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知道的,人死不可复生,却又难免执念。
医院旁新开了一家火葬场,这是不吉祥的,所以总能听到那处被人唾骂,似乎一人一口唾沫便能淹了它。
可不同的是那店却不受影响,甚至还有越开越旺的势头,我看见了,那店近日还添了车。
我常听新闻部的同事提起那店,但大多还是带着骂的,说“那店主是个不道德的,在救生的地方附近设个死葬的地,医院竟也不恼,大概是背地里有了勾当。”
那时我就在旁边听,也不多言,只是觉得不对,谁都不对,同事不对,那店家也不对,可我也没什么可说的。
大概是被老天爷捉弄了,当天下午就摔折手进了医院,我心里那叫一个苦。
好在我是个闲不住的,几乎大多时间我都穿着石膏在医院里东走西走,和照顾我的小护士倒也熟络。
那个小护士是个色迷,就喜欢我这种风流倜傥的大帅哥,倒不是我自夸,她自己当我面说的。
难得有一天我没见到她,我倒是无聊了,东问西问倒是去了太平间,那小姑娘就站在那,旁边还站着个高男人,那小护士被迷得不行,估计又是个帅的。
“老板,尸体都在这了,辛苦啦~”那护士声音甜滋滋的。
被叫老板的人点点头,让她走了。估计是注意到了我,只是不在意,自顾自搬着躺在床上的尸体。
我就站在一旁,被忽视也不甚在意,只是疑惑难解,没拦住口便说了句:“收这么多尸体干嘛?”
那高个老板似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得慈眉善目,甚是惹眼,用着挑逗的目光看我,好一会儿才回答我说:“烧呗。”
倒也是,我才发现这问题多么愚蠢,好在我这人比较迟顿,对此也不甚在意,二话不说就帮着他把尸体搬到了一个车上。他走得倒是利索,连句再见也不说,摞下句谢谢就开车扬长而去。
第二天一早倒是惊喜,那老板是个好人,怜惜我昨天单手帮他搬东西,今天竟亲自为我送了大骨头汤。倒也不是新闻部里人嘴里那么的不堪,毕竟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光是这汤我都得把人归入好人那一栏。
我问他为什么不说再见,他说他是一个不喜欢道别的人,因为他知道我们会有下次相见,道别便显得多余了。
“那要是真的不见了呢?”我问。
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不会,如果没有机会再见,我会提前道别。”
我挺佩服他的,能将分离死别说得如同家常便饭。我一直认为人类是多愁善感的生物,尤其是在这个话题上,不然哪有那么多的思念和怀旧?
其实他的话我并不完全听懂,人又不是未卜先知的神仙,哪有那么多早知道?不过后来我想清了,那人做的是葬死人的生意,确实对生死这方面看得开,不道别,说不定是因为死了还能和他在店里见上一面。
新闻部的同事说这人是个不喜欢抛头露面的,我觉得这话不对,因为这人已经在我的病床前一连来了三天了。
嘴角跟抽了似的,天天挂着个笑,跟孔雀开屏似的,像个傻小子。
他也是个不老实的,喜欢亲自上手给我换药,乐于实践,在网上学的新菜第一个就喂我吃,难吃还不让我吐。
破天荒的,我出院那天他没来,倒也乐得清闲,点了外卖大吃一顿。只是那天起我便再也不见过他了,说不想是假的,他是个不可多得的挚友。
但他没说再见,我便也确信我们会有下次。后来我回到了工作的地方,我是记者部的,本职是一个小透明记者,是掀不起大风大浪的角色,但我与他们讲述了在医院的事后,他们却对我改了观,就连部长都谬赞我几句说我有前途,这番作为是为了让我接下一个烫手山芋——采访火葬场老板。
似乎没有什么好拒绝的,其一我是他们唯一所知近过他身且打过交道的人;其二我想见他,这就够了,我得确是最佳人选。
我去过那火葬场了,紧锁大门,四周静寂,似乎不迎生人。
我试着敲门,回应我的只有门铃声。寻人无果,我有了大胆的想法等待实施。
