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九章

程聪前脚刚从拖拉机上下来,就感觉到有一股阴冷的视线从某出紧盯着自己。

他心一慌,下意识向四周望去。眼前的一切都还是小溪村平时的景象,来来往往的村民也是自幼熟悉的面孔。

就连那些看家护院的大狗,看见下车的人是他,也继续闭上眼睛补着自己没睡完的觉。只因村子里谁都认识这个程家老三。

一切都是记忆中最寻常不过的场景,却还是吓得他左脚直绊右脚,险些当众摔了一个嘴啃泥。

回来前他特意换上一身蓝色西服,靛蓝的,城里现在最时兴的。不仅抹了头油,还偷了点女友的香水往身上喷,就是为了装装城里人的气派模样,威风一把。却没想到他才刚到村子,就差点被这一个“险些”摔得原型直露。

但好在他反应快。没等摔在地上,就用利落走位在村口潇洒一晃,成功将嘴啃泥变成了摩登步。

坐在村口晒太阳的几个老太太本来还指着他,说什么程老三这能装。可这一步下去,直接把她们看得目瞪口呆,竟然真被他这个样子给唬住了。

“这城里的自来水喝起来就是不一样。这程老三去了后竟然也混出了个样子。”

几人围在一起小声嘀咕个不停。她们声音不大,但村口总共就那一圈人,哪怕程聪不凑近也能看出她们在议论自己。

如果是以往,程聪看到这样的场景,早就得瑟得尾巴都快翘上了天。可今天他却一反常态,只是缩着脖子一言不发地往家走。

走路时还一步三回头,黑白分明的眸子从进村起就没停止向四周乱瞟。本来一身洋气的打扮就这样被他硬生生添了几分猥琐。

也许是做贼心虚,没走多远他就意识到自己偷瞄的过于明显,很容易让其他人看出他心里有鬼。于是又连忙扬起脑袋、挺起胸,故作洒脱地拎着箱子往家走。

小溪村总共就那么大,不到一小时,程聪衣锦还乡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村子。连坐在院子里忙着晒药的小白花也被迫停了一遍程聪的八卦。

程聪是小溪村第一个考上专科的高材生。自从前年去城里上学后,这还是他头一次回家。据说他还在城里处了个女朋友。那人是个头发带卷的时尚女郎,家里特别有钱,经常踩着十厘米高的高跟鞋和程聪去舞厅蹦迪。

“十厘米的高跟鞋你知道吗?那鞋跟有我小胳膊那么高。”

说到这里,那个来串门的亲戚还指着自己的胳膊,特意给白春秀演示了一遍,神色认真地就跟她亲自在旁边看到了似的。

“城里姑娘就是不一样。我之前试过一次高跟鞋,那鞋穿起来可真遭罪,穿一次摔一次。”

“要不怎么城里人都说咱们土呢。我听说城里姑娘从小就这么穿,早就习惯了。她们还能穿这鞋踢足球呢!”

俩人越说越起劲儿,话题很快就从程聪跑到了那个传说中的城里女友。

黑青山山高路远,村里的人别说进城了,连进县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那个遥远的摩登女郎身上的每一件事,从高跟鞋到舞厅,从舞厅到香水口红,每一样都让俩人无比在意。

聊着聊着,白春秀的眼神就不由自主往身旁的小白花身上瞟。她知道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就是不知道自家妹子有没有机会嫁到城里。

小白花模样俊。要是按照城里人模样打扮,肯定不输给电影里的女明星。这时她突然想到,程聪这种高材生配自家妹妹如何?

她隐约记得很久之前,程老太太似乎派人来白家求过亲。当时这门亲事没成,具体因为什么她不记得了,只是觉得可能因为程聪要去城里上学。如果真是这样,如今他回来了,那门没成的婚事也许还能再谈谈。

这个念头一旦浮起,白春秀心里就装不下其他,就连那什么摩登女郎也没兴趣继续往下聊。一看小白花手里的活儿马上就要干完,她连忙找了个理由把邻居送走,随后捻起一个笑,乐呵呵地就往小白花身旁的凳子上坐。

“小白花,程聪从城里回来了。一会儿跟我去程家看看?”

说话时,她努力回想上次见面时程聪的模样,想象着他作为新郎官站在小白花身旁,向双方父母敬酒的场景。越想越觉得这门亲事可行。

这俩人青梅竹马、郎才女貌,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啊!

嘴里絮叨着药草名的小白花没注意到白春秀异样的眼光。她的全部心思都在面前的那片药草中,偶尔抬起头,也只是在观察天上的云,以防突然落下的雨浇坏了这批药草。

白春秀见她这样,心里也不急,只是不断跟她聊着程聪,生怕她刚刚没听进去对方如今衣锦还乡。

“程聪他今天从城里回来了。打扮得可漂亮了,据说还带着一大堆礼物。咱俩啥时候去看看他啊?”

