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掏出钥匙开门,屋里还是她走之前的样子,沙发上叠着一条毯子,茶几上放着半杯凉透的水。她站在玄关,没有换鞋,就那么站着。
然后她走进母亲的卧室,拉开衣柜,开始收拾。
衣服不多。衣柜最底层压着一个旧铁皮盒子,生锈了,落了一层薄灰。她蹲下去把它抱出来,打开。
里面是一沓定期存单,还有一个信封。
存单的日期从她一岁那年开始,每年一笔,五万整。一岁,五万。两岁,五万。一直到十八岁。整整十八笔,连本带息,不算多,但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她把存单翻过来,背面有母亲的笔迹,很小的字,写在角落里:
“南南,妈能给你的就这些了。”
她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把存单放下,拿起信封。信封很旧,边角发毛,上面写着“给南南”。她拆开。里面是一张折叠的信纸,薄薄的,写得整整齐齐。
“南南:
妈妈不知道这封信你什么时候会看到。可能是很久以后,也可能很快。
你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懂事到妈妈有时候会心疼。别人家的小孩要抱要哄要闹,你不。你坐在旁边看着我,眼睛里什么都没有,但妈妈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姥姥那边,妈妈已经很久没联系了。当初生你的时候,他们就不同意。后来断了,也没什么好说的。那是妈妈的选择,跟你没关系。你长大了不要觉得亏欠,妈妈养你是心甘情愿的。
存单你拿着。从你一岁开始,妈妈每年存一点。本来想等你结婚的时候给你的,现在想想,不一定要等到那时候。你哪天想做什么了,就去做,不用为钱发愁。
妈妈这辈子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事。
就你一件。
永远爱你的,温霓翎。”
温南把信纸折好,放回信封。她坐在母亲房间的地板上,靠着床边,信封放在膝盖上。窗外,翠栖苑的梧桐叶被风吹得沙沙响,她抬头看了一眼,天已经暗了。客厅里的灯没开,整个屋子都是暗的。
她没有哭。
她把存单和信封收进书包最里层,站起来,走出母亲的房间,把门带上了。
晚上,门铃响了。
温南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没动。
门外安静了一会儿,然后是塑料袋挂在门把手上的窸窣声,接着是下楼的声音,一步一顿,踩得很轻,像怕吵醒谁。
她等那个声音彻底消失了,才去开门。
门把手上挂着一只保温袋,里面是一盒排骨粥,还温着。袋子上贴了一张便利贴,字歪歪扭扭:
“不烫了。趁热。——你永远的朋友”
温南站在门口,手里拎着那袋粥,站了很久。
楼道里的声控灯灭了。她退回屋里,把粥放在桌上,没有吃。
手机在书包里震。
她拿出来。
夏悠悠:【南南,你还好吗?】隔了两分钟,又一条:【粥我放门口了。你不开门也没事。你什么时候想说话了,我都在。】
再往上,是陆星野的。
未接来电,十一个。
消息停在昨天晚上:
【我都知道了。】
温南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
她知道他会知道。
陆正明不可能瞒他。
她甚至能想出他知道之后的每一步——他会打电话,她不接;他会来翠栖苑,她不开门;他会站在楼下,站很久,然后走。
因为他是陆星野。他不会砸门,不会在楼下喊她的名字,不会逼她。
他的温柔是肌肉记忆,连崩溃都讲分寸。
可她最怕的就是这个。
他越是不逼她,她越是还不起。
她走到窗边,掀开窗帘一角。楼下没有人。对面桦林墅的方向,一栋一栋别墅亮着灯,间距精确,像账目表上的数字。最靠里的那一栋,黑着。
她把窗帘放下了。
陆宅,书房。
“我上周见过她们母女。”陆正明说这话的时候,正在翻一份文件,头也没抬,“本来是去处理你在巷子里闹出来的事。人还没谈完,她就出事了。”
陆星野站在书桌前。
“你见她们干什么。”他的声音很平,平得不像在问话。
“你说我去干嘛。”陆正明翻过一页,“只是现在看来,不用处理了。死者为大,这件事到此为止。你也不要再去打扰那个女孩子,让她安安静静——”
“我妈当年出事的时候,你也这么安静吗。”
陆正明的手停在纸页上。
书房里静了几秒。落地灯的光打在父子两人中间,谁都没有往前站一步。
“陆星野。”陆正明抬起眼,“注意你的措辞。”
“我出去一趟。”
陆星野转身走了。门没有摔,关得很轻。
这比摔门更让陆正明不舒服——他看着那扇门,忽然意识到,儿子刚才那句话不是顶撞。
是通知。
开庭那天,温南一个人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
案子走得比想象中快。证据太清楚了,肇事者全部认罪。
法庭比她想的小。旁听席一共四排,坐了不到十个人。前排是几张她不认识的面孔,大概是肇事者那边的家属。中间隔着一排空位。她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靠墙的位置,背贴着冰凉的墙,手放在膝盖上。
她穿了一件黑色外套。头发扎起来了,扎得很低。脸上没有妆。
最后一排的另一端,还坐着一个人。黑色外套,脊背笔直,干净幽深的眼,从头到尾没有动过,也没有看她。
陈妄。
温南没有看见他。她从头到尾只看着前方。
法官进来的时候所有人起立。她也站起来,坐下时膝盖碰了一下前排椅背,声音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她听见了。
没有人回头。
公诉人开始陈述。声音很平,像在念一份她已听过很多遍的文件。醉驾,超速,撞人后没有停车,继续行驶约三百米,被路口监控拍到。肇事者邓伟,男,三十四岁。酒精检测,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二百一十七毫克。逃逸,次日凌晨在住处被抓获。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温南听着。她的手一直放在膝盖上,没有动。她只是在等一个数字。
辩护律师说,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家属愿意积极赔偿。温南听到“赔偿”两个字的时候,眼皮动了一下,但没有抬头。
然后法官宣判。
“被告人邓伟,犯交通肇事罪,肇事后逃逸,致一人死亡。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四年六个月。
温南在心里重复了一遍。
她不知道这个数字是多还是少。
她只知道她母亲不在了。那个会做红烧肉的母亲,那个在舞台上站了二十年的母亲,那个总说“南南,你只管读书。”的母亲,不在了。
而这个人,四年半之后就会出来。
他出来的时候,她多大?她算了一下。二十二岁。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法官又说了些什么,她没听清。然后所有人站起来。她也站起来。
散庭的时候人群往门口走。她没有动,等人差不多走完了,才站起来。经过旁听席前排时,她看见那个男人的家属还坐在那里。一个女人低着头,肩膀在抖。温南看了一眼,没有停。
走出法庭大门,外面的阳光有点刺眼。她站在台阶上,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口袋里有一张折叠的纸,是判决书副本。她没有拿出来看。
她想起那只被推回去的文件袋。她妈说,我女儿不是待价而沽的商品。她妈后来去买肉了。
她在路上出了事。
台阶下面是一条很宽的马路,车来车往。她站在路边等红灯。旁边有个行人抱着孩子,孩子在哭。她没有看。
绿灯亮了。她走过去。
走了一半,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她今天还没有吃东西。
但她不觉得饿。
她继续走。风还在吹。她走进人群里,像一滴水落进海里。没有人知道她刚听完判决。没有人知道她是死者的女儿。没有人知道她口袋里有一张写着“四年六个月”的纸。
她只是走着。和这个城市里所有其他的人一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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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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