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意将傻小子收在身边做小厮,勿论是真心还是假意,起码,样子上要做得漂亮些。
小陈哥急匆匆地去寻傻小子,说“有天大的喜事”。甘营儿莫名其妙,正发愁怎么开口央求公子爷给自己瞅毛病——再不成,借点银钱也好啊——他自个儿去庄子外面寻个好郎中医病。却不妨这真是件“天大的喜事”,一时间,竟以为自己听岔了。
小陈哥见傻小子只闷不做声的德性,气得狠狠拍他一巴掌:“想什么呢?还不跟我去给公子爷认主磕头去?”
甘营儿仿佛欢喜地傻了,慢了半拍似的,“哦哦,可是我。。。。。。”
可是什么?哎呦喂,也不晓得公子爷瞧上了你哪点儿?瞧你这笨样儿!真是愁死人了”要说心里丁点儿不嫉妒,那绝对是高看了小陈哥。自来,他都是公子爷身边第一人,年岁又小,很得公子爷看重。现下,虽说公子爷的意思是将这小子拘在身边看牢他,然,多少还是刺激到了小陈哥,心里隐隐觉得,乍然多了这么个家伙,多少会分去公子爷的几分关注。
故而,当他一阵小跑将甘营儿拽到沈越面前时,嫌弃他慢吞吞地不赶紧跪下给公子爷认主磕头,却不料甘营儿还不大情愿——
“见过公子!公子于小人有救命之恩,无以回报,自该以身酬恩。只是,虽说小人往事尽忘,可或许还有能想起来的那一天。若是小人记得了父母亲人,还请公子放小人离开,以尽孝道。”
小陈哥当即将眼睛瞪得有如铜铃大,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如何说——
傻小子不识好歹,居然还提条件。然,他的话却字字在理,一点儿错也寻不出,竟无可反驳。
沈越听了,倒是面上不显异色。他上下打量了一番面前的黑瘦小子,见他低头微躬,双手垂在身侧,姿态极为恭敬,只是看不到脸上是何等神情。
这是他头一回听这小子开口,居然言辞间有几分斯文味道,与其外表一点儿也不搭调。
他心里升起几分兴趣,也不说话,只是握着扇柄,“笃笃笃”地慢慢敲着桌面。
甘营儿低垂着头,眼角余光却能看见坐在对面椅子上的公子爷的一双手。那手并不十分白皙,然,指节修长,指甲圆润透亮,委实是一双漂亮的手。虽说这双手很像是读书人的手,指腹虎口上却皆有薄茧。薄茧虽薄,于眼神犀利的甘营儿看来,却清晰分明。他不由心中一顿——这可不仅是双执笔的手,还是会使刀挥剑的手。
青玉色的扇柄光滑无暇,乍见之下,似乎不过是一把品相不赖的好折扇。然,在识货之人的眼中,这折扇却是价值不菲——且不论这丝茧棉纸与龙骨青竹的材料何其昂贵,单就扇柄那小小的几欲忽略的米粒大的标记“童制”,就暗示着这把出自制器名家童大师的折扇必是有钱也买不到的稀罕物。
甘营儿一时有些恍惚。他隐隐觉得,自己仿佛在哪里见过这样的标记,也是在扇子上,不过,却似乎不是折扇,而是仕女用的团扇。那团扇上,仿佛还画着小猫,肥嘟嘟的,躲在芭蕉叶下,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显得格外娇憨。
他想着想着,头又开始疼了。他咬牙忍着,心神却依然牵挂在那柄不知何时见过的团扇上——
他自是不晓得,此刻,这柄团扇正在遥远的南秦国王宫的冷宫里,被一只纤细白皙的柔夷执着,轻轻扇着风,飘向床榻上酣眠的小小婴孩儿。
小陈哥觉着屋子里气氛不大妙,却不敢开口。他悄悄瞪了一眼身旁依旧垂首的傻小子,深觉着此人委实是个棒槌,既没眼色还不会说话。可公子爷却不像是生气的样子,只是状若惫懒地斜靠在椅子上,将个折扇敲得跟木鱼似的。
他偷偷咽口唾沫,只觉得嗓子发紧。
“成,我允你日后可去寻父母亲人。”不知过了多久,沈越的声音突然响起,吓得没提防的小陈哥一哆嗦。
“不过——”沈越依旧在“笃笃笃”地敲着扇柄,这声音落在沉默的甘营儿耳中,竟有几分说不出的别扭。
