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

魔界的天空血一样嚣张而鲜艳,绿幽幽的冥火在四周飞来飞去,鬼影憧憧,锦觅抖了抖,细着嗓子道:“那个……凤凰,你等等我……我……我怕鬼。”

在前面走的旭凤停了脚步,回过头来,随口道:“你一个妖精怕的什么鬼,好歹也修炼了上千年了,怎的还不如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

锦觅看了一眼窝在安瑾怀里的魏婴,撇撇嘴,哼,人家有人抱,我是自己走的,怕鬼怎么了嘛。

中途,安瑾使了幻术将一行人都变换了模样,身上的袍子也都变成了灰扑扑的颜色。

旭凤与锦觅道:“你要随着我也行,只是今日起在魔界你便是我的贴身侍女,随侍左右,我便保你不被鬼怪捉去。”锦觅想到自己怕鬼的样子,便诺了。

魔界里面热闹得紧,街上走来走去的妖族和魔族虽都有个大致人形,但总归身上要多出点什么,或拖条尾巴,或顶对犄角,或眦对獠牙。

迎面来了个小妖怪,托了个大大的托盘,谄媚凑上来对旭凤道:“这位魔爷,买条尾巴吧。都是新鲜货,装上准保叫人瞧不出真身!”

旭凤虽然无甚兴趣,但想到小侄子第一次来魔界,也许会感兴趣,就停了下来。锦觅兴致勃勃地瞅了瞅,真是好大一盘尾巴呀,上面摞着一条条牛尾、羊尾、兔尾、鱼尾、鸟尾,我伸手翻了翻,软软热热,果然新鲜逼真得很。

润玉见魏婴只是用眼睛看着那些尾巴,想着他可能感兴趣,就问道:“小婴可是有喜欢的尾巴,二叔买给你。”

安瑾看魏婴确实感兴趣,就带他去挑选。魏婴看了看,问那小妖,“不知有没有耳朵呢?”

小妖连声道:“有的有的。”忙不迭地从兜里掏出好几对耳朵,安瑾一眼就看上了那个猫耳,想到小小的魏婴带着毛绒绒的猫耳朵,背后还有一条长长的猫尾巴,安瑾就觉得自己的毛绒控之魂在燃烧。安瑾从摊子上拿起那对猫耳,带在魏婴的头上,揉了揉,手感好极了,就买下了这一套。

锦觅一眼便瞧见了一对长长的白兔耳朵,唔,若有这么一对耳朵,想来下次老胡再来擒我的时候便可装上将他吓回去。

安瑾看到旭凤站在旁边,一眼无趣的样子就想逗逗他,拿起一套狼耳和狼尾,“旭凤,你们两个看这套怎么样,好看吗?”

此时旭凤还不知道安瑾想要坑他,顺着大哥的意思道:“好看,很可爱。”

安瑾微微一笑,把那一套狼套装递给旭凤,对旭凤说道:“既然很可爱,那就买给你吧,戴上给我看看。”

旭凤接过狼套装,脸上的笑容僵硬的犹如石像一般,碍于大哥的权威,旭凤老老实实的把自己伪装成一只狼妖。不过出丑怎么能只有自己呢,“二哥,你要不也买一个,我看那个狐狸套装就很不错,买下来。”

润玉没想到火会突然烧到自己身上,无奈地笑了笑,拿过旭凤挑的那套,把自己伪装成一只狐妖。

安瑾看着这一队毛绒绒,心情很好地给自己买了一对雪白的翅膀,cos天使。

安瑾拿出一块留影石,把大家现在的样子记录了下来。

一行人正在街道上闲逛,一个长相妩媚气质傲然凌冽的女子气势汹汹的朝这边走来,就见那女子提了剑直奔过来,望见我们先是一愣神,继而剑花一挽盈盈拜下,“鎏英见过三位殿下。”

呃~原来不是报仇来的……锦觅心中不免大为扫兴。

安瑾对她招招手,示意她同行。润玉对她点了点头,但笑不语,旭凤瞥了一眼那女子。那女子的脸色顺着凤凰的眼光所过处噌噌噌一顺儿红。

旭凤浅浅一笑,“原来是卞城公主,许久不见,尚且安好?”

旭凤不管本性如何,在外人面前必然将那一副谦和文雅的表面功夫做到足,再配上那张脸,天界的仙姑仙娥便一个个心甘情愿地扑通通栽了下去。

这鎏英公主也是个逃不过的,眼见着她的眼神随着凤凰的风流一笑狠狠荡漾了一把,整个人便瘫软了几分,挨着凤凰小鸟依人地站着了,全然不见在街道上闲人退散的气势,“鎏英不好得很,火神殿下到魔界来也不叫小鬼们通报一下,倒叫人以为我们父女招待不周全。”

“事出有因,此番至魔界并非为了游赏,乃是为了桩公案,故而不好到府上叨扰。”旭凤不着痕迹往一边避了避。

“二殿下莫不是有了心仪之人,我等魔女之流便再入不了二殿下之眼?”鎏英公主红了红眼,几分泫然欲泣。

安瑾带着润玉往旁边走了几步,在一边兴致勃勃地看旭凤应付自己招惹的桃花,对魏婴教导道:“小婴啊,等你长大了,可不要学你三叔,到处散发魅力,惹了一身桃花债。”

润玉点头附和道:“对呀,像他这样到处勾搭小姑娘,以后要是遇到真爱了,肯定要出事。”

魏婴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旭凤听见大哥拿自己当反面教材教导小侄子,心里很是憋屈,魅力大难道还是自己的错。

再说这凶兽穷奇与诸犍,本来你放一把妖火,我造一个瘟疫,斗得你侬我侬、正是酣畅淋漓,不过是期间弄死了些个凡人草芥,也并不是件如何大不了的事情,却不想竟上达天听,天帝竟然派遣火神前来捉拿。

要说这凶兽穷奇和诸犍本身实力并不弱,奈何旭凤与润玉一起历练上百年,彼此之间默契非凡,更有安瑾压阵,自然逃不过被捉的命运,颇有几分憋屈的意味。

然则,纵有百般冤屈,现下也无处诉了,两个妖怪被旭凤分别装在两只葫芦罐里,加封了火印,只待过些时日处个灰飞烟灭的刑罚。

捉拿凶兽对几人来说虽然十拿九稳,但还是要防备凶兽狗急跳墙,为避免分心,几人就将魏婴和锦觅留在客栈里,托鎏英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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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安瑾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把旭凤变回原形,团在手里rua。

小时候的旭凤还是一只胖乎乎的雏鸟,圆滚滚的身子,短短的脖子,缩起脖子和小爪爪后,就像一个红色的团子,安瑾每天爱不释手,走到哪就把旭凤带到哪。

而小时候的润玉就比较惨了,光秃秃的一条,虽然安瑾也会把润玉带在身上,不过润玉要自己叼着小尾巴,在安瑾手腕上缠一圈,当手环。小润玉一直不理解为什么大哥更喜欢旭凤,直到他看见大哥偷偷跑到广寒宫撸兔子,为了争宠,润玉就此开启了cos毛绒绒的大门。

很多年后,旭凤问润玉,“为什么小时候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其他妖怪的样子。”

润玉一脸沧桑,“像你这种原形有毛的根本不懂我们这种原形没毛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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