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人的一生似乎总在和自己的童年作战,此消彼长,你若不赢,便是惨败。

夏雨晴的童年其实乏善可陈。她出生的村子建在山坳坳里的一片小平地上,只有数十余户人家,离省城是遥远的距离,离得最近的是同样伫立在崇山峻岭里的县城。从县城到村里其实也不过几十里地,但道路蜿蜒,要翻越重重大山,如果自驾的话一两个小时,但稍一不慎错过了岔路便不知要在山里转多久。

村里的生活平静无波,只有小孩和老人,几个童年的小伙伴最大的娱乐不过是打个鸟掏个蛋。她家里略有不同,从小阿婆只喜欢同她讲一件事:“你要好好读书,将来上大学,去大城市找份体面的工作。”

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大部分时间只有她和阿婆。家里的小破屋子建在起伏的小坡上,深长幽暗,客堂里总有隐隐凉风穿过。阿婆闲下来最喜欢坐在饭桌前,一只胳膊支着脑袋,无焦点地望向窗外莽莽群山,然后轻轻叹一口气。阿婆还常常讲起她年轻时候的事:“那时候我也比你大不了多少,高中刚刚毕业,和小姐妹一起去省城玩。第一次出远门,真是眼花缭乱呐,后来遇到一对夫妻,说带我们去上海打工,我们就跟他们上了火车……”

这个故事她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遍,多少细节都耳熟能详,从火车上一路的风景,到她们几次出逃的经历,到后来怎么来了这个小山村,又到最后人贩子怎么事发被枪毙。说到人贩子被正法,阿婆要停上一停,出一会儿神,然后说:“我家里人也找了我很久。如果不是有了你阿爸,我想我是会回家去的。”

在阿婆那个年代,村里还盛行找童养媳的风气,像她家这样去别处买媳妇的还是少见,可见得她家里有多穷。人穷被人欺,连小孩子也不放过。隔壁村长家的小霸王刘宇鹏就隔三岔五来折磨她,往她书包里塞死鸟,在她课桌里藏一条蛇;她回家的路上,刘宇鹏伙同一群小孩拦住她,嘲笑她:“你家啥时候发卖你啊?要不卖给我家吧,我家缺个刷猪圈的,哈哈哈哈哈。”

小孩子的无知有时候很残忍,只是她并不惧怕,大部分时候她就绕过刘宇鹏默默走开。她的学习成绩在同村的小孩里一直一枝独秀,她在心底深深坚信,有朝一日,她会去县城里读中学,然后去大城市读大学,远远离开这里,摆脱所有束缚,让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追不上她。

后来她如愿上了县里的初中,接着又以优异成绩考上县第一高中。高中时候,同年龄的小孩先后辍学去打工了,只有她和刘宇鹏还在读书。后来她不出意外考上大学,是阿婆耗尽一辈子积蓄把她送进了大学校门。

大学一年级开学后的九月,阿婆还给她寄了邮包给她庆生,怕她吃不惯北方菜,寄了几瓶她亲手做的酱菜;又怕北方天气太冷,给她做了一件棉衣。令她惊奇的是,阿婆的邮包里还夹带了一封刘宇鹏的信。其实也算不上什么信,只能算一张字条,上面用他那一□□爬字写:“我找到工作了,来省城,我请你吃蛋糕。”

刘宇鹏后来在省城读了个职高,在一家酒店找到个糕点师的职位。纸条下面还夹着他的照片,染黄了头发歪戴着帽子,大大咧咧站在酒店门口,笑得趾高气昂。

舒颖不知怎么发现了她的邮包,好奇地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翻出来,一边翻一边笑:“这是什么?酱菜?怎么这么臭?这么难看的衣服,能穿吗?……哟,还有小雨晴男朋友的照片呢,哈哈哈,穿的这是乡村Hip Hop风吗?土里土气的,和你倒是很相配……”

她尴尬地红了脸。在那一刻,很奇怪,她恨的不是舒颖,而是刘宇鹏,为什么他要捎带这张照片来引人误会?她明明已经把儿时那群讨厌鬼都甩在身后,他为什么偏要出现?那时候她太专注于迎合新生活,已经竭尽所能。

后来有一天她们去校刊编辑部,夏默把两张传单分给她和舒颖。

他对舒颖说:“校刊要搞一个专栏,叫‘此情此景’,想让大家写写自己的经历和见闻,我记得你去过的地方似乎很多,要不要试试投个稿?” 他回头看见她,也对她笑:“夏雨晴,也欢迎你来投稿。”

所以说,传单是给舒颖的,只因为她也在,而他向来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所以顺手给了她一张。她有什么见闻可以写?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她去过的地方全在校园之内,而在来帝都之前,她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县城。