“在此之前,我白石庄却是不养闲人的——也不要你签‘死契’,只是你总得拿出点本事来,方能有口饭吃。”沈越悠悠道。
“小人。。。。。。小人手脚还算勤快,扫洒劈柴的粗活不在话下。此外,小人还略通一点厨艺,偶尔也能在厨下打杂一二。”甘营儿一听无需签“死契”,便松了一口气。他心里的那件极要紧的事——固然现今已是想不起来——将来总有可能要去完成的,故而,他务必要有个自由身。
“这些活计,无需你也有人会做。看你的谈吐,可是识字的?”沈越可不打算将傻小子当个粗使仆役使唤。
“当是。。。。。。当是识几个字罢。。。。。。只是,不记得读过什么书了。。。。。。。”甘营儿回答道。
“既如此,你就跟着小陈一道罢!他做什么,你跟随他便是。”沈越望着小陈哥瞪得溜溜圆的眼睛,浅浅一笑,吓得小陈哥赶紧俯首。
“。。。。。。是。”甘营儿顿了一顿,拱手称是。
“你既忘了自己的名儿,那便重起一个罢!如何?”沈越觉得,既做了自己的小厮,就得有个正经的名字,总不能再“傻小子”“傻小子”地称呼。
“请公子赐名。”甘营儿亦做同想。
“今儿是七月二十三。你就叫‘廿三’好了。”沈越唇角的笑纹愈发深了。
小陈哥心里偷偷松了一口气——公子爷给起了个这么不经心的名儿,可见不咋当他回事儿的。甘营儿却是无所谓——反正也不过是个暂用的名儿,阿猫阿狗随便罢!
沈越令小陈哥拿出一张纸契,写了卖身为奴的契文,暂定五年,又令傻小子——啊不,现下得唤“廿三”了——签了名儿,按了指印。
甘营儿别别扭扭地跪下嗑了三个头,便算是认主。只是,沈越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有那么一瞬间,他自廿三眼中看到了一丝戾气,惊鸿一现。
他捏捏眉心,再抬眉时,便是见廿三两颊鼓鼓的,仿佛有些不大甘心的样子。于是,他问道:“你可是还有什么话?”
甘营儿点头道:“正是。小人想求公子一事。”
“嗯?”
“小人遗忘往事,总是不妥的。公子既救了小人一命,可否再施贵手,为小人医治这失魂之症?小人必当竭力为公子效命!”甘营儿说这话时,一点儿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哪里晓得,一旁的小陈哥简直以为他疯了——
须知,公子爷沈越可是有“杏林大国手”之称,请他医病,非千金不诊断。你个刚刚才卖身为奴的穷小子,就连身上的衣衫都是小陈哥赊的,居然敢开口央公子爷为自己治病?!再说了,你既已为奴,就该有奴仆的自知之明,如何竟敢与主家开条件?难不成,公子爷不医你,你就不为公子效命了么?
再看廿三,双眼直勾勾地望着公子爷,目光坚定,神情坚毅,仿佛公子爷不答应他就绝不放弃似的。
小陈哥气得险没跺脚,心道:“你以为自己长了张大饼脸呐?竟敢如此!”伸手就想将廿三揪出去。
岂料,公子爷上下一瞄廿三,一挑眉,点头道:“可以!反正你这失魂症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医好的,慢慢来罢!”
他“刷”地打开折扇,慢悠悠地晃着扇子,似笑非笑道:“若是公子我心情好,说不得能想出什么特别的法子,能快些医得你的病。若是。。。。。。”他诡异一笑,将扇子晃得“哗哗”直响,却不再出言了。
甘营儿只听了一半,却不闻后半句是什么,险没给郁闷死。他想:“什么叫‘心情好’?哎呦喂,要想巴结好这位公子,看来不大容易啊!”
他却不曾料到,此刻,沈越正在想——今晚,要不要让这小子再好生熬一碗鸡粥呢?务要比上次的更好吃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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