他的车一直停在医院太平间外,已经好几天没开动过了,我只是来碰碰运气,偷躲到了车厢里,将自己藏在箱子后面。
至于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只有他自己搬尸体,不允许其他人靠近这车,只是那几日他破例让自己帮了忙。
随后我又明了,似乎那火葬场也鲜少有人,他就从没听过那地传出过哭声,似乎只有死人躺在那而没有家属。
我是个心大的,迷迷糊糊看着老板将几十个尸体扛上了车,却还是在尸体旁睡着了。呃……可能是因为我不信鬼神吧,不然哪能睡得这般安稳,一下就睡到了黄昏。
我进到了火葬场,尸体都被搬走了,只剩了我孤伶伶一个。太阳光晒得我火热,可心里只觉分外清爽。
如我所料,并无家属,四周静悄悄的。身后的屋子冒着烟,虽说收的尸体多,但烟却少得奇怪,似乎那尸体不为了烧。
外边还是亮堂堂的,一进里屋便没了光,四周都是蜡烛,烛光被我带的风吹得摇曳,门自己关上了,而我也终于看清了,尸体大多安排在棺材里,只几个摞在一起。
我见到他了,老板穿着一身长袍却不显得做作,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他的前面躺着一具尸体,那人跟做法似的在尸体身上画着符文,嘴里念念有词。
这太震撼了,因为我见着那尸体活了过来,若无其事地坐在床边与老板交谈。可一会儿又睡下了,像又死了一样没了生气。
“不坐会儿?”老板看向我,合着是早就发现我了,也不知道说。
这是我少有的感到尴尬的经历,毕竟我这行为算得私闯民宅,只找了个蹩脚的理由试图唐突过去。
“Hello帅哥,可以采访一下您吗?”我笑得勉强,因为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肯定不舍得打我。
那人似乎是被我逗笑了,眉眼弯弯,眼里像是盛满了星河。“好。”
他朝我靠近,驻足在我身边,于是我就驮起我的职业素养,一本正经地问。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把火葬场开在医院旁?”
“收尸方便。”
“第二个问题,对于外界对您的舆论,您有什么看法?”
“死者都没说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好说的。”他说的极其无所谓,似乎一人占理。“问点别的吧,我只想回答你的问题,而不是社会的问题。”言外之意是,外人怎么说他都不在乎。
他靠我靠得太近,温热的气息吐在我耳边,把耳朵都烘红了,一股痒意涌上心头,想远离却被他一只大手拉住,气氛一时奇怪,我只能想办法扯别的话题。
“那么多尸体,怎么不烧?”我觉得他是个闲的,而且我确实没闻到什么烟味。
老板笑着看我,像要把我看穿。
“我只烧无名尸,那些还有念想的,问清了家人就不烧了,装在棺材里,等人给他们收尸。”
关于无名尸,这话是我从老一辈人口中听来的。所谓无名,指的是无牵无挂,而不是无名无姓。可无牵无挂的人太少了,他们大多是无后的老人或孤儿,倒也算是可怜人。
我问:“那你刚刚是在……”
“问灵。”他答得爽快。
所以刚刚那人并不是活了,只是被唤起,交代了后事,便又睡了回去。
我收起眼不再看他,只一转眼便望到了柜子上的东西,那是一张字画,上面肃然写着两个字。
“无明……”我情不自禁念了出来。
“我的名字。”他几乎是不带犹豫地应了我。
我是觉得奇怪的,明知无名尸的存在,却仍为自己取名为无明。
手上仍被拉着,他像只熊似的把我圈着。
“别靠我太近……”我的脸红了。
“为什么?”无明跟个笑面虎似的,我还不能打他。“谢风,为什么?”
“有点奇怪……”
“讨厌我?”
我呆愣着,后又摇了头。“不讨厌。”
我听到他笑了,很轻,我想抬头看看他,却又被按住了头,我感觉面上一热,一个吻落了下来。
“你在亲我?”我不可置信地问。
无明又亲了一次,我没躲,只是大脑停滞了一会儿,又问他:“喜欢我?”
