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将暗未暗的一刻是个很有趣的节点,白天的浮华、躁动和夜晚的孤独、寂寞在这个时间点上相遇,消弭了边界,人们总爱在黄昏来临时多愁善感,或许有一定的道理。
冷沦靳开了窗,冬夜的晚风灌进来,觉得还是刺骨多于浪漫。从上往下看,监察的宪兵队已经撤了,风一阵来风一阵去,什么也没留下。
他左手边是一张躺椅,扶手上饰有蔷薇的印刻,手搭上去,能感受到每一道刀工雕镂的印痕,雷伯恩书房也有一张相仿的躺椅,区别在于那张是真藤的,这张是黄花梨的,除此之外,窗台上还有一盆能以假乱真的假花,不知道是怕养死真的还是纯粹懒得换,至少在冷沦靳待的那一个月里,这只吸血鬼没换过。
冷沦靳拨了拨窗台上的吊兰,它在风里瑟瑟发抖,细长的叶子颤巍巍地,还挺像不让人亲近的雷伯恩。
肖故跟他处了大半年,有次开玩笑,明确点出他在感情上不是纤细多情的人,冷沦靳自己有数,一般人对他最坦率、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冷”,跟他的姓非常搭,但面对雷伯恩,这种感情从一开始就起了无知无觉的变化,他好像一夕之间变成了敏锐直觉的人,很多事在没有口头表示时,身体已经朝着自觉正确的方向迈进,而且动作迅猛,不给对方一点退缩的机会。
雷伯恩……
雷伯恩是个**型意义的“正统血族”,身份尊贵,虽然成天花蝴蝶一样撩撩这个、扑扑那个,说出口的情话腻得要拉丝,对外总给人一种跟谁都十分合得来的“宜人性”,但与之矛盾地,他身上又自带一种楚河汉界的疏离感,像垂天的流云,只有自己清楚瞬息变幻的轮廓,有时近在眼前,却遥远得有种非人感,接近他的人在泛泛之谈中最大的收获是自知之明,除非遇到太不要脸的,譬如费尔德,那另当别论。
解决这样一只黏虫,无疑要耗费巨大的心力。
冷沦靳把一个小瓶提到与两眼平行的位置。
这是他在尤里被打了镇定后扎破她的指尖取来的,他暗示里德把血样拿到黑市查验,得到的结果跟设想中的分毫不差。
尤里手腕上的疤,那道花朵形状的疤,不是别的,是用来掩盖血印的面纱……
这是故事的第二个版本,也是雷伯恩最想让他看见的一个版本。
冷沦靳闭起眼,拇指一遍遍摩挲过手心里血样的盖子。
从气象如一的“伊甸园时代”,到风**雪的尘世日子,一个男人免不了要走上爱一个人这条路——冷沦靳常似寒冬,也不能幸免。
情绪起伏的夜里,霜花如刻,已经很晚了,雷伯恩熄了灯,站在落地窗前,循着记忆的锚点架起了小提琴,听任乐音缓缓流下。
他有段时间没碰过乐器了,上手的时候生分了很多,但有个人说过,他很有音乐天赋,学东西很快,于是不消十分钟,雷伯恩又找回了久违的乐感,半小时才过,已经能跟着乐谱灵活拉练,并且背得大差不差了。
良久,雷伯恩对埋在黑暗里的人说:“这首曲子给你听真是糟蹋了。”
背后传来两声低笑。
“为什么?威尔德说过,你很有音乐天赋,为什么要吝啬于施展自己的才华?”
“劳驾听清楚,不是我吝啬才华,是我吝啬于你。”
来人故作叹息:“可是宝贝儿,你已经向我展露很多了,没办法收回去了。”
“尤里的血印是你种下的,你不加管制让她发疯,这结局满意吗?”
阿尔文用拐杖点点地板,笑得薄凉似水:“别这么说,我只是想看冷沦靳会怎么对你,怎么对一个把卧底安在他身边的……心上人。”
阴骘的话语犹在耳畔,雷伯恩在梦里蹙紧眉头,这一夜他心底惴惴,睡得不好,半梦半醒间,感觉身上压了个人,正一边摸他的脸一边剥他的衣服。
雷伯恩手比眼快,一把掀翻这个大逆不道的混账,附赠了两个灰脚印——他今晚乏得厉害,直接躺沙发上迷糊过去,连皮鞋都没脱,倒是方便。
“想当色狼也出去打听打听,我的床是谁都能上的?”雷伯恩语气很冷,“实在不行,问问你的同伙,他跟了我这么久,知道我休息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打扰。”
费尔德头撞在木柜上,狠狠发出“咚”的一声,摸黑爬起来的时候,有条胳膊好心搀了他一把。
艾萨克要笑不笑的声音在深夜里响起:“首领,人家只不过想一亲芳泽,都给别人亲过了,给他匀一个,不过分吧?”
雷伯恩冷笑一声,解了费尔德扒过的领口,“哗啦”撕烂了那块面料,甩到他面前。
“亲吧,亲出朵花儿来,我赏你一个巴掌。”
艾萨克看热闹不嫌事大:“可以啊,双倍福利,这买卖稳赚不赔,兄弟,你觉得呢?”
