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肉淖水,去掉血水浮沫。放葱姜煮到半熟去腥,取出来切块,锅里下油翻炒再加水小火慢炖,加上酱、盐和少许糖收汁。最后再蒸半个时辰,才算是真正的做好。
连香中途去看了一下红雀,发现她睡着了。心里有些奇怪,却也没叫醒她。那碗面已经坨了,连香干脆拌一拌喂鸡去了。反正等红雀醒了再新做吃的也不迟。
这边肉快要做好,那边米也煮上,她再拌了一个榆钱蒸上,只等王易和宋娘子回来,几人便能吃饭。
她这时候看看时间,想要再静下心来写文已经不能够,于是用一支好一点的笔,沾上墨汁,默下《论语》第一篇《学而第一》。这一回的字比上午的书稿工整多了。为的是明日拿去给书铺掌柜看,能否同意她抄书。
一般而言,女子腕力不够,性格又较男子更为柔顺,因此写出来的字也相对婉柔,棱角平和。可是连香干惯了厨房切菜剁肉,砍柴担水,腕力已经是足够强劲,比许多女子强——毕竟能够读书写字以及练字的人家,哪里需要自己做那些事呢——相较于许多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读书男子,可能还更强些。再就是连香看着冷清柔美,内里可既不柔也不顺,是个很有主意担当的人,因此她的字体看上去也是结构开阔舒朗,像极了男子。
她一气从“子曰学而时习之”默写到了“无有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这才收了笔。拿起纸就着日光端详了一会儿,确认自己字迹清楚,字体端正,算了算时间,除了抄书之外,留给自己写书稿的时间应当也足够充裕。收拾好书稿和自己要交的字,稍加收拾,便听到了宋娘子回来的声音。
宋娘子今日洗坏一件衣衫,好在人家答应她可以带回来缝补,只要看不出来,就不要她赔偿,但是今日的工钱给扣了一半,只得十文。
她心中郁卒,腹中又饥肠辘辘,回来闻到一院子的香味,见到连香迎接的淡笑着的脸,也不由得稍微恢复了精神。问道,“红雀呢?有件事情想请她帮忙。”她自己针线活的水平和连香差不多,把衣服要缝补到看不出的地步,还真完成不了,但见红雀能有信心买线和布料回来做绣活,想必她的手艺一定很好,便想请她帮自己这个忙。
连香先前已经看过红雀一回,怕她不舒服还叫醒她询问。人倒是没有什么明显的毛病,既没有感冒也没有发烧,既然醒来了也就劝她别再睡下去,否则睡倒了觉,晚上就该睡不着了。
此时她正坐在床边,趁着屋内还有光亮,继续绣她的花呢,看上去也没什么不妥。
见宋娘子找她,忙站起来应了声。当初自己的赎身银子,还是宋娘子借给连娘子的,要没有她,自己恐怕还有许多曲折。因此恩人叫自己,哪有不应的。
宋娘子便将缝补衣物的事情说了,红雀取过衣服检视一番,很肯定地应道,“这个我可以补,不细看看不出痕迹。只是如今光也暗了,得明日早起才行。”
这几句话叫宋娘子是又喜又愁,喜的是衣服能补好,自己不用赔偿。发愁的是人家明天就要自己拿回去,可是红雀明早才能开始补。
连香这时问清原委,道,“宋姊不用愁,明日红雀补好了衣服,我和她一道给你送过去就行,不会耽误事的。”
这时王易也回来了,不仅他回来,还带了个熟人。
是顾七。
二人一进院子,就被那浓香扑鼻的红烧肉给勾得馋虫都出来。
顾七一拍王易胸口,“你小子真有口福啊。”
王易揉揉胸口,这家伙一掌拍在伤口上呢,“也就你是赶饭点的。我妹子也是头一回做这道菜呢。”他来前已经和顾七说好了,连香如今和自己以兄妹相称的事情。
顾七知晓这位连娘子和王易兄妹相称的事情,心里想得却是当时在王家村,主子也是连娘子照料的。莫非……
他是太孙身边的老人了,那九曲十八弯的脑回路,就算王易不是个粗人,也想不到顾七在想些什么。
此刻顾七心道,连娘子的手艺确实是好,就连主子当时也夸赞过她心灵手巧的。
多了一个顾七,连香便有些担心米饭不够吃,刚好中午还剩了些面和炸酱的卤,她立刻又擀了面片切好下锅煮出来,浇上热好的卤汁,竟然是个比米饭更加诱人的主食。
顾七眼疾手快,迅速地将那碗炸酱面从连香手中接过,一边道,“真是麻烦连娘子了,知道我爱吃面,还给我特地做一碗面食。嗯,真香!”抓起筷子就滋溜了一口进嘴,又道,“吃面不吃蒜,香味少一半。连娘子,请问有蒜没?”