“喜欢。”无明仔细打量着,比自己矮一个头,睫毛长长得,脸白里透红,在烛光下极外可爱。
我记得我是没谈过恋爱的,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种场景,但……似乎不太想拒绝,于是稀里糊涂就点了头。
采访没了,我知道今天的事说出去无明必定会迎受更多的谩骂,我要护着他。
我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回的家,但手上绕了另一只手,无明跟着我可谓是寸步不离。
一时有些恍惚,好像看到了前几日在医院的场景,又看到了那个嬉皮笑脸的无明。
一连好几日,我总在公司楼下望见他的身影,他知道自己风评不好,竟还知道戴个口罩和帽子,大多时候只见得他修长的身形。有时我下班晚了,他会无聊,接着便会挑逗公司楼下保安养的金毛,那手法总感觉似曾相识,直到我下楼,他又以同样的手法来摸我,我便笑着给了他一拳。
后来他问灵己经不避着我了,有时我还能站在旁边和尸体聊上几句,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又不会吃人。而且无明很少烧尸体,这些尸体都是死在了医院无人认领的,有的死于意外,但大多都是付不起钱死于停药的。
无明说,他这人生来就是与死人打交道的,很少会接触活人。大多情况下他也不愿见,只我是例外。
他说:“无明喜欢谢风。”
小透明记者也喜欢风云人物火葬场老板。
他总喜欢抱着我说这句话,肯定是因为没见过像我这般魅力大的活人,不然怎么会这么爱我。
我比他低,也没他那么壮,但他却总喜欢穿着我的衣服到处晃,当然也包括接我下班。
那只金毛叫大黄,在大黄眼里无明一定是一个坏人,让它分不清我和他,所以后来大黄就恼了。常常是远远看到无明就歪过头去不看他,用屁股对人,这时无明就会拿出路上买的肉包去哄它。
在我眼里,这人和狗都幼稚。
后来的一个寻常日子,我下班晚了,被稿件拖了时间。为什么是寻常日子?因为我早在楼上便见到了那逗狗的身影,那身影与昨日、前日的无明重合,脸上笑得放肆。
莫名的,望着他,我烦燥的情绪也渐渐抚平。
于是我下了楼,形单影只倚在楼道旁,静静望着他们。
秋日艳阳高照,却也驱散不了北方的寒气,叶子落了长长一条街,算是对秋的欢迎。
他终于发现了我,带着大黄跑向我,然后牵起我的手,走向长街。
破天荒的,他向大黄道了别。
我觉得奇怪,却又不知为何,只是握紧了他的手,生怕他放开。
第二天我没见到大黄,保安说他昨天被车碾死了。
我心里五味杂陈,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是在看到无明时迫切地想要拥抱,在他怀里暗自神伤。
“大黄死了。”我说。
“我知道。”他试图安慰我,一只大手盖在了我头发里。
我疑惑,“你怎么知道?”
“昨天看到了。”
我才明白为什么昨天奇怪,他不是一个会说道别的人,可昨天却反常地与大黄说了再见。
我忽然想起刚认识那会儿,他说道别的时候,便意味着再也不见。
再也不见……除了离开,便只有死亡。
他是和死人打交道的,能干这行的人应当也与常人是不同的。
我像是想明白了,只是差一个确定。“你能瞧见生死?”
那人默不作声,最后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
两个人就这么安静地走在街上,各怀心事,无明怕对方害怕自己,于是不安地握紧身旁人的手,却又怕惊扰到谢风,于是他握紧了那人的袖口。
沉默了很久的我开口:“无明,看看我什么时候死?”就当留个心理准备。
彼时我们已经走到了我家门口,我们对立站着,互相看着彼此的眼。
他像是妥协,用手蒙住我的眼,用尽所有勇气亲吻我,最后才颤颤巍巍地说:“我不敢看。
路上他的行为我都看在眼里,我们都是心细的人,尤其是在面对彼此。
我知道他是怕我嫌弄他了,因为他和常人不同,可……我怎么会嫌弃他呢?
于是我踮起脚尖,有些害羞地回吻他,看到了他红热的脸。
“傻瓜,我爱你。”我要证明这一点,用我紧握的手,用我微凉的唇,用我温柔的眼……这些都是应该给他的。
他曾说过要带我见见他的父母,于是三更半夜把熟睡的我吵醒,拉着我去了郊外,气得我发了一股闷火,但其实也就是狠狠揉了把他的脸。
他曾笑着问我:“什么房子无门无窗?