费尔德捡起那片面料,声音古怪异常:“你让冷沦靳亲你、碰你、抱你,却不让我碰、不让别人碰,他凭什么有这种特权?”
月光八卦地从窗口爬进来,打在雷伯恩脚边,从这个角度,再加上吸血鬼良好的夜视能力,他能清楚看见费尔德扭曲的五官。
费尔德从心底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你做事不是总留一线吗,为什么你对冷沦靳没有,你不肯施予我的东西,却白白给他,凭什么?凭什么雷伯恩?!他分明居心不净!”
“他居心不净,你就白壁无瑕了?”
月影下,费尔德的脸惨白非常,像涂了一层白粉:“我知道你要权衡利弊,要审时度势,要杀伐决断,还要头脑清明,不能动不动方寸大乱,我不是个正派人,我能把你带走藏起来,冷沦靳能吗?他靠壮大诡谲那个收容所,积攒了几卡车好名声,我敢为了你跟血统区所有老不死的斗,他敢吗?偌大一个组织,一人一口唾沫星子能把他淹死!”
雷伯恩:“所以呢,你的结论是?”
“我不一样,我只要你,我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一直注视着你,我挖空心思,十面埋伏,只是为了框住一个你……”
有时候,我甚至想把你的猫掐死,把你的鸟嘴巴掰下来,再把你的花、你的藤椅、你的书和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起扔了,看我,只看我!
“首领,你是什么顶级吸渣体质?”艾萨克大为感慨,手搭在费尔德肩膀上,“什么时候魂穿的Mona Lisa?这么招人,给我亲一口成吗?”
费尔德眼如刀锋,艾萨克话音一转:“开个玩笑,快点儿把我前任首领兼你的心肝宝贝儿打包带走,省得时间长了出乱子。”
雷伯恩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一幅画,不但能被人框来框去,还能说带走就带走。
艾萨克的毒蜥蜴对他喷出毒汁的刹那,雷伯恩闪到二人背后,一抓他们肩膀:“等不及了,要为败局力挽狂澜了?”
艾萨克猛一扭头:“老大,你坑蒙拐骗我的账我可是从秋后一直记着呢,我也欠你几笔,今晚一起算算怎么样?”
费尔德五指作爪,在重重虚影中抓住雷伯恩一只袖口,雷伯恩忙着应付步步紧逼的艾萨克,勾过一支酒杯甩在桌上,把碎得只剩个把儿的部分甩向费尔德碰他的那只手。
血腥味弥漫。
艾萨克:“伤着手了没?”
费尔德咬牙:“不要紧。”
“要紧,”艾萨克避过雷伯恩扫过来的攻击波,百忙中回了一句,“你家宝贝儿怕血,别让他看见,他发疯比尤里吓人多了……”
尾音还没掉地,声音的主人已经被重重地形波逼退到墙角,不得已弹落到书架上,没有玻璃窗阻隔的书稀里哗啦掉了一地,绿鬣蜥后腿灵活一蹬,蹦到雷伯恩手边的花瓶上,长舌伸出,卷向雷伯恩手腕。
雷伯恩用玻璃碎片扎穿了它的舌根,森然道:“搞趁虚而入也找个靠谱点儿的来,凭你们两个也想收拾我?趁我还没发火前,滚。”
“我还想手下留情,看来不好办。”艾萨克对费尔德说,“雷伯恩先生想要咱们俩的命,你还要怜香惜玉吗?”
费尔德没吱声。
艾萨克抬头望了眼窗外:“啊,今天是十二,又快到月圆之夜了,不然我们也不敢来找你啊,公爵大人。”
雷伯恩身形一顿,一道黑影从右侧袭来,手刀狠厉,直取咽喉,雷伯恩侧头闪避,发丝擦着费尔德指缝丝滑溜走,右膝狠狠顶向他下腹,费尔德提腿格挡,晃然变招,一记勾拳击向雷伯恩肋部,趁雷伯恩跃起闪避,在空中拽住他的衣领,铁臂犹如铜铸,一个过肩摔将人砸向地面——
雷伯恩在半空扭转身体,腰部一扭,单手撑地,双腿并拢旋飞,如剪刀般绞住费尔德脖子,借势一翻,将人猛掼在地上!