眼睁睁瞧着炸酱面从自己跟前被人抢走的王易没好气地说道,“没有,能给你一口吃的就不错了。”
连香也道,“没有,骗我骗了那么久,能给你吃碗面就不错了。”真的,自己若不是警醒,那一回命都没了,到死也不是个明白鬼。
顾七有点垮,“那也不是我愿意的啊。”一拍带来的包袱,“书我带来了,跟连娘子赔罪。”
连香觑他一眼,“书本来就是我的,你还给我只是完璧归赵,不算负荆请罪。还是好好想想怎么赔罪吧。”说罢就招呼宋娘子和红雀一道吃饭。
那二人还有些不好意思,见连香和顾七好像也相熟,不熟的人可说不出让人赔罪的话来,因此有些扭捏地坐下,几人一同举筷开吃。
红烧肉做得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王易和顾七身为男子,又在军中几年,吃饭速度特别快,不一会儿碗就见了底,二人又自去装了饭,几口又吃了大半。连香见只有红雀没有夹,便让她自己吃一块尝尝味道。
红雀也不好拒绝,她闻着这肉的味道确实很香,不过不知为什么看一眼又觉得恶心,反正从前她在牟家也没少吃好东西,现在对这个肉并不如何的有胃口,反倒是一道蒸榆钱吃着挺开胃的。但连香都说了,也不好拂她的意,便夹了一块到碗里。
这下只觉得胃里什么东西向上顶出来,她连忙捂着嘴冲到外面厨房旁边,冲着泔水桶又吐了起来。
连香和宋娘子赶紧放下碗筷出去看
“中午也是这样,是不是吃坏肚子了?”连香想的是急性肠胃炎。
宋娘子眉头动了动,却有了另一种想法。她自己是怀过孩子的,知晓这个情形不见得是坏肚子,极有可能是有孕。红雀过去的事情她并不清楚,但知道她原本是富商家里的丫鬟,被主母发卖出来,多少就有些猜测。既然有了猜测,就该告诉红雀。但她存了私心,怕红雀知晓自己怀了身孕,明早没心替自己缝补衣物,只说道,“这个毛病可不好,明日你们送完衣服,还是去看看吧。”反正女子怀身孕,早晚是要知道的,早一日晚一日没什么区别。
连香是一下子没想到那上头去,听得宋娘子建议,又问红雀吐完好些了没。
红雀吐完,反倒轻松了许多,点头道,“也不用去看,我肯定就是受了凉,一会儿喝点热水就好了。”她也不想去看病,一次花的钱肯定不少。
连香便给她端了热水,送到房里喝了。
顾七今日是来送书的,顺带捞了餐饭吃,此时见连香有事,便告辞离去,这时候就快要宵禁,他赶紧走了。
红雀不舒服,连香便和宋娘子一道将桌子收拾了,王易帮忙把桌椅摆好,见连香脸上透露着一股疲惫,便让她歇息,自己去厨房洗刷。
连香心里可没有男人该干什么,女人该干什么的想法。之所以是她做饭,是因为宋娘子和王易回来得晚,而自己做的也好吃,可是今天上午写书稿,中午弄饭又照顾红雀,下午除了准备饭菜之外,又写了交给书铺掌柜的字,那也是耗费精神和体力的事情,此时确实累了,王易主动承担,也就自然放手让他去做。
因为明天就要去书铺,连香还是提前跟王易打了声招呼,告诉他自己借用他的名头抄书,好赚些钱。
王易有些惭愧,“从前在王家村,你自己一人照顾爹娘,还要操持家里,我不在家,也让你受人欺负。如今来到京里,又是我妹子,怎么能让你继续这么劳累?如今我每月银两也够花,小妹你……”
男人说的养你一辈子,不管是对老婆说还是对妹妹说,都只能听听而已。连香到没有瞧不起王易的意思,只是日后王易肯定也要成家,自己不可能永远在这里住,既然这样,肯定还是早早打算为妙。何况自己与他说是兄妹,到时候王易成婚,能接受一个曾经是丈夫的妻子,如今成为异性兄妹的人吗?以己度人,她也不能接受。于是连忙打住他的话,“大哥,做这些事情也是我自己愿意的。既然有手有脚,能写字,为什么不去做多点,手上多攥点呢。虽然辛苦,但我觉得挺开心的。本来买红雀就欠了宋娘子的钱,得尽快还。何况这里是你的宅子,早晚我也是要搬走,还是得现在就积攒些本钱。”白吃白住一段时间已经足够弥补当初在王家村因为王易迟迟未归而导致的后面一系列事情,她没那么贪心,也不打算把所有对她的恶意都算在王易头上。
王易本想说宋娘子的钱他给就行,偏偏连香不要,这是听到她要搬走这句话,不由吃惊,“你要搬走?”在他看来,自己的妹妹跟着兄长住没什么不妥的,为何要搬走。可是知晓连香是个十分有主意的人,她既然能说出口,就说明已经考虑好了。自己若是要劝她别走,肯定是无用,不如等到日后看看情形,再想如何照顾她。
二人心思各异,实则都有在为对方考虑。
等到回房后,宋娘子和红雀都已经歇下。连香打开顾七带来的包袱,里面确实是她当初带走的书,她翻了翻,却发现少了一本。
正是里面藏着血书、连父亲手抄成的那本《尚书》。
一瞬间,连香后背全是冷汗。
为什么偏偏少了那本?