小白花听了后依然没什么反应,继续专心致志摆弄面前的草药,顶多随口敷衍自家姐姐两句。倒是偷听的黑蛇对这些话产生了兴趣。

本来他只是蜷缩在一旁篮子睡觉。一听到白春秀要带小白花去程家,他立刻睁开了眼睛,边吐信子边想这个家里果然只有白春秀懂他。

早上程聪刚一出现在村口,他逐渐恢复的灵识就感受到了他的存在。

一表人才(和小溪村村民比),还是知识分子(在这个人均文盲的地方),看样子还有钱(手里拎着不少东西)。最重要的是,他是突然出现在小溪村村口的突发事件,而不是那些一直默默无闻待在小白花身边的路人甲。

这段时间随着他对言情小说研究逐渐深厚,黑蛇明显感觉到自己对恋爱的理解上了不止一层楼。如今他已经能从几个男性角色中一眼就判断出究竟谁才是主角。

根据他百发六十中的经验来看,此时此刻突然出现在小溪村村口·传闻中高材生·长相白净的程聪,绝对是男主的可靠人选。

“你俩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感情深,不见一面多不好。”

不仅如此,白春秀还及时为他的推论送来新的佐证。

突然出现的青梅竹马,没准俩人之间还有不少值得回味的过去。成年之后的重逢就像亟待碰到烈火的干柴,只需要一点点的推波助澜,很快就是一场罗曼蒂克式的罗曼蒂克。

一想到这里,黑蛇看向白春秀的眼神里又多了几分赞扬:

白家姐姐,你真的很懂嘛!

不过道理虽然是这样,黑蛇却对白春秀的表达内容有些不满。她没说到最关键的,只是这样的理由怎么可能说服小白花。万一她错过了这一次久别重逢的好机会怎么办?

于是他又偷偷用法术在小白花耳朵里加了一句:

“他现在长得可比那些黑土豆漂亮多了。”

黑蛇爱看的小说类型大部分来自港台,那边此时正流行奶油小生。别说长得偏黑了,稍微黄点在他眼里都算是丑男。

庄稼汉在地里干活儿难免晒黑一点。这在别人眼里是勤劳可靠丈夫的标配,可在黑蛇眼中,小溪村一众庄稼汉全是长相丑陋的黑土豆。

只可惜小白花并不能理解黑蛇想要传达的重点。

比黑土豆漂亮?

黑土豆哪里不漂亮了?烤起来多好吃。

这么一想,她突然感觉肚子饿了,更不愿意往程家跑。

“我不去,我要留家晒药。而且都快中午了,我还要去田里给爹爹送饭。”

说完她连忙起身,擦手便要往厨房里钻。走之前还不忘拎起一旁装着蛇的篮子。生怕一个小心,就让白春秀当成垃圾给扔了。

“有什么好见的,他能有什么变化?”

临走前,小白花看着欲言又止的姐姐,还有些不满地扔下了这么一句话。只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话音刚落,就看见程聪拎着一包油纸袋,自己推门进了院子。

“士别三日,应该夸目相看啊小白花。”

他进来时,太阳开始向西方落去。午后的炽烈没有烧没他身上的青涩,只留下些微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将那张四方脸衬得越发白净、柔和。

多年的分别洗去了他身上的轻狂。程聪还是她熟悉的模样,却和她记忆中的那个毛头小子有着截然相反的气质。

她本以为程聪进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得瑟地炫耀自己几年来的成就。结果他只是微微一笑,礼貌点头向她们问好。

语气谦逊、态度温和,偏浅的头发在阳光下柔顺无比,怎么看都是一个温顺内敛的男学生。只不过在经过小白花身边时,他用小拇指勾着那袋油皮纸包裹好的点心,露出虎牙笑嘻嘻对她说:

“特意给你带的点心。怎么样,是不是很感动?”

唯有这时露出的俏皮,才让人意识到眼前这个人是她们从小就认识的程聪。

白春秀从他进来时眼睛就亮了,此时一听见他口中提到了“特意”,激动到一把捏碎手中的葵花子。几秒之间,她已经从短短一句话中想象出了无数不为人知的往事。

只不过碍于长辈面子,她只是干咳两声,强忍着兴奋向他问候:

“哎呦,聪聪来了!这么久没变,小伙真的越长越帅啊。”

本来她只是胡乱猜测这俩人之间也许存在可能,却没想到这个也许竟然是真的。

在招待他进屋的时候,白春秀上上下下偷着打量程聪好几遍。她对他真是越看越满意,满意到恨不得明天就能喝上俩人的喜酒。

倒是黑蛇在看见程聪本人后不满了起来。他当时只是用模糊的灵识从远处虚虚一望,看得有些不清,但也能看出程聪要比小溪村那堆歪瓜裂枣漂亮许多。

可如今凑近一看,却发现程聪这人只能从远处看,近看也就比普通模样清秀一点。

最主要比他丑多了。

他对他真是越看越不满意。只想快点把这人从白家赶走,以防他的丑模样影响小白花一天的好心情。

“过年没回家,就来给白叔叔拜个晚年,也顺便来看看你们。”