即使是见多识广如舒颖,为了投稿也伤透了脑筋,甚至泡了几晚从来不去的图书馆,写写删删,写了几天都没什么头绪,本来都要放弃了,那一天回到寝室,却发现夏雨晴一个人鬼鬼祟祟躲在自己床帘里面,看见她回来只从床帘里露了个脑袋,手里慌慌张张地把什么藏在枕头底下。

趁夏雨晴不在的时候,她去她枕头底下翻了翻,翻出一个小日记本来,本子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好几页,她原本以为是什么少女心事,看了看开头,发现写的却是一篇散文:

“B大校园里有一座古老的图书馆,图书馆背后有一片银杏林。秋风乍起时,如果你恰好走进树林,会听到树叶迎着阳光欢唱。如果那时候恰好又是下午,而你又恰好走到银杏林的中央,你会看到不知谁在树杈上架了一座鸟窝,而阳光正好落在鸟窝的屋顶上……”

那篇文章其实讲一个有点俗套的爱情故事,女孩捡到一只伤了翅膀的鸽子,好心替鸽子治伤,想给鸽子找个安身之处,所以壮起胆子求擅长做模型的学长做了一个鸟窝。学长脾气不大好,平时又沉默寡言,虽然答应了,但把鸟窝放在女生够不到的树杈上。女生求学长去给鸟喂食,学长不肯,总算禁不住女生的死磨硬泡,还在树旁架了道藤梯。女生每天爬着藤梯给鸽子喂米,没多久鸽子康复,还带了女朋友回来住,繁衍了新一代。

至于后来,学长毕业,远走他乡,渐渐没了音讯。鸽子繁衍了几代,大概也找到了新家,渐渐不来了,只有女生继续在学校读书,毕业,又读博士,后来甚至在学校做了老师。有一年秋天刮了一场大风。风停后,女生带着女儿去银杏林散步,发现鸟窝被大风刮落到地上。女儿趴着藤梯把鸟窝放回树上,爬了一半才惊奇地喊:“妈妈,鸟窝里有刻字哦。”她过去一看,发现真的是。尽管年深日久了,从鸟窝的门口向里看,还能看见鸟窝的天花板上刻着三个字:“喜欢你。”

舒颖看完在心里冷哼。那片银杏林是学校著名的情人树林,一到晚上伸手不见五指,学生中流传着许多类似“圣诞夜灵异事件”的都市传奇,没想到还有这样一出感天动地的青春剧。可她再一想,又回味出些不对来。什么银杏林,破鸟窝,不是正好契合“此情此景”这个命题?

正好这时候夏雨晴从外面回来,她不可置信地抬头问:“怎么?你也想投稿?”

夏雨晴走过来,伸手想要抢回日记本,低着头,小声说:“没有,我就随便写写。”

舒颖一扬手,不让夏雨晴抢到,在心里“嗤”了一声,想说她才不信,回头又瞄了几眼日记本上的文章,转念一想,计上心来:“正好,夏默向我约稿,我没时间写。既然你不过随便写写,那就把这篇稿子给我吧,我拿去给夏默交差。”

看得出来夏雨晴在犹豫,舒颖嗤之以鼻:“反正也不会投中,我拿去充个数而已,你还舍不得啊?”

夏雨晴确实犹豫,并非舍不得,其实有那么些胆怯。这样的题材太平凡了吧?如果夏默不喜欢怎么办?他会不会觉得很俗气?会不会笑话她不自量力?那样的话她岂不是很丢脸?

后来文章以舒颖的名义交给了夏默,她默许了。舒颖把稿子输入进电脑,打印了一份,拿去给夏默看。交稿子那天她甚至还在场,那情景也记得清清楚楚。周六的下午,编辑部办公室里没有旁人,玻璃窗反射的阳光有一点刺眼。舒颖在一边百无聊赖地刷着手机,而她假装不在意地翻一本杂志,眼角的余光却不时关注坐在那里看稿的夏默。他低眉敛目,神色专注,把手里的稿子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又返回开头重新看,逐字逐句,看得那样仔细,让她的呼吸都禁不住停止下来。

那一定是她生命里最漫长的十分钟,慵懒的下午一片寂静,温暖的阳光盘旋在他的头顶。等他终于抬起头来,他看了看她又看一眼舒颖,目光里似有迟疑,停顿片刻,最后朝舒颖微笑,赞许地说:“真没想到,你的文笔还挺细腻。”

文章最后在校刊上刊登出来,署的是舒颖的名字。她并没觉得不公,反而十分高兴,沾沾自喜了很长时间。夏默亲自给舒颖送了一份校刊,当然也有她的一份。那份校刊她还珍藏了许多年,也记得夏默那时候赞许的目光。那目光因她而有,虽然并没有投向她。

正如她在那篇文章的结尾写的:能够相爱固然很好,但如果不能,那就仅仅喜欢吧。仅仅喜欢,在你知道和不知道的时候,静悄悄地独自喜欢,并且想到这份喜欢时能偶尔感到快乐,对我来说那也就足够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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