顾七的主子……
如果不知道那个假王易的身份是真太孙刘挚,连香此刻也不会那么紧张。
幼时的四处躲避,父亲遗物中的血书,血书中说的国内奸细泄露消息叛国,皇族中人刘挚,以及这一本藏着血书的父亲手抄《尚书》,就算是她想宽慰自己这是对方无意间落下忘了还回来,也没办法骗自己。
刘挚为什么要留下那本书?是不是他发现了什么?连香不相信是刘挚无意间遗忘,更不相信是顾七弄丢。
她稍微冷静了下,想到自己把血书藏的位置,慢慢将心放下。
说到底,自己除了知晓有这么封血书的存在之外,别的毫不知情,谁是奸细什么的,她一个也不认识。
目前那本书也只是被人截住,顾七看上去也没有任何异样。自己还是先不要乱了阵脚。
连香苦笑,从前为了躲避牟长符,还能跑到蒲青县去。如今若是因为一本书而牵扯上太孙刘挚,自己还能往哪里跑?别的不说,王易、宋娘子和红雀这几人,就要先被自己给连累了。
第二日一早,几人全起来。
红雀因着睡得早,又要给宋娘子补衣服,因此起得最早。等宋娘子起身时,衣服已经缝补了一半。宋娘子看了看红雀手下针线翻飞,那衣服撕破的地方完全看不出痕迹,若不是还有一截没有补完,她都找不到是哪里破了,心中高兴不已,又觉得有些愧对红雀,于是自己先去厨房做饭。想着红雀肯定吃不下油腻,便煮了一锅粥,切了一点酱菜。弄好之后先给红雀端了些过来。
“先吃点吧,你昨晚没吃什么东西,一早上起来又给我帮忙,吃点东西顶顶肚子,这个衣服不着急。”
连香昨晚没睡好,这是才被两人说话声叫醒,起来闻到米粥的味道,心道宋姊做粥真是巧,自己刚好没有什么食欲,清粥小菜正正好。却不知这粥是为了红雀才煮的。
三个女人喝粥觉得尚可,可怜王易两碗粥下肚,还没觉得有底,心道,宋娘子厨艺可不怎么样,还是小妹做的好吃。还好走之前,宋娘子给他揣了两个煮鸡蛋,嘱咐饿了吃。
王易和宋娘子先出发,等红雀补好衣服后,连香带上自己写好的几页《论语》,二人决定先去给宋娘子送衣服,然后去书铺,连香说还要去找大夫看看,红雀道不用,自己早上已经好了。
二人先去找了宋娘子,把衣服地给她,宋娘子自己翻找半天,也没看出缝补的口子在哪里,帮谢过红雀,又问她,“你好些了没有?一会儿还是去找个大夫看看才是。别仗着年轻,把小病小痛的给略过去,等以后到了我这个年纪,就有苦头吃。”
红雀嘴上应下,心里却不以为意。
连香虽觉得宋娘子三番四次让红雀一定要找大夫看病有些不像她平时举动,却也只是把她的叮嘱归结于好意。
二人接下来便一道去了书铺。
很明显,红雀就是怀孕了……
发觉连香欠了很多很多的钱,她得很努力很努力地工作才能还清。她向宋娘子借钱,可是没有跟王易开口借,然后把王易借的钱还给宋娘子,说明在她心里,王易并不比宋娘子更亲近多少。所以谁的钱她都不想借。宋娘子借钱,已经欠了她一道人情,如果再跟王易借,岂不是又多一道人情?连香心里有个小本本,记的都是钱和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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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喜欢连香的读者,也有是属于高冷型的,这是惺惺相惜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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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 3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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