情况?有名堂!
廿三原地转了三圈,看得沈越眼发晕。
“其中必有蹊跷!”廿三笃定地判断,“否则,那长随紧张个什么劲儿?”
一旁的彭大雄突然道:“那人瞅你的样子是不是跟见鬼似的?”
廿三一听这话,不高兴,反驳道:“哪有。。。。。。那么夸张?”好罢,就是那人脸色很不好,也没到见鬼的地步呀!
彭大雄摸摸下巴上的胡茬儿,若有所思道:“总不会是无缘无故地被你吓着?难不成——他认得你?”
这话甫一出口,廿三“嗖”地变了脸色,双眼瞪得溜溜圆,不可置信道:“真真真。。。。。。真的么?他他他他,他怎会认得我?”
“不认得你,怎会见着你跟见鬼似的?说不得,非但认得你,还很有可能干过对不起你的事儿!”彭大雄愈发笃定了。
沈越却摇头,“倘若真是认得,先前在客厅时,那人一直站在钱秀才身后,与廿三相对而立,也没见他有什么异样。怎地出来送红包时,才变了脸?”
彭大雄挠挠头——是哦!莫不是那长随眼神差得厉害,直到最后才看清楚廿三长啥样?只是,眼神差成这样,还能做钱秀才的贴身长随么?
尽管道理上不太通,可廿三却想不了那么许多。
许久以来,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真实身份而困惑。人皆有父母兄弟,而自己呢?纵白石庄里诸人对他都不错,可依然无法弥补自己内心的缺失。
天大地大,他不想稀里糊涂地过完后半辈子!
——心中似有火苗噗噗,廿三坚定地转过身。
钱宅大门紧闭。
廿三一怔,随即露出不屑的笑容。
不过两扇大门而已,还能难得到他?
虽则钱秀才家底不薄,可毕竟只是个财主,既不可能将家宅修得重重叠叠,也不可能雇上一大堆护院替他看守门户。
故而,没费多少时间,廿三便蹿墙跃瓦,顶着正午白晃晃的阳光,蹲着钱秀才家的屋顶上,视线四处扫荡,誓要将那长随挖出来。
很快,他便在钱秀才的书房里发现了那人。
书房窗户开着,正正露出书案前的两个人影。
一坐者,是钱秀才。
一立者,正是那位长随。
长随低垂着头,俯身正对着钱秀才嘀嘀咕咕说什么,面上的神情怪怪的。咦?难不成他真在与钱秀才说自己的坏话?
廿三提气,正待一口气跃过去,冷不防被肩上的手掌按住。
一抬头——公子爷!
“别拦我!我一定要去问个明白!”廿三用力扭着肩膀,可沈越的手爪跟铁钳般,紧紧扣住他的肩膀不放。
沈越瞅着掌下扭来扭去如蚯蚓似的廿三,皱眉道:“大白日的,上房跃瓦,你想被官府当贼么?”
廿三梗着脖颈,“我不吓唬他!我先偷听他们说什么!”
沈越更是不答应了,“你脚重,踩得瓦片叮当响,还不是得被发现?”说罢,手臂一伸,便将廿三夹在咯吱窝下,长提一气,“嗖”地便失了踪影。
廿三瘦小的身子被夹在臂弯中,别扭得要死。他挣扎了又挣扎,怎奈沈越力道强大,挣脱不了,只得乖乖认命。
不得不说,沈越的轻功的确胜过廿三不少,转眼便跃至书房顶上。借着飞翘的檐角,隐住了二人身影。
廿三嘟着嘴,一脸的不高兴——哼哼,前些日子去刘二子家,半夜上房揭瓦,不过是一不小心踩碎了半片瓦,公子爷竟鄙视他脚重?
廿三气得小脸黑红黑红的,深觉着受到了极大的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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