那个问题我想了许久也不曾答出来,却也没盼来他的答案,直到那日他带我停在了两座坟前。
他跪下,虔诚地拜了拜,嘴上却一句话不说。
那时我便明了,无门无窗的房,其实就是坟。
他定是伤心的,只是不哭,我默默在心里给他加了个“要强”的标签,然后跪在了他旁边,学着他的样子叩头,郑重地替他开了口:“叔叔阿姨,我会替你们照顾好无明的。”随后磕了个更响的头。
他在旁边看着我笑,将我拉起来拍去腿上的尘土,说了那天的第一句话:“你不用拜的。”
我立马答道:“不行,这可是丈母娘啊!”
他不再说话,头靠在我肩上许久不移开。我想,他这是受委屈了,于是学着他摸我的样子摸他的头。
“我不能没有你了。”他带着哭腔说,等着我回答。
我说:“我知道。”一直都知道,他需要我陪。
那一夜我们谁都没再说话,似乎融进了夜里,有人在漆黑下低声啜泣,靠着温热的臂弯,望着对方透亮的眼如星河灿烂,从此再移不开。
他喜欢挨着我睡觉,1米9的大高个缩成一团像只猫一样圈在我怀里,可能是因为安全感不够吧,我总要被他缠着亲这亲那,有时吵着我不让我睡觉,这么大人了还那么幼稚。
到那时我便要耐着性子来哄他,但大多数时候都是他还没睡,我先一步闭上了眼,这时我们便会角色互换,变成他将我钳制在怀。
我们度过了一个不一样的夜,因为那晚他先我一步睡着了,大抵是因为白日里缠看我讲故事和八卦多了,听得耳朵倦了,便早早上了床,还知道提前向我讨要亲亲。
我说他像个小孩子,像我同事的儿子一样,3岁的小孩每天都要家人哄着亲着。
他从不反驳我,估计也是承认自己是个粘人的。
那一晚是很冷的,我甚至能听到雪沉沉压在铁板上将其强硬压弯的声音,寒风萧瑟,只有躲在家里才能取得暖意。
于是我透过窗户,看到了空荡冷清的长街。
才晚上9点就这般,那这一夜那街估计都是孤独的。为什么是估计?因为万事没有一定,我就是那个被选中上街的打工人。
我叹息了,倒也怪我下班时忘了带回手稿,于是便认命地穿好了衣服,望了眼熟睡的无明,有点想把那人吵醒陪我一同前去。可吹了一阵风后,这想法便烟消云散了。我舍不得他冷。
路灯将我的身影拉了很长很长,暗黄的灯光照亮黑夜,这街上竟真如我想的那般冷清。
也许是还有别人的,只是眼里只有我自己,以及被雪淹没的长路。
我想我对雪恨不起来,只是以后应当不会再喜爱了。我被埋在了雪里,像小孩子躲猫猫般被藏了起来,可我并不开心。
我死了,死在那一个寒冷的夜里,在第二天的早晨被发现。
雪不是白的,是红的,我的身上有许多刀口,我觉得身体空落落的,肠子什么被尽数扯出,全身找不出好的地方,很痛,却哭不出来。
我觉得我是没错的,我只是听到巷子里有孩子在哭,才心慌地想去找那孩子,竟没发觉周围除了我并无其他人的脚印。
那巷子是个监控自区,并没有人,只有一台播放录音的手机。我便毫无防备地被人捅了一刀在背后,没有监控,也就意味着没人知道我死得有多冕。
一向习惯熬夜的我,竟意外地在一个大雪天睡得无比安稳,我大抵是真倦了,噪中嘶哑无力。呐喊已然变成奢望,眼皮似有千斤重,倒也难怪流不出泪。
透明人当习惯了,现在也算当上了名人,新闻上扑天盖地的信息都有关我,终于是盖过了医院旁开火葬场那事。
我以为那眼再也睁不开了,直到我躺在火葬场的床上,被人拉起了身子。
有人在喊我,于是无明映入眼帘。
他不再披着我的外套,而是穿着黑袍。
我知道他在问灵,以往是帮别人,却没想到现在是我了。
他哭了,可我只能干着急,我知道错在我。我没能遵守承诺,他生气也是应该的,却又无能为力。
他不说话,只是避着我的眼,埋头干着手上的活。
“别缝了,已经不疼了。”我说着,试图阻止他。
那伤过于狰狞了些,且也没有补的必要了。
