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上门

“仪恩,瞅瞅这个。”前辈对着我招手。

“45001……三年前就住这了?”

“对啊,以前也有过欠费,但是后来都交了,也没有不良记录。不过,这小子,长得可真不错啊,剑眉星目的。”

“……照片能放大吗?”

我盯着屏幕上那张和迦密达一模一样的脸,仔细看了几遍。

“好,谢谢。”

“客气什么,今晚去不去喝酒?”

“我就不去了。”

供电局在市中心河对岸的区域,毗邻一片别墅区。隔着河道能看见甲斐集团耸天大厦,钢筋铁骨傲立云间,同十几座写字楼支撑着市中心的天空。

午后时分,空气格外安静。河岸这边住宅居多,营造出一片温馨和睦、诗情画意的乡间风情。

我懒洋洋地转动眼珠,盯着窗外的蓝天发呆。

今天也是格外平静的一天。

要说有什么不对劲的话……主动上供电局缴费的人比往常多了很多?

“前辈,我们的业务变广了吗?还是说市里警局扩招了?怎么治安突然这么好,我负责的上个片区全都来交电费了?”

前辈手上忙个不停。前台业务熟手的那位同事没来,小混混们都聚集在交接了业务的前辈身旁,各个毕恭毕敬,都没几个喷发胶,虽然五颜六色,但也顺眼了很多。

“我哪知道,没听说啊,治安乱不是咱们星的特色么?”前辈抽空挠了挠头,喝了口水。

一个粉毛,没看错的话应该是前几天十足抵抗交电费的那位小伙,也挠了挠头,“还不是咱们老大说,要好好交电费。”

我放下了手里的笔,“你们老大,就是那位黑暗世界的皇帝,贾克森·贾梅蒂?”

“哼,你小子还算有见识。那天被老大撞见了这么没脸的事,回去就挨了顿收拾,连隔壁的獠牙帮都被老大一起整治了。”粉毛不情愿地哼哼道。

“嚯——”这得颁个锦旗了。“没想到你们老大挺有人情味。”

“那当然。”

粉毛扭捏着说完,交了电费,出门去了。

供电小分队队长今天格外开心,年底的缴费率有保障了,这群小混混往年都是三催四请才交完,总是逼迫到动用最终手段——停电,才能让他们意识到供电局的真正威力。

今年总算是安生了。队长长舒一口气,东摸一下桌上的摆件,西摸一下旁边的盆景,似乎多余的情绪无处安放,要靠肢体动作才能传达出去。

下一秒,却傻眼了。那来交费的粉毛小混混捧着一大束酒红色玫瑰花,脸被蓬勃花束遮在后面,声音也闷闷的,“仪恩菲尔是哪位?这是我们二当家嘱咐大当家给您的花。”

队长连忙站了起来,冲他忙乱摆手,“交完费就走,我们这里不是民政局,不接相亲的活。”别明天闹上新闻喽,连累供电局名声,年底绩效不保。

“仪恩菲尔——仪恩菲尔——这是我们二当家嘱咐大当家给您的花——”,粉毛似个刚充满电的喇叭,不断重复播报。

我硬着头皮站了起来……转身去了厕所。

知道我叫仪恩菲尔的人,这世上也就那么几个人。从哪里冒出来的大当家和二当家,搁这和手下唱双簧呢。

再一想前几天偶遇的迦和贾克森·贾梅蒂,这两个名字给人的感觉都不大正经,想想就好像要变得倒霉。

改天去庙里求个签吧。

前辈和队长一齐上前阻拦,可那些借交电费混进来的混混们此刻却齐心协力,将抱着花的粉毛团团围住,任他在那大喊大叫。表情坚决,不清楚的人以为在搞什么生死虐恋、爱而不得。

“别喊了,给我吧。”我走过去,突破重围,把花接了过来。这花束多的很,一只手差点没拿住。

前辈瞪圆了眼睛,队长扶住了眼镜腿,异口同声道:“仪恩?”

工龄一个月的我,在供电局达到人生的巅峰——我是说在尴尬的情绪方面。

但是历经多年岁月磨练,我早就学会不动如山,坐如钟、行如风,此刻脚步匆匆,直接踢开人群,抱着花气势汹汹,逃离供电局。

“队长,我出去收费了,别算我事假缺勤啊——”打工人不息的灵魂在回声里飘荡。

二十年,也不算很短的岁月。但这是我收到的第一束玫瑰花,也是第一束枝数九十九,重得我扛到肩上的花。

若你花粉过敏,此刻喷嚏纷飞,爱情绝无好结果。正如以前有过一对AO,对彼此的信息素味道过敏,虽然是互相深爱的命定之番,但奈何老天弄人,情意错付,最终还是选择了不会过敏的伴侣,过上了发情期不用进医院急诊的好日子。

走到一座桥下,日光打出桥影,我就躲在影子里看着地上摆着的那束花发着愣。

这玩意儿到底谁送的?知道我叫仪恩菲尔,还知道我上班的地方,甚至和小混混有牵扯。

一开始就浮现在我脑海的迦被啪地甩出脑中,就这个整天窝在家里打游戏不开灯不工作忘交电费的穿初音未来痛衣的二次元死宅男能有这么复杂的社会关系?

甚至无法想象他捧着一束花发出深情的声音的样子,太违和了,除非他的台词是,“请再给我一千元吧。”并且是用于游戏充值。

那个粉毛说的什么大当家二当家的,现在可是法治社会,搞这个古老的辈分称呼有逆时代发展。

河里的水很清,对面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个人,高高瘦瘦,似乎有点营养不良,头发长过了眼,手里拎着一个白色塑料袋,里面装着沉甸甸的东西,往下坠出勒痕。

“仪恩菲尔……”

他的声音和风一样轻,似乎唤回了千年万年前古老世界的残痕,犹如时间之神的低语般簌簌回响,可又是如此虚弱与残败,尽是风沙侵蚀出的伤口,仿佛仍被当下的时间所排斥。

“好久不见,迦密达,你为什么要站河的对岸?”

我踢了两脚地上的玫瑰花束。

“……我、我,”迦密达搓了搓手,低下了头,借助头发把自己的眼睛遮住,随后横起一只手臂握住另一只手的关节处。

我看到他修长而细瘦的脚踝连同小腿肚在微微颤抖,苍白得有些病态的肌肤上泛出青色的静脉血管,交织着蔓延向宽大短裤的裤筒。下巴尖得有些惊人,胡子似乎是刚剃过,平平整整的。

“没事,这是你送我的吗?”我抱起了地上的花束,直视着他。

“……不、不是别人送的。”

可惜桥影一直落在他的发梢,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也看不到他的眼睛。

“也许你已经不再是那个勇士。”我静静说道,看着他颤抖得停不下来,握住手臂的指节越来越紧,连一丝血色都不见。顿了顿,“那你也不需要我了。”

那件可笑的T恤还穿在他的身上,他的声音仿佛在哭,又仿佛在笑,我只听到最后呜咽的尾调,含糊不清地跟我说,“仪恩菲尔,仪恩菲尔,仪恩菲尔。”

又仿佛,是不想将我的名字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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