艾萨克身为帮凶,乐得看美人儿被占便宜,结果美人儿十分泼辣,百般不从,某个人来硬的也被连人带针踹飞到了角落。
“用黑市的东西也不行?抵抗意志这么强烈,我记得你是不熟悉黑市的……”艾萨克慢条斯理地说,预备帮这迟迟舍不得下手的倒霉蛋一把。
这时,房门“哐当”一声,被人从外面暴力踹开,一柄幽黑的枪口流光一闪,泛着冷冷的杀意。
冷沦靳:“你敢动他一下,我让你今天碎在这儿。”
有位伟人可能说过,理智也是一种激情,与别样的激情别无二致,同样极端而盲目。一堆火熄灭了,另一堆又死灰复燃,火是一样的,只不过换了燃料而已。
某种“机缘巧合”下,冷沦靳为了救雷伯恩,把自己本来没什么大问题的伤口给挣裂了。
刚躺下时,冷沦靳胸口也有一把火,烧得他肝胆俱裂,难以入眠,这火的根源在他隔壁,他每天看得见、摸得着,偶尔也能作死似地从火上一跨,火烧火燎的热度烧出他飙升的肾上腺素,带着永无的宁静,冷沦靳陷入了第一重睡眠。
酒店隔音不错,究其根本怕是因为贵,艾萨克和费尔德此行只在掳人,并不愿把动静搞大,雷伯恩也想快速解决他们,在彼此有意克制下,冷沦靳一时没能听见打斗声,等更深一重的睡眠来敲门时,紧随其后的是一阵类似翻书倒柜的哗啦声,冷沦靳眉心一动,更响、更重的肉搏声隐隐透过来,他倏地睁开了眼——
关键时刻,冷沦靳一枪爆了灯,把酒店上上下下给打醒了,这显然超出了艾萨克与费尔德的计划,情形不妙,傻子也知道以少胜多希望渺茫,回了几招后,两人翻窗逃离。
雷伯恩浑身上下没受一点儿伤,倒是冷沦靳见了血,莫奈重新给他拆纱布、上药、包扎,等他再躺下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
鸡飞狗跳后,人的精神一旦松懈下来,神思游走,极易陷入想天想地的状态。
冷沦靳和伤睡着时,做了个冗杂的梦,梦里他又回到了过去,那时他已没了上到七楼的限制,午后阳光正好,穿过飘窗洒在吊椅里的人身上,照得他整个人暖洋洋地,雷伯恩毫无戒心,逗猫耍鸟的一幕那么自然和谐地闯进了冷沦靳视野。
是了,雷伯恩除了有只通体雪白的猫,还有只聒噪的金刚鹦鹉,听肖故说,这玩意儿的模仿和表演能力都很非凡,长得跟个鸡毛掸子似地,头脑却十分发达,善于讨人欢心。
此外,雷伯恩好像很喜欢阳光,冷沦靳观察过他白天跟日光待在一起和晚上跟月光住在一块的不同状态,发现他的气质会随之产生玄之又玄的变化,而他最喜欢日光,紫色的桃花眼微微眯起来,跟怀里打盹的猫如出一辙。
青天白日下,雷伯恩是行走的香精、荷尔蒙,夜晚来临之际,他又变成了忧郁的小王子,会站在窗前,拉一会儿小提琴或读两首诗歌。
冷沦靳撞见过几次,有一首诗记忆格外深刻,出自泰戈尔的《飞鸟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是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快到结尾时,朗诵人“啪”地一合书,笑盈盈地回头问:“听了这么久,我读的怎么样?”
作为“不速之客”,冷沦靳既不拘谨也不害臊:“你的伦敦腔发音很标准。”
“这么高的评价?我受宠若惊。”
“不用谢,劳驾下次给我的食物里不要放芥末。”
回答冷沦靳的是一阵被风吹过的笑声,梦里的雷伯恩眼角都要笑出泪花,稍一回想,都叫人心浮气躁。
下一秒,温馨的画面随着梦的万花筒一转,光怪陆离的景象追着一趟列车,在三百六十度折叠变形中呼啸着驶向远方,地下长出一跟金线,随车头方向一路延伸,冷沦靳心念一动,无因无由地从走变成了跑……跑到了一片美丽的花海。
成片的桔梗花迎风晃头,冷沦靳差点以为又回到了蒙城,夏末秋初,冷沦靳归家时常路过一家人,门口建着一个花圃,里面就种着成片的桔梗。
金线到此止住,冷沦靳却觉得这线头是个火种,某一时某一刻,会成片炸出地底的污泥。
冥冥中,有一股神秘的吸力引诱着冷沦靳往前走。
冷沦靳拨开交错的绿叶和花蕊,在花海尽头,隔着天人之距,遥遥望见了那个真相。
那是一块样式简单的墓碑,碑身坚固实用,久经风雨而未缺边少角,碑面上只刻着三个字。
涂钦喻。
“我可不是什么‘公爵大人’,我叫涂钦南,随母姓,你去查,我们涂钦家祖上三代有名,要钱有钱、有权有权、要人脉有人脉,不打半点儿诳语……”
快翻烂了的涂钦家族史上查无“涂钦喻”此人,血谱上雷伯恩的母亲名叫“兰莎”,死因模糊,这两个身份不一的人……背后用的会是同一张脸?如果不是,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必然联系?
再后来的画面,冷沦靳记不太清了,有生以来,他难得会因为记挂着某个人而陷入一个不愿醒来的梦,花香馥郁而飘溢,缠缠绵绵丝丝柔柔,一瓣一瓣儿往鼻腔里卷。
朦胧中,冷沦靳感觉右脸被什么柔软的东西碰了碰,好像一捧棉花被团进了心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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