好一会儿我才等来他的回应,他的声音淡淡的,却是带着哽咽,抬头露出了困倦的眼,一字一顿道:“我想你走得体面些。”
我笑着,合着是嫌弃我了,可明明脸上只有心疼。
“我带你见家人。”他想像对待普通逝者那样对我,却又忍不住心如刀绞,开口格外艰难。
该我沉默了,我听着,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没有家人了,这尸,你替我收吧。”
说起来倒也有缘,他父母双亡,而我是孤儿,两个无依无靠的人,曾在一段时间里相互依存。
收尸一般是家人做的,少有的人也会让朋友来做。无明不是朋友,在我这算家人。
他从未与我道过别,兴许是真的没有勇气,尧是他这种见惯了死的人也难以经受离别。
我错了,错在离开太早,死得太快,“对不起。”一出口,便被他温热的唇堵住了。
比那雪热得多,可我是没有温度的,问灵一结束,我连再见都没来得及出口。
不久前,那个被站在道德至高点人批评的火葬场也算是有了收尾,如他们所愿,火葬场关了,人人都在欢喜。
明明他们什么都没做,动动嘴皮却像是打了一场胜仗,觉得自己成了那大善的佛灵。他们普天同庆,他们皆大欢喜,没有人去追问为什么,大概是都觉得那老板知道了错。而真正大善的人从来不说,他能活在舆论里,走在风波中。
人人都在笑,唯他不同,一直在哭。他是如此特殊,或许这才是他不近生人的缘故。
我又醒了,觉得身上湿漉漉的,似乎还有点咸,像是被泪水浸泡过。
我觉得自己软乎乎的,转头看到了好大一只无明,正惊讶于他微红的眼,又发现了另一个不得了的事。
我变成了一个熊娃娃,嘴角还是向下的,显得我是一只愁眉苦脸的熊,
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无明将我的灵魂渡到了这熊身上,算不得活了。
有很多事都是后来我才知道的,比如闭店。
我是死过的人,知道遗憾留在嘴里有多痛,所以我其实并不很能理解他,大概和我有关吧,因为他没把我的尸体烧掉。
我连我父母都没见过,却先见了他父母,足足两次,都是在坟里。
他给我弄了个房子,没门也没窗,还立了个门牌在他父母的坟旁。
那门牌不高,他坐下抱着刚刚好,手里还握着碧绿的酒杯。
我就坐在另一个坟上,看清了他给我刻的字:吾夫,谢风。
兴许是这些日子太过操劳,他抱着我的墓碑睡了过去,我想下去找他,却又觉得不妥,毕竟他太久没合眼了,倒不如让他多睡会。
正这么想着,下一秒我就被一阵大风吹到了坟后的草里。
娃娃的身体摔了也不疼,我三两下就重新站了起来,当然感官也变得不敏感,有人逼近我也是无动于衷。
“附灵?原来还是死的。”那人道。
我抬头看,是一个老人,不是活的,是个灵魂。
我听无明说过,人死后灵魂是不能久留于世的,留下的叫怨灵,死了没人收尸,无人解憾,就这么固地自封,消磨了不知多少时间。所以无明的存在,本就为了这些个事。
“有人替你收了尸,帮你附了灵,却也是留不长的。”他说着。
这些我都知道,只是不明他说于我听是为何。
“没人给你收吗?”说完我才发现有些冒犯,于是低头抱歉,并且意识到自己说的都是度话。
“我死之后他们也都死光了,收个屁。”老人笑者,像是早己释怀,只知道盯着面前的熊娃娃,最后还是没能开口。
无明醒来时已经黎明,第一眼见到的便是我,因为我在帮他拍去身上的雪,并且试图钻进他怀里为他取暖。
我不喜欢冷,所以我不想他受寒。
他打落了沾在我身上的雪,坐起身来便打算走,只是我侧身一躲,引着他去了坟后,待他看到一地尸骨便懂了我的意思。
老人知道我是个无用的,兴许是待了许久,闷了才知找我聊了会心,目的应当是想让我帮他收尸。毕竟我是一个附灵,出现在这只可能是因为附近还有人,只是不愿开口,觉得还是算了,如今也能了了一桩愿。