程聪不知道小白花身旁的小黑蛇背地里在琢磨如何把自己赶走。他只是用带着亲切的礼貌不断应付着白春秀的热情。貌似是在厌恶这样的亲切,然而每一次敷衍之后,他敛眸微微望向小白花的温柔一眼,还是让在场除了小白花在内的人都能明白他的真正意图。

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在乎的是那个一直没开口的人。

白春秀一看,呵呵一笑,心想自己不能继续在这做碍事佬,连忙找了个理由留下特意赶来的程聪。

“你白叔叔进城了,要后天才能回来。不过你来都来了,就在俺家多待会儿呗。你姐夫最近要给亲戚写封信。他一个大老粗,写自己名字都费劲儿,还需要你这大学生多帮帮忙。”

就算这样,白春秀也还担心暗示不到位,还不断用眼神在俩人之间来回移动。

程聪在城里混了三年多,早就混成了个半人精。一见这架势,立刻就明白白春秀的意思,连忙点头笑着说好。

小白花本来看见程聪进来,下意识想找借口往房间里躲。奈何程聪和白春秀俩人配合默契,随便一个理由就把她留在了院子里。她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留下来,陪程聪闲聊。

自从那日邓风华的事情发生后,她就有些排斥人类男性。好在程聪和她的接触都带着恰到好处的礼貌,丝毫没有借着俩人从小认识的熟悉趁机占她便宜的意思。偶尔表现出来的亲昵,也都有意控制在她能接受的范围。

几番交流下来,小白花紧绷的脸色终于有些缓和。她也来了兴致,开始和他聊起自己最近的事。只不过她的关注点和旁人有所不同。小白花喜欢的全是些别人眼中无聊至极的小事,像是今天看见天上飞了一只白色的小鸟,还看见溪水边有鱼儿吐泡泡。

她所喜欢的是这山中作为寻常的一切,每一样于她都是难得可贵的珍宝。从小到大,她经常和别人分享这些,但大多数时候她所得到的都是别人不耐烦的反应。

小白花知道大家喜欢更加有趣的事情,最好是关于人的,而不是山里今天又开了几朵红色的野花。所以在说完之后,她有些歉意地和程聪说对不起。

“你一定不喜欢听这些无聊的事吧。”

毕竟城里有趣的事那么多,随便拿出一样都能让姐姐兴奋半天。程聪又怎么可能喜欢听这些山中的小事。

只不过让小白花没有想到的是,程聪对此只是继续维持着他刚才的微笑。只不过在这一次,小白花还从中看出了几分无奈。

“怎么会呢?你说得每一样我都很喜欢。”

出乎意料的回答让小白花有些发怔,她没想到程聪会对这些感兴趣。毕竟他从以前开始,就是最喜欢新鲜刺激事物的人。

“你一定很奇怪我现在怎么会喜欢这些吧?说来也不怕你笑话,以前的我一定不会喜欢这些。只不过在城里生活久了,才知道那些才是我真正向往的。”

他语气飘忽,说话时眼睛望向不远处耸立的黑青山,似乎带着怀念,也像是带着某种感叹。

“绿意盎然的田野,清新的空气,古朴的农舍,这黑青山的美,美得令人陶醉...”

“以前的我真是傻啊..一门心思去追求那些庸俗的功名,完全忘了生而为人最为重要的事情。钱能做得了什么?利又能做得了什么?一切都只是浮云而已。”

话到此处,他的眼角仿佛涌现出了几滴悔恨的泪水。

程聪有些狼狈地用掌心擦了擦泪,一遍遍呢喃着:“我真傻,真的。”

“读了那么多的书,见了那么多的人,才知道自己真正渴求的是什么,然而一切都已经太晚。我错过了最好的年华,又怎么能祈求鲜花为我绽放。”

这一番话听得小白花目瞪口呆,她想不明白程聪怎么突然发出这么多感慨。她刚准备出声安慰失魂落魄的他,就看见程聪突然起身,从她面前落荒而逃地离开。

只是在说到那句“怎能祈求鲜花为我绽放”时,深深地,带着眷恋地,凝视了小白花一眼,然后朝着远方跑去。

“哎!?你怎么走了?说好的信呢!”

白春秀本来躲在屋子里看戏,一见到程聪跑了,连忙出来对着他的背影大喊。她还不忘问小白花一句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好好的人突然就跑了。

小白花则一脸莫名其妙地摇了摇头。别说想明白程聪为什么离开,她听到第一句话整个人就开始发懵,完全听不懂程聪究竟在说什么。

而黑蛇则看着程聪离去的背影,陷入到极大的震撼之中——

等等,不对劲儿,这情节他在书里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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