无明近来更是不对劲,总是夜长梦多。
我被他抱紧在胸口的位置,听着他的心跳入睡,却又常被他的泪水打醒。
他在做恶梦,可我做不到像曾经那样将他圈入臂弯,我太无能了,也很难受。
无明大抵是活在了梦里,只是这一次醒后,他无厘头地看着我,眼里浸满了泪,我听到他微弱的声音。“对不起”。”
我们真是奇怪,明明错误的根源从不在自己身上,却又因着一些无由头的事感到抱歉,并且从不解释,因为那已经是无意义的了。
以前是我,现在是他,例是怪我开了这个头。
无明望着我不吱声,自己沉浸在了过往。
他曾经说过,他不敢看我的死亡时间。可没有什么不敢的,哪天胆子大了也就看清了。
他早就知道我要死了,且那个时间要在更早之前。
原本要被车碾死的人是我,而不是大黄。从始至终充满歉意的人都是他,是他私自让大黄替我先死,他以为自己救了我,并且自愿承担反噬。
但被改命途的人是我,他的决定让我多苟活了几日。报应不在他身上,反而害得我死得更惨,他不知这算什么,总之横竖都是死,他也掂量不清哪个更好,似乎都是坏的。他只是自责,自责自己的自作主张,又责自己的无能为力。
他做好了替我去死的准备,却偏偏天不邃人愿。
这些事他已决定好要烂在肚里,谁也不说,只有在自己想起时哭泣。
所以我最常呆的位置就是他的心口,去哪都带着,什么都想让我看。
可我越来越累,一下便明白是自己时日无多了。
他带我去了很多地方,只是我都无心欣赏,因为每到一个地我便能偶遇新的怨灵,他们会拉着我说很多东西,可我太累了,许多时候都是不愿答的。
只有今日清晨我是笑着的,因为我发现自己似乎格外有劲。正庆幸着却也明白了一点,我这是回光返照了,估摸再一会儿,我便走了。
于是我费力爬上了桌前,他就这么静悄悄坐在窗边,这次也是我唯一一次没待在他心口。
我不知他在看什么,因为我够不到窗,所以我只能盯着墙角看,问他:“你怎么了?”
他不说话,只是将我放在了窗边,下巴靠在我脑袋上,把我整只熊都抱住。
他在看长街,看雪,估计是想到了什么,又把我的眼捂住了。
我问他:“不做你的生意了吗?”
“那生意不赚钱。”他像是许久不曾开口,声音有些变化,哑了。
我知他不开心,小声叨叨着:“可那么多人有憾……”
他定是没听见的,安静地看着窗,于是我也学着他的样子安静,眼睛在他手里打转。
无明听到了,只是他不说。他当然知道这世上安稳的魂少之又少,可现在他的憾还抱在怀里。
那些有憾的人在他开店前就已是数不清,他帮的人太少了,倒不如让他们随波逐流,遗憾才是人生常态。
他本身就是个无牵无挂的人,叫无明倒也不稀奇了,他的名字本就取自“无名”二字,刻意为之。早在他为自己改名时他便明白,自己死后就是一具无名尸。
没人能改变,因为能改变这事的人先他一步死了。
我们就这样招惹对方,过了一段愉快的日子,最后不得善终。
原本我也应是一具无名尸的,却偏偏有人上赶着成为我的憾,于是我缓缓开口:“无明,”谢谢你替我收尸。”如若不然,我也将是孤魂野鬼,
他舍不得移开覆在我脸上的手,所以我怎么扒也没用,他不愿意让我看他的脸。
我察觉头顶凉凉的,顿时便明了原因,这个人又在哭了。
恍惚了一会儿,我有些想哭,但哭不出来。算了,就这样走吧。
我又看到了雪,和我曾经躺着的样子别无两样,既不恨,也厌不起来了。
那人终于舍得说话了,再差一点就听不见了。
“再见。”
我不开心,但终于是听到这句属于我的再见。
他曾经的话回荡在了耳边。“我若是道了别,便是再也不见。”
那便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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